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9章 大军镇西北 朝议取江南-《大兖》

  赵清拿下高昌后,太史歆令其率本部两万人驻扎高昌城。之前郑庸以吐谷浑已平定,而西域太史歆部兵力相对薄弱,且后若进取突厥,高昌、焉耆等地乃是兖军的前进基地,遂知会刘拯,令赵清所部拿下高昌后,直接留守此地,并同时知会太史歆。

  而刘关奉刘拯军命,派裨将纪直率万余人进军高原西部边陲。纪直率部历尽艰辛,终于抵达西境。突厥人闻之,南翼诸部不敢轻动矣。纪直一军的挺进具有重大历史意义,中原王朝第一次在遥远的高原西陲驻军,并且很快大兖便派驻了地方官员,对当地进行了有效治理,同时向周边的天竺等国宣示了主权。而在军事层面,突厥南翼已不再安全,纪直部虽仅有万余人,但在周边来说已是一股强大的军事力量,随时都有席卷西域南部于阗、葱岭的可能。

  在接连击败吐谷浑和突厥后,西部边境已暂时稳固。高原就不用说了,吐谷浑被灭亡,党项、白兰和宝髻部皆被纳入版图,再无其他力量可与兖军抗衡,且大兖派驻的地方官员皆是清正廉洁,政治清明,夷夏皆欢。而在回力扎兵败后,兖军也对突厥形成军事上的压制和战略上的牵制,特别是高昌归附后,太史歆部在西域就像一个拳头打入突厥腹地,再加上东部慕容暌离部和沃野驻军的威慑,突厥已是无力再行进犯。西部形势稳定后,郑庸令张腾和吴兰依旧分别驻扎焉耆和伊吾,而赵清率两万大军镇守高昌,太史歆率本部镇鄯善,而刘关和纪直分驻高原,令傅瀚率两万人镇吐谷浑城,而刘拯则率余部四万人回长安镇守。

  西部的稳定,不惟是开疆拓土之举,亦是对中原汉民族的民族精神的一次巨大鼓舞。以前对各部少数民族屡战屡败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但在西部如此广袤的领土上常年驻扎大军,对朝廷的财政是一个巨大考验。但大兖成功的经济政策,为维持大规模军力提供了前提条件。单单就钱粮一条,也不是以前的王朝所能承受的。

  岁月如梭,一晃又是三年春秋。这日早朝,郑庸坐定后,道:“今我大兖已混一北方,放眼天下,仅余南朝宵小与我朝抗衡。朕欲起大兵殄灭南梁,诸位爱卿可各自献言献策,五日后朝会与诸君定夺之。”

  郑庸提出这一战略构想是历史的必然。此时长江以北已被兖军占领多年,南梁偏安江南,苟延残喘。之前在北周灭亡后,南梁便派使臣前来称臣纳贡,并请求通婚。郑庸受其称臣之举,而婉言谢拒其通婚之请。大兖的国策一定是混一宇内,郑庸岂肯将皇室子女推入苦海。但话又说回来了,南梁的力量也不可小觑。自东晋衣冠南渡以来,北方势力就再也没有染指过江南。而在真实历史中,南朝虽孱弱,但自东晋以来一直到刘宋时期,与北方各少数民族政权的争夺焦点依然是河南地区,也就是传统意义上的中原地区。但自刘宋元嘉北伐失利之后,中原地区才渐渐真正意义上被北朝占领。当时刘裕死后,几经皇权争夺和各方势力平衡,刘义隆即位。刘义隆在稳定朝局后,便派大将檀道济等北伐。在刘裕之时,曾经一度收复河洛和关中地区,但刘裕为了回朝夺权,在刚刚占领上述地区不久,形势还未稳定之时,便匆匆返回建康,并篡晋建立了刘宋王朝。不久之后,河洛地区和关中先后被北方的北魏和西夏攻陷。此次元嘉北伐进军之前,刘义隆还专门派遣使臣出使北魏,说河洛等中原地区自古便是汉家领土,要求北魏归还。当时的北魏皇帝叫拓跋焘,是一名英主。他岂会答应刘义隆的要求,并且让时辰回复刘义隆,说若南朝进取中原,北军将暂时撤回河北,待秋冬冰合将率大军南下。意思就是,若你来攻打,由于现在是春夏之交,我暂时不与你争锋,但到了冬季,黄河结冰后,我必会再次南下收复这些地区,而且还要剑指淮南。最终宋兵出动,前期北魏军主动放弃了滑台、虎牢、洛阳等地,宋军进展顺利。但占领这些地区后,宋军没有乘胜进取,而是被动派军防御,结果秋冬之际,魏兵果然大举南下,河洛地区又相继失守。自此以后,南朝再无大的北伐之举,而淮北、淮南之地也渐渐落入北朝之后。

  而先在大兖崛起后,先后占领淮北、淮南以及中原的广大地区,并以此为基础统一了北方。现在的南北形势比起隋朝还有过之而无不及。因为当时的隋朝只是灭亡了北齐,对周边的突厥、吐谷浑等力量还是相当忌惮。而此时的大兖无论国力、军力还是领土面积都大大超越隋朝,而南梁的力量也只是稍微比隋朝的对手南陈强那么一丁点。故相比之下,南梁此时面临的压力可想而知。

  但萧衍在取代南齐建立南梁后,前期也是励精图治,国力比起南齐要强大不少。而为了对抗北方强大的大兖,也常年保持了五十万人的常备军。而且江南长期在东晋、宋、齐、梁的统治之下,民心趋于稳定,且以汉民族正统自居,统治核心相对稳固。但南梁依旧继承了魏晋的奢靡之风,萧衍更是大肆崇佛,他曾几度委身佛门,而令朝廷用大量金银将其赎回,还大力兴修佛寺,正所谓是:“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而在郑庸向大臣提出灭梁的战略规划之时,萧衍已步入晚年,怠于政事,朝政荒废,国力已是大不如前。但从一个侧面来看,即便是此时大兖顺利一统四海,对萧衍来说,也已是大幸。因为大兖的崛起避免了一个对于萧衍来说意义重大的事情,那就是“侯景之乱”。

  我们下回再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