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艺留下的那份装帧精美、散发着油墨香的意向协议草案,如同一个华丽的囚笼设计图,沉甸甸地压在晚秀坊每个人的心头。林建民焦虑得嘴角起了燎泡,整日在堂屋里踱步,拿起草案翻两页又烦躁地扔下,嘴里反复念叨着“吃人不吐骨头”。王秀英则比以往更加沉默,她不再专注于大幅绣品,反而找来一些素白零碎的绸缎,用最普通的丝线,反复绣着一些极其简单的纹样——几根交错的水草,一枚孤零零的秋叶,一痕浅淡的远山。针脚依旧稳,却透着一种近乎本能的、对纯粹手艺的回归与依恋,仿佛在不确定的惊涛中,紧紧抓住唯一确定的浮木。
林晚知道,母亲在用这种方式抵抗,也在等待。等待她找到那把“能绣破合同的针”。她自己也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困局。面对那些严谨的法律术语和复杂的商业条款,她课堂上学到的那点《经济法》皮毛,显得苍白无力。她知道里面有陷阱,却无法精准地指出陷阱在哪里,更别提设计反击的条款。
盲目拒绝,只会给华艺和可能与之默契的胡美凤更多口实。硬着头皮去谈,等于羊入虎口。她需要一个真正懂行的人,一个能站在晚秀坊立场上,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去剖析那份草案,并指出可能出路的人。
这样的人,在青河县几乎找不到。她再次想到了学校,想到了严老师和刘教授,但他们毕竟是学术研究者,对具体的商业合同博弈未必擅长。焦虑像藤蔓缠绕着她,让她夜不能寐。
就在她几乎要绝望时,一个意想不到的电话,打到了县文化馆,指名要找“晚秀坊的林晚同学”。电话是张馆长亲自接的,他疑惑地转告了林晚。
林晚带着满心疑惑赶到文化馆,拿起那部老式电话的听筒。
“喂,林晚吗?我是陈志远。”
电话那头传来陈志远平静的声音,尽管有些许电流杂音,却让林晚紧绷的神经为之一松。
“陈志远?你怎么……”林晚惊讶。
“我回省城了。梁研究员的那篇文章和内部简报,我看到了。”陈志远的声音透过话筒,清晰而冷静,“也听我哥说了些情况。华艺是不是又找你们了?带了新方案,还有律师?”
林晚心中一震,陈志远的信息如此灵通而准确。“是。一份‘独家战略合作’意向草案,看起来很完美,但我们觉得……”
“完美的表象下通常布满绳索。”陈志远打断她,语气依旧平淡,“我哥认识一个人,或许能帮你们看看。他姓方,是我哥的大学同学,现在在省城一家涉外律师事务所工作,主要做知识产权和商业合同,人很正,对传统文化保护也有兴趣。我哥跟他提了晚秀坊的事,还有梁研究员的评价,他愿意抽时间,帮你们初步审阅一下那份草案,并给出一些非正式的专业意见,不收费。”
方律师?省城的涉外律师?林晚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简直是雪中送炭!
