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百里挑一的蠢货-《卑劣情感》

  杨思雨无法回忆起自己如何离开警察局,只记得不知名的人在耳边念了一句,“活下去,自由的,坦荡的,站在阳光下活。”

  街道路口,杨思雨的目光时而向前,时而向后,唯独确定不了去哪儿。

  恍惚间瞥见一群小孩路过,吹着五彩泡泡,泡泡随风飞到脸颊边破裂,嘴唇沾上一点水痕,她舔一下,带着一股咸味儿。

  世界骤然颠倒,耳边响起刺耳的刹车声,倒下前,杨思雨听见有人在叫她。

  王顺才出医院,刚坐上车,包辛树言辞恳切的在耳边不断说话,烦躁中张望,就瞧见路口站着个女乞丐,浑身上下破破烂烂。

  刚要路过,这人噗通倒地上,刹车片都磨冒烟了才停下。

  将人扶起来往医院送,路上的人纷纷侧目。

  包辛树跟在后面,神情紧张,甚至透出几分担忧。

  医生说是精神压力过大,加上营养不良导致晕厥,可回家静养,注意饮食及休息。

  王顺对着靠在床头的杨思雨转述,但这人仿佛灵魂和世界断绝,根本听不懂人话一样,一味歪头看向窗外,甚至连眼睛都很少眨动。

  这样子特像农村里丢魂的傻子,能吃能睡能活,但活下来的只有躯体。

  实在忍不住,王顺直接伸手扒拉对方,杨思雨这才转过头,神情淡淡的,透着一股病态,让人没有交流的欲望。

  但还是硬着头皮跟她搭话,用尽量柔和的声音询问杨思雨是否出院回家静养?

  这句话不知哪个字触动了她,杨思雨的眼睛极其缓慢的眨一下,睫毛盖住下眼睑,像一排小扇子被贴上去。

  王顺以为她做出这个表情,怎么也会说出两个字。耐心等待三两分钟,杨思雨还是垂着脑袋不说话,只是从发呆看窗户变成了低头发呆。

  窗外的鸟鸣起伏不断,是夏天最常见的鸟,在这经济不发达的地方,唯一的好处就是绿化极好,出门见绿,开窗见绿,山水是最常见的风景。

  可惜此时不是夜晚,不然这医院还能听见布谷鸟的叫声,但白天布谷鸟就比较懒,不敢出来溜达,躲在丛林中乘凉。

  “我没有家。”许久没发出过声音的嗓子,再次出声,如同大锯拉木,声音嘶哑可称作难听。

  完全不理解,她家都快成这片学校的模范家庭了,怎么会没家?

  “让我自己待着吧,我有点积蓄,足够我住院休养。”

  杨思雨从床头抽出一张白纸,用黑色签字笔写下一行地址。

  “去这个地方取存折,密码六个0,别告诉别人,特别是我家里的那些人,街上的寻人启事,你们也不必理会,让我一个人待一会儿。”

  两个大男人退出去,王顺不理解杨思雨为什么要这么做,正准备往外走,路过楼梯拐角时,潘文秀窜出。

  “借一步说话。”

  三人顺着台阶下楼,一路到花园中坐下,我顺双手扶着脑袋,她才刚出院,对最近发生的事,一概不知。

  潘文秀一开口,王顺的脑子嗡一下炸开。

  “文佩可能要被被判九年半。”

  “什么!”

  潘文秀吸了一口气,稳住声音又说了一遍,“九年半,坐牢。”

  王顺身体歪一下,被包辛树扶正。

  “什么?”

  包辛树不动声色的握住王顺的手,缓慢点动表示安抚。

  “聚众淫乱五年,贩卖光碟三年,可能还有一个人身伤害罪,轻伤,大概一年半。”

  王顺白眼一翻差点昏过去,被包辛树抓回来摇两下才回神。

  “怎么被查出来的?”

