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做梦-《我是谁,我忘了》

  病房重归寂静。

  王光瘫坐地板,喘得像破风箱,喘到第十口时,咳出一口血,血里还带着刚才的尿骚味。

  他撑墙起身,下身抖得像筛糠,抖了三十下才站稳,站稳的瞬间,裤裆湿了一片,湿得冰面都结了一层黄冰。

  几分钟前——

  “尸体”陈天麟,靠着无道者逆天体质,硬是把半截手臂挪到苏雪背上。

  挪动的过程像蜗牛爬行,每一厘米都伴随着骨骼的咯吱声、肌肉的撕裂声、内脏的抽搐声,抽搐到第五次时,他差点吐出一口胆汁。

  苏雪感异动,拼老命转头:

  诈尸?!

  可灵力被吸,只能任由,任由的过程被拉长到二十秒,二十秒里她脑子里闪过无数画面:陈天麟笑、陈天麟哭、陈天麟把糖塞进她手心。

  陈天麟视听半废,意识模糊:

  “好累……摸的啥?一会冰一会热……”

  手向上,蜗牛速度,摸了足足四十秒,才摸到脖子,摸到脖子的瞬间,他手指抖了一下,抖得苏雪脖子一红。

  苏雪脸红到耳根:他在干嘛?!

  扯!

  扯内衣!

  扯了三下才扯对,扯对的瞬间,他自己也脸红了,红得像煮熟的虾。

  “不好意思,重来。”

  再摸,终于撕下符!

  撕下的过程被拉长:

  第一下,符纸松动0.1毫米;

  第二下,松动0.3毫米;

  第三下,“嘶啦”一声,符纸断成两半。

  以纯粹灵力,反哺苏雪!

  灵力像一股暖流,流进苏雪的丹田,流进她的经脉,流进她的心脏,流进她的灵魂,流到第五股时,苏雪手指动了,动了0.2毫米。

  现在——

  王光颤巍走近,伸手要抓苏雪。

  走的十步被拉长:

  第一步,左脚迈出,裤裆“啪”一声裂开;

  第二步,右脚迈出,裤裆彻底湿透;

  ……

  第十步,他终于站到苏雪面前,伸手,伸手的过程抖了二十下。

  咔嚓!

  双脚冻结!

  冰从脚踝向上蔓延,蔓延到膝盖,蔓延到腰,蔓延到胸口,蔓延到脖子,蔓延到下巴,蔓延到鼻子,蔓延到眼睛,蔓延到头发,头发冻成一撮撮冰凌。

  苏雪蓝光暴涨,杀意如实质,像一把把冰刀,扎进王光的眼球,扎进他的心脏,扎进他的裤裆!

  “小雪!!”

  方橙嘶吼,声音撕裂,冰矛双双窜出!

  窜出的过程被拉长:

  第一矛,凝结三秒,矛身浮现金色符文;

  第二矛,凝结四秒,矛尖滴血。

  噗!噗!

  穿臂!

  血喷三尺高,血里还有骨渣,骨渣飞起来,飞到王光脸上,烫掉他一块皮。

  王光喷血,喷得像喷泉,喷得像瀑布,喷了七口才停!

  第三矛旋转,击胸!

  护盾咔嚓,裂缝疯长,像蛛网,像闪电,像末日,像王光的尿裤子!

  王光榨灵力,火焰融冰,剧痛入骨,痛得他满地打滚,滚了三圈,滚到陈天麟身边,滚得裤裆彻底撕裂!

  可背后陈天麟源源不断输灵,像一台永动机,像一条灵力河流,像一座灵力火山,火山喷发,喷到第五股时,王光护盾彻底崩了!

  温度暴降,寒意极致,极致到空气结冰,结冰到血冻成冰,冻成冰到灵魂颤抖,颤抖到王光尿裤子!

  “利剑凝结,诛邪伐魔!!”

  头顶冰剑寒光凛冽,剑长三丈,剑宽一丈,剑意冲霄,剑气撕裂虚空,撕裂的过程被拉长到八秒,八秒里王光尿了三次!

  王光惊恐嘶吼:“疯婆子!杀我,苏家也好过?!!”

  声音颤抖,颤抖,颤抖,像风中的枯叶,像雪中的孤魂,像尿裤子的贵族。

  方橙吐血冷笑:“谁不知王家被一苏姓女吊打?!”

  冷笑里带着血,带着恨,带着快意,带着尿骚味。

  咔咔咔咔咔——

  冰剑坠落!