“这……这太麻烦方律师了,也麻烦你和你哥了!”林晚激动得声音都有些变调。
“不用客气。梁研究员的文章让方律师对晚秀坊产生了兴趣,他认为保护这样的案例具有社会价值。当然,最终是否接受他的意见,由你们自己决定。”陈志远说道,“你把那份草案的关键部分,特别是涉及独家代理、品牌归属、知识产权、收益分成、违约责任这些条款,尽量清晰地抄录或复印下来,寄给我。我转交给方律师。他会尽快看,然后把意见反馈给我,我再转告你。注意,不要寄原件。”
“我明白!我马上就去办!”林晚连声道谢,心中那块压得她喘不过气的巨石,仿佛被撬开了一道缝隙,透进了希望的光。
接下来的两天,林晚几乎不眠不休。她将那份厚厚的草案逐字研读,把最核心、也最令人不安的条款一一摘抄下来,并在旁边附上自己粗浅的理解和疑问。她抄写得极其认真,字迹工整,生怕有任何错漏影响方律师的判断。同时,她也简要写了一封信,说明晚秀坊的基本情况、华艺之前接触的经过、以及家庭希望保持独立创作的根本诉求。
信件和抄录的条款,再次以挂号信形式寄出。这一次,投递的不再是渺茫的希望,而是一份具体的、指向明确的求救。
等待回音的日子里,晚秀坊的气氛依旧凝重,但少了些无头苍蝇般的慌乱,多了几分沉静的期待。王秀英甚至开始重新拾起那幅搁置了几日的竹石小品,为那抹远山雾霭添上最后一缕极其淡薄的青灰色,使整个画面更显空灵悠远。林建民也不再只是焦躁地踱步,开始学着林晚的样子,尝试去理解草案中那些拗口的句子,尽管多半还是一头雾水。
五天后,陈志远的回信到了。很厚。里面没有原件,只有几页陈志远工整抄写的文字,标题是“方律师关于《晚秀坊合作意向草案》部分条款的初步分析与参考意见”。
林晚迫不及待地展开,父母也立刻围拢过来。
方律师的意见直截了当,条分缕析:
一、 关于“独家代理”与“品牌运营”: 条款表面赋予华艺独家权利,但定义极其宽泛(“所有作品”、“全球范围”、“一切形式的使用与开发”),且未明确代理期限(可能是永久性或超长期),这实际上将晚秀坊未来所有创作成果的商业命运完全交予华艺。所谓的“联合品牌”,在法律上可能演变为华艺主导甚至完全掌控的品牌,晚秀坊的署名可能沦为一种“授权使用”。
二、 关于“知识产权”: 草案试图将“晚秀坊”相关标识、纹样乃至“风格”的潜在权利,通过合同约定方式,归入“合作”框架下共享或由华艺主控。方律师指出,现行法律对民间文艺作品权利界定本就模糊,这种合同约定极易导致权利归属不清,未来一旦产生纠纷,晚秀坊将极为被动。
三、 关于“传承与发展基金”: 华艺注资,但资金使用方向和决策机制草案中语焉不详,很可能华艺拥有绝对支配权。这非但不是“资助”,反而可能成为华艺影响甚至干预晚秀坊创作方向和内部管理的工具。
四、 关于“法律保护”: 华艺承诺的“法律保护”,实则是在其构建的这套合作框架下的保护,目的是巩固其自身在合作中的控制地位,而非单纯保护晚秀坊的独立权益。
核心风险总结: 该草案以“保护”和“提升”为名,行“控制”与“吸纳”之实。一旦签署,晚秀坊将丧失创作自主性、商业独立性和品牌所有权,本质上成为华艺旗下的一个“高级生产车间”或“艺术标签”,其独特文化价值将被资本逻辑彻底格式化。
参考建议:
1. 坚决拒绝当前草案框架。 任何合作必须以明确保障晚秀坊创作自主权、品牌所有权、已有作品独立知识产权为前提。
2. 如确有必要合作,可探索极有限度的项目制合作。 例如,仅就某一件特定作品、某一次特定展览进行单项委托或授权,明确限定合作范围、期限、权利义务和收益分配,一事一议,不涉及长期绑定。
3. 加强自身权利梳理。 建议尽可能系统地记录和整理晚秀坊特有纹样、针法、代表性作品的创作过程与发表记录,形成清晰的档案。虽不能完全确权,但能在发生争议时作为重要证据。
4. 警惕对方利用行业压力。 明确告知对方,协会事务与商业合作是两回事,不应混为一谈。
方律师的剖析,像一把锋利的手术刀,精准地划开了华艺那份华丽草案的伪装,露出了内里冰冷而坚硬的锁链结构。每一句分析,都印证了林晚最初的直觉,并给出了清晰的依据和指向。
林建民看完,长长吐出一口浊气,拍案道:“看看!我说什么来着!就是吃人的合同!这位方律师,是明白人!”
