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有人的期待下,时间来到了七月十四,大礼堂内座无虚席,气氛严肃中透着热切。主审官许柳忠端坐台上,张承、南木、董平作为公诉方分列两侧。季达会同二十几位各方选举的代表则以陪审团身份,坐在侧前方旁听席,季达全程面色平静,未发一言。
庭审开始。许柳忠声音沉稳,条理清晰,依次质询望海集、东海县两处集市的贪腐案犯。南木、董平则出示大量物证、账册及证人证言,人证物证环环相扣,形成完整证据链。涉案官吏在铁证面前,大多面如土色,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根据新颁布的《检察律例》,望海集、东海县两案主犯,因贪污数额巨大,影响恶劣,被判处终身监禁,加罚苦役二十年;从犯视情节判处五至十五年不等徒刑,并没收犯案人员所有非法所得。
最后压轴审理的,是备受瞩目的郯城新城贪腐案。当王芦被带上堂时,他虽衣衫还算整齐,但脸色灰败,眼神闪烁。庭审中,他起初还试图狡辩,将责任推给行贿商人,声称只是“人情往来”。但在杜衡提供的精确成本核算、以及检察司秘密取得的其与同伙分赃的暗账面前,其贪污公款高达近五十万两的罪行暴露无遗。更令人发指的是,检察司还查出其曾威胁商户、打压异己,甚至在东窗事发后试图携带赃款潜逃,毫无悔意。
许柳忠当庭宣判:“案犯王芦,身为郯城官员,利用职权,大肆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且归案后拒不配合,无悔罪表现,甚至意图杀人灭口,贿赂执法人员。依《检察律例》…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余涉案官吏七十余人,依律判处…” 宣判声如同惊雷,在大礼堂内回荡。
那些明知下属贪腐却未加制止、甚至间接获益的失职官员,也受到了相应的渎职处罚,或被撤职,或被降级。
当所有判决宣读完毕,整个礼堂先是一片死寂,随即爆发出雷鸣般的、经久不息的掌声!这掌声,是对公正的渴望,是对法治的拥护,更是对季达铁腕反腐决心的支持!
季达此时才缓缓起身,走到台前。他目光扫过台下激动的人群,声音不高,却清晰传入每个人耳中:“法者,国之重器!今日之刑,非为杀人,乃为救人!救郯城之法度,救我等之初心!贪腐之害,甚于饥馑,猛于刀兵!自今日始,凡我治下,贪墨者,无论亲疏,无论功过,严惩不贷,绝无姑息!”
他顿了顿,语气转为坚定:“然,法亦需有情。即日起,总参会同各司,将重新核定诸位俸禄、职级,完善薪给、赏功、抚恤章程。我季明远在此立誓,必使诸位之付出,得应有之回报!必使我治下之民,劳有所得,功有所赏!”
这番话,再次引来震天的欢呼。恩威并施,法治与仁政并举,让所有人看到了一个清明而有希望的未来。
七月十五,中元节,鬼门开,王芦作为季达势力下第一个被明正典刑,处以死刑。在行刑时陪审团及各派代表均参观看了行刑,王芦在哭爹喊娘中被执行了绞刑。
公审大会后,新成立的检察司威信大增,陆续在船舶司、各大工坊、情报系统、警备营乃至青年训练营中揪出了一些害群之马,均依法予以严惩。季达借此东风,进一步完善了陪审员制度、案件复核制度,吏治为之一新。
全程参与或旁听了庭审的张丽华和翠花,深受震撼,内心竟涌起一股参与其中的热血冲动。张丽华开始更积极地协助冯小怜打理慈幼院,并暗中关注郯城民生。而翠花则…养成了一个让季达日后头疼不已的“坏毛病”——她时常带着手下那帮半大孩子,潜入她认为“有问题”的官员宅邸外围听墙角,美其名曰“搜集罪证”,就盼着能再亲手逮住几个贪官。季达对此还一无所知。
再说王敬府上,则是另一番景象。王敬之母终日以泪洗面,哭嚎小儿子命苦,咒骂大儿子狠心,不顾兄弟情分。王芦的妻子也带着两个孩子,整日哭闹,指桑骂槐地埋怨季达无情。更棘手的是,王芦在平阳偷偷安置的两个外室,竟也腆着大肚子找上门来,要求王家给个说法,负责生养。王敬被搅得焦头烂额,几乎无法理事。
关键时刻,王敬的正妻王氏展现了当家主母的魄力与智慧。她先是严词呵止了婆母的哭闹与弟媳的撒泼:“母亲!弟妹!休要再胡言乱语!二叔所犯,乃国法不容之重罪!夫君依法办事,乃是尽忠职守!你等在此哭闹,非但救不了二叔,反会为王家招来灭门之祸!莫非想要全家都给那不成器的陪葬不成?!” 一席话,声色俱厉,顿时镇住了混乱的场面。
随后,她又转身,冷静地面对那两个外室,目光锐利:“你二人既无名分,所怀亦未必是王家骨血。念你等弱质女流,不易。这里有些银钱,拿去好生度日,将孩子生养下来。若确是王家血脉,待其成年,自可来认祖归宗。若再敢纠缠,休怪我家法无情,送官究办!” 她恩威并施,果断拿出银两,派人“护送”两名女子离开了郯城,彻底了断了这桩麻烦。
