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破碎的承诺与重生的裁量-《重生之我是一名法官》

  第一百六十九章:破碎的承诺与重生的裁量

  市中院刑事审判庭的木门缓缓关闭,带着初秋的凉意。赵桐权走上审判长席时,目光落在被告席上那个穿着西装的中年男人身上——周志国,四十五岁,头发梳得一丝不苟,领带打得端正,只是眼下的青黑和微微颤抖的指尖,泄露了他的不安。这场景让赵桐权的思绪微微一沉,“上一世”他曾审理过一起类似的合同诈骗案,被告人同样是位“成功企业家”,因挪用资金被判重刑,却在服刑期间写下万字忏悔录,字里行间都是对“一步踏错”的悔恨。那时他只盯着“诈骗数额”,却没细究那些被卷进漩涡的普通家庭,如今再面对周志国,心里那杆法律的秤,多了层对“后果”的沉重考量。

  “被告人周志国,公诉机关指控你于2021年至2023年间,以‘惠民养老公寓’项目为名,虚构投资前景,以‘年化收益15%’为诱饵,向126名老年人吸收资金共计2380万元,后将资金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挥霍,造成112名被害人损失1890万元,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事实是否属实?”赵桐权的声音透过麦克风传出,清晰而冷静,带着一种穿透表象的锐利。

  周志国猛地抬起头,喉结滚动了一下,声音带着刻意维持的镇定:“我没有诈骗!‘惠民养老公寓’是真实存在的项目,只是因资金链断裂暂时停工,我正在想办法融资,一定会还给老人们的!”

  “请公诉人出示证据。”赵桐权看向公诉席,脑海里已浮现出“上一世”的教训——集资诈骗案件中,“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是核心,而被告人的项目真实性、资金流向、还款能力,这些细节的拼凑,往往比单纯的“高息承诺”更能揭示真相。上一世那个案子,他因忽略了被告人将90%资金用于挥霍的事实,一度纠结于“是否有还款意愿”,导致庭审拖延,如今再面对堆积如山的卷宗,心里多了层对“资金流向”的敏锐。

  公诉人刘检察官起身,将一份厚重的卷宗放在桌案上,最上面是“惠民养老公寓”的宣传册,封面上印着夕阳下的公寓效果图,配着“给父母一个温暖的家”的标语。“审判长,各位陪审员,经侦查查明,被告人周志国于2021年注册‘惠民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宣称将在市郊建设占地50亩的养老公寓,预计2023年竣工,面向社会吸收投资,承诺‘投资10万元,每月返息1250元,三年后本金全返’。”

  大屏幕上随即跳出项目用地的卫星图:“所谓的‘养老公寓用地’,实为周志国租赁的废弃厂房,租期仅两年,且未办理任何规划审批手续。他在宣传册中伪造了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鉴定均为假证。”

  刘检察官调出资金流向图,红色箭头密密麻麻地指向不同账户:“126名被害人中,年龄最大的83岁,最小的62岁,多是拿出毕生积蓄甚至抵押房产投资。所筹2380万元中,仅150万元用于厂房简单装修,其余2230万元中,1200万元用于偿还周志国此前经营失败的债务,680万元转入其情人账户购买豪车豪宅,350万元被他在澳门赌场挥霍一空。”

  她播放了一段被害人的录像证言,画面里的白发老人抹着眼泪:“我把给老伴治病的钱都投进去了,现在他躺在医院等着手术费,周志国那个骗子,说什么‘养老钱生养老钱’,都是骗我们这些老糊涂的!”另一位阿姨举着厚厚的缴费单,声音嘶哑:“我动员了五个老姐妹一起投资,现在她们天天堵着我要钱,我真的没脸见人了……”

  刘检察官补充道:“2023年5月,当被害人发现公寓迟迟未动工,要求退款时,周志国更换手机号、注销公司,试图潜逃,后在机场被抓获。其行为完全符合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构成要件,且数额特别巨大,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辩护席上的张律师举手,声音带着一丝谨慎:“反对!公诉人认定‘非法占有目的’证据不足。”他调出周志国的公司注册资料和前期规划图:“‘惠民养老公寓’项目并非完全虚构,周志国确实与当地村委会签订过合作意向书,只是后期因资金不足未能推进。他将部分资金用于偿还旧债,是为了维持公司运营,并非单纯挥霍。”

  张律师播放了一段周志国与融资方的通话录音:“王总,再给我一个月,只要这笔款到账,公寓就能开工,老人们的钱我一分都不会少!”他解释:“周志国的初衷是想做一个真正的养老项目,只是采用了错误的融资方式,后期因压力过大才选择逃避,主观上并非一开始就想诈骗。”

