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衣卫传来的消息如同惊雷般炸响在洪承畴的中军帐内。他猛地从帅椅上站起身,手指紧紧攥着桌案上的军报,指节因用力而泛白。烛火下,他那张素来沉稳的脸上满是焦灼,眉头拧成了一个深深的“川”字。“孙传庭还在城内?”他声音沙哑地问道,目光死死盯着帐外漆黑的夜空,仿佛要将那无边的黑暗看穿。
帐外的锦衣卫单膝跪地,声音带着一丝颤抖:“回大人,孙将军率部在城内尚不知秦王已与逆贼勾结,将军他们……恐怕处境危急。”
洪承畴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孙传庭是朝廷的得力干将,若他出事,西安城的局势将彻底失控。他快步走到沙盘前,手指在代表西安城的区域快速滑动,脑中飞速盘算着对策。眼下城中兵力混乱,叛军势如破竹,唯有调动玄甲军,才有一线希望救出孙传庭。
玄甲军是洪承畴手中的精锐之师,平日里驻扎在城外三十里的大营,个个身披玄铁铠甲,骑术精湛,战斗力极强。
洪承畴猛地拍案而起,案上的兵书与烛台齐齐震颤,烛火晃得他眼底的血丝愈发狰狞。他一把抓过墙上悬着的鎏金令牌,指节因用力而泛白,声音里带着未散的睡意与骤然升起的焦灼:“玄甲军!传我将令,全军集结!”
玄甲军主将秦峰听闻消息,立刻从床上起身,来不及洗漱,便穿着一身单衣赶到了中军帐。当他接过洪承畴的令牌,听完传令兵的转述后,脸色瞬间变得凝重起来。“西安城破?孙将军被困?”他喃喃自语,随即猛地一拍桌案,“来人!吹号集结!”
“呜——呜——”急促的号角声在大营内响起,划破了深夜的宁静。正在熟睡的玄甲军将士们被号角声惊醒,他们来不及多想,迅速起身穿戴铠甲,拿起武器,朝着中军帐的方向集结。
短短半个时辰,七千千玄甲军将士便已集结完毕。他们个个身披玄铁铠甲,手持长枪,腰挎弯刀,骑在高大的战马上,眼神坚定,气势如虹。月光下,玄铁铠甲泛着冷冽的光芒,整支队伍如同一条黑色的巨龙,蓄势待发。
洪承畴翻身上马,披风被夜风灌得鼓胀如帆,他将令牌高举过头顶,寒芒在令牌上流转:“孙将军被困西安,此去驰援,只论速度,不问伤亡!敢延误者,军法从事!”
“喏!”七千人的呐喊震得周遭的枯树落雪,马蹄声随即如惊雷般滚过旷野,朝着西安城的方向疾驰而去。
洪承畴的战马始终冲在最前,马鬃上的霜雪被汗水融成水珠,又在寒风中凝成冰碴。他死死盯着前方那片越来越亮的火光,眼前不受控地闪回着过往的碎片——天启七年的锦州城外,他中箭落马,是孙传庭嘶吼着扑过来,用自己的后背替他挡下三箭,肩胛骨被射穿仍咬牙将他拽到断墙后;崇祯十年的京城酒肆,孙传庭捧着陕西总督的印信,笑得眉眼发亮:“彦演,待我荡平叛军,便与你对弈三局,输者罚酒三坛!”那时的酒气尚在鼻尖萦绕,可如今,那曾与他共饮的人,却可能正陷在刀山火海之中。
守将孙传庭站在西城楼,手按冰冷的城垛,目光扫过城下密密麻麻的叛军阵营,指节因用力而泛白——他麾下的将士已鏖战三月,粮草耗尽,箭矢将尽,连城墙上的青砖都被血浸得发暗,可他腰间的佩剑,依旧亮得慑人。
将军,秦王殿下派人来了。”亲兵的声音带着难以掩饰的颤抖,打断了孙传庭的沉思。
他转过身,看见秦王朱存极的贴身太监捧着个锦盒,弓着腰站在城楼入口,脸上没有半分平日的倨傲,只剩惶恐。“将军,殿下说……说叛军势大,城守不住了。这是西城的城门钥匙,殿下已与闯王谈妥,献城保百姓……保宗室平安。”太监说着,双手递上锦盒,盒盖打开,黄铜钥匙在残阳下泛着冷光,像一把淬了冰的刀,直直刺进孙传庭眼里。
孙传庭的脸色“唰”地沉了下来,周身的寒气几乎要将空气冻住。他猛地攥紧拳头,指甲掐进掌心,鲜血顺着指缝滴落。“献城?”他一字一顿地重复,声音沙哑得如同砂纸摩擦,“他可知城后是数十万百姓?可知我麾下三千将士已埋骨城下?可知这西安城,是大明朝西北的门户!”
