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这边真的搜起了身,和先前预料中一样,那黄衣男子哪还会傻傻的继续留在这儿,却也不敢跑,不然太像贼了,而是装模作样的左右看了下后,自言自语一句:“走错路了?”
说吧,转首快步走向了其他街道。
确认那两人再看不到他,他才跑了起来,越跑越快,直到确定已远离事发地。
而后听着自己胸腔里砰砰的心跳,欣喜的从怀中掏出了那大块银子,但看了会儿,摸了会儿后,他面色便有些古怪起来,眼神中流露出疑惑和不确定。
随之,张开大口,一下子咬在了那银子上。
好像,有馅儿??
松开嘴巴后,他已是满脸怒容,气的把银子狠狠摔砸在地上。
这大块银子,根本就不是真货,而只是镀了薄薄一层银粉的夹心货!
同一时间,李信把刚刚骗来的几块碎银随手丢给了张一氓。
张一氓现在其实也不缺这点钱,但还是配合的露出受宠若惊的表情,并恭声道:“谢谢主子,那小的这就先退下了,再有需要随时喊我呀!”
李信点点头,挥了挥手。
大多街头小骗术自己可以一人完成,只偶尔心血来潮需要有人配合时,才会把这张一氓喊来。
后面数日,李信都是一人随便搞点小骗术。
几乎把少年时和裘千丈学过的街头骗术,都回味尝试了遍。
实在懒得再琢磨新颖的,便干脆又把张一氓喊来,街头摆围棋残局。
这玩意儿虽适合长期搞,更加稳定,但也不能总是在同一个地方摆,不然骗多了人后很容易被打,而是得流窜作案。
好在这城池不小,来来回回,腾腾挪挪,倒也可行。
通常也就出工半日,刚到下午,便返回了那小宅院中。
快日落时,听到有人敲门,李信出来一看,见是巷子对面做蜡烛营生的老刘。
说是营生,但其实也就是帮人加工,按照李信前世的理解,就是所谓的代工小作坊。
老刘没有售卖渠道,自然也没有定价权,而是有城中心的大店老板把制作任务安排给他,再不定期来收购。
毕竟,这个时代,蜡烛这东西因为成本高昂,制作费时费力,对于普通人来说,可是奢侈货,也不是什么平头小百姓都能卖的起来的。
其实,也不是一般人可以做出来的。
老刘是一般人,因为现在他就是个为了生计而劳作的普通百姓。
但他也不是一般人,因为曾是西夏军中的工匠,擅长动物油脂的提炼,后西夏灭国,便被蒙古掳走,没日没夜的拼命干活,再后来随蒙军南下途中,因为碰到些天气意外,趁着混乱侥幸逃走,等大元将蒙军击退,九州重回太平,便安居在了这边。
现在的生活依旧累,但他说过的心安。
其实这老刘也就五十多岁,但已身子佝偻,头发花白,面上多是皱纹,这个时代……普通百姓确实是老的很快。
他这个年纪,这个时代,孙子本该已不小了。
当然他也确实有孙子,已经十岁,但却没了儿子。
儿子被强征入军,死在了蒙古人手里。儿媳战乱中颠沛流离,食不果腹,为了让婆婆带着孩子活下去,死在了途中。
因此,现在就是老刘老两口,带着个孙子过活。
此刻老刘正端着笼热腾腾的包子,说是他婆娘刚做好的,肉馅的,香得很。
李信稍犹豫了下,道谢伸手接过,想了想后,又回屋拿了盒木头玩具出来,这是前几天在集市上随手买来的一套鲁班锁,算是这个时代不多见的适合十来岁孩子的玩具之一。
“这怎么使得?”,老刘连忙推辞,他本就是手艺人,自然能看出,这玩具的木质和做工都乃上佳,整整一套,怕是价值不菲。
况且……老刘又道:“顺娃儿上次街上乱跑,不小心撞到了住在城中心的大人物,还差点惊了人家的马儿,要不是你帮忙,顺娃儿可要遭大罪!”
