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4章 人鬼同行-《僵约:开局马小玲复活僵尸王》

  日头早已爬上树梢,

  一个肩挎布袋、手握油纸伞的男人慢悠悠走出小镇。

  “这一单又黄了!”

  他边走边嘟囔,也不知冲谁发泄。

  “明叔,谁能料到会冒出个长脸道士坏事儿啊。”

  伞柄嗡嗡震动,传出个男人的声音。

  幸好四下无人,不然非以为遇见鬼上身不可。

  “大宝你还好意思讲?要不是你贪图人家坟头那只猪头供品,咱早钉棺收工了!”

  明叔揉着塌陷的肚皮,里头响成一片。

  “明叔,别怪大宝啦,是我太饿了,实在忍不住……”伞里又蹦出个稚嫩嗓音。

  “不关小宝的事,是我嘴馋。”

  “行了行了!”

  明叔一把将伞反插背后,动作潇洒如江湖剑客负剑而行,朗声道:“有我明叔在,保你们顿顿有肉,碗碗飘香!前头镇上王百万家闹得厉害,夜里总有人把他们从床上掀下来,这差事归咱们了,几百块稳稳到手!这家给的几个铜板,打发叫花子都嫌寒碜。

  我可是修过三十六年玄门的人!”

  “明叔威武!”

  “明叔高明!”

  大小二鬼齐声奉承,明叔咧嘴一笑,得意扬扬。

  “咕噜噜——”

  腹中突然雷鸣般炸响,明叔笑容顿时僵住。

  他一边赶路,一边左右张望。

  还真让他发现河边有棵果树,枝头挂满橙红李子,诱人得很。

  “李树底下埋死人,这位大哥,借果充饥,多有得罪,莫怪莫怪——”

  明叔朝树拱了拱手,说完便猴急地摘下一枚。

  民间有话:桃养人,杏伤脾,李树生处多冤魂。

  医理上说李子性寒伤胃;灵界而言,荒野孤路边突兀长出的李树,八成是异乡横死之人含怨化生。

  若无礼贸然摘食,必遭反噬。

  明叔虽胆大,也不敢贸然入口,把李子一甩扔进河里。

  “啪叽”一声溅起水花,果实浮在水面,迟迟不下沉。

  ——浮者怨气未散,食之凶险;沉者尚可一试,顶多闹个肚子。

  “啧,有点酸。”

  嘴上嫌弃,手上却不停,眨眼功夫七八颗李子全落进布袋。

  吃一颗,顺手掏第二颗在衣角擦擦,一口咬下半边,汁水横流。

  “明叔,我们好饿……”

  “想吃……”

  伞里传来细弱哀求,明叔一脸正色:“你们是鬼魂,吃什么人间果子?喏,今天送葬时顺了半截香,要不要尝尝?”

  “谢谢明叔!”

  “谢谢明叔!”

  二鬼欢叫连连,明叔背影微扬,步履轻快,仿佛真是一位仗义走天涯的灵界豪客。

  大小鬼一闻到饭香,嘴皮子立马就利索了。

  “你们这几个小家伙啊……”明叔摆了摆头,从布袋里捏出一支香,随便寻了个土堆插上。

  没过一会儿,伞下便传来窸窸窣窣啃食的声音。

  半炷香的工夫,不过两分来钟。

  那被鬼魂沾过的香,风轻轻一吹,连灰都留不住,散得干干净净。

  “行了,吃饱了咱们就动身。”

