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回家-《重生八零:开局挖金猎野猪》

  “好样的!”

  王建军惊喜地拍了拍马脖子,满眼的赞赏。

  他转过身,将目光投向了那只还在雪地里挣扎的残狼。

  那畜生看见他走过来,喉咙里发出威胁的低吼,挣扎着想要站起来,可断掉的后半截身子却怎么也使不上力。

  王建军举起了枪。

  可就在即将扣动扳机的那一刻,他鬼使神差地,又把枪放下了。

  他突然想玩玩。

  只听“咔哒”一声脆响,他第二次掰开了枪口下那柄三棱军刺。

  他从兜里掏出根烟,不点,就那么叼在嘴角。

  然后,他拎着上了刺刀的步枪,一步一步,不紧不慢地朝着那只残狼走了过去。

  残狼眼里的凶光更盛,它拖着半截身子,张开血盆大口,朝着王建军发出了最后的咆哮。

  王建军走到它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它。

  他甚至还歪了歪头,吐掉了嘴里的烟屁股。

  下一秒,他眼神一凝,手臂肌肉贲起,用尽全身的力气,将手中的刺刀狠狠捅了下去!

  “噗嗤!”

  刺刀干净利落地没柄而入,正中心脏。

  残狼的身体猛地一僵,眼里的凶光迅速黯淡下去。

  成了!

  王建军心里一阵得意,准备耍个帅,来个潇洒的收刀。

  他猛地一用力,想把刺刀抽出来。

  可他忘了,三棱军刺带有血槽,拔刀的力道,比捅进去时要大得多。

  这一拔,用力过猛了。

  “噗——”

  一股滚烫的狼血,从伤口处喷涌而出。

  血箭飚出足有半米高,劈头盖脸地浇了他一身。

  他那条刚换上没两天的棉裤,还有脚上那双翻毛大头鞋,瞬间被染成了刺目的暗红色。

  温热的、带着浓重腥气的液体,顺着裤腿往下流,灌进鞋里,黏糊糊的,难受得要命。

  王建军脸上的得意,瞬间凝固了。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这一身狼狈的模样,又看了看手里那柄还在滴血的刺刀。

  装逼失败。

  “操!”

  他气急败坏地骂了一句,一脚踹在死狼的尸体上。

  他把四具狼尸拖到爬犁边,一具一具地扔了上去。

  等他赶着爬犁回到熊尸旁时,

  “姐夫,这……咋整?”

  李向阳围着那头巨大的熊瞎子转了一圈,愁得直抓头皮。

  “咱这爬犁,怕是连它一条腿都拉不动。”

  六百多斤的庞然大物,静静地躺在雪地里,散发着一股无言的压迫感。

  两架爬犁,显得格外渺小。

  王建军没说话。

  他叼着烟,绕着熊尸走了一圈,眼神锐利。

  致命伤在胸口,是他捅的。

  腹部那道旧伤,已经开始腐烂发臭,显然是这畜生之前的死劫。

  他的目光,落在了那四只巨大的熊掌上。

  完好无损。

  王建军的眼睛瞬间就亮了。

  这玩意儿,可是硬通货。

  在南边那些大城市,一道菜就能卖出天价。

  “就地解了。”

  王建军把烟头往雪里一摁,吐出三个字,干脆利落。

  “啊?在这儿?”

  李向阳一愣。

  “废话,不然你背回去?”

  王建军白了他一眼。

  “别磨叽,干活。先把最值钱的弄下来。”

  他抽出那把锋利的剥皮刀,蹲下身。

  “向阳,拿油布过来,把家伙都摊开。”

  “好嘞!”

  李向阳赶紧从爬犁上拽下那张厚实的油布,在雪地上铺开。

  王建军没先动熊掌,而是先小心翼翼地划开了熊的胸腹。

  那颗金灿灿的熊胆,他早就贴身藏好了,这会儿得把剩下的宝贝取出来。

  他手法极快,刀尖在腹腔里一挑一转,一颗比拳头还大的熊心就被完整地取了出来。

  接着是两颗硕大的熊腰子。

  “这都是大补的好东西,回去给你爹泡酒。”

  王建军把东西扔给李向阳,让他用油布包好。

  然后,他才将目光重新投向那四只熊掌。

  他没用蛮力去砍,而是用刀尖顺着关节的缝隙,轻轻一划,一挑。

  “咔哒。”

  一声脆响,一只巨大的熊掌应声而落。

  整个过程,干净利落,没有一丝多余的动作。

  李向阳在旁边看得眼都直了。

  他以前也跟着村里人杀过猪,论杀猪,他也算得上是数一数二的,可这熊瞎子...

