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宁为富家妾,不为贫家妻-《大明:我在洪武当咸鱼》

  如诗一踏进这里,眼前的景象让她一时间有些目眩神迷。

  真是美极了!

  看到她如此欣喜,胡惟庸心中的最后一丝紧绷也终于松懈下来。

  这处宅子是他名下的产业之一,在应天城内还有几处类似的房产。

  倒不是早有金屋藏娇的盘算,纯粹是出于投资和置业的考虑。

  他将如诗安置在这里,其实是另有打算。

  家中早已姬妾成群,多一个少一个本无大碍。

  然而像如诗这般难得的人儿,若是就此放手,未免太过可惜。

  倒不如来个金屋藏娇,闲暇时随意来此,与她谈天说地,切磋技艺。

  岂不比在胡府中更为方便?

  在这“韦宅”之中,真正知晓胡惟庸身份的,只有管家张老四一人。

  他是胡府的老人,平日里帮着胡义打理琐事。

  如今安排在此,是因为他忠心耿耿,又有些小聪明。

  如诗挽着胡惟庸的胳膊,心中满是欢喜。

  正妻之位,她从未奢望过。

  她的出身注定了她不可能成为任何一户人家的正妻。

  而她也不甘心嫁给贫贱之家,整日里为柴米油盐操心。

  “宁为富家妾,不为贫家妻”,这是她们这一行“前辈”们用血泪换来的教训。

  如今看来,她所选的如意郎君,远比自己当初想象的更有实力。

  最初,如诗只是想找个文采出众、前途光明,最好还家境殷实的人。

  结果,胡惟庸的出现,简直就是碾压一切。

  文采、前程、家境,甚至后来才了解的“战斗力”,哪一样不让她出乎意料?

  唯一的不足便是他的年纪稍长,但这并非大问题。

  毕竟如今的胡惟庸看上去约莫四十左右,正值壮年,这一点从床上的表现便能看出。

  加上他保养得当,正处于人生的巅峰状态。

  如今看他这番安排,毫无疑问是大户人家的手笔,此生无忧了。

  安顿好如诗后,胡惟庸还没来得及与她多聊几句,便不得不匆匆回府。

  毕竟此次外出,一不小心就在外逗留了好几天。

  尤其是胡馨月,这位被他无意中遗落在栖霞寺的,回去后可是让她担心了许久。

  毕竟,之前胡惟庸从未有过如此长时间的失踪。

  这三四天胡惟庸不在的时候,她可谓是食不下咽,寝不安席。

  倒是胡仁彬这个亲儿子,显得格外没心没肺。

  三四天没被亲爹揍,他简直高兴得不得了。

  听到胡义转述的府上情况,胡惟庸了然地点头。

  没事儿,我会出手!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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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胡仁彬的教育,绝不是一顿两顿打就能了结的。

  在这个连坐再正常不过的时代,想要让自己平安无事地活下去,胡惟庸必须紧紧盯住胡仁彬这个混账。

  之前胡惟庸外出厮混前,刚刚跟这个混账和胡馨月交了底,告诉过他们目前的形势。

  没想到,自己才出去几天,一回来就看到自家那逆子,左手一只油汪汪的鸡腿,右手一杯美酒,高坐在正堂里吃得正欢。

  胡惟庸看着这小子乐不思蜀的样子,冷笑一声。

  左右扫了一眼后,也懒得去祠堂找趁手的“兵器”了,直接抄起一旁不知哪个护院放在这儿的哨棒,一声大喝。

  “逆子,纳命来!”

  听到这熟悉的声音,还有那高举哨棒大步冲来的身影,胡仁彬整个人都傻了。

  这凭啥啊!

  自己怎么就这么倒霉啊!

  自家这暴躁老爹怎么就不能在外头多待几天呢?

  这下好,一下子被抓了个现行。

  这下怕是把前几天没挨的打全给补上了!

  苦啊!

  胡府内父子俩的鸡飞狗跳,只是应天城里小得不能再小,压根传不到外边的一点小动静。

  如今的应天城,“热搜榜榜首”,当是自醉风楼传出的由“韦公子”所作的那首木兰词。

  不同于之前的临江仙,这首木兰词显然更符合深闺中的大娘子、小姑娘们的口味。

  最近这几天,不知多少闺阁少女,一边喃喃念诵着“人生若只如初见”,而后两眼红得像兔子似的悲春伤秋。

  而这首诗的作者“韦公子”的大名,也几乎瞬间传遍了整个应天城。

  一群妇女和年轻女孩们此刻在心里暗自思量,这位才情卓绝的韦公子究竟是何等人物呢?

  究竟是什么样的人,能够创作出如此令人心动的诗篇呢?

  这个问题,不仅这些妇女和女孩们想知道,连士林中的众人也都充满好奇。

  这样注定流传千古、青史留名的诗作,一出现便展现了作者的高超水平。

  可是,为什么明明有这样的才华,之前却从未听说过这个人的名字呢?

  他究竟来自何处?

  听名字似乎不像是诗书传家的高门大户出身,反倒像是市井、商贾之家才会取这样的名字。

  然而,偏偏这样一个人,之前竟无人知晓他的底细。

  他宛如凭空出现一般,不知来处、不知去处,才气逼人……

  这种神秘感,配上顶级的诗词,怎能不引起众人的讨论呢?

  但众人讨论来讨论去,忽然发现一个问题。

  貌似,前段时间创作《临江仙》的陈近南陈公子,似乎也是这般神秘。

  这二者之间是否有什么关系?

