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初遇-《金蝶引》

  “你打算一直蹲那儿?”

  莫小川肩膀剧烈起伏,埋在膝头闷哭: “我错了,是我错了,当年我就不该去招惹她。”

  五年前莫小川还是个街头混混,在附近一带风评十分不好。

  杜玉兰生的柔媚动人,被一外地富商看中,想纳为妾室,商人重利轻别离,更何况是做妾。杜玉兰能躲则躲,偏偏富商不干人事,打算明抢,毁人清白。

  “长得一副猪头样,敢动到你姑奶奶头上了,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什么德行。”

  跑到巷角正打算小解的莫小川硬生生憋了回去,借着梨树攀过墙头想瞧是哪家小娘子骂人。

  就见一女子提着手里的伞朝几人冲了过去,不要命的打。

  杜玉兰戏班出身,功夫不弱,但架不住人多,富商瞅准机会就摸了根巷子里的竹竿,朝她后脑狠狠打去。

  可下一瞬富商膝盖一痛,跪倒在地:“哪个狗东西干的!”

  一颗颗石子儿从弹弓中快速飞出,地上躺倒一大片,富商恨恨而走。

  同戏本子里英雄救美的故事一样。

  “莫小川?”

  清凌凌的声音在耳边响起,莫小川打了一个冷颤,从未有小娘子这么温柔地唤过他。他径直从墙上跳了下来,带起一阵梨花雨。

  少年抬了抬下巴:“你认识我?”

  “鼎鼎大名的西街小霸王嘛,谁不知道。”

  莫小川想起自己那惨不忍睹的名声,有些无措,头一回想为自己辩解几句,脸色涨得通红。

  杜玉兰正色,俯身郑重道谢:“今日多谢,日后有事可来西街梨春班找我,我叫杜玉兰。”

  “你不怕我连累你名声?”

  街上的人见到他恨不得躲着走。

  “莫小哥今日无论是临时起意,还是其他原因,总归是救了我,我一个可打不过那么多人。”

  杜玉兰在戏班待的久,自认有几分识人的本事。眼前少年虽不修边幅,吊儿郎当,眼神却是清正明亮。

  “你不怕那人再找你麻烦?”

  “他是外地跑商的,待不久,今日是被他钻了空子,这些时日我躲起来便好。”

  杜玉兰见人不做声,便打算离开,视线不经意一瞟,双颊绯红,侧过身去善意提醒:“咳,莫小哥,你裤子。”

  “啊?噢,啊——!他慌忙转身,忙手忙脚系裤带,像极了锅里煮熟的虾。

  “对,对不起,我是故意,啊,不是!”

  死嘴!

  关键时刻掉链子。

  “噗嗤。”

  杜玉兰在街坊中听过几耳有关莫小川的情况,生父早逝,家中只有一母亲。

  她知道自己可能有些冒犯,但还是犹疑道:“莫小哥,我们虽不熟,但看的出你本性不坏。终日混迹街头总归不是长久之计,伯母也愿你有个好的前程。”

  “……抱歉。”

  莫小川愣了愣,回头只见粉白衣裙消失在巷口,只余满地梨花。

  “是我错了,是我错了……”他一遍又一遍重复,眼泪大颗大颗滚落。

  “莫小川,你都不问她,你怎知她后不后悔。”

  林乔拿出一张通灵符:“你敢见她吗?”

  ——

  “请问有人吗?”

  一阵敲门声响起,林乔循声望去。

  门外站着两名男子,一人着黑色劲装,身材魁梧,腰间别把长剑,炯炯有神。

  另一人身披雪白斗篷,长身玉立,墨发披散,眉眼浓艳却不失清俊,地上堆积的梨花花瓣有如残雪,只见那人踏着乱琼碎玉而来。

  杜玉兰听见动静也走了出来,看得呆愣几分。

  乖乖,她家今日是怎的了。

  就是那位公子好似眼神不太好使,总盯着院门墙角。

  “请问,能否讨口水喝?”男子声音清冽温柔,如山涧清泉轻击玉石之声,干净透亮。

  林乔听到这话嘴角抽搐了一下,方才她也是用的这个借口。

  杜玉兰猛地回神,顿觉失礼:“可以可以,您等等?”

