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0章 鲜红的手印-《深秋山顶风微凉》

  牟念的做法倒是让我决定调整计划,打算第二天,也就是8月18号就约牟清华去那边。

  但牟清华说有任务,去不了。我立刻改约19号。他显得很无奈,不过还是答应了。

  于是18号那天,我处理完公司事务,又仔细考虑了一番,随后给“家庭纠纷咨询公司”的负责人打了个电话,告诉他调整一下方案,让17号上门的那两位女士19号再去一趟牟念家“制造场景”。

  负责人感到有些为难,询问是否能够更换人员——毕竟与之前约定的22-25号相比,时间上相差太大。才两天就反复上门,简直像是往枪口上撞,确实不太合理,也属于不可控的风险。

  我立刻提醒他:19号牟清华本人会到场。等牟清华见到牟念母亲,她们的任务就结束了。

  负责人一听,马上说这样可行,但要求加钱。

  我没同意,明确表示这次结束后就终止合作——这件事办完我承诺付一半的剩余款项,之后再有需求重新签《合同》。他详细问清楚我的需求,最后答应了。

  我则联系王艺格帮我拟了两份《协议》。

  第一份协议草拟了牟清华与牟念母亲的约定:协议明确,鉴于李萍生病需人照料,为让牟念能安心返校完成学业,牟清华自愿按月足额支付护工费或养护中心的护理费。该笔费用专项用于李萍的护理,直至牟念正式毕业就业为止,但最长不超过两年。协议自双方签字、牟清华支付首笔费用起生效。违约条款约定:若牟念母亲无正当理由阻挠牟念返校,或牟清华连续两月未按时支付费用,均视为违约。

  第二份协议是牟清华和我的补充协议:明确我自愿为牟清华全额代付牟念母亲的每月护工或养护中心护理费。这份协议其实算是第一份的补充,但与牟念母亲没有直接关系。

  19号一早,我开车载着牟清华直奔牟念家。路上我仔细跟他讲了当天的流程,他一路眯着眼看我递给他的《协议》,没怎么说话。

  最后他把《协议》往后座一扔,点了根烟问我:“她要是不签呢?”

  我笑了笑说:“不签我还有别的办法,但不太想用。”

  牟清华追问:“那我怎么保证你每月支付?如果你不支付,我跟你扯皮?”

  我不解道:“我为什么不支付?不支付我费这么大劲干嘛?而且我可以一次性全额付了!”

  他点了点头。

  下午三点多,我们到了牟念家小区外。我提前联系好的“家庭纠纷咨询公司”那两位女士已经在那等着了。

  这两个人我之前“面试”过,但牟清华并没接触过。他已经知道了安排,看着那两个穿蓝灰色“工装西服”的女性,朝我点了点头,略带调侃地吐槽:“你还真敢。”

  我没太在意,反问:“怎么了?合规咨询,这也是咨询服务。”

  那两个女的一点都不怯场,见面后再次确认了要做的事,就夹着公文包等着牟清华。

  牟清华把自己的位置摆得很清楚,根本没跟对方搭话,完全是一副见惯大风大浪的样子。拿着协议又看了看,直接领着两个人就进小区了。

  很快,那两位女士出来了,朝我点头说“事办完了,效果很好,出来时对方正报警。”

  我没再多纠结,直接把准备好的尾款当场就给了,她俩也如约把早准备好的收条递给了我。没等我催促,她们便快步离开了。

  我直奔社区,找到社区主任后,我说明情况,提议让对方帮忙去牟念家劝导。

  主任一听,面露难色,说她知道这事,牟念曾经找过她,她上门过,但没用。

  我马上提醒:“牟念父亲来了,而且报警了。其实也不需要别的,主任您上去说几句公道话就可以。人家牟念父亲想和前妻签协议,牟念父亲同意提供这期间的养护费好让牟念去上学,但牟念母亲还不同意!您帮忙协调一下就行,我给您送锦旗!”

  社区主任忙摆手:“不是这个意思,既然那女孩父亲来了,那我去看看吧。这事确实弄得不太好,家里人又不是不管她。”

  看着她的背影,我暗骂:还他妈的提锦旗好使!

  不一会看警车果然来了,目送两个片警上楼,我松了口气。

  该做的都做了,等结果吧。

  毕竟现在按照我估计,可能牟清华和李萍已经都被架住了。

  其实这是我和牟清华沟通好的——整个过程挺简单的,就两个女士再次上门,目的就一个:重提鉴定的事。牟念母亲肯定到现在都不知道这两个人是干嘛的。上次报警了这次还敢来?她肯定恼火,肯定会再次报警。

  让牟清华自己去,效果不行……我怕牟念母亲光骂不报警。

  第一次报警算意外,这第二次报警,可就坐实了“纠纷”这回事了,警察和社区介入的理由就充分了。

  因为这协议,正常情况下她根本就不会签!