经此一事,王家内宅终于恢复了平静。王敬对贤内助感激不尽,方能重新将精力投入到公务之中。一场席卷郯城的反腐风暴,终于在法与情的交织中,告一段落。
庭审开始。许柳忠声音沉稳,条理清晰,依次质询望海集、东海县两处集市的贪腐案犯。南木、董平则出示大量物证、账册及证人证言,人证物证环环相扣,形成完整证据链。涉案官吏在铁证面前,大多面如土色,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根据新颁布的《检察律例》,望海集、东海县两案主犯,因贪污数额巨大,影响恶劣,被判处终身监禁,加罚苦役二十年;从犯视情节判处五至十五年不等徒刑,并没收犯案人员所有非法所得。
最后压轴审理的,是备受瞩目的郯城新城贪腐案。当王芦被带上堂时,他虽衣衫还算整齐,但脸色灰败,眼神闪烁。庭审中,他起初还试图狡辩,将责任推给行贿商人,声称只是“人情往来”。但在杜衡提供的精确成本核算、以及检察司秘密取得的其与同伙分赃的暗账面前,其贪污公款高达近五十万两的罪行暴露无遗。更令人发指的是,检察司还查出其曾威胁商户、打压异己,甚至在东窗事发后试图携带赃款潜逃,毫无悔意。
许柳忠当庭宣判:“案犯王芦,身为郯城官员,利用职权,大肆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且归案后拒不配合,无悔罪表现,甚至意图杀人灭口,贿赂执法人员。依《检察律例》…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余涉案官吏七十余人,依律判处…” 宣判声如同惊雷,在大礼堂内回荡。
那些明知下属贪腐却未加制止、甚至间接获益的失职官员,也受到了相应的渎职处罚,或被撤职,或被降级。
当所有判决宣读完毕,整个礼堂先是一片死寂,随即爆发出雷鸣般的、经久不息的掌声!这掌声,是对公正的渴望,是对法治的拥护,更是对季达铁腕反腐决心的支持!
季达此时才缓缓起身,走到台前。他目光扫过台下激动的人群,声音不高,却清晰传入每个人耳中:“法者,国之重器!今日之刑,非为杀人,乃为救人!救郯城之法度,救我等之初心!贪腐之害,甚于饥馑,猛于刀兵!自今日始,凡我治下,贪墨者,无论亲疏,无论功过,严惩不贷,绝无姑息!”
他顿了顿,语气转为坚定:“然,法亦需有情。即日起,总参会同各司,将重新核定诸位俸禄、职级,完善薪给、赏功、抚恤章程。我季明远在此立誓,必使诸位之付出,得应有之回报!必使我治下之民,劳有所得,功有所赏!”
这番话,再次引来震天的欢呼。恩威并施,法治与仁政并举,让所有人看到了一个清明而有希望的未来。
七月十五,中元节,鬼门开,王芦作为季达势力下第一个被明正典刑,处以死刑。在行刑时陪审团及各派代表均参观看了行刑,王芦在哭爹喊娘中被执行了绞刑。
公审大会后,新成立的检察司威信大增,陆续在船舶司、各大工坊、情报系统、警备营乃至青年训练营中揪出了一些害群之马,均依法予以严惩。季达借此东风,进一步完善了陪审员制度、案件复核制度,吏治为之一新。
全程参与或旁听了庭审的张丽华和翠花,深受震撼,内心竟涌起一股参与其中的热血冲动。张丽华开始更积极地协助冯小怜打理慈幼院,并暗中关注郯城民生。而翠花则…养成了一个让季达日后头疼不已的“坏毛病”——她时常带着手下那帮半大孩子,潜入她认为“有问题”的官员宅邸外围听墙角,美其名曰“搜集罪证”,就盼着能再亲手逮住几个贪官。季达对此还一无所知。
再说王敬府上,则是另一番景象。王敬之母终日以泪洗面,哭嚎小儿子命苦,咒骂大儿子狠心,不顾兄弟情分。王芦的妻子也带着两个孩子,整日哭闹,指桑骂槐地埋怨季达无情。更棘手的是,王芦在平阳偷偷安置的两个外室,竟也腆着大肚子找上门来,要求王家给个说法,负责生养。王敬被搅得焦头烂额,几乎无法理事。
关键时刻,王敬的正妻王氏展现了当家主母的魄力与智慧。她先是严词呵止了婆母的哭闹与弟媳的撒泼:“母亲!弟妹!休要再胡言乱语!二叔所犯,乃国法不容之重罪!夫君依法办事,乃是尽忠职守!你等在此哭闹,非但救不了二叔,反会为王家招来灭门之祸!莫非想要全家都给那不成器的陪葬不成?!” 一席话,声色俱厉,顿时镇住了混乱的场面。
随后,她又转身,冷静地面对那两个外室,目光锐利:“你二人既无名分,所怀亦未必是王家骨血。念你等弱质女流,不易。这里有些银钱,拿去好生度日,将孩子生养下来。若确是王家血脉,待其成年,自可来认祖归宗。若再敢纠缠,休怪我家法无情,送官究办!” 她恩威并施,果断拿出银两,派人“护送”两名女子离开了郯城,彻底了断了这桩麻烦。
经此一事,王家内宅终于恢复了平静。王敬对贤内助感激不尽,方能重新将精力投入到公务之中。一场席卷郯城的反腐风暴,终于在法与情的交织中,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