  坠落的过程被拉长到十秒:

  第一秒,剑尖离王光眉心十厘米;

  第二秒,九厘米;

  ……

  第十秒,剑尖停在眉心上方0.1毫米,停的那一刻,王光尿了第四次。

  他僵立,瞳孔映出死亡,映出冰剑,映出自己的末日,映出自己的尿裤子。

  苏雪施展完功法后,突然力竭趴倒在地,

  趴倒的过程被拉长到五秒:

  第一秒,膝盖先软,软得像一滩泥;

  第二秒,手掌撑地,撑出十个血手印;

  第三秒,额头砸冰,砸出“咚”一声;

  第四秒,全身瘫软,瘫得像一朵被雨打蔫的花;

  第五秒,脸贴冰面,贴得冰面融化一小块,融化的水顺着脸颊流到嘴角,咸的。

  但至少松了口气,

  松气的过程被拉长:

  第一口,气从肺里挤出,带着血腥味;

  第二口,气从喉咙挤出,带着哭腔;

  第三口,气从鼻子挤出,带着鼻涕;

  第四口,终于松了,松得眼泪又流出来,流到陈天麟脸上,烫醒他半只眼睛。

  转头,陈天麟眼神明亮,内脏渐愈,血洞渐合,气息渐稳,稳到能听见心跳,一跳,两跳,三跳……跳到第十跳时,他冲苏雪眨了眨眼。

  方橙脸贴地面,血与泪混在一起,混成一滩红白的泥,泥里还漂着她的牙渣:

  “这两天……可以说是这辈子最辛苦的一段时间……接近生死啊……”

  说完,她笑了,笑得嘴角裂到耳根,裂开的嘴角往外冒血,血里带着快意,带着解脱,带着终于可以睡一觉的庆幸。

  在几个老板和同事帮助下,平安离开了公司。

  我能感受到另一个自己的心情,

  那是别人的命运,能碰见,既是缘分,

  但咱也帮不到啊。

  于是我又开始了观看自己的电影。

  风雨无阻送外卖,

  这里可不是开玩笑,真下了个狂风暴雨。

  哦,原来今天发工资,难怪这么拼。

  不愧是我。

  嘿,钱还不少。

  然后我瞪大双眼,满脸不可置信——

  “你疯啦!一天24小时,你有18小时都在送外卖,

  换成是我,能送一半我都觉得很不错了,

  算了算了,你是我自己,咱也骂不了。”

  看着另一个自己满脸笑容,

  开开心心买了点菜和肉,

  那是牛肉吧?还有牛骨,羊肉,

  该不会还买骨头吧?还真是。

  然后看着“他”从老板那借了辆小快递车,

  塞得满满当当的菜,

  直到后来我才明白,

  他不相信外面的食物,

  因为曾经差点被人杀了,

  这么倒霉,比我还惨。

  (按照我的性格,要么不好吃,要么有问题。)

  然后我有个问题想问各位——

  你相信缘分吗?

  这个问题倒是有点玄学了,缘分。

  这个世界这么大,能有多大的缘分?

  你说你不信吧,最后也不得不信;

  你说你信吧,好像也没什么问题。

  回归正传。

  原本我一直看着另一个“我”还要送外卖、做别的工作,不得不佩服这家伙的拼劲。

  他骑着那辆破电驴,风里来雨里去,头盔下的脸被夜风吹得通红,

  外卖箱里塞得满满当当,热气从缝隙里往外冒,混着雨水的腥味,

  一整晚下来,鞋底磨得发亮,裤腿溅满泥点。

  我飘在旁边,像个隐形的观众,忍不住嘀咕:

  “不愧是我,这命硬得跟铁打似的。”

  直到有一天,他拖着疲惫的身子爬上楼梯,

  突然听到出租屋里传来“滋啦滋啦”的炒菜声。

  锅铲撞击铁锅的脆响,油烟混着葱花的香味,从门缝里钻出来,

  熏得走廊都暖乎乎的。

  另一个“我”皱了下眉,像是在思考,

  我自己也在思考:一个房间一张床,一个客厅,

  还能合租吗?

  于是我看着他从第二条裤子里掏出一把刀——

  嗯,做这点很像我。

  等等,你那把是菜刀对吧?这么大,怎么放得下?

  我好歹用把小的……

  哦,看错了,是把水果刀,挺方便的,刀刃在昏黄的楼道灯下闪着冷光。

  然后他悄悄开门,动作轻得像猫,

  我竟然没想到,从小到大练的那些偷鸡摸狗的技能,

  竟然在另一个世界形成了肌肉记忆。

  他十分安静地脱下鞋子,鞋底沾的泥巴在门口蹭了两下,

  然后开始走路没有声音,脚步轻得像飘,

  厨房里还是传来炒菜声,隐约能看到一道人影在油烟里晃动,

  人影纤细,围裙系得歪歪扭扭,锅铲挥得乱七八糟。

  另一个“我”猛地冲进去——

  我还没冲呢!

