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章 一盘红烧肉的道理-《别人修仙我杀猪,一不小心成禁忌》

  京城,卧龙王朝的心脏。

  稷下学宫,人族文道的圣地。

  祠堂深处,供奉着历代儒家先贤的本命玉牌,每一块玉牌都与一位大儒的气运相连,静静地陈列在檀木架上,享受着人道气运的供养。

  平日里,此地寂静无声,唯有常年驻守的几位老博士,会定时前来清扫、上香。

  然而今日,这份持续了数百年的宁静,被一声清脆的“咔嚓”声,彻底打破。

  一名须发皆白的老博士,正用软布擦拭着玉牌,忽然,他动作一滞,耳朵动了动,以为自己听错了。

  紧接着,祠堂的最顶层,那代表着学宫最高领袖的位置,猛地绽放出一阵温和而璀璨的金光。

  光芒并不刺眼,却带着一股不容置疑的威严与神圣,瞬间穿透了祠堂的屋顶,化作一道浩然之气的光柱,直冲云霄。

  整个京城的上空,风云变幻,紫气东来三万里。

  无数正在处理公务的文官,正在苦读的学子,在这一刻,都不约而同地感到心神一震,仿佛天地间的文道法则,变得前所未有的清晰与活跃。

  “怎么回事?!”

  “这股气息……是圣人威压!”

  “天佑我人族!有大儒,于今日,入圣!”

  驻守祠堂的几位老博士,连滚带爬地冲上顶层。当他们看清眼前景象时,全都激动得浑身颤抖,老泪纵横。

  只见那块属于大祭酒“孔希文”的本命玉牌之上,一个笔走龙蛇,仿佛蕴含了天地至理的金色“圣”字,悄然浮现。

  孔圣!

  继八百年前的文圣之后,人族,终于又诞生了一位,真正的圣人!

  消息如风暴般,瞬间席卷了整个京城,并以更快的速度,传向卧龙王朝的四面八方。

  皇帝闻讯,当即罢朝,沐浴更衣,亲率文武百官,至稷下学宫门外,遥遥叩拜,以示庆贺。

  天下读书人,无不欢欣鼓舞,奔走相告。

  无数隐世的修仙宗门,亦被这股庞大的人道气运波动所惊动,纷纷将目光,投向了凡人王朝的京城。

  一时间,天下瞩目。

  然而,这场风暴的源头,那个刚刚被册封为“圣”的老人,此刻却正孤身一人,走在返回京城的官道上。

  孔希文的步伐不快,他看着路边随风摇曳的野草,看着天上飘过的白云,脑海中反复回响着那两个字。

  生活。

  他苦求三百年而不得的“道”,竟然就在这最朴实无华的两个字里。

  他忍不住自嘲地笑了笑。

  自己背负着天下苍生,日夜推演天机,忧心忡忡,如履薄冰。到头来,境界,竟还不如一个只想安安静受,卖猪肉过日子的年轻人。

  “我把他剁了,给你熬汤。”

  想起那句轻描淡写的话,孔希文便是一阵心神恍惚。

  他知道,那不是狂言。

  那是他此生,听过的,最朴素,也最霸道的“道理”。

  他忽然有些期待三十年后的那场大劫了。

  他很想亲眼看看,那传说中灭世的天魔主,被做成一锅汤,会是什么味道。

  ……

  白羽城,丁家小院。

  丁文对外界的风起云涌,一无所知,也毫无兴趣。

  他此刻正系着围裙,在厨房里忙活着。

  今天中午吃红烧肉。

  精选的五花肉,肥瘦相间,层次分明,是他特意留下的最好的一块。

  肉块焯水去腥,捞出后切成方正的麻将大小。锅里下少许油,放入冰糖,用小火慢慢炒出糖色。待糖色呈漂亮的枣红色,气泡由大转小时,迅速下入肉块,快速翻炒,让每一块肉都均匀地裹上糖色。