李信不在意的摆摆手,又把玩具向前推送一下:“就是孩子玩的小玩意儿,可比不上大娘亲手做的肉包子,我对顺娃儿也喜欢,既是邻里邻居的,我这当叔叔的送娃个玩具又没啥。”
话说到了这份上,老刘便也不好拒绝,将玩具收回。
但过了傍晚,入夜没多久,那顺娃儿便提着一大桶酒跑了过来,说是他爷爷酿的,叫什么东坡蜜酒。
李信倒也听闻过,这是北宋大家苏东坡得杨世昌秘方后,以糯米和蜂蜜亲酿而出,后整套酿酒流程流传于世,便称为东坡蜜酒。
李信开盖闻了下,果然极香。
随手找出些糖果招待顺娃儿,这小男孩却拒绝了,并一本正经道:“李叔,我又不是小孩子了!”
“我爷说,我爸不在了,我就是家里的大人!”
这娃儿……李信刚要再说点什么,却看到墙角放着杆长枪,当即兴奋的跑过去,摸了又摸,看了又看,却也不敢拿起来耍。
当然李信也不会让他拿起,这虽只是一杆普普通通的长枪,谈不上多么锋利,但对于没学过武的小孩子来说,依旧会有危险。
刘顺看向李信,好奇问:“叔叔,你家里怎么会有长枪,这可是杀人的家伙!”
“应该是房主留下来的,我租这儿搬来时,也没怎么注意……”,李信脸不红心不跳的骗完小孩子,又觉得身为长辈,不该只哄骗小孩,而是要对孩子的人生观、价值感做一定的良好矫正,便想了想后又道:“枪可不是只能用来杀人,更能用来救人。”
“是哦!”,小孩子脑子转的快,新道理接受也快,当即恍然,还不忘了赞叹一句:“李叔说的有道理!”
好为人师,是人类天性……既如此,李信便顺着话头继续:“这世上的东西呢,都有两面性,同一个东西,同一件事,可以是好的,也可以是坏的,关键是你怎么看,怎么去用。”
“比如这酒,像你爷爷,像你李叔我,偶尔少喝点,那是修身养性,但要是整天喝个大醉,还喜欢醉了就去闹事儿,那就不好了。”
“还有街对面你那金大娘,嗓门大骂街厉害很讨人烦,街坊们都不喜欢她,但正因为她泼辣剽悍,才能只靠着她一个女人,护住全家,养活全家。”
听到这儿,小刘顺皱了皱眉头:“李叔,你说的道理我明白了,但我觉得,背后议论别人是不对的。”
“……”,李信讪讪一笑,“好吧,是我不对。”
小刘顺有模有样的点点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好吧,李信无言以对。
“哦,对了李叔,你是干什么营生的呢?”
李信嘴角微微一抽,摊摊手:“没营生,李叔就闲着。”
“哦!”,小刘顺点点头,旋即认真道:“李叔,你还年轻,可要努力,加把劲儿赶紧讨个媳妇儿,不能一直这样闲着撒都不干,不然怎么成家呢!”
对此,李信只好虚心表示接受。
话说,从来到这个世界后,自己还真从没有过个正经营生,说来,也是有点惭愧啊……
待又闲聊了几句,小刘顺走后,李信泯了几口小酒,便上床休息,也不修习内功,就干躺着,等待入睡。
闭眼遐想的过程中,想到了穆念慈,想到了黄蓉,想到了李莫愁,想到了冯荻,想到了程瑶迦……还有那身材火辣的波斯妞,此外,还隐约在思维中抓到了点什么,但要顺着思绪仔细去感知时,却又变成了一片模糊。
抛去浮夸,洗净了铅华,回归原始,回归本我,只作为一个小小的骗子生活在尘世,已经很长一段时日了。
但,自己的真气,究竟怎样才能找到,并融合入内力当中,自己的道,又究竟在哪儿……
不可知,难得知!
翌日李信又去街上闲逛,同时伺机出手。
今天没什么心思搞复杂的骗术,只随手骗个人算了。
刚好看到一衣着华贵的年轻男子骑马而过,便走了过去。
他是骑着马走,而并非跑,因此李信很快就到了其跟前,瞅着附近无人后,直接拉住了对方马绳,提醒道:“你马儿的后脚受伤了!”