王秀英仔细地看了一遍又一遍,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信纸边缘,低声道:“这就叫……专业。咱们的针绣布,他们的笔绣合同,都是一个理:针脚怎么走,力道怎么下,得自己心里有谱。”
林晚心中充满了感激与豁然开朗的振奋。方律师的意见,不仅提供了拒绝的底气,更指明了在极端不利情况下,一种极其谨慎、保留底线的可能合作路径(项目制)。更重要的是,他点醒了他们自身权利梳理的重要性。
“爸,妈,”林晚收起信件,眼神明亮,“方律师给了我们一把‘针’。我们知道合同哪里扎手了。接下来,我们要给华艺回话了。”
“怎么回?”林建民问。
“就照着方律师指出的核心问题,客气但明确地回绝。”林晚思路清晰,“感谢他们的‘厚爱’和‘专业方案’,但经过审慎考虑,晚秀坊目前的核心任务是专注于技艺传承与深化创作,暂不考虑涉及长期独家绑定和品牌让渡的深度商业合作。同时,表明我们认同对知识产权的重视,正在着手进行自身技艺体系的整理工作。至于未来的可能性,不排除在时机成熟时,就某些具体的艺术项目进行交流探讨。”
这番话,有理有据,不卑不亢,既关闭了对方设计好的大门,又留下了一扇极窄的、由己方定义的侧窗,同时暗含了“我们自己会保护自己”的讯息。
“另外,”林晚补充道,目光坚定,“从明天开始,我们要开始做方律师说的第四件事——系统地整理咱们家的‘东西’。妈,需要您多费心,把咱们特有的纹样、针法,能说清的都说清,能画图的画图。爸,咱们把重要的作品、获奖证书、发表记录都整理好。这件事,可能比应付华艺更重要。”
有了方向,就有了力量。那份曾让人窒息的草案,此刻在方律师的专业解析下,仿佛变成了一纸可以看清脉络、进而从容绕开的迷宫图。晚秀坊的这枚“针”,在寻找外部专业“针”的帮助下,似乎终于找到了可以刺入合同纸张缝隙的那个角度。然而,他们也都明白,拒绝,只是新一轮博弈的开始。华艺,以及可能与华艺遥相呼应的胡美凤,绝不会轻易放弃。但至少,这一次,他们不再是赤手空拳。
林晚知道,母亲在用这种方式抵抗,也在等待。等待她找到那把“能绣破合同的针”。她自己也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困局。面对那些严谨的法律术语和复杂的商业条款,她课堂上学到的那点《经济法》皮毛,显得苍白无力。她知道里面有陷阱,却无法精准地指出陷阱在哪里,更别提设计反击的条款。
盲目拒绝,只会给华艺和可能与之默契的胡美凤更多口实。硬着头皮去谈,等于羊入虎口。她需要一个真正懂行的人,一个能站在晚秀坊立场上,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去剖析那份草案,并指出可能出路的人。
这样的人,在青河县几乎找不到。她再次想到了学校,想到了严老师和刘教授,但他们毕竟是学术研究者,对具体的商业合同博弈未必擅长。焦虑像藤蔓缠绕着她,让她夜不能寐。
就在她几乎要绝望时,一个意想不到的电话,打到了县文化馆,指名要找“晚秀坊的林晚同学”。电话是张馆长亲自接的,他疑惑地转告了林晚。
林晚带着满心疑惑赶到文化馆,拿起那部老式电话的听筒。
“喂,林晚吗?我是陈志远。”
电话那头传来陈志远平静的声音,尽管有些许电流杂音,却让林晚紧绷的神经为之一松。
“陈志远?你怎么……”林晚惊讶。
“我回省城了。梁研究员的那篇文章和内部简报,我看到了。”陈志远的声音透过话筒,清晰而冷静,“也听我哥说了些情况。华艺是不是又找你们了?带了新方案,还有律师?”