  葱段、姜片、八角、香叶,一同下锅爆香,再淋入一圈黄酒,香气“刺啦”一下,便被激发了出来。

  加热水没过肉块,大火烧开,转为最小的文火,盖上锅盖。

  接下来,便是时间的艺术。

  丁守诚坐在灶台前,笨拙地,往灶膛里添着柴火。

  他的心情,很复杂。

  就在刚才,他喝下那碗汤后,一步登天,成了六阶儒道大宗师。他感觉自己此刻充满了力量,仿佛一言便可引动风雷,一念便可让江河改道。

  他下意识地想用浩然正气去引燃柴火,结果“轰”的一声,一根手臂粗的木柴,瞬间化为了最精纯的飞灰,连火星都没冒出一个。

  这让他有些挫败。

  他看着儿子在灶台前那行云流水般的动作,忽然觉得,自己这个新晋的六阶大宗师,在这间小小的厨房里,还不如儿子手里的那把锅铲有用。

  “爹,火小了。”丁文的声音传来。

  “哦,哦,好。”丁守诚回过神来,手忙脚乱地又塞进去一根木柴。

  他看着锅里那“咕嘟咕嘟”翻滚的红烧肉,肉块在浓郁的汤汁里沉浮,香气一丝丝地,钻入他的鼻孔。

  曾几何时,他最看不上的,就是儿子这一身烟火气。他总觉得,大丈夫当胸怀天下,读圣贤书,明大道理,岂能终日与这油腻的锅碗瓢盆为伍?

  可现在,他却觉得,这满屋的烟火气,是如此的令人心安。

  什么儒道圣贤,什么天下苍生,在这一刻,似乎都遥远得像上辈子的事。

  他只想,守着儿子,吃完这顿红烧肉。

  一个时辰后,红烧肉出锅了。

  肉块被炖得晶莹剔透,色泽红亮,肥肉部分入口即化,瘦肉部分酥烂入味,汤汁浓稠,拌在米饭里,简直是人间绝味。

  父子俩,金条,围坐在石桌旁。

  丁文大口地扒着饭,吃得满嘴是油。

  丁守诚的吃相斯文许多,但夹肉的频率,却一点不慢。他已经很多年,没有过这么好的胃口了。

  金条的碗里也有一份没加盐的,它吃得头也不抬,尾巴摇得像个拨浪鼓。它爪子边上,还放着那颗已经被啃得小了一圈的“不朽骨心”,像是守着自己最珍贵的宝贝。

  那骨头似乎真的不硌牙了,而且越啃越香,啃完之后,它感觉自己的牙齿都变得更锋利了,连带着脑子,都灵光了不少。

  “文儿。”丁守诚放下碗筷,看着吃得正香的儿子,终于还是忍不住开口了。

  “嗯?”丁文嘴里塞满了饭,含糊地应了一声。

  “你说的那个‘道’,那个‘生活’……”丁守诚斟酌着词句,“爹有些……不明白。”

  丁文将嘴里的饭咽下去,喝了口水。

  他看着自己父亲,那张恢复了年轻,却依旧带着几分书卷气的脸。

  “有什么不明白的?”他反问,“饿了吃饭,困了睡觉,天冷了加衣,天热了冲凉。想过什么样的日子,就去过。谁不让你过,就让他没法过。这不就是‘生活’吗?”

  丁守成愣住了。

  就这么……简单?

  他读了一辈子圣贤书,里面讲了无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大道理。每一个道理,都深奥无比,需要皓首穷经去钻研。

  可儿子这几句大白话,却像是一把最锋利的刀,瞬间剖开了所有繁复的表象,直指最核心的本质。

  是啊,说到底,无论是读书人追求的“立德立言立功”,还是修士追求的“长生久世”,不都是为了让自己“过”得更好吗?

  只是,他们把这个过程,想得太复杂了。

  丁守诚看着儿子那清澈而平静的眼睛,忽然觉得自己几十年的书,都读进了条条框框里。

  他长长地叹了口气,再次拿起筷子,夹起一块颤巍巍的红烧肉,放进嘴里。

  肥而不腻,入口即化。

  真香。

  或许,这就是道理。

  他不再纠结,只是专心地,品味着这盘红烧肉的味道。

  阳光正好,微风不燥。

  父慈子孝,一狗啃骨。

  这,就是丁家的“道”。

  至于那个远在京城,刚刚震惊了天下的新晋圣人,以及他带来的那场滔天风波,与这盘红烧肉比起来,孰轻孰重?

  丁文觉得,这根本不是一个需要思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