  王建军如法炮制,很快,四只熊掌整整齐齐地摆在了油布上。

  “包好了,放爬犁上。”

  他吩咐道。

  “接下来,是力气活了。”

  王建军深吸一口气,站起身,活动了一下肩膀。

  剥皮。

  这才是最考验技术的。

  他让李向阳拽住熊的一条后腿,自己则从熊的后颈处下刀。

  刀尖贴着皮肉,稳稳地往下一划。

  “刺啦——”

  厚实的熊皮,被划开一道笔直的口子。

  王建军扔掉小刀,换上了那把更宽更沉的剔骨刀。

  他一手拽着皮,一手用刀背,顺着皮肉的纹理,一下一下地往下砸。

  “砰、砰、砰……”

  沉闷的响声,在寂静的林子里回荡。

  这不是在割,而是在震。

  用震动的力道,把皮和肉之间的筋膜给震开。

  这样剥下来的皮,才能保证完整,不带一点碎肉。

  李向阳在旁边看得目瞪口呆。

  他只觉得姐夫手里的刀,有了生命。

  每一刀下去,力道都恰到好处。

  厚重的熊皮被一寸一寸地剥离。

  这个过程,极其耗费体力。

  王建军的额头上很快就渗出了细密的汗珠,背上的棉袄被汗水浸湿,又被冷风一吹,结了一层薄冰。

  但他手上的动作,始终稳定如初。

  一个多小时后。

  当最后一点皮肉分离。

  一张巨大、完整的熊皮,平铺在了雪地上。

  从头到尾,没有一个破洞。

  “我操……”

  李向阳看着那张比他家炕席还大的熊皮,忍不住爆了句粗口。

  “姐夫,你这手艺……跟医院里那大夫做手术似的!”

  “少他娘的废话。”

  王建军喘着粗气,用袖子抹了把脸上的汗。

  “搭把手,把皮子卷起来,抬上爬犁。”

  两人合力,才把这张沉甸甸的熊皮卷好,用绳子捆结实,小心翼翼地放上了其中一架爬犁。

  剥了皮的熊尸,堆成了一座红色的肉山。

  “歇口气,然后分肉。”

  王建军点了根烟,递给李向阳一根。

  李向阳接过烟,手还有点抖。

  他现在看王建军的眼神,已经不光是佩服了,简直就是崇拜。

  歇了十几分钟,两人再次开工。

  分割熊肉,同样是个技术活。

  王建军的刀法,堪称庖丁解牛。

  他先是精准地卸下了两条粗壮的后腿。

  接着是两条前腿。

  然后,他沿着脊骨,将最精华的两条大里脊完整地剔了出来。

  最后,是带着骨头的肋排。

  每一刀下去,都精准地落在骨缝之间,没有丝毫浪费。

  很快,那座肉山就被分解成了一块块巨大的肉块。

  前腿、后腿、熊掌、内脏......

  分门别类,码放得整整齐齐。

  即便如此,这些肉加上骨头,分量依然惊人。

  “姐夫,这……还是拉不完啊。”

  李向阳看着那堆积如山的肉块,又犯了愁。

  “把那四只狼抬过来。”

  王建军没理他,指了指不远处那四具狼尸。

  两人把狼尸也搬了过来。

  现在,摆在他们面前的,是两架空爬犁,和堆积如山的战利品。

  熊皮,熊掌,熊心熊腰,四具狼尸,还有几百斤的熊肉和熊骨。

  “先把值钱的装上。”

  王建军指挥道。

  两人先是将那张巨大的熊皮,铺在了一架爬犁的底部。

  然后,把用油布包好的四只熊掌,还有熊心熊腰,小心地放在了皮子上面。

  最后,把四具冻得邦邦硬的狼尸,也码了上去。

  这一架爬犁,已经装得冒了尖。

  剩下的,还有几百斤的熊肉和熊骨。

  另一架爬犁,根本装不下。

  “姐夫,要不……咱埋雪里一部分,明天再来拉?”

  李向阳提议道。

  “不行。”

  王建军立刻否定了。

  “这血腥味太重,一晚上就能把方圆十里的野兽都招来,到时候渣都剩不下。”

  他环视了一圈四周的林子,目光在那些碗口粗的白桦树上停留了片刻。

  一个念头,在他脑海里闪过。

  “向阳,把斧子给我。”

  王建军的眼睛里,闪着一股兴奋的光。

  “咱俩,给它造个挂斗!”