这年轻男子看李信目色认真,倒也不疑有他,且索性就是看一眼的事儿,没什么大不了的。
但他在马上的话,因为马背遮挡,是看不真切马儿后脚的,便只好下了马来,走到马儿身后。
李信一手继续牵着马绳,另一只手则看似不经意的往那马背上一探,便将其放在马背上的包裹物事揣到了自己怀里。
随之,扬长而去,走了几步,即将拐弯到另一个巷子里时,还喊道:“找到那受伤的地方了吗?仔细瞅瞅,真的还挺严重的!”
年轻男子找了许久,自然是……不可能找到。
因为这马儿的脚压根就没半点受伤。
最终他重新回到马上,才注意到,包裹早已不知去向……
事到如此,哪还猜想不到,先前是被那人给骗了!
“小贼!!”,想到那包裹中有一件极为重要的东西,年轻男子恨欲发狂,正要勒下马绳,骑马去追,却忽听身后有人喊他。
“郭公子,你刚刚……喊啥?”
年轻男子掉转头去,见是他一友人,气道:“我准备送婉儿的礼物被人给骗走了!”
说话时,已经勒了马绳,马头一抬,便载着他加速追了出去。
他那友人张着嘴巴,遥遥问道:“那你准备请我等旁观的告白,还如期举行吗?”
没人回应,因为人已离去好远。
他自然不可能找到李信,李信转了几个弯儿后,就换了衣服,还取下了面部伪装,就算天王老子来了,也不可能将其识破。
李信优哉游哉回到家中,打开那包裹一看,好家伙,收获还挺丰厚。
应该是打算出门,或者是外出准备回家,光怀中带钱不方便,便在包裹里也放了几块金银,此外还有个造型典雅奇特,材质极为稀奇,便是李信都未曾见过,并且还若有若无的散发淡雅香气的发簪。
这发簪,长得确实还挺好看,肯定也价值不菲。
就是这香味,虽清新淡雅,估计是个人都会喜欢闻,但总感觉有点古怪。
看款式不像是中土的东西,倒偏向于西域再往西的风格,回去后可以问问明教那帮人。
此外还有封书信,既然没有信封,李信就理所当然的看了……反正,也从来没把自己当正人君子。
匆匆略过一遍,李信就不由惊叹而佩服,这竟然……
是一封才华横溢的情书。
所以说……自己好像是不小心窥探到了别人的隐私?
但也不算隐私吧?
因为说情书也不合适,倒更像是发言稿那种,提前写好,背好,表白时再慷慨激昂的动情说出,而且,应该还是当众说出。
前世这种表白大戏,自己见过可不止一次。
通常是血气方刚的学生喜欢这样玩,比如大学时某某某在女寝楼下那个吉他弹奏几句,再摆点鲜花蜡烛啥的,然后对着楼上高喊:
某某某,我爱你!
而眼下,看信中内容语气,男方乃城中某个官员的儿子,叫金光耀,女方则是富商千金,叫什么……宋婉儿??
收好人家的情书,李信对这簪子确实好奇的很,便唤来黑雕,让其把簪子带回嵩山,请明教人看看,到底是个啥玩意儿。
此外,也想着自从圆房后,好像就有点冷落程瑶迦了。
便照着这情书抄了一遍,把关键地方改了几改,当做了自己写给程瑶迦的情书。
所谓天下文章一大抄嘛!李信没觉得有什么不好意思。
没两日,便收到了程瑶迦回信,虽然按照那妮子性格,写的内敛保守,但情感却真挚而热烈,盼着李信快快回去,她说一定会……一定会竭尽所能伺候好相公。
虽未见其面,但李信可以想象到,看信和写信时的程瑶迦,肯定脸红到了脖子根。
再说那簪子,还真被露娜莎看出了些问题。
簪子来自于波斯,看起来就是个装饰品,且价值不菲。
但实际上,它不菲之处不仅在于簪子的高档材质和做工,更在于……里边藏了一种独产于波斯的神奇药粉。
此药叫阴阳子母散,分子散和母散,用药者先携带母散,再将子散施放给他人,受药者闻这药七七四十九天后,便会发自内心的对用药者产生浓浓爱意,并且终生难变。
这么一说,李信立马就懂了。
敢情那被自己骗走东西的家伙,竟然是个资深老流氓,想要凭借这药,强行得到美人心。
说吧,转首快步走向了其他街道。
确认那两人再看不到他,他才跑了起来,越跑越快,直到确定已远离事发地。
而后听着自己胸腔里砰砰的心跳,欣喜的从怀中掏出了那大块银子,但看了会儿,摸了会儿后,他面色便有些古怪起来,眼神中流露出疑惑和不确定。
随之,张开大口,一下子咬在了那银子上。
好像,有馅儿??
