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夜袭岔道口-《塔圣逍遥》

  暮色像一块浸透了墨的绒布,沉甸甸地压在岔道口村的上空。

  厚厚的云层间偶尔漏下一丝微弱的月光,在地上织出斑驳的暗影,勉强照亮路边半人高的荒草。

  唐和臣蹲在村边的土坡后,手指轻轻按在腰间的匕首上。

  他身后,一中队的二十多个战士呈扇形散开,每个人都贴着土坡或矮墙的阴影,像一群蛰伏的黑豹——粗布麻衣外罩着褪色的短褂,布料上还沾着白天赶路的泥土,腰间的匕首、背上的大刀与长枪,在微光下泛着冷硬的光。

  没人说话,连呼吸都压得极轻,只有风吹过荒草的“沙沙”声,在寂静的夜里格外清晰。

  “队长,敏子怎么还没回来?”身后的唐小勇压低声音,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长枪的木柄。

  他才十七岁,第一次参与抓土匪的行动,声音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紧张。

  唐和臣没回头,目光依旧盯着村口的方向,“再等等,敏子机灵,不会出岔子。”

  话虽这么说,他的眉头却微微皱着——岔道口是刘会记的地盘,万一敏子被发现,不仅计划会泡汤,性命也难保。

  就在这时,几声狗吠突然划破夜空,紧接着,一道娇小的身影从村口的方向匆匆跑来。月光下,能看清是敏子。

  穿着洗得发白的蓝布衫,黑布裤的膝盖处打着补丁,布鞋上沾满了泥土,额前的碎发被汗水浸湿,紧紧贴在皮肤上。

  他跑得太急,胸口剧烈起伏着,手里还攥着一个破旧的布包,像是真的去请郎中的样子。

  “大叔!”敏子跑到土坡前,压低声音喊了一声,声音里带着气喘。

  唐和臣立刻迎上去,伸手扶住他的胳膊,“怎么样?看到刘会记了吗?”

  “看到了,他住的院子门口有两个土匪站岗,我听他们说话,刘会记应该在里边。”

  敏子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眼神却很坚定,“我没被怀疑,就说我娘病了,要去邻村请郎中,他们盘问了几句,就让我过了。”

  唐和臣的眉头拧得更紧了,“刘会记在这儿?那柳行的老窝岂不是只有留守的土匪?”

  他低头沉思片刻,眼中突然闪过一丝决然,“这样正好!敏子,你现在立刻回村,把情况告诉大队长,就说我们改道去柳行,直接掏他们的老窝,救春晓!”

  “好!”敏子没有丝毫犹豫,转身就往回跑。

  她的身影在夜色中一闪,很快就消失在荒草深处,只留下一串轻快的脚步声,渐渐远去。

  唐和臣站起身,大手一挥,压低声音下令,“出发!都跟紧我,走田间小路,别踩出动静!”

  战士们立刻起身,动作麻利得像一阵风。

  他们避开大路,专挑田埂和荒草丛生的地方走——田里的麦子刚抽穗,踩着松软的泥土,连脚步声都被掩盖了。

  唐小勇跟在唐和臣身后,手里的长枪握得更紧了,他看着前方队友的背影,心里的紧张渐渐被兴奋取代。

  只要能救回春晓,再危险也值了。

  另一边,敏子一路狂奔,回到唐家庄时,浑身都被汗水浸透了。

  她顾不上擦汗,直奔唐茂廷所在的院子——院子里的油灯还亮着,唐茂廷、祥廷和几个主事人正围坐在石桌旁,地上铺着一张简易的地图,显然还在商量对策。

  “大队长!祥廷老师!”敏子冲进院子,大声喊道。

  唐茂廷立刻站起来,快步走到他面前,“敏子,出什么事了?唐和臣他们呢?”

  敏子平复了好一会儿呼吸,才把岔道口的情况一五一十地说出来,“刘会记现在在岔道口,他住的院子只有两个土匪站岗,唐大叔已经带队伍去柳行救春晓了,让我回来报信!”

  祥廷一听,眼睛瞬间亮了,他猛地一拍石桌,“太好了!刘会记人在岔道口,身边的护卫肯定不多,我们正好去埋伏他!

  不用等他来村里,直接打他个措手不及!”

  “对!”旁边的崔守德也激动起来,他手里的大刀往地上一拄,“刘会记那厮作恶多端,这次要是能把他解决了,以后就没人敢来祸害咱们了!”

