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清参论年-《安岭赶山狩猎生涯》

  夕阳的余晖洒在谷地边缘,刘晓和王强牵着四条猎狗,踏着“咯吱”作响的枯叶,终于回到了那块被巨大花岗岩庇护的营地。

  王强点燃篝火,火苗跳跃着,驱散了林间的湿冷。之后就一屁股坐在防潮垫上,长舒一口气:“晓哥,今天这一趟,可真值!”

  刘晓笑着卸下竹篓,将装满药材的藤编小筐放在一旁,又从藤筐里将鹿皮药囊从中取出,在小心翼翼地取出那包用油纸和麻绳捆扎得严严实实的“宝贝”——那株他们费尽心力挖出的“土坨”。

  “别光顾着歇,好戏在后头。”他将人参放在一块平整的石头上,如同对待一件稀世珍宝,“该清参了。”

  “清参?”王强立刻来了精神,蹭地一下爬到刘晓身边,眼睛亮得像星星,“晓哥,我帮你!这可是咱们的‘挖的第一颗人参’!”

  “行,你打下手。”刘晓说着,从背篓里取出全套“清参工具”:一把用兔毛做的软毛小刷、一根光滑的细竹签、一块干净的旧棉布、一壶刚从溪边取来的清水,还有一块事先准备好的、边缘光滑的树皮。

  “清参,就跟绣花一个道理,急不得。”刘晓盘腿坐下,语气认真而从容,“人参的须根、芦头、纹路,都是值钱的地方,要是弄断了,就掉价了。”

  他先解开麻绳,一层层揭开油纸。随着最后一层油纸被揭开,那个用树皮裹着深褐色腐殖土的“土坨”终于完全暴露出来,散发着泥土与草木根茎混合的独特气息。

  刘晓用小刷子先将表面附着的大块泥土轻轻扫去。然后,他换上细竹签,从“土坨”的边缘开始,用尖端极其轻柔地剔除泥土。他时而用签尖挑,时而用指甲刮,动作细腻得如同在修复一幅古画。

  王强屏息凝神地看着,大气都不敢出。他从未想过,挖人参是如此粗犷的活,而清参却是如此精细的艺术。

  “晓哥,你看这纹!”王强突然指着主根上的一圈圈环状纹路,激动地说,“这不就是书上说的‘铁线纹’吗?一圈一圈的,多清楚!”

  “对,”刘晓点头,指尖轻抚过那些深浅不一的纹路,“纹越密、越深、越清晰,人参的年份就越老。

  你看这里,纹路细密如织,而且深嵌入皮,这是‘老纹’的特征,说明这参在地下熬了很长岁月。”

  他继续清理,慢慢地,主根的全貌逐渐显现。这根人参的主体呈现出一种优美的“人”字形,两条主须根修长而均匀,如同两条蓄势待发的龙须,须根上还密布着细小的“珍珠点”,晶莹剔透,在篝火的映照下闪烁着微光。

  “我的老天爷!”王强忍不住惊叹,“这须根,太漂亮了!又长又直,还带‘珍珠’!这要是拿到供销社,得卖多少钱?”

  刘晓没接话,他正专注于清理芦头。芦头是人参主根顶端与茎连接的部分,上面会留下每年茎干枯死后留下的疤痕,称为“芦碗”。芦碗的数量和形态,是判断人参年份最直观的依据。

  他用小刷子蘸着清水,一点点地刷洗芦头。随着泥土的清除,一个硕大而饱满的芦头显露出来,上面叠加着多个深浅不一的芦碗,形态如同“马牙芦”,边缘清晰,层层叠叠,宛如佛塔。

  “马牙芦,”刘晓轻声说,“这是八十年份以上山参的典型特征。你看这芦碗,大而齐整,说明每年的生长都很旺盛,没有中断过。”

  他用竹签的尖端,极其小心地数着芦碗。一个,两个……直到第九个。然后,他换了个角度,发现还有一个更深的芦碗,几乎被新生的组织覆盖,若不是他看得仔细,很容易忽略。

  “至少十个芦碗。”刘晓下了结论,“一个芦碗代表一年的生长周期,但山参在恶劣环境下,有时会‘歇枝’,也就是一年不长,所以芦碗数只是基础。再结合这铁线纹的密度、须根的长度和‘珍珠点’的饱满度……”

  他停顿了一下,脸上露出了既兴奋又克制的笑容:“这株参,保守估计,得有八十年左右。”

  “八……八十年?!”王强差点从地上跳起来,“晓哥,那它得卖多少钱?!”

  “这得看品相和买家。”刘晓解释道,“要是卖给公社供销社,他们只认秤,一株也就给个三四千,顶天了。”

  “才三四千?!”王强瞪大了眼睛,觉得不可思议,“这么好的参,才卖三四千?那不亏死?”

