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2章 蚊子腿也是肉-《僵约:开局马小玲复活僵尸王》

  “师傅?”

  “那是你们师叔!当年在山上,根骨好得不得了。

  这年头灵气稀薄,能修到炼气化神的境界,搁哪儿都能当一方高人了。

  虽说……也就比我差那么一丁点儿。”麻麻地还不忘顺带吹自己一句。

  两个徒弟心里有数——他们俩连门槛都没摸着,麻麻地顶天了也就刚踏进门,半吊子水平。

  两人撇了撇嘴,倒也没戳破他那点面子工程。

  “估计是得罪了什么小人吧。

  干咱们这行,最怕的就是心比天高,本事不够还瞎揽活儿,迟早要栽跟头!”

  “师傅,这话……说的不是您自个儿吗?”

  “嗯?!”麻麻地眼睛一瞪,活像驴受惊似的,阿强立马缩起脖子,不敢再吭声。

  “这事你们少管,我会去跟其他几位师兄师弟通个气。”

  麻麻地搓着手,其实他自己也清楚,比起四目道人差远了,只会依样画葫芦画几张符纸,真要动起法术来,他是两眼一抹黑。

  至于通知同门的事嘛……先放一边再说。

  钱师弟本事大,自己联系不就得了?

  白天睡到日上三竿,晚上懒洋洋爬起来,为了挣一两块钱还得摸黑起身赶路。

  走到一处义庄,和守棺的老头谈妥,拿半坛酒、一根鸡腿换一晚歇脚。

  麻麻地跟老头对饮,两人都是市井出身,一个比一个嘴碎,互相揭短也不嫌寒碜,反倒吃得热闹痛快。

  酒足饭饱后,麻麻地晃悠出来,找棵歪脖子树,解开裤带,“嘘嘘”地吹着口哨,尿水滋啦啦打在树干上。

  “嗝——睡一觉,爽快,真他娘的舒坦~”

  抖了抖腿,提上裤子正要走,忽然听见头顶“哇——”一阵乱叫,一群乌鸦扑棱棱飞过。

  “晦气!撞见这玩意儿!”他呸了一声,满脸不悦。

  ……

  连夜赶路的江哲,半道遇上赶尸队伍,心想蚊子腿也是肉,悄悄尾随而至。

  师徒三人进了义庄,那师傅出来撒尿,骂街、抠鼻、喝酒,丑态百出,全被江哲看在眼里。

  “麻麻地!”

  ……

  《音乐僵尸》

  洋人科学家给一具尸体打了药水,不但让行尸变成了凶悍的僵尸,更可怕的是——它不再怕道法!

  僵尸本就跳出三界,不老不死,永世难灭。

  但也有致命软肋:道士的符咒、阳光、糯米、黑狗血这些辟邪之物,专克它们。

  可如果一头僵尸既不怕太阳,也不惧道术呢?

  这部电影正是基于这个设想展开——一旦没有弱点,那就是真正的永生不死。

  “你的命,先寄存在这儿。”

  麻麻地八字步摇晃着,晕乎乎地走回义庄,压根不知道自己刚才从鬼门关溜达了一圈回来。

  区区十级的小角色,杀与不杀,不过弹指间事罢了。

  ……

  一天就这么过去,师徒三人始终窝在义庄没出门。

  待夜幕再临,麻麻地换上一身新道袍,手里抓着纸钱走在前头,阿豪摇着“叮铃铃”的铜铃,阿强背上贴着黄符,充当引路人。

  赶尸这活儿,讲究不少。

  首先,这些不是僵尸,而是经过特殊处理的尸体。

  用朱砂点住死者额头、胸口、掌心、脚心等七处,镇住七魄;再以草药塞住口鼻耳,封住三魂,最后贴上符咒,念动咒语,尸体便能起身行走。

  铜铃是用来稳住队形,防止行尸散开;真正带路的是背符的引路法师。

  柳叶可开天眼,见阴物;芭蕉叶则能启尸眼,辨阳人。

  行尸若贸然睁开尸眼,极易失控——一旦看见活人,就会本能追击。

  因此必须在引路人身后的符纸上做手脚,走一步,停一停,后头那一串尸体才能亦步亦趋地跟着。

  夜里山路湿滑,老林子里雾重,视线不清。

  撒纸钱的人脚步最快,一路抛洒,一是买通沿途游魂野鬼,免得被人设局困住,算是过路费;二是为前方引路者标记路线。

  毕竟尸体倒了得扶,来回折腾耽误工夫,落下的风险可不小。

  白天时,江哲贴着墙根溜进了义庄,直到入夜才现身,身上的尸气再度苏醒。

  他躲在树影里,伸手在鼻孔里掏了掏,小拇指还勾在崭新的道袍前襟上舍不得擦,看见徒弟走过来,眼前一亮。

  “阿豪。”

  “咋了,师傅?”

  麻麻轻轻在阿豪身上抹了抹手指,动作随意却透着股熟稔,才开口道:“别说我这当师傅的不给你机会啊,今儿派你个露脸的差事——把任家村那户姓任的、叫任天堂的尸身送回去。

  我自个儿还得去料理别的几具,初八晚上就在这地儿等你回来。”

  “就我一个人去?”阿豪愣了一下,肩膀上还残留着指尖蹭过的触感,一时没回过神来。

  一听要独自赶路,心里顿时咯噔一下,脑袋都沉了几分。

  “师傅,我还是头一回独当一面呢……”

  “头一回怎么了?正该练练手。”麻麻瞥他一眼,“这是信得过你才给的机会,去是不去?”

  “去!哪能不去!”阿豪立刻挺直腰板。

  若是主家宽裕些,路上多少会备点供品,比如祭桌上剩下的猪头肉、烧鸡腿,再阔绰点儿的,还会塞几个铜板作酬劳——这些可都是白捡的好处。

  可听说这任家不过是个普通农户,住在村里头,阿豪便晓得,这一趟怕是捞不到什么油水了。

  ……

  “叮铃铃——”

  铜铃轻响,牵魂引魄。

  那具名叫任天堂的尸体僵硬地蹦跳着,步子慢吞吞的。

  只送一具尸,倒也不必沿途撒纸钱,更不用点香火引路。

  阿豪边走边嘀咕:“老家伙,今儿跟我走一趟,可别给我添乱,不然老子揍你个稀巴烂!”

  一人一尸,并排前行。

  那年头,人都讲究落叶归根、入土为安。

  死人肉身沉重不便搬运,于是便有了赶尸这门营生。

  至于火葬,在那时的人眼里简直是大忌——烧成灰烬,说得难听点,就是挫骨扬灰。

  只要掏得出银钱的人家,多半会请法师将亲人遗体送回故里安葬。

  “嗯?后头有动静?”

  阿豪猛地回头,身后漆黑一片,只有风掠过林梢的沙沙声。

  赶尸最怕撞上邪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