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 中世纪的“权力内卷”-《重生我当历史老师,凡子历史课》

  各位看官,咱们今天要聊的这段历史,堪称欧洲版“全员搞事情”的名场面。如果把中世纪比作一个大型职场,那12世纪末到1214年这几十年,就是“老板”(国王、教皇)和“资深员工”(贵族、封建主)互相撕逼、争夺KPI的白热化阶段。而这场大戏的核心C位,非英国那位“千古奇葩”国王约翰莫属——他用一己之力把贵族逼到造反,顺便给欧洲的权力游戏贡献了无数笑点(和槽点)。当然,欧洲大陆的各位大佬也没闲着,教权和王权互掐,诸侯们见缝插针搞事情,整个欧洲就像一口烧开的火锅,各种势力在里面翻滚沸腾,就等着某一天彻底“开锅”。

  咱们先从英国这位“宝藏国王”约翰说起。要聊约翰,得先提他的家族——大名鼎鼎的金雀花王朝。他的老爸是亨利二世,老哥是“狮心王”理查,这两位都是中世纪欧洲响当当的狠角色。亨利二世一手打造了英国的司法体系,堪称“法制先锋”;理查则是天生的战士,一辈子都在外面打仗,留下了“狮心王”的传奇,虽然当国王期间(1189-1199年)没怎么回过英国,但架不住人家能打啊,威望值直接拉满。

  而约翰呢?作为家里的小儿子,本来没机会继承王位,从小就活在老哥的光环下,江湖人称“无地王”——不是说他穷得没地,而是老爸亨利二世原本为他准备了不少欧洲大陆领地,结果全被几位兄长瓜分,他多次尝试争夺领地都以失败告终,属于“想吃糖却总被抢”的冤种。这种长期的“边缘人”经历,让约翰心里多少有点扭曲,性格变得猜忌、贪婪又暴躁,用现在的话说就是“缺爱又缺安全感,只能靠搞事情刷存在感”。

  1199年,“狮心王”理查在战场上意外身亡,约翰终于熬出头,坐上了英国国王的宝座。本来这是他逆风翻盘的好机会,结果他硬是把一手好牌打得稀烂。咱们来盘点一下约翰的“作死三连”:

  第一连:得罪教皇。中世纪的欧洲,教皇可是“精神顶流”,掌握着加冕、绝罚(开除教籍)的大权,相当于职场里的“CEO兼HR总监”,国王再牛也得给点面子。结果约翰上台后,非要自己任命英国坎特伯雷大主教,直接跟教皇英诺森三世对着干。英诺森三世是谁?那是中世纪权力最大的教皇之一,脾气爆得很,1209年当即就给英国下了“绝罚令”——全英国的教堂关门,不准举行婚礼、葬礼,老百姓死后灵魂都上不了天堂;接着又宣布约翰是“异端国王”,号召全欧洲的贵族起来讨伐他。

  这一下可把英国折腾惨了,老百姓怨声载道,贵族们也趁机煽风点火。约翰扛了四年,到1213年实在顶不住了,只好低头认错,不仅承认了教皇任命的大主教,还把整个英国变成了教皇的“附庸国”,每年要给教皇交巨额“保护费”。本来想耍威风,结果反而成了教皇的“小弟”,面子里子全丢光了。

  第二连:丢了欧洲大陆的核心领地。金雀花王朝在欧洲大陆本来有大片领地,比如诺曼底、安茹、缅因这些战略要地,都是约翰老爸和老哥打下来的基业。结果约翰治国不行,打仗更是菜得抠脚。他跟法国国王腓力二世硬刚,打了好几次仗,每次都输得一塌糊涂。1214年的布汶战役,约翰联合了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奥托四世和弗兰德斯伯爵,组成“反法同盟”,结果被腓力二世一顿暴揍,联军全线溃败。这场仗打完,约翰在欧洲大陆的诺曼底、安茹等核心领地几乎全丢了,只保住了阿基坦这一块相对完整的领地——这地方虽然不是“一小块”,但比起之前的疆域,已经缩水了大半,相当于家里的豪宅被人抢了,只留下一间偏房。

  本来英国贵族们在欧洲大陆都有封地,约翰这么一搞,大家的利益全泡汤了。你想啊,贵族们跟着国王混,图的就是吃香的喝辣的、保住自己的地盘,结果现在地盘没了,还得跟着国王一起背锅,这换谁能忍?

  第三连:横征暴敛,压榨贵族和百姓。丢了领地之后,约翰不仅不反思,反而把气撒在英国人身上。他觉得自己丢了面子,得从钱上找补回来,于是开启了“吸血模式”:贵族们要继承领地?得交巨额“继承税”,有时候甚至要交相当于一年地租的钱;贵族家里有人结婚?得给国王交“礼金”,要是敢不请示就结婚,还得罚钱;甚至贵族打仗被俘了,赎金也得由国王说了算,漫天要价,简直把贵族当成了“提款机”。

  除了压榨贵族,老百姓也没能幸免。约翰增加了各种苛捐杂税,什么“盾牌钱”(原本是贵族代替服军役的税,被约翰反复征收)、“人头税”,只要能想到的名目,他都敢收。更过分的是,他还纵容手下的官员贪污腐败,到处搜刮民脂民膏,搞得英国民不聊生,简直就是“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的前奏。