  然后没过多久,两个人都出来了。

  嘿,这回是真缘分啊,是公司那个女娃子。

  说了半天才清楚。

  哦,原来是被中介骗了,稀里糊涂跑到这儿来了。

  她饿了,想先吃顿饭,正好撞见另一个“我”回来了,

  吓得锅铲都掉了,叮叮当当响了一地。

  跳过讲话过程,实际上,这女娃子已经没有地方可住了,

  所以才会来这儿。想了想也是,这里房租便宜,

  一个月才八百,带独卫独厨,性价比拉满。

  然后就是愉快的合租了。

  这真是个好问题啊——

  孤男寡女,住一个屋檐下,没问题吗?

  就这样,在我十分震惊与不解的情况下,这俩还真合租了。

  这是什么小说开局?

  然后不知过了多久,大概也就一两年吧。

  他俩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竟然恋爱了。

  我靠,这是什么离谱?真的是离离原上谱啊!

  果然是梦,现实不可能有这么离谱的事。

  然后我天天看着另一个“我”教这个女娃子要自信和勇敢。

  嘿,但你不得不说,他还真教会了。

  这女娃子开始不太内向了,就是有点自信过头,然后社恐了。

  哪里来的波奇酱啊?

  然后这难道是传说中的热恋期?

  这女娃子怎么一直老是宠着另一个“我”?

  这是不是倒反天罡了?

  于是又过了一段时间。

  虽说我已经习惯了,但梦里还是很离谱——

  他俩领证了。

  ……………

  我都不知道该说啥了。

  我清楚这是热恋期,但是这女娃子对另一个“我”明目张胆的偏爱,

  是不是有点过了?就差把自己宠死。

  但是我有问题。

  虽说我很不一定了解我自己,但我可以清楚地明白,

  另一个“我”根本没有爱上那个女孩。

  也对,毕竟在原本的世界里,三观不好和脑子不正常的女人多的是。

  凡事都得留一手。

  然后又过了一年。

  嘿,另一个“我”出息了呀,两人合作开了个公司,据说是刚上市,

  那也确实挺牛逼的。

  公司大楼玻璃幕墙,招牌金光闪闪,

  员工进进出出,西装革履,另一个“我”站在顶楼落地窗前,

  手里端着咖啡,俯瞰整个城市,嘴角挂着得意的笑。

  于是我又看了两人忙得鸡飞狗跳的婚礼。

  嘿,结果发现,除了双方家人以外,

  亲朋好友加起来好像没有30个,亲戚加起来都一半了。

  你俩友谊绝缘体吗?

  不过结婚怎么这女娃子这么兴奋?

  嫁给自己最爱的人啦,不应该啊。

  算了,我也没谈过恋爱。

  然后又过多久来着?记不太清了,毕竟是梦嘛。

  我从看那个女娃子——同一个蠢萌蠢萌的萝莉,

  开始长大成了亭亭玉立的御姐。

  也不算御姐,就长那种初恋的感觉,很冷清的那种,

  眉眼间多了几分成熟,笑起来却还是那个软乎乎的模样。

  但她总是在看见另一个“我”时,就很高兴,

  眼睛弯成月牙,嘴角翘得老高,

  高兴得像个捡到糖的小孩。

  我并不清楚爱情。

  【爱情就像毒药,就看双方,毒至深。】

  事业渐渐好起来。

  我不愧是我,别的老板是有点钱了,高高在上,看不起你;

  我倒好,平起平坐。

  毕竟我也是人民嘛,什么太热了,有补贴;

  或者是有双休的,加班有加班费啥的。

  总之就是我跟公司里的员工打成一片,

  食堂吃饭坐一桌,吐槽加班一起骂,

  员工过生日,还亲自下厨炒两个菜。

  女娃子是代理董事长,因为公司是我创立起来的嘛,

  哦,应该说是另一个“我”,所以另一个“我”才是董事长。

  她坐在办公室里,穿着职业装,头发盘得一丝不苟,

  可一看到另一个“我”推门进来,

  立刻变回那个软萌的女娃子,

  扑过去抱住胳膊,撒娇得像只小猫。

  于是,我终于好不容易度过这该死的甜蜜蜜的日子。

  看着另一个“我”甜蜜蜜的,我这狗粮吃得挺饱的。

  路过了许多时间,我才看清楚这个世界,

  和我原本那个世界没什么区别,历史也没啥大改变。

  我都怀疑这个是不是平行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