  “所以才不能卖给他们。”刘晓神秘地笑了笑,“咱们有穆军。穆军懂行,他知道这种级别的人参,是按‘株’论价的,而不是按‘斤’。”

  他从背篓里取出那本翻得卷了边的《东北山野药材大全》,翻到“名贵人参品鉴”那一章。书上写道:“八十年份,马牙芦,铁线纹密,须长带‘珠’,品相完整者,谓之‘小参王’,在黑市上,价格可达八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具体视‘芦、纹、须、体’四象而定。”

  刘晓指着书上的描述,一一对照眼前的这株人参,点头道:“你看,样样都对得上。‘芦’是马牙芦,‘纹’是深铁线纹,‘须’是长直珍珠须,‘体’是人形饱满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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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象俱全,品相完美。穆军见了,少说也得给八千块,要是遇到识货的收藏家,破万也不是不可能。”

  “八千……一万……”王强喃喃自语,眼神有些发直,“晓哥,这……这够盖一栋大房子了吧?”

  “何止是大房子。”刘晓笑着把书收好,“够我们盖一栋带院子的石头房,再买一匹好马,剩下的钱还能做点别的事。”

  他将清理好的人参,用那块准备好的光滑树皮轻轻包住根部,再小心翼翼地放进王强用藤条编成的筐里,上面还盖了一层湿润的苔藓,以防脱水。

  “行了,‘参王’安顿好了。”刘晓满意地看着藤筐,“明天一早,咱们就下山。”

  夜幕降临,篝火旁。刘晓煮了一锅香喷喷的玉米糊,掺了野鸡肉和灵泉水。四条猎狗吃得摇头晃脑,王强更是狼吞虎咽,一边吃一边还在念叨着人参的事。

  吃完饭,两人开始收拾营地。王强将干柴和松枝堆得更高,刘晓则检查了陷阱,确保没有松动。一切妥当后,他们并肩坐在火堆旁,望着满天繁星。

  就在这万籁俱寂的时刻,刘晓突然转过头,神色严肃地对王强说道:“强子,有件事,我得跟你说。”

  王强一愣,收敛了脸上的嬉笑:“晓哥,你说。”

  “就是咱们挖到这株八十年山参的事,”刘晓的声音压得很低,即使在空旷的山谷里,也只够两人听见,“回去之后,除了你爹,谁也不能说。”

  王强立刻明白了刘晓的用意,脸色也变得凝重起来。他用力地点了点头:“我懂。

  财帛动人心,这要是让村里人知道了,非得眼红死不可。李金花那嘴,能闹翻天。”

  “对。”刘晓赞许地拍了拍他的肩,“李金花就别提了。关键是,这八千元,对我们是巨款,但对有些人来说,这更是个能铤而走险的数目。

  咱们现在势单力薄,有枪有狗也防不住暗地里的算计。”

  “那我爹知道了没事吧?”王强问。

  “你爹可以。”刘晓语气坚定,“他为人正直,是见过大世面的,他知道分寸。而且,他知道了,也算是我们有了个靠山。万一有什么风声,他能帮我们挡一挡。”

  “行,我听你的。”王强拍着胸脯保证,“我回去就跟我爹说,让他帮我保密。我娘那边,我就不说了,我娘,藏不住事。”

  “不是藏不住事,是没必要让她担惊受怕。”刘晓补充道,“钱的事,有我俩知道就够了。等房子盖起来,安全了,咱们再慢慢告诉她们,让她们享福。”

  “对对对!”王强连声赞同,“咱们先闷声发大财!”

  两人相视而笑,紧张的气氛顿时被这句“闷声发大财”冲淡了不少。

  刘晓又从背篓里取出那张边走边画的简易地图,摊在火光下,指着上面的标记说:“你看,这个‘黑洼子’,是陨铁;这个‘老松坳’,是今天挖参的地方;还有这个‘溪畔岩’,是发现紫芝的地方。

  这些地方,咱们都得记住。等秋收分地后,咱们有了根据地,就以那块谷地为基地,把这些‘宝库’串联起来,定期来采。”

  “晓哥,你这脑子,真是绝了!”王强由衷佩服。

  “行了,别贫了。”刘晓笑着把地图收好,“今天都累了,早点睡。明天一早,咱们就得轻装上阵,争取天黑前赶到我们上一个营地,我们回去应该要走过七八天。”

  “明白!”王强打了个哈欠,钻进防潮睡袋,“晓哥,你说穆军见了这‘参王’,会不会激动得跳起来?”

  “我看会。”刘晓也躺下,望着火堆外深邃的夜空,“咱们给他带去了个‘发财大礼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