  “内部举报。”

  王顺沉默,盯着石桌出神。

  潘文秀及时止住细说的欲望,不敢再继续刺激他,拍拍手离开。

  当天,王顺就找到那张存折,把里面十万块钱全取出,存折撕毁,连带着存折里夹着的身份证都给烧掉。

  包辛树把一切看在眼里,从头到尾都露出一种非常古怪的表情,有些同情,但不是同情杨思雨被取走的钱,而是像已婚男人被家里管辖着的同情。

  而正在住院的杨思雨,因为缴不上住院费,当天就被赶出来。

  在医院勉强恢复的体力,只能支撑她在尘世里漫无目的的闲逛,太阳落山前,她都没找到自己到底要去哪?

  至于王顺为什么要将她的钱取走,还把她身份证毁掉,导致自己身无分文,一无所有,她都懒得去想。

  如此恶劣的事情,她甚至眉头都没皱一下,反而有种莫名的轻松感。

  月光散落地上,杨思雨蹲在街角发呆。

  已经晚上11点,街道上的店铺大部分都关门歇业。

  少数居民家里的灯光从窗户透出。

  虽算不上万家灯火,这也是一个小蜂巢,星星点点的灯光越发照亮独自一人的孤独。

  沉思很久,杨思雨对着月亮说了句。

  “也不全然没地可去。”

  南大街尽头就是平房区,杨思雨轻车熟路地踏上土路,平房内积攒零星的黄色灯光还亮着。

  她一眼就瞅到最深处的那一盏。

  敲响房门,心中略微掀起一丝波澜。

  陆书雪拉开门,又见到杨思雨,本来还没理清楚的,脑子又蒙掉。

  “你来干什么?”

  “蹭吃蹭喝。”

  陆书雪“……”

  她的脸皮什么时候如此之厚了?我记得她脸皮挺薄的呀?轻微一挠油皮就能破掉。

  “要饭去别家要去,我家穷。”说出的话虽难听,陆书雪脸上却没有嫌弃,或是瞧不起的表情。

  “我一天没吃饭了。”

  抓在门框上的手松了又紧,陆书雪嘴角下压,侧身让开位置。

  “最后一次。”

  没关系吧?就给点饭吃而已,又不会怎样?就当喂狗?反正杨思雨挺狗的,性格和眼睛都特像狗。

  陆书雪压下的嘴角又翘起来,抬手拿下锅,“哐当”一下放到煤气灶上。接水烧水,水开下面。

  卷成圈的挂面浮浮沉沉,自己煮的好好的,陆书雪显得没事儿要用筷子给圈搅散。面条锲而不舍回卷,又被搅散。

  反复几次,面条就熟了。

  “吃辣吗?”

  “一点点。”

  陆书雪回头扫她一眼,目光落到发白的嘴唇上,眼睛眨一下,默默往碗里塞两勺猪油,还有两块辣椒。

  陆书雪怕她看见猪油不吃还特地拌好才端过去。

  “呐!自己有手吧?”欠欠的语气。

  杨思雨略一微笑,接过碗捧在手心里,刚出锅的面条滚烫无比,碗刚碰到手就烫红皮肤,她也不说,憋着劲捧着,不知跟谁较劲。

  “你傻逼吗?”陆书雪笑骂,“这么烫你捧着干什么?”

  杨思雨没回,执拗的盯着碗里的面条看,仿佛用目光将其盯成金子。

  门外刮起风,隔壁屋子的窗户被吹的直扑腾,发出嘎吱嘎吱的老旧响声。

  真烦,天气预报说了今晚要大风有雨吗?这傻逼怎么不关窗,吵死了!

  雄赳赳气昂昂往外走,身后的人猝然传出困惑的询问声。

  “你的心和这碗面一样烫吗?”

  “什么?”陆书雪回头。

  “谢谢。”

  “哦”,她反应两秒,抽风一样补一句,“不客气。”

  撂下就往外走,给乱响的窗户砸回去,差点砸碎,玻璃片在木框荡了好几下才安分。

  百里挑一的蠢货,记吃不记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