太监吓得跪倒在地,连连磕头:“将军,殿下也是没办法……闯王说了,若不献城,便要屠城啊!”
孙传庭没再看他,转身重新望向城外。暮色渐浓,叛军的营火连成一片,像噬人的鬼火。他想起三个月前,自己带着残部驰援西安,秦王在城楼上执手相迎,说“全赖孙将军护我西安”;想起半月前粮草断绝,将士们啃树皮充饥,秦王府里却依旧笙歌不断;想起刚才太监那句“保宗室平安”——原来在这位藩王眼里,百姓的命、将士的血,都抵不过他的荣华富贵。
“把钥匙拿回去。”孙传庭的声音平静得可怕,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决绝,“告诉秦王,城可破,骨不可折。我孙传庭的剑,只斩贼寇,不斩降奴。”
马蹄声砸在冻土上,每一下都像重锤敲在洪承畴心口。他勒着缰绳的手青筋暴起,指节几乎要嵌进冰凉的木柄里,玄色披风被寒风扯得猎猎作响,霜雪沾在眉梢鬓角,竟半点没察觉寒意。胯下的战马早已气喘吁吁,口鼻喷出的白气在夜色里转瞬消散,可他仍在不断加鞭,喉间只反复念着两个字:“快些,再快些……”
风裹着硝烟味从西安城方向飘来,刺得他眼眶发涩,那些被岁月埋在心底的片段,此刻竟顺着风声全涌了上来。
那是二十年前在国子监的杏树下,两个半大的少年捧着兵书对弈。孙传庭总爱执黑先行,落子如飞,却总在最后一步被他截杀,急得抓耳挠腮,最后赌气把棋子一推:“洪彦演,你这性子太稳,将来定是能镇住阵脚的帅才!”他那时只笑,却把孙传庭塞来的半块桂花糕悄悄收进袖袋——那是孙家嬷嬷刚蒸好的,还带着温热的甜香。
后来两人同赴沙场,在榆林卫的寒夜里守过城。那时粮草短缺,孙传庭把仅存的半块干饼掰了大半给他,自己嚼着树皮充饥,却笑着说:“我年轻,扛得住。你是主将,得留着力气调度三军。”那晚的月光格外亮,照在两人冻得发红的手上,也照在孙传庭眼里未凉的意气上。
还有去年在京城的酒肆里,孙传庭刚领了陕西总督的印信,端着酒杯与他碰得脆响:“此番去西北,定要荡平叛军!待我凯旋,你可得备上最好的汾酒,咱们再对弈三局!”他那时笑着应下,看着老友眼底的锋芒,只觉山河有望。
可如今,西安城破的消息像把钝刀,反复割着他的心。他仿佛能看见孙传庭在街巷里浴血拼杀的模样,看见他后背中刀仍不肯退缩的身影,就像当年在榆林卫那样,把生的机会留给旁人。“传庭,你得撑住……”洪承畴喃喃自语,声音被风吹得破碎,“我还没备好酒,还没跟你再弈一局,你不能有事!”
战马突然一个趔趄,险些将他掀翻。他猛地回神,狠狠一鞭抽在马臀上,任由风声灌进喉咙,呛得他剧烈咳嗽。远处的天际已泛起微光,可西安城的火光却越来越亮,那光芒里藏着刀光剑影,藏着生死未卜,更藏着他与孙传庭跨越二十载的情谊。
他夹紧马腹,目光死死盯着前方那片燃烧的城池,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就算踏破这霜雪,就算拼尽所有兵力,也要把那个当年塞给他桂花糕的少年,从战火里抢回来。
此时西安城墙的墙角,老陈的枪尖还滴着血,热乎的,混着沙尘黏在玄铁上,在暮色里泛着暗哑的光。他拄着枪喘粗气,肋下的伤口被牵动,疼得龇牙咧嘴,却还是先扭头喊:“柱子!你死哪儿去了?”