林晚心中一震,陈志远的信息如此灵通而准确。“是。一份‘独家战略合作’意向草案,看起来很完美,但我们觉得……”
“完美的表象下通常布满绳索。”陈志远打断她,语气依旧平淡,“我哥认识一个人,或许能帮你们看看。他姓方,是我哥的大学同学,现在在省城一家涉外律师事务所工作,主要做知识产权和商业合同,人很正,对传统文化保护也有兴趣。我哥跟他提了晚秀坊的事,还有梁研究员的评价,他愿意抽时间,帮你们初步审阅一下那份草案,并给出一些非正式的专业意见,不收费。”
方律师?省城的涉外律师?林晚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简直是雪中送炭!
“这……这太麻烦方律师了,也麻烦你和你哥了!”林晚激动得声音都有些变调。
“不用客气。梁研究员的文章让方律师对晚秀坊产生了兴趣,他认为保护这样的案例具有社会价值。当然,最终是否接受他的意见,由你们自己决定。”陈志远说道,“你把那份草案的关键部分,特别是涉及独家代理、品牌归属、知识产权、收益分成、违约责任这些条款,尽量清晰地抄录或复印下来,寄给我。我转交给方律师。他会尽快看,然后把意见反馈给我,我再转告你。注意,不要寄原件。”
“我明白!我马上就去办!”林晚连声道谢,心中那块压得她喘不过气的巨石,仿佛被撬开了一道缝隙,透进了希望的光。
接下来的两天,林晚几乎不眠不休。她将那份厚厚的草案逐字研读,把最核心、也最令人不安的条款一一摘抄下来,并在旁边附上自己粗浅的理解和疑问。她抄写得极其认真,字迹工整,生怕有任何错漏影响方律师的判断。同时,她也简要写了一封信,说明晚秀坊的基本情况、华艺之前接触的经过、以及家庭希望保持独立创作的根本诉求。
信件和抄录的条款,再次以挂号信形式寄出。这一次,投递的不再是渺茫的希望,而是一份具体的、指向明确的求救。
等待回音的日子里,晚秀坊的气氛依旧凝重,但少了些无头苍蝇般的慌乱,多了几分沉静的期待。王秀英甚至开始重新拾起那幅搁置了几日的竹石小品,为那抹远山雾霭添上最后一缕极其淡薄的青灰色,使整个画面更显空灵悠远。林建民也不再只是焦躁地踱步,开始学着林晚的样子,尝试去理解草案中那些拗口的句子,尽管多半还是一头雾水。
五天后,陈志远的回信到了。很厚。里面没有原件,只有几页陈志远工整抄写的文字,标题是“方律师关于《晚秀坊合作意向草案》部分条款的初步分析与参考意见”。
林晚迫不及待地展开,父母也立刻围拢过来。
方律师的意见直截了当,条分缕析:
一、 关于“独家代理”与“品牌运营”: 条款表面赋予华艺独家权利,但定义极其宽泛(“所有作品”、“全球范围”、“一切形式的使用与开发”),且未明确代理期限(可能是永久性或超长期),这实际上将晚秀坊未来所有创作成果的商业命运完全交予华艺。所谓的“联合品牌”,在法律上可能演变为华艺主导甚至完全掌控的品牌,晚秀坊的署名可能沦为一种“授权使用”。
二、 关于“知识产权”: 草案试图将“晚秀坊”相关标识、纹样乃至“风格”的潜在权利,通过合同约定方式,归入“合作”框架下共享或由华艺主控。方律师指出,现行法律对民间文艺作品权利界定本就模糊,这种合同约定极易导致权利归属不清,未来一旦产生纠纷,晚秀坊将极为被动。
三、 关于“传承与发展基金”: 华艺注资,但资金使用方向和决策机制草案中语焉不详,很可能华艺拥有绝对支配权。这非但不是“资助”,反而可能成为华艺影响甚至干预晚秀坊创作方向和内部管理的工具。