  但现在不一样了:警察代表法律和秩序的公权力,社区代表基层民意和道德评判。

  牟念母亲可以忽略牟念的感受,她是母亲她做得出。但今天这种场面,牟清华这边——先不管他动机——他确实是带着诚意去的,毕竟牟念是他女儿。

  这《协议》对牟念母女都有利,李萍以前还是个老师,虽然现在瘫痪了,她今天能找出什么正当理由不签?

  片警可能一开始搞不清状况,听他们各执一词,肯定会问牟念。我怕牟念再被她妈裹挟,特意叫了社区主任在场……要知道这可是2009年,家里得啥困难才能不让子女去上211大学?

  这种情况下,是个正常人都会觉得这协议该签吧?

  不签是不是有病?

  她要不签而且给不出理由,面对这种“无理取闹”的情况,警察虽然会公正地选择不偏袒,但也难免会觉得她有问题。这能够为我下次强行带走牟念、送牟念母亲就医的安排做合理铺垫。

  至于她当场翻脸寻死——那就更好了。警察必然出于维稳要求,让牟清华别再提协议的事,先把场面压下来。

  不过这事我和牟清华来的路上就已经沟通好了,他对这种情况下的送医提议表示认可;而且警察不仅不会反对,甚至还会赞同——毕竟一旦闹出寻死的事,在这个年代,她闹得越凶,反而越好办……要知道在2009年,《精神卫生法》还没实行。

  地方我甚至都提前探好了。

  不过真想这么做,牟念极大可能会不同意。但我已经有了后续的计划。其实我也带着一点验证的心态来的,我想知道牟念母亲是不是真的精神有问题?或者属于偏执型人格?刘医生可是明确告诉我了——如果存在认知障碍或失调的话,牟念母亲宁死都不会对牟念放手。

  ……结果却让我沉默了许久——牟念的母亲签了。

  整个过程并不顺利,但终究是签成了。接近两个小时后,牟清华拿着签好的协议走出来时,我愣了很久。

  这对我来说其实是最好的结果,可对牟念而言,我却觉得心寒。这份协议能签下来,恰恰说明牟念母亲极其理智。

  牟清华后来也向我讲述了签字的过程。一开始,牟念母亲强烈拒绝签署,牟清华则向警察解释,自己是为了牟念的前途着想,考虑到李萍目前的困难,愿意承担护工或养护中心的费用,目的是让牟念尽快返回学校——“她读的是211大学,只剩一年就毕业了。”

  警察转而询问牟念母亲具体有什么困难……

  这其中最起到推动作用的,其实是社区主任。这位主任真不是白当的,完全站在牟念母亲的角度帮她分析协议的合理性,劝她认真考虑:“这是好事啊!你医药费解决了,你闺女学业也能完成了,毕业之后找个好工作也能更好照顾你……”

  牟念母亲当时明显被“架”在了现场,于是又把压力推给牟念,说不是自己不让孩子上学,是牟念放心不下她。

  警察当着牟念的面,问她的想法。牟念说:“妈,我毕业就回来照顾您,您放心。就算上学,我也会常回来看您。”

  这时刘护工也接话:“牟念你放心吧,我会照顾好你母亲的。”

  牟念母亲一下子被话卡住,马上又恢复到之前那种不说话、装作沉默的态度。

  局面僵持不下。

  牟清华试探着问民警:“牟念母亲这种情况,长期瘫痪是不是精神也受影响?牟念在这会不会有危险?”这句话顿时让牟念母亲炸了锅,她痛斥牟清华狼心狗肺、黄鼠狼给鸡拜年……

  牟清华接着提出:“如果信不过这份协议,我们可以去做公证。”并一再追问牟念母亲不愿签字的痛点到底在哪里。

  牟清华直指对方自私,不该为自己的处境牺牲牟念的未来,更何况牟念并没有说不照顾她。

  最后,经过社区主任的再次劝解,牟念母亲终于同意了。

  ……

  说实话,我能接受牟念母亲是因为有病才控制牟念,但这一刻,看到协议上鲜红的手印,我觉得牟念母亲就应该被送进精神病院。

  这个人不是有病!她就是纯粹的自私!

  叹了口气,我直接和牟清华在车上就把协议签了。签完之后,我立马给“舔狗”打电话,让他马上用电脑帮我给协议上的账户转了第一个月的费用。

  牟清华全程没说话,一直皱眉抽烟,想必是被骂得心情不好?但我觉得不应该,他心理素质不该这么差。

  拿着协议看了半晌后,我诚恳对牟清华说道:“牟叔,之前是我不懂事,这次谢谢你了。”

  他皮笑肉不笑地看着我,说了句:“我是帮牟念。”

  我忙点头,附和道:“那您帮人帮到底,好不好?”

  他迅速冷起脸,吐出一句:“你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