没人应。方才混战中,那小子为了替他挡一刀,硬生生把后背卖给了叛军的弯刀。老陈心猛地揪紧,拖着伤腿在尸骸堆里踉跄着扒找,喉结滚得发疼——他不敢想,早上还抢着喝他半壶水的人,这会儿会不会就凉透了。
“咳……咳……” 微弱的咳嗽声从两具尸体底下传出来。老陈眼睛一亮,扑过去扒开死人,果然见柱子蜷在那儿,后背的布甲被划开半尺长的口子,血把粗布浸成了深褐。
“你个憨货!” 老陈骂着,声音却发颤,赶紧解下自己的护心镜垫在柱子背后,又撕了里衣给他裹伤口。柱子疼得抽冷气,却还咧嘴笑,露出缺了颗门牙的牙床:“陈哥,我……我没让你挨刀吧?你说过,咱得一起……一起回村娶媳妇的。”
老陈手一顿,眼眶发热。那年在村口征兵,柱子爹把这愣头青塞给他,说“陈小子,多照看着俺儿”。这一路从山海关打到西安,柱子总跟在他屁股后,抢着扛枪、替他挡差,连啃干粮都要掰半块塞他手里。上次突围,他被箭射穿胳膊,是柱子背着他跑了三十里,鞋都跑丢了一只。
“少废话,死不了就赶紧起来!” 老陈粗声粗气地架起柱子,把他的胳膊架在自己肩上,“叛军还没走远,咱得跟上大部队。你要是敢掉链子,老子就把你扔这儿喂狼!”
柱子蔫蔫地“嗯”了一声,却悄悄把重心往自己那边挪了挪,尽量不让伤口压着老陈。夕阳把两人的影子拉得老长,枪杆靠在一起,在地上投出交叉的印子,像极了他们攥在一起的手。
晚风卷着硝烟吹过,老陈忽然想起柱子藏在怀里的那半块桂花糕——是上次路过镇子,柱子用攒了半月的饷钱买的,说要留着给陈哥润润嗓子。他低头看了眼怀里哼唧的小子,嘴角忍不住勾了勾:“等出去了,哥给你买一整包桂花糕,管够。”
柱子眼睛亮了些,疼劲儿都似减了几分:“真……真的?那我还要给俺爹捎两斤……” 话没说完,又疼得吸了口凉气,却紧紧攥住了老陈的衣角,像抓住了这乱世里最稳的依靠。
枪尖的血珠落进土里,月光慢慢爬上来,照在两个相扶相携的身影上,把战友情谊,烙进了彼此的骨血里。
帐外的锦衣卫单膝跪地,声音带着一丝颤抖:“回大人,孙将军率部在城内尚不知秦王已与逆贼勾结,将军他们……恐怕处境危急。”
洪承畴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孙传庭是朝廷的得力干将,若他出事,西安城的局势将彻底失控。他快步走到沙盘前,手指在代表西安城的区域快速滑动,脑中飞速盘算着对策。眼下城中兵力混乱,叛军势如破竹,唯有调动玄甲军,才有一线希望救出孙传庭。
玄甲军是洪承畴手中的精锐之师,平日里驻扎在城外三十里的大营,个个身披玄铁铠甲,骑术精湛,战斗力极强。
洪承畴猛地拍案而起,案上的兵书与烛台齐齐震颤,烛火晃得他眼底的血丝愈发狰狞。他一把抓过墙上悬着的鎏金令牌,指节因用力而泛白,声音里带着未散的睡意与骤然升起的焦灼:“玄甲军!传我将令,全军集结!”
玄甲军主将秦峰听闻消息,立刻从床上起身,来不及洗漱,便穿着一身单衣赶到了中军帐。当他接过洪承畴的令牌,听完传令兵的转述后,脸色瞬间变得凝重起来。“西安城破?孙将军被困?”他喃喃自语,随即猛地一拍桌案,“来人!吹号集结!”