松开嘴巴后,他已是满脸怒容,气的把银子狠狠摔砸在地上。
这大块银子,根本就不是真货,而只是镀了薄薄一层银粉的夹心货!
同一时间,李信把刚刚骗来的几块碎银随手丢给了张一氓。
张一氓现在其实也不缺这点钱,但还是配合的露出受宠若惊的表情,并恭声道:“谢谢主子,那小的这就先退下了,再有需要随时喊我呀!”
李信点点头,挥了挥手。
大多街头小骗术自己可以一人完成,只偶尔心血来潮需要有人配合时,才会把这张一氓喊来。
后面数日,李信都是一人随便搞点小骗术。
几乎把少年时和裘千丈学过的街头骗术,都回味尝试了遍。
实在懒得再琢磨新颖的,便干脆又把张一氓喊来,街头摆围棋残局。
这玩意儿虽适合长期搞,更加稳定,但也不能总是在同一个地方摆,不然骗多了人后很容易被打,而是得流窜作案。
好在这城池不小,来来回回,腾腾挪挪,倒也可行。
通常也就出工半日,刚到下午,便返回了那小宅院中。
快日落时,听到有人敲门,李信出来一看,见是巷子对面做蜡烛营生的老刘。
说是营生,但其实也就是帮人加工,按照李信前世的理解,就是所谓的代工小作坊。
老刘没有售卖渠道,自然也没有定价权,而是有城中心的大店老板把制作任务安排给他,再不定期来收购。
毕竟,这个时代,蜡烛这东西因为成本高昂,制作费时费力,对于普通人来说,可是奢侈货,也不是什么平头小百姓都能卖的起来的。
其实,也不是一般人可以做出来的。
老刘是一般人,因为现在他就是个为了生计而劳作的普通百姓。
但他也不是一般人,因为曾是西夏军中的工匠,擅长动物油脂的提炼,后西夏灭国,便被蒙古掳走,没日没夜的拼命干活,再后来随蒙军南下途中,因为碰到些天气意外,趁着混乱侥幸逃走,等大元将蒙军击退,九州重回太平,便安居在了这边。
现在的生活依旧累,但他说过的心安。
其实这老刘也就五十多岁,但已身子佝偻,头发花白,面上多是皱纹,这个时代……普通百姓确实是老的很快。
他这个年纪,这个时代,孙子本该已不小了。
当然他也确实有孙子,已经十岁,但却没了儿子。
儿子被强征入军,死在了蒙古人手里。儿媳战乱中颠沛流离,食不果腹,为了让婆婆带着孩子活下去,死在了途中。
因此,现在就是老刘老两口,带着个孙子过活。
此刻老刘正端着笼热腾腾的包子,说是他婆娘刚做好的,肉馅的,香得很。
李信稍犹豫了下,道谢伸手接过,想了想后,又回屋拿了盒木头玩具出来,这是前几天在集市上随手买来的一套鲁班锁,算是这个时代不多见的适合十来岁孩子的玩具之一。
“这怎么使得?”,老刘连忙推辞,他本就是手艺人,自然能看出,这玩具的木质和做工都乃上佳,整整一套,怕是价值不菲。
况且……老刘又道:“顺娃儿上次街上乱跑,不小心撞到了住在城中心的大人物,还差点惊了人家的马儿,要不是你帮忙,顺娃儿可要遭大罪!”
