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7章 富家少爷的心脏病白月光番外:温书墨(上)-《白月光逆袭指南:白月光必须赢!》

  我三岁那年,姐姐五岁。

  她抱着我坐在窗边看雨,手指很凉,但怀抱很暖。

  “书墨,”她轻声说,“姐姐可能不能一直陪你长大。”

  我不懂,只是往她怀里缩了缩。

  妈妈后来告诉我,那天姐姐刚做完检查,医生说她的心脏情况很不乐观。

  从有记忆开始,我就知道姐姐和别人不一样。

  她不能跑,不能跳,不能吃冰淇淋,不能熬夜。

  她的房间里总有一股药味,床头柜上永远摆着五颜六色的药瓶。

  但我还是觉得,姐姐是全世界最好的姐姐。

  她会在我被欺负时,温柔地对那些大孩子说:“请不要这样对我弟弟。”虽然声音很轻,但奇怪的是,那些顽皮的孩子都会听话地走开。

  她会在我考试前熬夜帮我整理笔记,字迹工整得像印刷品。

  虽然妈妈总说:“书意,你别累着。”但姐姐总是笑着摇头:“不累,书墨的事最重要。”

  七岁那年,我打架了。

  因为有人说“温书意是个病秧子,活不久”。

  我把对方鼻子打出血,自己也被抓破了脸。

  姐姐给我上药时,手在抖。

  我以为她要骂我,但她只是红着眼眶说:“书墨,不要为了姐姐打架。姐姐不在乎别人怎么说。”

  “可是我在乎!”我吼出来,眼泪掉在她手背上。

  她愣住了,然后轻轻抱住我:“傻书墨。”

  那天起我发誓:我要变强,强到可以保护姐姐,不让任何人说她一句不好。

  顾言之,我从小就认识。他总是跟在姐姐身边,像她的影子。

  小时候我觉得这样挺好,有人和我一起照顾姐姐。

  但长大后才慢慢发现不对劲——顾言之看姐姐的眼神里,有关心,有责任,但少了点什么。

  少了周星辰眼里的那种光。

  周星辰这家伙,从小就跟我们混在一起。

  表面上吊儿郎当,但我见过他看姐姐时的眼神——专注得可怕,像要把她刻进骨子里。

  有次姐姐住院,顾言之来了半小时就被电话叫走。

  周星辰从下午待到晚上,我半夜醒来看见他还坐在病房外的椅子上,一动不动地看着窗内的姐姐。

  我走过去:“辰哥,去睡会儿吧。”

  他摇头:“睡不着。”

  后来姐姐和顾言之订婚,周星辰消失了三个月。

  再出现时,他染了头发,打了耳洞,玩得更疯了。

  但我知道,那是他的盔甲。

  苏宸玉是另一个。

  他太安静了,安静到容易被人忽略。

  但姐姐需要的时候,他永远在。像空气平时感觉不到,缺了会窒息。

  这三个男人,以不同的方式围着姐姐转。

  我冷眼旁观,心想:谁能真正护住姐姐,我就认谁。

  姐姐被送进抢救室那天,我想杀了顾言之。

  不,不只是那天。

  在餐厅,看到姐姐倒下去的那一刻,我就想动手了。是苏宸玉死死拉住了我。

  在医院走廊,我打了顾言之一拳。很重,他嘴角出血了。

  但不够,远远不够。

  医生出来说“最多一年”时,妈妈晕了过去,爸爸瞬间老了十岁。

  我扶着墙才没倒下。

  周星辰靠在墙上,眼睛红得像要滴血。

  苏宸玉沉默地站在窗边,背影僵硬。

  那一刻我突然恨自己。恨自己不够强大,恨自己没能保护好姐姐。

  姐姐醒来后,反而安慰我们。她说她不怪任何人,说这是她的命。

  我才不信命。

  如果真有命,就该让姐姐健康快乐地活着。

  姐姐去做手术,不让我们告诉周星辰她的近况。

  我知道这对周星辰很残忍,但理解姐姐的用意——她怕自己挺不过来,想给他留条活路。

  那两年,周星辰常来家里。

  有时候坐一下午,就看着姐姐房间的窗户;有时候帮爸爸处理公司的事;有时候陪我打游戏,打到一半就走神。

  有次他喝醉了,在我房间地板上躺着,突然说:“书墨,我快撑不住了。”

  我说:“辰哥,姐姐会回来的。”

  他说:“我知道。所以我得撑住。”

  其实我也不知道姐姐能不能回来。

  苏宸玉传来的消息时好时坏,妈妈每次接完电话都要躲起来哭很久。

  但我必须相信。如果连我都不信,这个家就真的散了。

  姐姐回来的那天,是我们全家策划已久的“骗局”。

  周星辰进门时,我紧张得手心都是汗。

  我按计划把他骗去花房,心里其实很忐忑——万一姐姐临时不舒服怎么办?万一周星辰察觉了怎么办?

  但当我躲在花架后面,看到周星辰冲过去抱住姐姐,哭得像个孩子时,我知道:成了。

  这两个人,一个用两年战胜死神,一个用两年坚守承诺。

  他们值得这个童话般的重逢。

  婚礼上,我把姐姐的手交到周星辰手里时,手在抖。

  不是难过,是放心。终于有个人,可以替我继续守护姐姐了。

  周星辰对我说:“书墨,谢谢。”

  我说:“好好对我姐。不然我还会揍你。”

  我们都笑了,但眼圈都是红的。

  姐姐现在很健康。不是“相对健康”,是真的健康。

  能散步,能旅行,能吃一点点冰淇淋。虽然还是要小心,但和以前判若两人。

  周星辰把她宠得无法无天。

  家里永远备着她爱吃的草莓,温度永远调在她最舒服的26度,出门永远牵着她的手。

  有次我去他们家,看见周星辰在给姐姐剪脚指甲。

  那么骄傲的一个人,蹲在地上,小心翼翼像在对待易碎的珍宝。

  姐姐笑着说:“书墨你看,你姐夫把我惯坏了。”

  我说:“就该这样。”

  出门时,周星辰送我。在电梯里,他突然说:“书墨,你知道我最羡慕你什么吗?”

  “什么?”

  “你拥有过健康的她。”他看着电梯数字,“我认识她的时候,她已经是需要被小心对待的月亮。但你见过她奔跑的样子吧?一定很美好。”

  我想了想,老实说:“其实也没有。姐姐从小就不能跑。”

  他愣了下,然后笑了:“那以后我陪她慢慢走。走一辈子。”

  电梯门开了。我走出去没回头,但知道他会站在那里直到电梯门关上。

  挺好的。

  姐姐这颗月亮,终于找到了只属于她的星球。

  而我会永远是她的小行星,在不远不近的距离守护着她的轨道。

  就像很多年前那个下雨天,她抱着我说:“书墨,姐姐可能不能一直陪你长大。”

  但现在我想告诉她:“姐姐,我会一直陪你变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