“呜——呜——”急促的号角声在大营内响起,划破了深夜的宁静。正在熟睡的玄甲军将士们被号角声惊醒,他们来不及多想,迅速起身穿戴铠甲,拿起武器,朝着中军帐的方向集结。
短短半个时辰,七千千玄甲军将士便已集结完毕。他们个个身披玄铁铠甲,手持长枪,腰挎弯刀,骑在高大的战马上,眼神坚定,气势如虹。月光下,玄铁铠甲泛着冷冽的光芒,整支队伍如同一条黑色的巨龙,蓄势待发。
洪承畴翻身上马,披风被夜风灌得鼓胀如帆,他将令牌高举过头顶,寒芒在令牌上流转:“孙将军被困西安,此去驰援,只论速度,不问伤亡!敢延误者,军法从事!”
“喏!”七千人的呐喊震得周遭的枯树落雪,马蹄声随即如惊雷般滚过旷野,朝着西安城的方向疾驰而去。
洪承畴的战马始终冲在最前,马鬃上的霜雪被汗水融成水珠,又在寒风中凝成冰碴。他死死盯着前方那片越来越亮的火光,眼前不受控地闪回着过往的碎片——天启七年的锦州城外,他中箭落马,是孙传庭嘶吼着扑过来,用自己的后背替他挡下三箭,肩胛骨被射穿仍咬牙将他拽到断墙后;崇祯十年的京城酒肆,孙传庭捧着陕西总督的印信,笑得眉眼发亮:“彦演,待我荡平叛军,便与你对弈三局,输者罚酒三坛!”那时的酒气尚在鼻尖萦绕,可如今,那曾与他共饮的人,却可能正陷在刀山火海之中。
守将孙传庭站在西城楼,手按冰冷的城垛,目光扫过城下密密麻麻的叛军阵营,指节因用力而泛白——他麾下的将士已鏖战三月,粮草耗尽,箭矢将尽,连城墙上的青砖都被血浸得发暗,可他腰间的佩剑,依旧亮得慑人。
将军,秦王殿下派人来了。”亲兵的声音带着难以掩饰的颤抖,打断了孙传庭的沉思。
他转过身,看见秦王朱存极的贴身太监捧着个锦盒,弓着腰站在城楼入口,脸上没有半分平日的倨傲,只剩惶恐。“将军,殿下说……说叛军势大,城守不住了。这是西城的城门钥匙,殿下已与闯王谈妥,献城保百姓……保宗室平安。”太监说着,双手递上锦盒,盒盖打开,黄铜钥匙在残阳下泛着冷光,像一把淬了冰的刀,直直刺进孙传庭眼里。
孙传庭的脸色“唰”地沉了下来,周身的寒气几乎要将空气冻住。他猛地攥紧拳头,指甲掐进掌心,鲜血顺着指缝滴落。“献城?”他一字一顿地重复,声音沙哑得如同砂纸摩擦,“他可知城后是数十万百姓?可知我麾下三千将士已埋骨城下?可知这西安城,是大明朝西北的门户!”
太监吓得跪倒在地,连连磕头:“将军,殿下也是没办法……闯王说了,若不献城,便要屠城啊!”
孙传庭没再看他,转身重新望向城外。暮色渐浓,叛军的营火连成一片,像噬人的鬼火。他想起三个月前,自己带着残部驰援西安,秦王在城楼上执手相迎,说“全赖孙将军护我西安”;想起半月前粮草断绝,将士们啃树皮充饥,秦王府里却依旧笙歌不断;想起刚才太监那句“保宗室平安”——原来在这位藩王眼里,百姓的命、将士的血,都抵不过他的荣华富贵。
“把钥匙拿回去。”孙传庭的声音平静得可怕,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决绝,“告诉秦王,城可破,骨不可折。我孙传庭的剑,只斩贼寇,不斩降奴。”
马蹄声砸在冻土上,每一下都像重锤敲在洪承畴心口。他勒着缰绳的手青筋暴起,指节几乎要嵌进冰凉的木柄里,玄色披风被寒风扯得猎猎作响,霜雪沾在眉梢鬓角,竟半点没察觉寒意。胯下的战马早已气喘吁吁,口鼻喷出的白气在夜色里转瞬消散,可他仍在不断加鞭,喉间只反复念着两个字:“快些,再快些……”
风裹着硝烟味从西安城方向飘来,刺得他眼眶发涩,那些被岁月埋在心底的片段,此刻竟顺着风声全涌了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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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两人同赴沙场,在榆林卫的寒夜里守过城。那时粮草短缺,孙传庭把仅存的半块干饼掰了大半给他,自己嚼着树皮充饥,却笑着说:“我年轻,扛得住。你是主将,得留着力气调度三军。”那晚的月光格外亮,照在两人冻得发红的手上,也照在孙传庭眼里未凉的意气上。
还有去年在京城的酒肆里,孙传庭刚领了陕西总督的印信,端着酒杯与他碰得脆响:“此番去西北,定要荡平叛军!待我凯旋,你可得备上最好的汾酒,咱们再对弈三局!”他那时笑着应下,看着老友眼底的锋芒,只觉山河有望。
可如今,西安城破的消息像把钝刀,反复割着他的心。他仿佛能看见孙传庭在街巷里浴血拼杀的模样,看见他后背中刀仍不肯退缩的身影,就像当年在榆林卫那样,把生的机会留给旁人。“传庭,你得撑住……”洪承畴喃喃自语,声音被风吹得破碎,“我还没备好酒,还没跟你再弈一局,你不能有事!”
