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芬克·莱奥尼达斯·曼斯菲尔德-《钓系侧写师在兽世修罗场里训狗》

  深夜,向湖从互助会回来。

  上了一个星期的班,本来就已经心力交瘁,来到互助会上,又听见了个关系比较好的成员自杀。

  这么多年了,还是没有走出来。

  他自己又何尝走出来过呢?

  保姆将他买的快递盒放在门口,他拆开,里面是他根据女友的外貌买的,和女友一模一样的长发,和长裙。

  女友生前最喜欢穿白色的裙子,死的时候也穿着白裙子走了。

  鬼使神差的,向湖穿上了白裙和假发。

  为了不被人发现,他戴上了口罩和墨镜。

  就好像女友还活在这个世界上,媒介是他自己。

  向湖越来越迷恋这种女友似乎活在身边的感觉,他在某一日扮成女友回家,被出租车司机开口调戏。

  一股无名怒火从心里窜了出来,若是当天晚上,他陪在女友身边,绝对不会让女友遭受那种事情!

  于是他在脑海里不断回想,不断地重来模拟,似乎这么做,他就能够救回女友。

  忽然,客厅里传来杯子打碎的声音。

  向湖走了出来,眼神冰冷地看着这个年幼的孩子。

  因为常年得不到关心,孩子的脸上没有做错事的慌张,而是冷漠。

  果然是强奸犯的孩子,跟那个强奸犯一样,都该死。

  关上门,向湖戴上假发穿上裙子,在包里塞了个绳索出门。

  今天遇见的这个司机带着口罩,还喜欢问东问西,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

  向湖从包里拿出粗绳,失去了控制般将绳索套在他的脖子上,等清醒过来之后,人已经死了,但他并不觉得恐惧,只觉得畅快。

  没错,这些人都该死!

  绳索办事很利索,没有血迹。

  向湖理了理衣服,下了车。

  他的心里很轻松,很快乐,他觉得世界会在他的手里变得更加美好。

  绳索随手塞进包里,而包自然也要物归原位。

  像女友一样,她喜欢把包放在衣帽架上。

  …

  温晓晓睁开双眼,推开门,正好碰见苍月带着保姆从楼下上来。

  衣帽架是女友的东西,客厅的一切也都是按照女友喜欢的风格设计。

  她走到门口,这里摆着一个和客厅融合得十分和谐的奶黄色衣帽架。

  上面挂着很多包,有的已经有了使用痕迹,也有的看来有些褪色。

  只有一个看起来非常新。

  保姆一看卧室门被打开,她顿时着急:“警官,你怎么能打开呢?我肯定要被向先生骂的!”

  温晓晓戴着手套,将这个白色的托特包取下,里面赫然放着一根沾染了血液的麻绳。

  苍月神色一变。

  保姆的声音戛然而止,终于明白,不是来让他们配合调查的,是来抓凶手的啊!

  “这包……我不知道为什么会在这里,向先生已经好几天都没回来了,我不知道……”

  温晓晓看向苍月:“他回不了家,应该会去自己熟悉的地方。”

  两人对视一眼,心里不约而同想到了个地方:互助会。

  当天晚上,台哥在互助会外的一家咖啡店抓到了正女装喝咖啡的向湖。

  劳拉本来在询问室里待得很冷静,可等她看见外面被铐着离开的向湖,忽然整个人陷入癫狂:“会长!”

  “你们为什么要抓他!我说了,那个司机是我杀的!”

  向湖对着她扯了扯嘴角,被押进问讯室,很快他就交代了犯罪事实,跟温晓晓的侧写分毫不差。

  而劳拉是喜欢他,想要包庇他而已。

  案件告破。

  这个消息传进解剖室的时候,芬克·莱奥尼达斯·曼斯菲尔德正在解剖尸体。

  他已经不止一次听到温晓晓这个名字了。

  这个人到底有什么魔力?哄得警局里一大帮人全都对她赞不绝口?

  甚至他连尸体都没有验完,她就把案子破了?

  芬克做完验尸报告,递给苍月的时候,听说温晓晓请了两天假。

  芬克觉得有点可惜。

  本来还想看看她究竟是何方神圣。

  不过,他堂堂活了几千年的血兽,与生俱来的贵族,绝对不会主动去见她。

  …

  瞬息之后,芬克·莱奥尼达斯·曼斯菲尔德血雾闪现在温晓晓的破旧居民楼前。

  一双血红色的眼眸在镜片底下恍若在发光。

  他在温晓晓的门口站了一会儿,听见她在屋子里吃饭,手机里播放着一个很无聊的情景喜剧。

  忽然,芬克将视线转移到另一扇门上。

  这里面有血腥味,出血量差不多四百毫升。

  再流下去,恐怕会血流而死。

  温晓晓的房间里传来动静,她换了一双鞋底尖底运动鞋。

  带上电击枪和防狼喷雾。

  芬克将身体隐形,成为个蝙蝠倒吊在楼梯扶手上。

  【宿主,芬克·莱奥尼达斯·曼斯菲尔德在你身后的扶手上。】

  温晓晓掏出发夹,在门锁上捣鼓了几下,门开了。

  里头传来了浓重的血腥味。

  本来温晓晓是打算等收集好证据,直接报警,没想到这个大胸豹男,竟然丧心病狂将人折磨得大出血!

  温晓晓上次来,也是为了看看究竟那个人被他藏在什么地方。

  这个豹男明明连垃圾分类都丢不明白,他和孩子身上穿的衣服却格外板正整洁。

  再加上从窗户那儿飘来的饭菜香味,以及偶尔的女人抽泣声……

  这破房子不隔音,她真的忍了很久。

  温晓晓刚走进房子,身后的门缓缓关上,她立刻转身将手里的防狼喷雾喷在他脸上。

  接着便是电击,用尖底鞋狠狠地踹了他的胸口。

  【系统,报警了吗?】

  【我办事,你放心。】

  【很好,我去房间拿电话再报一次。】

  基于上次被系统坑害,错把签名照卖给蓝汐烁,温晓晓觉得有的事情还是得自己亲力亲为。

  打完急救电话,再打报警电话。

  等她忙完,从家里翻出药箱,或许能够给隔壁的雌性包扎一下。

  只是还未走到门口,一只体型硕大的黑豹出现在温晓晓门口。

  【宿主,小心背后!刚刚那只兽人返祖了!】

  温晓晓立刻转身,手里的电击器在这只跟自己差不多高的黑豹面前,显得尤为弱小。

  按理说她手里的电击器,最起码能让他昏迷上几个小时才对!

  可返祖又是另外一种情况!他们会完全丧失理智,身体也会变得更加强壮。

  “怎么会这样?不是说返祖现象极其稀少吗?”

  【宿主,你忘了,你是主角!】

  温晓晓:去他娘的主角!

  “芬克·莱奥尼达斯·曼斯菲尔德!救我!”

  芬克·莱奥尼达斯·曼斯菲尔德不屑,她说救就救吗?那他芬克·莱奥尼达斯·曼斯菲尔德的脸往哪儿搁?

  “我给你一百毫升血!”

  救,他芬克·莱奥尼达斯·曼斯菲尔德做的就是救人的行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