  人与鬼同行,向来是个“霉”字当头。

  一人带着两鬼,日子虽久,却始终挣不着钱,整日饥一顿饱一顿。

  鬼属阴秽,本就是衰气的化身,民间俗称“脏东西”,倒也贴切得很。

  茅山明靠着几手江湖上传下来的捉鬼把戏,勉强也算踏上了修行的边儿。

  外行人看他一手罗盘、身披八卦道袍,便恭敬地唤他“道长”,可他自己清楚——根本没那真本事。

  寻常一个吊死鬼撞上了,多半是他抱头求饶,靠嘴皮子混过去;给人迁坟看风水,十窍通了九窍半,剩下那半窍还卡着呢。

  因此他才养了这对大小鬼,专往闹鬼的地方钻,在主家面前演一场驱邪除祟的好戏,好歹换顿粗茶淡饭,几枚叮当作响的铜板填肚子。

  但元宝蜡烛价格不菲,养鬼又招晦气,开销大,回报少,日子过得紧巴巴的。

  翻山越岭走到晌午,太阳高悬头顶,伞里的两个小鬼连连打哈欠。

  鬼本是夜出昼伏的阴物,多赖这纸伞护体,阴气才不至于溃散,可白日里终究疲软无力。

  李子吃完,茅山明走到路边,解开裤带,“滋啦”一声尿进树根坑里,嘴里还哼着不成调的小曲。

  “明叔!”

  小宝忽然在伞里喊起来,“有股香味儿飘过来!”

  “那是我撒的尿。”

  茅山明一手握着命根子,激灵灵抖了下,甩了几滴后提上裤子,系紧腰带。

  “不是不是!我也闻到了,就在你旁边那个山洞里头!”

  “山洞?”

  明叔眯眼望过去,只见黑洞洞一片,寒气逼人,分明是个废弃的老矿坑。

  他摇摇头:“荒山野岭的破窟窿,能有什么好东西?还能藏着金条不成?”

  “真有!像烤鸡腿的味道!”大宝语气笃定。

  “鸡腿?”茅山明皱眉嘀咕了一句,用力吸了两口气,只嗅到自己那一泡臊味。

  “啥也没有啊。”

  “明叔,里面肯定有宝贝!”

  一听“宝贝”二字,明叔眼里顿时闪出绿光。

  “你们这么一说,八成真有!看我进去给你们掏出来!”

  他一手握住背后纸伞,一手探进布袋,里面揣着几张辟邪符,万一遇上凶险还能挡一挡。

  外头阳光正烈,刚一脚踏进矿洞,眼前霎时漆黑如墨。

  他愣了十几秒才适应光线,摸索着往里走。

  耳边有大小鬼轻声指引,顺着斜坡往下走了三四米,忽见前方飘着一团泛蓝的白火,拳头大小,静静燃烧。

  “鬼火?底下还有块玉!”只见幽焰落在一块碎玉之上,跳动不止。

  明叔好歹混迹这一行多年,普通厉鬼他怕,但这等未成形的游魂野火,还不放在眼里。

  抬手“啪”地一掌扇灭鬼火,他笑呵呵地抓起那块沾着阴焰的玉石。

  “发了发了!哈哈!”

  “大宝小宝,回头我把这玉卖了,给你们买整只烧鸡吃!”

  看着那团鬼火在旁乱窜却近不了身,他得意扬扬:“这玉跟我有缘呐,小火苗,谢啦哈~”

  “明叔!!”

  大宝的声音陡然变调,透着惊恐。

  “嗯?咋了?”

  “快逃啊!!”

  “逃?”明叔一愣,四下张望——黑乎乎的什么都没有,顶多有点阴气,毕竟阳光照不进来。

  可突然间,鼻尖掠过一股浓重腐臭,像是尸体埋了多年才翻出来的味道。

  “这……这尸气……怎么这么重?”

  视线往下移,一双沾满泥尘的官靴赫然映入眼帘。

  冷汗瞬间湿透后背。

  “僵……僵尸!!”

  那人身上穿的不是寿衣,而是破烂不堪的官服——说明生前位高权重!

  透过裂口能看到皮肉之间钻出的厚厚白毛,密实浓重。

  白毛僵尸!已有些年岁和道行!

  足足五尺多高,明叔仰头才能看清对方面孔。

  脸上白毛细密却不杂乱,五官端正,竟生得一副俊朗模样。

  这般身形若在阳世,必是军中猛将;放在这阴窟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