战马突然一个趔趄,险些将他掀翻。他猛地回神,狠狠一鞭抽在马臀上,任由风声灌进喉咙,呛得他剧烈咳嗽。远处的天际已泛起微光,可西安城的火光却越来越亮,那光芒里藏着刀光剑影,藏着生死未卜,更藏着他与孙传庭跨越二十载的情谊。
他夹紧马腹,目光死死盯着前方那片燃烧的城池,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就算踏破这霜雪,就算拼尽所有兵力,也要把那个当年塞给他桂花糕的少年,从战火里抢回来。
此时西安城墙的墙角,老陈的枪尖还滴着血,热乎的,混着沙尘黏在玄铁上,在暮色里泛着暗哑的光。他拄着枪喘粗气,肋下的伤口被牵动,疼得龇牙咧嘴,却还是先扭头喊:“柱子!你死哪儿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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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咳……” 微弱的咳嗽声从两具尸体底下传出来。老陈眼睛一亮,扑过去扒开死人,果然见柱子蜷在那儿,后背的布甲被划开半尺长的口子,血把粗布浸成了深褐。
“你个憨货!” 老陈骂着,声音却发颤,赶紧解下自己的护心镜垫在柱子背后,又撕了里衣给他裹伤口。柱子疼得抽冷气,却还咧嘴笑,露出缺了颗门牙的牙床:“陈哥,我……我没让你挨刀吧?你说过,咱得一起……一起回村娶媳妇的。”
老陈手一顿,眼眶发热。那年在村口征兵,柱子爹把这愣头青塞给他,说“陈小子,多照看着俺儿”。这一路从山海关打到西安,柱子总跟在他屁股后,抢着扛枪、替他挡差,连啃干粮都要掰半块塞他手里。上次突围,他被箭射穿胳膊,是柱子背着他跑了三十里,鞋都跑丢了一只。
“少废话,死不了就赶紧起来!” 老陈粗声粗气地架起柱子,把他的胳膊架在自己肩上,“叛军还没走远,咱得跟上大部队。你要是敢掉链子,老子就把你扔这儿喂狼!”
柱子蔫蔫地“嗯”了一声,却悄悄把重心往自己那边挪了挪,尽量不让伤口压着老陈。夕阳把两人的影子拉得老长,枪杆靠在一起,在地上投出交叉的印子,像极了他们攥在一起的手。
晚风卷着硝烟吹过,老陈忽然想起柱子藏在怀里的那半块桂花糕——是上次路过镇子,柱子用攒了半月的饷钱买的,说要留着给陈哥润润嗓子。他低头看了眼怀里哼唧的小子,嘴角忍不住勾了勾:“等出去了,哥给你买一整包桂花糕,管够。”
柱子眼睛亮了些,疼劲儿都似减了几分:“真……真的?那我还要给俺爹捎两斤……” 话没说完,又疼得吸了口凉气,却紧紧攥住了老陈的衣角,像抓住了这乱世里最稳的依靠。
枪尖的血珠落进土里,月光慢慢爬上来,照在两个相扶相携的身影上,把战友情谊,烙进了彼此的骨血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