李信不在意的摆摆手,又把玩具向前推送一下:“就是孩子玩的小玩意儿,可比不上大娘亲手做的肉包子,我对顺娃儿也喜欢,既是邻里邻居的,我这当叔叔的送娃个玩具又没啥。”
话说到了这份上,老刘便也不好拒绝,将玩具收回。
但过了傍晚,入夜没多久,那顺娃儿便提着一大桶酒跑了过来,说是他爷爷酿的,叫什么东坡蜜酒。
李信倒也听闻过,这是北宋大家苏东坡得杨世昌秘方后,以糯米和蜂蜜亲酿而出,后整套酿酒流程流传于世,便称为东坡蜜酒。
李信开盖闻了下,果然极香。
随手找出些糖果招待顺娃儿,这小男孩却拒绝了,并一本正经道:“李叔,我又不是小孩子了!”
“我爷说,我爸不在了,我就是家里的大人!”
这娃儿……李信刚要再说点什么,却看到墙角放着杆长枪,当即兴奋的跑过去,摸了又摸,看了又看,却也不敢拿起来耍。
当然李信也不会让他拿起,这虽只是一杆普普通通的长枪,谈不上多么锋利,但对于没学过武的小孩子来说,依旧会有危险。
刘顺看向李信,好奇问:“叔叔,你家里怎么会有长枪,这可是杀人的家伙!”
“应该是房主留下来的,我租这儿搬来时,也没怎么注意……”,李信脸不红心不跳的骗完小孩子,又觉得身为长辈,不该只哄骗小孩,而是要对孩子的人生观、价值感做一定的良好矫正,便想了想后又道:“枪可不是只能用来杀人,更能用来救人。”
“是哦!”,小孩子脑子转的快,新道理接受也快,当即恍然,还不忘了赞叹一句:“李叔说的有道理!”
好为人师,是人类天性……既如此,李信便顺着话头继续:“这世上的东西呢,都有两面性,同一个东西,同一件事,可以是好的,也可以是坏的,关键是你怎么看,怎么去用。”
“比如这酒,像你爷爷,像你李叔我,偶尔少喝点,那是修身养性,但要是整天喝个大醉,还喜欢醉了就去闹事儿,那就不好了。”
“还有街对面你那金大娘,嗓门大骂街厉害很讨人烦,街坊们都不喜欢她,但正因为她泼辣剽悍,才能只靠着她一个女人,护住全家,养活全家。”
听到这儿,小刘顺皱了皱眉头:“李叔,你说的道理我明白了,但我觉得,背后议论别人是不对的。”
“……”,李信讪讪一笑,“好吧,是我不对。”
小刘顺有模有样的点点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好吧,李信无言以对。
“哦,对了李叔,你是干什么营生的呢?”
李信嘴角微微一抽,摊摊手:“没营生,李叔就闲着。”
“哦!”,小刘顺点点头,旋即认真道:“李叔,你还年轻,可要努力,加把劲儿赶紧讨个媳妇儿,不能一直这样闲着撒都不干,不然怎么成家呢!”
对此,李信只好虚心表示接受。
话说,从来到这个世界后,自己还真从没有过个正经营生,说来,也是有点惭愧啊……
待又闲聊了几句,小刘顺走后,李信泯了几口小酒,便上床休息,也不修习内功,就干躺着,等待入睡。
闭眼遐想的过程中,想到了穆念慈,想到了黄蓉,想到了李莫愁,想到了冯荻,想到了程瑶迦……还有那身材火辣的波斯妞,此外,还隐约在思维中抓到了点什么,但要顺着思绪仔细去感知时,却又变成了一片模糊。
抛去浮夸,洗净了铅华,回归原始,回归本我,只作为一个小小的骗子生活在尘世,已经很长一段时日了。
但,自己的真气,究竟怎样才能找到,并融合入内力当中,自己的道,又究竟在哪儿……
不可知,难得知!
翌日李信又去街上闲逛,同时伺机出手。
今天没什么心思搞复杂的骗术,只随手骗个人算了。
刚好看到一衣着华贵的年轻男子骑马而过,便走了过去。
他是骑着马走,而并非跑,因此李信很快就到了其跟前,瞅着附近无人后,直接拉住了对方马绳,提醒道:“你马儿的后脚受伤了!”
