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请谥邀名触龙怒 立碑颂德陷囹圄——尹嘉铨案警示朝臣-《大清帝国的故事》

  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直隶博野(今属河北)的退休大理寺卿尹嘉铨,以“为父请谥”“请求从祀孔庙”为名,向南巡途中的乾隆帝递上两份奏折,本欲邀功获宠,却不料触怒龙颜,引发了乾隆朝后期一起震动朝野的文字狱大案。此案从立案到结案仅用短短三个月,尹嘉铨被从宽改为绞立决,其着作被查禁焚毁,家族亲友遭株连,涉案官员被追责。这起看似因“邀名”而起的案件,实则是乾隆帝借题发挥,以极端手段敲打满朝文武,警示朝臣需恪守臣道、杜绝非分之想,成为乾隆朝后期皇权高压下,朝臣命运的缩影与官场生态的真实写照。

  一、案发起因:退休官员的“邀名”之举

  尹嘉铨,直隶博野县人,出身书香门第,其父尹会一曾任河南巡抚,以理学闻名,深得乾隆帝赏识。尹嘉铨自幼受儒家教育熏陶,乾隆元年(1736年)考中进士,历任主事、御史、大理寺卿等职,为官期间虽无重大功绩,但也还算勤勉。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尹嘉铨以年老体衰为由请求退休,回到家乡博野养老。

  退休后的尹嘉铨,并未安享晚年,反而对名利愈发执着。他认为父亲尹会一“德行高尚、学术精深”,理应获得朝廷的谥号,以彰显其功绩;同时,他觉得父亲的学术成就足以与朱熹、陆九渊等大儒相媲美,应该从祀孔庙,永享祭祀。此外,尹嘉铨本人也渴望获得朝廷的认可,希望通过为父亲请谥、请祀,提升自己的声望,甚至幻想能因此获得乾隆帝的召见,重新入朝为官。

  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三月,乾隆帝南巡途经保定,尹嘉铨认为这是难得的机会,于是连夜撰写了两份奏折。第一份奏折请求乾隆帝为其父尹会一赐谥,第二份奏折请求将尹会一从祀孔庙。他满怀信心地将奏折递交给直隶总督袁守侗,请其代为呈递,满心期待能得到乾隆帝的恩准,却不知这两份奏折即将给他带来灭顶之灾。

  二、龙颜震怒:从“请谥”到“悖逆”的定性

  乾隆帝在保定行宫看到尹嘉铨的奏折后,当即龙颜大怒。在乾隆帝看来,尹嘉铨的行为绝非简单的“为父请谥”,而是“妄自尊大、沽名钓誉、目无君上”的悖逆之举,触碰了皇权的底线。

  违制请谥,挑战皇权权威

  清代对谥号的赐予有着严格的制度规定,只有皇亲国戚、一品大员或有特殊功绩的官员,才有资格获得谥号,且需由朝廷主动评定,官员家属不得自行请求。尹会一虽曾任巡抚,但级别仅为从二品,且无重大功绩,按照制度根本没有资格获得谥号。尹嘉铨作为退休官员,竟敢公然违背祖制,为父亲请谥,这在乾隆帝眼中,是对皇权权威的公然挑战。

  乾隆帝在奏折上朱批道:“谥乃国家定典,岂可妄求?此奏本当治罪,念汝为父私情,姑免之。若再不安分家居,当重治其罪!”本想以此警告尹嘉铨,让他收敛行为,但尹嘉铨并未领会乾隆帝的深意,反而认为乾隆帝只是表面发怒,内心实则认可父亲的功绩,于是又接着递上了第二份请求从祀孔庙的奏折。

  请祀孔庙,妄图“配享圣人”

  如果说第一份请谥奏折还只是“违制”,那么第二份请祀孔庙的奏折,则彻底激怒了乾隆帝。孔庙从祀是中国古代对文人最高的荣誉,只有对儒学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大儒,如朱熹、王阳明等,才有资格从祀孔庙,且需经过朝廷大臣的集体商议、皇帝的最终批准,绝非普通官员家属可以随意请求。

  尹会一虽以理学闻名,但学术成就远未达到从祀孔庙的程度。尹嘉铨请求将父亲从祀孔庙,在乾隆帝看来,这是“妄自尊大、亵渎圣人”的行为,其野心昭然若揭。乾隆帝认为,尹嘉铨此举不仅是为父亲邀名,更是为自己造势,试图通过抬高父亲的地位,来提升自己的声望,甚至可能有“结党营私、图谋不轨”的企图。

  乾隆帝再次朱批,言辞更为严厉:“竟大肆狂吠,不可恕也!”随即下令,将尹嘉铨革去顶戴,锁拿至北京,交刑部审讯,查抄其家产,彻底追查其“悖逆”言行。

  三、案件审理:罗织罪名与残酷株连

  尹嘉铨被押解到北京后,刑部立即展开审讯。在乾隆帝的亲自督办下,审讯过程变成了一场对尹嘉铨的“文字围剿”,官员们从尹嘉铨的着作、书信、日记中,刻意寻找“悖逆”的证据,罗织罪名,同时对其家族亲友、门生故吏进行残酷株连。

  着作查禁,文字罗织罪名

  尹嘉铨一生着述颇丰,包括《小学大全》《近思录集解》《尹氏家谱》等。刑部官员在查抄其家产时,将这些着作全部搜出,逐字逐句进行审查,试图从中找出“诽谤朝廷、影射皇上”的证据。

