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家暴致精神障碍案(终)-《逼我扶弟?谢邀,我中了21亿》

  临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里座无虚席,旁听席上坐满了媒体记者、法律界人士和关注此案的市民。

  张叁教授、罗中、康铭坐在被害人诉讼代理人席位上,沈玉坐在旁边的律师助理位置,手里捧着厚厚的案卷,眼神坚定。

  被告人席上,刘大勇穿着囚服,头发凌乱,脸色苍白,毒瘾发作的后遗症让他时不时抽搐一下。

  黄森和周大龙站在他旁边,低着头,不敢看旁听席。

  孙强坐在辩护律师席位上,神色凝重。

  上午九点整,审判长敲下法槌:“现在开庭!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诉人站起身,声音洪亮:“被告人刘大勇,因长……其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请法院依法判处。”

  起诉书宣读完毕,审判长看向被告人:“被告人刘大勇,你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有异议吗?”

  刘大勇抬起头,眼神涣散:“我……我不记得了,我当时脑子不清楚,不是故意的……”

  孙强立刻起身,“审判长,被告人刘大勇长期使用违禁品,案发时处于精神异常状态,无法辨认自己的行为,请求法院依法认定其不负刑事责任。”

  “反对!”张叁立刻站起来,“审判长,被告人的精神鉴定报告明确认定其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且多项证据证明其案发前有明确的作案意图和规划,并非完全无意识行为。”

  沈玉呈上刘大勇与黄森的微信聊天记录和讯问录像片段:

  “这些证据足以证明,被告人在案发前主动召集同伙,约定作案时间和分工,案发过程中能清晰表达自己的诉求,对自己的行为有明确的认知和控制能力,应当承担全部刑事责任。”

  接下来的质证环节,双方围绕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展开激烈交锋。

  庭审进行到一半,法警推着轮椅走进法庭,张娟坐在轮椅上,由医护人员陪同。

  看到刘大勇的瞬间,她身体猛地一颤,眼神里充满了恐惧和怨恨。

  “张娟女士,你能指认案发时对你实施侵害的人吗?”审判长轻声问道。

  张娟盯着刘大勇,嘴唇哆嗦着,突然提高声音:“是他!是他带人造孽!杀了我爸妈!”

  她的情绪突然激动起来,双手紧紧攥着拳头,眼泪汹涌而出:“是他……我爸妈为了护我……”

  话音未落,张娟突然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医护人员立刻上前急救,审判长宣布休庭十分钟。

  等张娟被送往医院,庭审继续。

  孙强试图以张娟的精神状态为由,质疑她证言的可信度,却被张叁教授反驳:

  “张娟女士的证言与现场证据、被告人供述相互印证,且有精神科专家出具的证言,证明其在清醒时具备作证能力,其证言应当予以采信。”

  法庭辩论环节,张叁教授站起身,声音沉稳而有力。

  孙强的辩护显得苍白无力,他只能反复强调刘大勇的精神状态和,试图争取从轻处罚。

  下午四点,审判长敲下法槌,宣布评议结果。

  “经合议庭评议,判决如下:被告人刘大勇,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黄森、周大龙涉及其他案件,待调查后一并判决。”

  听到“死刑”两个字,旁听席上响起热烈的掌声,沈玉的眼眶瞬间红了。

  刘大勇瘫软在被告席上,嘴里喃喃自语:“我不想死……我不想死……”

  孙强立刻喊道:“审判长!我们请求对刘大勇的精神状态重新鉴定,同时申请核查部分关键证据的合法性!”

  接下来的一个月,刘大勇的辩护团队提交了重新鉴定申请。

  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委托权威鉴定机构,对刘大勇的精神状态和相关证据进行重新鉴定。

  鉴定结果显示,刘大勇案发时虽有精神异常,但仍具备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之前的证据真实有效,不存在非法取证的情况。

  二审开庭时,孙强再无反驳之力。

  省高级人民法院当庭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的核准通知下来那天,沈玉陪着已经完全清醒的张娟来到看守所,申请会见刘大勇。

  会见室里,隔着厚厚的玻璃,两人相对而坐。

  刘大勇头发花白,脸上布满了皱纹,早已没了当初的嚣张气焰。

  “张娟……”刘大勇的声音沙哑,眼里含着泪,“对不起,我错了,你原谅我,求求你再给我次机会吧,求求你……”

  张娟看着他,“对不起?”

  “我知道我罪该万死,可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当时脑子不清楚……”刘大勇试图辩解。

  张娟的声音平淡,却带着说不出的压抑。

  “刘大勇,我好后悔发现你出轨后,没有马上离开你!”

  “我好后悔流产后我还想回家问你为什么出轨!”

  “我好后悔因为自己的选择,连累我爸妈伺候我这好几年!”

  “我爸妈走了,永远都回不来了……”

  张娟的哭泣是无声的泪流满面。

  刘大勇趴在玻璃上痛哭流涕:“我知道我对不起你,对不起孩子……求你,看在孩子的份上,原谅我吧……”

  “孩子?”张娟摸了摸自己的小腹,眼里闪过复杂的情绪,“这个孩子是你作恶的证据,是我一辈子的伤痛,你凭什么要我看在他的份上原谅你?”

  “张娟,我不想死,求你救救我…… 求求你!” 刘大勇的哀求声越来越大,带着绝望的嘶吼。

  张娟缓缓站起身,眼神空洞得像没有焦点:“你安心等着死刑执行吧。”

  说完,她转身就走,没有再回头。

  会见结束后,刘大勇的父母找到了张娟,两位老人跪在她面前,老泪纵横:“张娟,求你了,把孩子生下来吧,这是我们老刘家唯一的根了……”

  张娟看着他们,沉默了很久,风吹乱了她的头发,她最终还是轻轻挣开了老人的手,转身慢慢离开。

  阳光落在她孤单的背影上,没人知道,她到底会不会留下这个承载着伤痛的小生命。

  沈玉看着张娟孤单的背影,心里突然萌生了一个强烈的念头——不能让更多像张娟这样的女性,在遭遇伤害后孤立无援。

  回到京市的第二天,沈玉就到师父的办公室,罗中、康铭二位师兄也在。

  沈玉把自己连夜写的机构计划书,给张教授看。

  “师父,师兄,我想建立一个妇女救助机构,专门帮助遭受家暴、性侵的女性,给她们提供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和临时庇护,让她们不用像张娟阿姨这样孤立无援。”

  “这是件好事,既符合法律人的初心,也能帮到更多需要帮助的人,我支持你,相关程序我帮你走。”

  罗中点点头:“我可以帮你对接公益基金和企业捐赠,解决资金问题。”

  康铭补充道:“我认识很多精神科专家和律师,都可以成为机构的志愿者。”

  沈玉看着三位长辈,眼里满是感激:“谢谢师父,谢谢师兄。”

  沈玉庆幸自己幸运的中了大奖,有一定的经济能力支持机构建立。

  虽然这条路不会容易,但只要能帮到一个像张娟这样的女性,一切就都值得。

  法律从不是悬在半空的冰冷条文,它该是能接住破碎的手,是能照亮黑暗的灯,是让每个受伤害的人都知道 —— 你不用独自扛着的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