  然而,这个问题刚提出没多久,话题就彻底跑偏了。

  因为有士子不乐意了。

  “《临江仙》咏史叹古、大气磅礴,实乃一等一的名篇。”

  “《木兰词》固然不错,但终究有些小家子气,写的还是情情的私事,远不及《临江仙》!”

  “二者岂能相提并论?”

  这番观点一出,顿时引发轩然。

  “呸!《临江仙》好?好在哪里?瞧瞧里面写的东西,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个行将就木的老头子写的呢,暮气沉沉、毫无生气,远不如《木兰词》!”

  “岂有此理!暮气沉沉?那是史家才有的气魄和悲天悯人!你们吹捧的《木兰词》里那种娘娘腔的小情小爱,怎么比得了?”

  ……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支持《临江仙》的和深爱《木兰词》的各方支持者各执一词,近几天在酒楼、青楼、酒肆、茶馆乃至翰林院、太学等各处吵得不可开交。

  随着双方观点的愈发尖锐,争吵的火气也越来越大。

  起初的交谈尚显文雅,彼此挑剔对方不足,而今却演变为口不择言、如市井泼妇般的激烈对骂,双方情绪愈发失控。

  然而,随着这场骂战逐渐升级,那一词一诗以及陈近南和的名声,迅速传遍应天城,并逐渐向周边地区扩散。

  但凡听闻此事之人,无不对此二人心怀好奇。

  可惜,无论人们如何打听,如今仍只闻其名,未见其人。

  换句话说,对于这两位曾在应天城掀起的大才子,人们至今只知其名,却未曾有机会亲眼目睹,更不知这二人究竟是何方神圣。

  而对此二人感兴趣的,还不仅仅是应天城的平民百姓。

  此时应天城的皇宫内,朱元璋正满脸喜悦地阅读着宋利刚刚呈上的《木兰词》,连连赞叹。

  “咱实在想不通,这些读书人到底是怎么想的!”

  “明明心思如此复杂,却能用短短几个字或一两句话清楚表达!”

  “咱虽读书识字,但终究比不上那些正儿八经的文人啊!”

  “宋利,你说是吧?”

  一旁的宋利惯于保持低调,听见朱元璋发问,急忙上前恭敬回答。

  “回皇爷,奴婢以为,皇爷身份何等尊贵,何必与那些酸腐文人相提并论?”

  “您随手一写便是金口玉言,何须在意他们的那些无病?”

  “至于眼前这位写下《木兰词》的,还有之前您同样称赞的《临江仙》的作者,终究不还是皇爷您的臣子?”

  “无论他们才华多高、文采多盛,最终还不是得为皇爷、为大明效力?”

  “说得好!”

  朱元璋为人坦率,听了宋利这番言论,心中欢喜。

  因为宋利这番话与其说是奉承,不如说是事实!

  不管是过去神秘的陈近南,还是如今风头正劲的,不都是今科举子?

  这些人必将入朝为他所用!

  这样的好事,怎能不让人高兴呢?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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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府。

  胡仁彬的惨叫声一声比一声高,胡府上下的人们终于舒了一口气。

  “还是那熟悉的感觉,真是爽快!”

  这几天胡惟庸突然不在府上,大家都觉得有些不适应。

  特别是那每天准时响起的惨叫声突然消失后,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现在终于听到动静了,大家顿时觉得像是三伏天里被一桶凉水浇了个透心凉,别提多舒服了。

  胡惟庸抽完胡仁彬,看着他龇牙咧嘴地跑向祠堂后,安慰了侄女胡馨月几句,叔侄俩悠闲地喝了杯茶,聊了聊天才各自离开。

  看着胡馨月离去的背影,胡惟庸满意地点了点头。

  难怪前世到处都是“女儿奴”呢。

  果然,姑娘家就是比那些混小子省心多了。

  瞧瞧胡仁彬那德行,多看一眼都觉得心烦。

  嗯,得好好想想,怎么给胡馨月挑个合适的夫家。

  琢磨了一会儿琐事后,胡惟庸背着手悠闲地走向后院。

  刚一进后院,就被一群莺莺燕燕团团围住,直接把他拽了进去。

  胡惟庸差点没被吓出毛病来。

  这些小娘们胆子可真大,真不把他当老爷了!

  等到听清几位姬妾如泣如诉的抱怨后,胡惟庸难得地脸红了。

  原来是吃醋了。

  她们倒不是不让胡惟庸出去潇洒,毕竟连正房太太在世时也不敢让他半点荤腥不沾。

  她们抱怨的是,胡惟庸居然一连三四天在外头,连个消息都不传回来。

  她们害怕啊!

  怕的不是胡惟庸在外头,而是怕他在外面混着混着就把她们给忘了。

  要知道,她们连个傍身的子女都没有呢。

  听完这群姬妾杜鹃啼血般的抱怨后,胡惟庸无奈地叹了口气。

  这事儿还真怪自己。

  不能说她们的想法有问题,在这个时代,这种想法才是主流。

  这不是他几句话就能改变的。

  谁都不傻,连皇帝的后宫里都有个叫冷宫的地方。

  怎么可能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一句诺言上呢。

  于是,胡惟庸也不再多说什么了。

  胡大老爷索性把这一身肉撂在这儿,任凭众人安排。

  没想到,这些姬妾们倒是颇为贴心。

  非但没有仗着宠爱耍性子,反而像是早有默契,先伺候胡大老爷舒舒服服地洗了个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