  众人纷纷点头,眼神里都燃起了斗志。

  唐茂廷却没有立刻答应,“刘会记虽然人少,但他是练气境六重,咱们不能大意。

  这样,崔守德,你带二中队的二十个人,跟我去岔道口埋伏;

  祥廷,你留在村里,继续加强防御,以防其他土匪趁机来犯——毕竟柳行还有留守的匪寇,不能掉以轻心。”

  “好!”崔守德和祥廷齐声应道。

  没再多说,崔守德立刻去召集队伍,祥廷则转身去安排村里的防御。

  不过半炷香的时间,崔守德就带着二十个精壮的汉子来了,每个人都背着弓箭、握着大刀,精神抖擞。

  “出发!”唐茂廷一声令下,队伍趁着夜色,朝着岔道口的方向进发。

  路上,崔守德跟身边的战士们交代,“等会儿埋伏在院子外的树林里,听我信号再动手。

  刘会记的马快,你们先射他的马腿,把他从马上拉下来,剩下的人再围上去!”

  战士们纷纷点头,脚步轻快而坚定——他们都知道,这一战,不仅是为了救春晓,更是为了彻底铲除刘会记这个祸害。

  此时的岔道口村,一片死寂。

  刘会记住的院子在村东头,是个不大的四合院,院子里的灯还亮着,昏黄的光从窗户纸里透出来,映在门外两个站岗的土匪身上。

  房间里,赵丽霞——翠儿,正小心翼翼地伺候刘会记起床。

  她穿着一件粉色的布衫,长相清秀,可眉眼间却透着一股挥之不去的怯意。

  自从丈夫被刘会记的人害死,她就被迫留在刘会记身边,每天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左邻右舍表面上对她客客气气,背地里却没一个看得起她,连她的爹娘都不敢跟她多说一句话。

  “老爷,水准备好了,您洗漱吧。”赵丽霞端着铜盆,轻声说道,声音细得像蚊子叫。

  刘会记伸了个懒腰,从床上坐起来。

  他穿着一件黑色的绸缎长袍,头发梳得油光水滑,脸上还带着一丝慵懒。

  虽然是个土匪头子,可他平日里最注重仪表,连指甲都修剪得整整齐齐。

  “嗯。”他应了一声,语气里满是不耐烦——他今晚本想留在柳行,可赵丽霞派人来请,说做了他爱吃的腊肉,他才勉强过来。

  洗漱完毕,赵丽霞端上饭菜。

  桌子上摆着三道菜:一盘清炒青菜,一盘豆腐,还有一小碟腊肉——这腊肉是她攒了半个月的钱买的,就为了让刘会记能对她好一点。

  刘会记拿起筷子,慢条斯理地吃着,时不时皱一下眉头,像是对饭菜不满意。

  赵丽霞则站在一旁,双手交握在身前,连大气都不敢喘。

  外屋,四个护卫正围坐在桌子旁吃饭。他们都是刘会记的心腹,个个身强力壮,穿着粗布短打,腰间别着长枪短刀。

  其中一个疤脸汉子一边啃着馒头,一边说道:“大哥,咱们今天回柳行,正好赶上柳行集,要不要去捞一笔?”

  另一个瘦高个笑了:“那必须去!上次劫的银子快花完了,正好去集上抢点商户,顺便给大哥买点好酒!”

  他们说说笑笑,完全没把百姓的死活放在眼里——这些年,他们跟着刘会记,在这一带烧杀抢掠,早就没了人心。

  吃过饭,刘会记擦了擦嘴,对着里屋喊道,“收拾一下,准备回柳行。

  今天柳行集,别错过了热闹。”

  “是,老爷。”赵丽霞连忙应道,拿起碗筷往厨房走,脚步快得像在逃。

  护卫们也迅速吃完饭,有的去牵马,有的去收拾武器。

  不一会儿,院子里就响起了马蹄声和兵器碰撞的“叮叮当当”声。

  刘会记走出房间,在护卫的簇拥下来到院子里。

  他的坐骑是一匹高大的黑马,浑身的毛油光发亮,一看就是匹日行千里的好马——这马是他去年从一个商人手里抢来的,宝贝得不行。

  一个护卫上前,扶着刘会记的胳膊,帮他上马。刘

  会记刚坐稳,正准备下令出发,突然,一声尖锐的哨声划破夜空——那是崔守德发出的信号!

  院子外的树林里,唐茂廷和崔守德同时站起来,手里的大刀闪着寒光。

  “动手!先射马!”崔守德大喊一声,二十个战士立刻拉弓搭箭,箭头对准了院子里的黑马。

  “咻咻咻——”十几支箭同时射出,像一阵黑色的暴雨,朝着院子里飞去。

  紧张的战斗打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