  咱们再把视角转向欧洲大陆,看看其他地方的“权力内卷”有多激烈。当时的欧洲,主要有三大势力在博弈:国王的王权、教皇的教权,还有各地封建主的地方势力。这三股力量就像三个互相掐架的“巨头公司”,都想吞并对方,扩大自己的影响力。

  先说说教权和王权的斗争。教皇英诺森三世在位期间(1198-1216年),教权达到了顶峰,他曾经说过:“教皇是太阳,国王是月亮,月亮的光芒只能来自太阳。”意思就是国王的权力得靠教皇赋予,教皇比国王牛多了。除了收拾英国国王约翰,英诺森三世还收拾过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奥托四世。奥托四世本来是英诺森三世扶持上台的,结果上台后不听话,想摆脱教皇的控制,英诺森三世直接翻脸,废了奥托四世,另立腓特烈二世为皇帝,把王权拿捏得死死的。

  神圣罗马帝国这边更是乱成一锅粥。这个帝国名义上是欧洲最强大的国家,实际上是个“散装联盟”,里面有几百个诸侯国、自由城市,皇帝的权力被诸侯们严重削弱。皇帝想加强中央集权,诸侯们就联合起来反抗,双方斗来斗去,谁也赢不了谁。这种长期的割据状态,也为后来1356年《黄金诏书》的出台埋下了伏笔——毕竟诸侯们得想个办法,把这种“制衡皇帝”的局面固定下来。

  再说说法国。法国国王腓力二世是个狠角色,堪称“欧洲版的权谋大师”。他趁着英国国王约翰作死的机会,收复了诺曼底等大片领地,扩大了法国的疆域;同时,他还加强了中央集权,扶持市民阶级对抗封建贵族,慢慢把权力集中到自己手里。布汶战役的胜利,更是让法国成为欧洲大陆的强国,腓力二世也因此获得了“奥古斯都”的称号——这可是罗马帝国开国皇帝的名号,相当于法国版的“千古一帝”,足见当时法国的强盛。

  除了这些大国博弈,还有一个重要的势力正在悄悄崛起——商业城市。随着欧洲生产力的发展,贸易越来越繁荣,一些沿海城市和交通要道上的城市逐渐富裕起来。这些城市的市民们不想被封建主压榨,开始争取自治权,有的城市通过赎买的方式获得自治,有的则通过武装斗争反抗封建主。比如意大利的威尼斯、热那亚,还有后来汉萨同盟的核心城市吕贝克,都是在这个时期逐渐发展壮大的——不过此时的吕贝克还只是刚刚起步,要到13世纪中叶才会成为汉萨同盟的核心,这会儿顶多算是“潜力股”。

  这些商业城市的崛起,给欧洲的社会结构带来了新的变化。以前欧洲是“贵族-骑士-农民”的三层结构,现在多了“市民阶级”这个新势力。市民阶级需要稳定的社会秩序和公平的贸易环境,他们往往会支持国王对抗封建贵族,因为国王能给他们提供保护,而封建贵族的割据混战只会破坏贸易。所以,国王和市民阶级的结盟,成为当时欧洲政治格局的一个新趋势,也为后来中央集权国家的形成打下了基础。

  咱们再回到英国,看看约翰的作死行为带来的最终后果。到了1214年,英国贵族们已经忍无可忍了。他们觉得约翰这个国王太不靠谱,不仅丢了领地,还疯狂压榨大家,再跟着他混,迟早得家破人亡。于是,贵族们秘密联合起来,组成了一个“反国王联盟”,准备用武力逼迫约翰让步。

  1214年底,贵族们开始公开反抗约翰的统治,他们占领了一些城堡,还向伦敦进军。伦敦市民也站在了贵族这边,打开城门迎接贵族军队。约翰陷入了众叛亲离的境地,手里没兵没将,只能被迫和贵族们谈判。

  这场谈判的结果,就是1215年《大宪章》的诞生。不过这是咱们下一个阶段的内容了,这里先留个悬念。咱们今天聊的12世纪末到1214年,其实就是《大宪章》诞生的“前奏”——正是因为约翰的各种作死操作,把贵族和百姓逼到了绝境,才最终促成了这部影响世界的法律文献的出现。

  总结一下这个阶段的欧洲:本质上是一场“权力的重新洗牌”。国王想加强集权,贵族想保住自己的利益,教皇想控制整个欧洲的精神世界,市民阶级想争取更多的权利。各种势力互相博弈、互相厮杀,看似混乱不堪,实则在推动欧洲社会慢慢向前发展。就像一场激烈的“职场内卷”,虽然过程充满了尔虞我诈和刀光剑影,但最终会催生出新的规则和秩序。

  而约翰这位“奇葩国王”,虽然成了历史的笑柄,但也意外地推动了英国乃至欧洲的宪政进程。如果他稍微靠谱一点,也许就没有《大宪章》了,世界历史可能都会因此改变。这大概就是历史的有趣之处吧——有时候,一个“失败者”的作死行为,反而会成为历史进步的催化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