  经过一番“细致”审查,官员们果然“发现”了大量“悖逆”内容。例如,尹嘉铨在《小学大全》中,将自己与父亲尹会一的画像放在一起,题为“父子同祀”,被认为是“僭越礼制,妄图与圣人同列”;在《近思录集解》中,尹嘉铨引用了“天下治乱系宰相”的言论,被认为是“否定皇权至上,意图削弱皇上权力”;在《尹氏家谱》中,尹嘉铨将家族起源追溯到周朝的尹吉甫,被认为是“自抬身价,有谋反之心”。

  更荒诞的是,尹嘉铨在一篇文章中写道“为帝者师”,本是表达自己希望成为帝王之师的理想,却被乾隆帝解读为“尹嘉铨自比帝王之师,目无君上,狂妄至极”;他在另一篇文章中称“大学士非宰相”,被认为是“影射朝廷设大学士是多余之举,诽谤朝政”。

  这些牵强附会的罪名,将尹嘉铨彻底打入了“悖逆”的深渊。乾隆帝下令,将尹嘉铨的所有着作列为禁书,在全国范围内予以焚毁,凡收藏、刻印、传播其着作的人,一律严惩不贷。

  家族株连,亲友门生遭殃

  尹嘉铨案的株连范围极为广泛,其家族亲友、门生故吏皆未能幸免。尹嘉铨的儿子尹绍淳、尹绍修,因协助父亲撰写奏折、整理着作,被判处斩监候;其弟弟尹嘉钰,因与尹嘉铨往来密切,被革职流放;其门生故吏,如直隶举人李呈祥、山西秀才王尔扬等,因曾为尹嘉铨的着作作序、题跋,被剥夺功名,杖责四十。

  此外,尹嘉铨的家产被全部查抄,包括房屋、土地、金银珠宝等,价值达数万两白银,这些财产被全部充公;其家族成员被逐出原籍,流放到边疆,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

  官员追责,官场震动恐慌

  此案不仅株连了尹嘉铨的亲友门生,还追责了相关官员。直隶总督袁守侗,因未能及时发现尹嘉铨的“悖逆”言行,反而代为呈递奏折,被乾隆帝以“玩忽职守”为由革职查办,降为三品顶戴;保定知府、博野知县等地方官员,因对尹嘉铨的行为“失察”,被革职流放。

  此案的审理过程,让满朝文武陷入了极度的恐慌之中。官员们深知,乾隆帝对“悖逆”言行的打击绝不手软,即使是退休官员,也可能因一字一句而获罪,甚至牵连家族亲友。此后,官员们更加小心翼翼,不敢随意发表言论,不敢着书立说,生怕因一时疏忽而招来杀身之祸。

  四、案件判决:从宽处死与警示深意

  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六月,尹嘉铨案审理终结。刑部根据审讯结果,判处尹嘉铨凌迟处死,其家族成员、门生故吏也分别被判处相应的刑罚。然而,乾隆帝却“法外施恩”,将尹嘉铨的刑罚改为绞立决,其余人等也相应减轻刑罚。

  “从宽”处死,彰显皇权威严

  乾隆帝之所以将尹嘉铨的刑罚从凌迟改为绞立决,并非出于仁慈,而是有着更深层的政治考量。一方面,尹嘉铨毕竟是退休的大理寺卿,级别较高,若处以凌迟这种极刑,可能会引起朝中官员的不满与恐慌,影响官场的稳定;另一方面,乾隆帝希望通过“从宽”处死,彰显自己的“皇恩浩荡”,同时也向官员们传递一个信号:即使犯了“悖逆”之罪,只要皇上愿意,也可以从轻发落,以此强化皇权的绝对权威。

  乾隆帝在谕旨中写道:“尹嘉铨悖逆之罪,本应凌迟处死,但念其曾为朝廷效力,且年逾七十,故从宽改为绞立决,以儆效尤。”随后,尹嘉铨被押赴刑场,执行绞刑,结束了其悲剧的一生。

  警示朝臣,恪守臣道本分

  尹嘉铨案的真正目的,并非仅仅是惩治尹嘉铨个人,而是乾隆帝借此案向满朝文武发出的严厉警示,要求朝臣必须恪守臣道,杜绝非分之想。

  首先,警示朝臣不得“妄自尊大、沽名钓誉”。尹嘉铨作为退休官员,本应安享晚年,却为了名利,公然违制请谥、请祀,最终落得身首异处的下场。乾隆帝希望通过此案,让官员们明白,名利是身外之物,必须安分守己,不得为了名利而触碰皇权的底线。

  其次,警示朝臣不得“僭越礼制、目无君上”。清代等级森严,礼制是维护皇权统治的重要工具。尹嘉铨的行为,违背了清代的谥号制度与孔庙从祀制度,是对礼制的公然践踏。乾隆帝希望通过此案,让官员们明白,必须严格遵守礼制,尊重皇权,不得有任何僭越行为。

  最后,警示朝臣不得“结党营私、图谋不轨”。乾隆帝认为,尹嘉铨请求为父亲从祀孔庙,可能有“结党营私”的企图,试图通过抬高父亲的地位,来拉拢人心,形成自己的势力。乾隆帝希望通过此案,让官员们明白,必须忠于皇上,不得结党营私,否则必将受到严惩。

  五、案件影响:官场生态的剧变与文人的噤声

  尹嘉铨案作为乾隆朝后期的一起重大文字案,对清代的官场生态与文化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进一步加剧了乾隆朝后期的政治腐败与文化沉寂。

  官场生态:逢风拍马,明哲保身

  尹嘉铨案后,满朝文武彻底被乾隆帝的高压政策所震慑,官场生态发生了剧变。官员们不再关注民生疾苦、国家发展,而是将重心放在了逢风拍马、明哲保身上。

  为了避免获罪,官员们纷纷效仿乾隆帝的喜好,刻意迎合他的心意。乾隆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