  “啥?挂斗?”

  李向阳没听懂。

  王建军也不解释,接过斧子,走到一棵足有碗口粗的白桦树前。

  他深吸一口气,抡起斧子,狠狠地砍了下去。

  “铛!”

  一斧头下去,树干上留下一个深深的豁口,木屑四溅。

  他左右开弓,不过十几下,那棵白桦树就发出一声呻吟,轰然倒塌。

  他又如法炮制,砍倒了另一棵。

  接着,他把两棵树的枝杈全部砍掉,只留下两根七八米长的光滑树干。

  “看明白了没?”

  王建军指着那两根树干,冲着还在发愣的李向阳咧嘴一笑。

  “这就是滑轨!”

  李向阳恍然大悟。

  两人把两根树干并排放在雪地上,间距和爬犁的滑板差不多宽。

  然后,他们把那些巨大的熊肉块和熊骨,一块一块地堆了上去。

  最后,用带来的粗麻绳,把这堆肉山和两根树干捆了个结结实实。

  一个简易的、充满了原始智慧的拖板,就这么诞生了。

  “来,搭把手。”

  王建军把拖板的前端抬起来,用绳子牢牢地系在了后面那架空爬犁的尾部。

  一个“一拖一”的组合,完成了。

  “我操!姐夫,你这脑子是咋长的?”

  李向阳看着眼前这个杰作,佩服得五体投地。

  “这都能让你想出来?”

  “穷则思变。”

  王建军拍了拍手上的木屑,一脸的得意。

  “走,回家!”

  他把三条狗重新套上挽具,和大骒马并排系在了最前面那架爬犁上。

  “驾!”

  王建军一抖缰绳,大声吆喝。

  大儿马发出一声嘶鸣,四蹄用力,身上的肌肉块块贲起。

  三条狗也弓着背,拼命地往前拽,喉咙里发出用力的低吼。

  爬犁,动了。

  后面拖着的那个巨大拖板,也跟着缓缓滑动起来。

  “吱嘎——吱嘎——”

  沉重的爬犁和拖板,在厚厚的雪地上,压出了两道深深的沟壑。

  那场面,极为壮观。

  长长的队伍在雪白的原野上蜿蜒前行,艰难而又坚定地朝着家的方向移动。

  傍晚,夕阳的余晖给皑皑白雪镀上了一层金边。

  三道巨大的影子,被拉得长长的,出现在了黑山屯的屯子口。

  最前面,是一匹神骏的大骒马和三条极其壮硕的黑狗,拉着一架堆满野兽尸体的爬犁。

  中间,是另一架爬犁,上面铺着一张巨大到骇人的黑色皮子,皮子上面,是四只比磨盘还大的熊掌。

  最后面,更夸张。

  两根粗大的白桦树干上,捆着堆积如山的肉块,被一根粗麻绳系在第二架爬犁后面,在雪地上硬生生拖行。

  一个由一人一马三狗组成的“车队”,就这么浩浩荡荡地,碾进了所有人的视野里。

  “快看!那是谁回来了?”

  一个在屯子口玩耍的半大孩子,最先发现了这支奇怪的队伍,扯着嗓子喊了起来。

  “是建军!是王家的建军!”

  有人眼尖,认出了王建军的身影。

  整个兴安屯,瞬间炸了。

  “走走走!看热闹去!”

  “我的天爷!那拉的是啥玩意儿?”

  “那黑乎乎的一大张,是啥皮子?比我家的炕席都大!”

  正在家里烧火做饭的婆娘们,扔了手里的烧火棍。

  猫在屋里抽旱烟的老爷们儿,也纷纷跑了出来。

  整个屯子的人,都朝着屯子口蜂拥而去。

  当他们看清那支“车队”的全貌时,所有人都被震得集体失声。

  那张黑得发亮的熊皮,巨大无朋,铺在爬犁上,四只爪子垂在外面,光是那锋利的爪尖,就看得人头皮发麻。

  “熊……是熊瞎子!”

  一个老猎户哆哆嗦嗦地指着那张熊皮,声音都在发颤。

  “这么大的熊,起码得有六七百斤!山里的王啊!”

  人群“轰”的一声,彻底炸开了锅。

  议论声,惊叹声,倒吸凉气的声音,汇成了一股巨大的声浪。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了那个稳稳坐在爬犁上,脸上带着一丝疲惫,却掩不住那股子彪悍之气的年轻人身上。

  王建军。

  这个名字,在今天,注定要成为一个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