四、 关于“法律保护”: 华艺承诺的“法律保护”,实则是在其构建的这套合作框架下的保护,目的是巩固其自身在合作中的控制地位,而非单纯保护晚秀坊的独立权益。
核心风险总结: 该草案以“保护”和“提升”为名,行“控制”与“吸纳”之实。一旦签署,晚秀坊将丧失创作自主性、商业独立性和品牌所有权,本质上成为华艺旗下的一个“高级生产车间”或“艺术标签”,其独特文化价值将被资本逻辑彻底格式化。
参考建议:
1. 坚决拒绝当前草案框架。 任何合作必须以明确保障晚秀坊创作自主权、品牌所有权、已有作品独立知识产权为前提。
2. 如确有必要合作,可探索极有限度的项目制合作。 例如,仅就某一件特定作品、某一次特定展览进行单项委托或授权,明确限定合作范围、期限、权利义务和收益分配,一事一议,不涉及长期绑定。
3. 加强自身权利梳理。 建议尽可能系统地记录和整理晚秀坊特有纹样、针法、代表性作品的创作过程与发表记录,形成清晰的档案。虽不能完全确权,但能在发生争议时作为重要证据。
4. 警惕对方利用行业压力。 明确告知对方,协会事务与商业合作是两回事,不应混为一谈。
方律师的剖析,像一把锋利的手术刀,精准地划开了华艺那份华丽草案的伪装,露出了内里冰冷而坚硬的锁链结构。每一句分析,都印证了林晚最初的直觉,并给出了清晰的依据和指向。
林建民看完,长长吐出一口浊气,拍案道:“看看!我说什么来着!就是吃人的合同!这位方律师,是明白人!”
王秀英仔细地看了一遍又一遍,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信纸边缘,低声道:“这就叫……专业。咱们的针绣布,他们的笔绣合同,都是一个理:针脚怎么走,力道怎么下,得自己心里有谱。”
林晚心中充满了感激与豁然开朗的振奋。方律师的意见,不仅提供了拒绝的底气,更指明了在极端不利情况下,一种极其谨慎、保留底线的可能合作路径(项目制)。更重要的是,他点醒了他们自身权利梳理的重要性。
“爸,妈,”林晚收起信件,眼神明亮,“方律师给了我们一把‘针’。我们知道合同哪里扎手了。接下来,我们要给华艺回话了。”
“怎么回?”林建民问。
“就照着方律师指出的核心问题,客气但明确地回绝。”林晚思路清晰,“感谢他们的‘厚爱’和‘专业方案’,但经过审慎考虑,晚秀坊目前的核心任务是专注于技艺传承与深化创作,暂不考虑涉及长期独家绑定和品牌让渡的深度商业合作。同时,表明我们认同对知识产权的重视,正在着手进行自身技艺体系的整理工作。至于未来的可能性,不排除在时机成熟时,就某些具体的艺术项目进行交流探讨。”
这番话,有理有据,不卑不亢,既关闭了对方设计好的大门,又留下了一扇极窄的、由己方定义的侧窗,同时暗含了“我们自己会保护自己”的讯息。
“另外,”林晚补充道,目光坚定,“从明天开始,我们要开始做方律师说的第四件事——系统地整理咱们家的‘东西’。妈,需要您多费心,把咱们特有的纹样、针法,能说清的都说清,能画图的画图。爸,咱们把重要的作品、获奖证书、发表记录都整理好。这件事,可能比应付华艺更重要。”
有了方向,就有了力量。那份曾让人窒息的草案,此刻在方律师的专业解析下,仿佛变成了一纸可以看清脉络、进而从容绕开的迷宫图。晚秀坊的这枚“针”,在寻找外部专业“针”的帮助下,似乎终于找到了可以刺入合同纸张缝隙的那个角度。然而,他们也都明白,拒绝,只是新一轮博弈的开始。华艺,以及可能与华艺遥相呼应的胡美凤,绝不会轻易放弃。但至少,这一次,他们不再是赤手空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