这年轻男子看李信目色认真,倒也不疑有他,且索性就是看一眼的事儿,没什么大不了的。
但他在马上的话,因为马背遮挡,是看不真切马儿后脚的,便只好下了马来,走到马儿身后。
李信一手继续牵着马绳,另一只手则看似不经意的往那马背上一探,便将其放在马背上的包裹物事揣到了自己怀里。
随之,扬长而去,走了几步,即将拐弯到另一个巷子里时,还喊道:“找到那受伤的地方了吗?仔细瞅瞅,真的还挺严重的!”
年轻男子找了许久,自然是……不可能找到。
因为这马儿的脚压根就没半点受伤。
最终他重新回到马上,才注意到,包裹早已不知去向……
事到如此,哪还猜想不到,先前是被那人给骗了!
“小贼!!”,想到那包裹中有一件极为重要的东西,年轻男子恨欲发狂,正要勒下马绳,骑马去追,却忽听身后有人喊他。
“郭公子,你刚刚……喊啥?”
年轻男子掉转头去,见是他一友人,气道:“我准备送婉儿的礼物被人给骗走了!”
说话时,已经勒了马绳,马头一抬,便载着他加速追了出去。
他那友人张着嘴巴,遥遥问道:“那你准备请我等旁观的告白,还如期举行吗?”
没人回应,因为人已离去好远。
他自然不可能找到李信,李信转了几个弯儿后,就换了衣服,还取下了面部伪装,就算天王老子来了,也不可能将其识破。
李信优哉游哉回到家中,打开那包裹一看,好家伙,收获还挺丰厚。
应该是打算出门,或者是外出准备回家,光怀中带钱不方便,便在包裹里也放了几块金银,此外还有个造型典雅奇特,材质极为稀奇,便是李信都未曾见过,并且还若有若无的散发淡雅香气的发簪。
这发簪,长得确实还挺好看,肯定也价值不菲。
就是这香味,虽清新淡雅,估计是个人都会喜欢闻,但总感觉有点古怪。
看款式不像是中土的东西,倒偏向于西域再往西的风格,回去后可以问问明教那帮人。
此外还有封书信,既然没有信封,李信就理所当然的看了……反正,也从来没把自己当正人君子。
匆匆略过一遍,李信就不由惊叹而佩服,这竟然……
是一封才华横溢的情书。
所以说……自己好像是不小心窥探到了别人的隐私?
但也不算隐私吧?
因为说情书也不合适,倒更像是发言稿那种,提前写好,背好,表白时再慷慨激昂的动情说出,而且,应该还是当众说出。
前世这种表白大戏,自己见过可不止一次。
通常是血气方刚的学生喜欢这样玩,比如大学时某某某在女寝楼下那个吉他弹奏几句,再摆点鲜花蜡烛啥的,然后对着楼上高喊:
某某某,我爱你!
而眼下,看信中内容语气,男方乃城中某个官员的儿子,叫金光耀,女方则是富商千金,叫什么……宋婉儿??
收好人家的情书,李信对这簪子确实好奇的很,便唤来黑雕,让其把簪子带回嵩山,请明教人看看,到底是个啥玩意儿。
此外,也想着自从圆房后,好像就有点冷落程瑶迦了。
便照着这情书抄了一遍,把关键地方改了几改,当做了自己写给程瑶迦的情书。
所谓天下文章一大抄嘛!李信没觉得有什么不好意思。
没两日,便收到了程瑶迦回信,虽然按照那妮子性格,写的内敛保守,但情感却真挚而热烈,盼着李信快快回去,她说一定会……一定会竭尽所能伺候好相公。
虽未见其面,但李信可以想象到,看信和写信时的程瑶迦,肯定脸红到了脖子根。
再说那簪子,还真被露娜莎看出了些问题。
簪子来自于波斯,看起来就是个装饰品,且价值不菲。
但实际上,它不菲之处不仅在于簪子的高档材质和做工,更在于……里边藏了一种独产于波斯的神奇药粉。
此药叫阴阳子母散,分子散和母散,用药者先携带母散,再将子散施放给他人,受药者闻这药七七四十九天后,便会发自内心的对用药者产生浓浓爱意,并且终生难变。
这么一说,李信立马就懂了。
敢情那被自己骗走东西的家伙,竟然是个资深老流氓,想要凭借这药,强行得到美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