  男子颔首。

  留下林乔与二人面面相觑。

  沈昭也看到了林乔,冲她浅浅一笑,端的一派温润如玉、谦谦君子。

  今晨林中雾大,他险些将人跟丢,于明带他绕了好几圈,见到院外梨树下那头驴才寻过来。

  他远远观察了会儿,他很确定,这位姑娘也能看见那人。

  于明见林乔眼神不错地看着沈昭,只觉骄傲。

  他就说自家二爷长得好,看吧,把人迷得走不动道了。

  林乔眯起眼,脑中飞速旋转,这俩人方才就一直跟在她身后,原以为只是顺路,现下看来还有别的目的。

  沈昭也察觉到这明晃晃的视线,身体僵硬,不觉合了合斗篷。

  三个脑袋,三种想法,各个不搭茬。

  “公子不妨也留下来吃顿便饭吧!家里许久没来人了,婆母说热闹热闹。”

  “好。”

  沈昭应的很痛快。

  杜玉兰不知想到什么,噗嗤笑出声。

  看了眼林乔,又看一眼沈昭,然后什么都没说,将人都邀至屋中坐下。

  ……

  尴尬,

  还是尴尬……

  于明受不了,留了句“我去帮忙”就跑了,只剩沈昭和林乔二人。

  “敢问姑娘贵姓?”

  “林。”

  室内再次安静下来。

  沈昭眨了眨眼,笑容僵在脸上,然后呢?

  为何不问问他?

  方才他远远瞧着,这姑娘笑得像朵花一样,也不像是个话少的。

  沈昭情不自禁摸了摸自己的脸,难道躺了一个月,变丑了?

  他就说程愫这招不好使,又不是每个姑娘都吃他那套。

  “林姑娘这金铃挺别致,里面镶了夜明珠吗,怪闪的。”

  他娘同她好友一谈起首饰就滔滔不绝,眼前这姑娘除了头上一根青玉簪,就剩这腰间金铃最为特别,这下总能接他话了吧。

  林乔刚喝了口茶,猛地喷出来,细密的水珠劈头盖脸砸在沈昭脸上。

  沈昭愣了一瞬,混着惊愕与狼狈。

  他喉结狠狠滚动两下,唇角勉强往上扯:“是在下说错什么话了吗?”

  “抱歉抱歉!”林乔掏出丝帕手忙脚乱给他擦拭,指尖不可避免碰到他的脸。

  是热的,不是鬼。

  那他怎么能看到引魂铃发光。

  沈昭见这女子擦着擦着就发起呆,没好气地夺过帕子自己擦了起来。

  若不是为了打探门外那只鬼的情况,他何必学那程愫的做派!

  他这辈子头一次带着目的接近姑娘,就以失败告终。

  耻辱!

  “来咯!”于明端着面条走进屋内,杜玉兰搀着赵氏走在后头。

  沈昭接过碗筷,顺手将其推到林乔身前。

  “多谢——”

  额,叫什么来着?

  沈昭友好一笑:“我姓沈。”

  “多谢沈公子。”

  “……”

  院内母鸡咯咯叫,狸奴在檐下打着鼾,堂内只听得见吸溜声。

  “林姑娘,沈公子,如何?”赵氏笑得慈和,她虽然眼睛不太好,但依稀能辨得清人影。

  “不错!”林乔夸道,三师兄就好口吃的,虽然厨艺不咋的,但有张会吃的嘴,每回也没忘了她,她尝过不少种类的面,这碗面起码能排上前五。

  “面条筋道顺滑,根根分明,裹满咸香浓稠的汤汁,再加上零碎的酸芽,解了那份咸腻,口齿留香,风味十足。”

  林乔一说起吃的,小嘴就叭啦个不停,噼里啪啦一顿哄得赵氏眉开眼笑。

  沈昭腹诽,方才也没见她这么能说啊!

  赵氏笑开,拭去眼角的泪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