  他呈上周志国的家庭情况证明:“其父亲患有阿尔茨海默症,母亲瘫痪在床,妻子因他经营失败已离婚,女儿正在读高中,全家靠他一人支撑。案发后,他主动交代了资金去向,协助警方追回部分赃款(价值320万元),且有自首情节,应从轻处罚。”

  “自首?”刘检察官冷笑一声,调出抓捕记录,“周志国是在机场准备飞往国外时被抓获的,随身携带的行李箱里有伪造的护照和15万元现金,这哪里是自首?分明是畏罪潜逃!至于‘合作意向书’,经核实,村委会从未同意将土地用于养老公寓建设,那只是周志国单方面伪造的文件。”

  她拿出周志国的消费记录:“2022年春节期间,他在海南为情人购买的钻戒就花了89万元,同期有7位老人因拿不到利息,没钱支付医药费而停药——这就是辩护律师所说的‘维持运营’?”

  赵桐权翻看着卷宗,注意到一个细节:126名被害人中,有87人是通过周志国的“熟人介绍”投资的,其中包括他的远房亲戚、父亲的老同事,甚至还有曾资助过他上学的退休教师。这些人在证言里反复提到“相信小周的为人”“他小时候多懂事啊”,字里行间都是被辜负的信任。这让他想起“上一世”那个案子,被告人同样利用了乡邻的信任,最终导致半个村子的人血本无归,如今再看周志国的忏悔录,里面写着“我对不起那些看着我长大的叔叔阿姨”,却没能挡住他挥霍的脚步。

  “被告人周志国,”赵桐权的目光落在他身上,“你声称‘想做真正的养老项目’,为何在宣传时故意隐瞒项目未获审批的事实?为何在明知没有还款能力的情况下,仍不断吸收新的投资来支付旧的利息(即‘庞氏骗局’)?”

  周志国的脸瞬间惨白,手指紧紧攥着西装裤缝,指节泛白:“我……我一开始以为能融到资,后来骑虎难下……我怕告诉老人们真相,他们会闹……”

  “怕他们闹,就看着他们把救命钱交给你挥霍?”刘检察官追问,“你在日记里写‘老人们的钱最好骗,只要说点好听的就行’,这难道不是诈骗的故意?”

  张律师沉默片刻,呈上一份由53名被害人签署的谅解书:“这些老人念在周志国曾帮过村里修桥铺路(2018年周志国捐款10万元修村路),且部分赃款已追回,愿意出具谅解书,请求法院给其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赵桐权的指尖在“集资诈骗罪”的量刑标准上轻轻敲击,法律规定“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但“上一世”的经验告诉他,对于此类案件,量刑不仅要考虑数额,更要考虑被害人的损失程度、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以及社会影响。周志国的行为无疑构成集资诈骗罪,且利用熟人信任、针对老年人作案,主观恶性极深,造成的后果也极其严重,但部分赃款已追回、有部分被害人谅解,这些情节也应在考量范围内。

  “被告人周志国,”赵桐权的声音沉稳下来,“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造成112名老年人重大财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且犯罪对象为老年人,利用熟人信任实施诈骗,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依法严惩。”

  他顿了顿,目光扫过全场:“考虑到你在案发后能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协助追回部分赃款,且有部分被害人出具谅解书,可在法定刑内酌情从轻处罚,但不足以减轻到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终,赵桐权拿起法槌:“被告人周志国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继续追缴其违法所得,发还被害人。”

  法槌落下的声响在庭内回荡,周志国猛地瘫坐在被告席上,西装的领口歪斜下来,他望着旁听席上那些曾经熟悉的面孔(有几位被害人专程赶来),嘴唇翕动着,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一位头发花白的老人颤巍巍地站起来,指着他骂道:“你这个白眼狼!我当年供你上学,就是让你骗我们这些老人的?”

  赵桐权合上卷宗,窗外的阳光透过高窗照进来,落在“集资诈骗”四个字上,显得格外刺眼。他知道,这个判决既没有纵容利用信任的恶行,也没有忽视部分被害人的谅解,更给了其他潜在的诈骗者一个警示——这或许就是重生的意义,在法律的框架内,让每一次裁决都能精准打击那些伤害弱势群体的犯罪,让正义的光芒照亮那些被谎言笼罩的角落,哪怕破碎的信任再难复原,至少法律会为受害者讨回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