第194章 改革中的辽东-《明末狠人:苟在辽东开荒建后宫》

  公审在鞍山城外的刑场举行。

  三个犯人被押上来时,围观的上千百姓鸦雀无声。

  主审官没有急着宣判,而是先让证人——那些死伤者的家属——上台说话。

  一个老妇人哭着说:“我儿子才十九…...说好了下个月娶亲…...你们这些天杀的…...”

  一个满人矿工也上来了,他的弟弟在爆炸中受伤:“我弟弟跟你们有什么仇?他就是为了混口饭吃...”

  三个犯人低着头,有人开始发抖。

  主审官最后说:“你们自称是反清复明,可你们害的是谁?是那些和你们一样的穷苦人!兴国军来了,给你们地种,给你们工做,给你们饭吃。你们就这么报答?”

  他拿起判决书:“按《兴国军暂行刑律》,蓄意破坏生产,致人死亡者,斩立决。立即执行!”

  铳声响起时,有人叫好,有人叹息。

  但这场公审达到了赵子龙想要的效果——让所有人明白,不管什么理由,害人性命就要偿命;也明白,兴国军的法令,对谁都一样。

  四月十五,兴国军颁布了《辽东暂行刑律》。

  这部律法很简单,只有三十二条,但条条都透着新政权的气息。

  最引人注目的是几条:

  杀人者死,伤人者刑,盗窃者偿。

  凡犯罪者,不论满汉,同罪同罚。

  罪不至死者,视情节判劳役,劳役期间表现良好可减刑。

  劳役场所设学堂,囚犯可学习手艺,刑满后可凭手艺谋生。

  律法颁布的同时,第一座“劳改矿场”在本溪建成。

  这不是普通的矿场,而是半监狱半工坊的地方。

  囚犯在这里劳动,但也学习识字、算数、手艺。

  刑期满了,通过考核,可以拿到“新生证”,成为正式居民。

  第一批送进去的,除了那几个爆炸案从犯,还有一批旧政权留下的恶吏、趁乱抢劫的匪徒、以及一些情节较轻的清军俘虏。

  马三也在这里——他作为清军士卒及参与斗殴,被判了三个月的劳役。

  马三被分到铁矿的碎矿车间。

  每天工作四个时辰,学习两个时辰。

  学习的内容包括汉话、简单的算数,还有铁矿知识。

  教汉话的是个老秀才,姓周。

  第一次上课,周先生问:“你们知道为什么让你们学汉话吗?”

  没人回答。

  “因为要在这片土地活下去,就得懂这里的语言。”

  周先生说,“不光你们学汉话,汉人也该学满话、蒙话。但饭要一口一口吃,先学汉话。”

  马三学得很吃力。

  他都四十岁了,从小在马背上长大,字认识不到十个。

  但周先生很有耐心,一个字一个字地教。

  除了学习,劳改场还实行“积分制”。

  劳动好、学习好、守纪律,可以积分。

  积分够了,可以减刑,可以换更好的伙食,甚至可以让家人来探视。

  马三的妻子和儿子还住在城里。

  儿子十二岁,进了学堂;妻子在纺织工坊做工。

  每个月他们可以来探视一次。

  第一次探视,儿子说:“爹,我考试得了第三名,先生奖了一支笔。”

  马三摸着儿子的头,哭了。

  他从没想过,有一天自己的孩子能读书识字。

  三个月劳役期满,马三通过了考核。他不仅学会了五百个汉字,还掌握了碎矿机的操作和简单维修。

  出狱那天,劳改场给了他两个选择:一是拿“新生证”离开,自谋生路;二是留在矿场,转为正式工人,工钱比普通工人低两成,但干满一年后持平。

  马三选了第二条。

  “为什么?”

  场长问。

  “这里...这里把我当人看。”

  马三说得很慢,但很认真,“我想留在这里。”

  新政触动了太多人的利益。

  五月初三,柳秀娘遭遇了一次暗杀。

  那天他正在鞍山视察新建的炼铁工坊,突然从围观人群中冲出三人,手持利刃直扑而来。

  卫队反应迅速,当场击杀两人,活捉一人。

  活捉的那人咬碎了藏在牙里的毒药,但被及时救下。

  严刑拷打后,他招了:是盛京派来的死士,目的就是刺杀兴国军官员,制造混乱。

  更让人震惊的是,他们能混进来,是因为有内应——鞍山一个姓傅的商户,原是大清包衣出身,暗中与盛京联络,提供了柳秀娘的行踪。

  贺一龙怒不可遏,同时后怕不已,这可是主公的女人,有什么三长两短,他可要吃不了兜着走。

  他立即带兵要去抄了傅家。

  “贺军长且慢。”

  柳秀娘制止了他,“傅家上下几十口,不一定都知道。只抓主犯,其他人审查后若无牵连,放了。”

  “大人!这…..”

  “主公说过,我们不是残暴的清廷,不搞连坐那套。”

  柳秀娘淡淡道,“但傅家的所有财产都要没收,充作公费。另外,把这事公之于众,让所有人都知道,勾结外敌到底是什么下场。”

  傅老板被公审处斩。

  但傅家的其他人——老母、妻子、儿女、仆役——经过审查后,确实不知情,都被释放了。柳秀娘还让人给了他们一些安家费,让他们自谋生路。

  贺一龙可不是仁慈的人,知道斩草除根的道理,找理由将傅家几个成年子女也连带处死了。

  这件事的影响极为深远。

  一方面,震慑了那些心怀异志的人;另一方面,也让人看到,兴国军执法虽严,但却也绝不滥杀。

  傅老板的老母临走前,对着县衙磕了三个头:“谢大人不杀之恩…...是我儿糊涂…...”

  五月二十,本溪举行了第一次“吏员考试”。

  不同于科举考八股,这次考的是实务:算数、文书、律法常识。

  参考的有三百多人,汉人占七成,满人两成,蒙人一成。

  统一要求本人及身家清白,拥护兴国军的政策。

  最后录取了五十人,其中满人有八个,蒙人三个。

  录取的人里,有个叫李秀姑的女子,二十二岁,是移民的女儿。

  她考了第十名,被分配到县衙做文书。

  这在当时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女子为吏,前所未有。

  更让人惊讶的是,满人录取者里有个叫哈尔哈的,原来是清军的马夫,识字不多,但精通养马。

  他没考过,但远在济南的赵子龙特批,让他进了新成立的“马政司”,专管军马饲养。

  “用人要用其长。”

  赵子龙说,“科举取士,取的是读书人。但我们还需要工匠、农夫、马夫、医生…...各行各业,都要有人才。”

  为此,他设立的“技工学堂”开遍辽东各地,专门培养各类技术人才。

  学堂的老师,有汉人,有满人,甚至还有两个从澳门请来的西洋匠人。

  到六月初,本溪、鞍山两地,已有三千多人通过各种途径获得晋升:有的当了小吏,有的做了工头,有的开了商铺,有的承包了土地。

  虽然距离“人人平等”还很远,但至少,一条向上的通道打开了,让各民族之间的对立减缓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