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4章 力量-《大唐:为了声望值,只能当文抄公》

  这个局,他根本破不了。

  不仅破不了,还得心甘情愿地,按照郑闲划下的道道,拼命地往前跑。

  因为,他绝不能输给这群泥腿子!

  距离洼地不远处的一座小山丘上。

  郑府的老管家,正用一个单筒望远镜,面无表情地观察着营地里发生的一切。

  他身后,站着两个神色冷峻的郑家护卫。

  阿四昨天汇报的一切,家主虽然表面镇定,但他跟了家主几十年,岂会看不出家主心中的惊涛骇浪?

  “什么都不要做,就给我死死地盯着。”

  这是家主的原话。

  所以,天不亮,他就亲自来了。

  他要亲眼看看,那个被所有人都看轻了的三公子,到底变成了什么模样。

  望远镜里,营地中的景象清晰可见。

  排队领粥的灾民,秩序井然。

  手持木棍巡逻的队伍,虽然姿势笨拙,但眼神里透着一股凶悍之气。

  最让他心惊的,是训练场上的那一幕。

  他清楚地看到了,郑闲是如何用三言两语,就将一群乌合之众的仇恨,扭转为疯狂的训练热情。

  他也看到了,孟龙那伙悍匪,是如何从不情不愿,到被逼得不得不全力以赴。

  老管家放下望远镜,那张一向古井无波的脸上,肌肉在微微抽搐。

  这哪里是一个养在深闺的公子哥能做出的事?

  分化,拉拢,制造对立,再利用对立,建立规则……

  每一步,都精准狠辣,直指人心最脆弱的地方。

  家主说三公子是在建城,老管家此刻却觉得,这个形容,太小了。

  建城,需要一砖一瓦,需要时间。

  而郑闲,他是在……创造军队!

  不,比创造军队更可怕。他在创造一个以他为唯一意志核心的,活的“巢穴”。

  所有人都被他的意志所驱动,为了他设定的目标疯狂撕咬,彼此竞争,不断进化。

  这是一种闻所未闻的,驭下之术。

  “福伯,”身后的护卫低声问,“要不要……派人下去搅乱一下?”

  老管家缓缓摇头,眼中满是凝重。

  “不能动。”

  他轻声说。

  “现在下去,不管做什么,都会被他利用。派人刺杀?只会让他更得人心。派人捣乱?只会让他有借口进行更严酷的整肃。”

  “我们现在,就像是站在棋盘外的看客。而他,已经在棋盘上落子了。我们任何轻举妄动,都可能成为他棋盘上的一颗新棋子。”

  老管家回头,望向青州城的方向。

  他仿佛能看到,郑克己坐在书房里,那张越来越阴沉的脸。

  家主,你以为你是在笼子外观赏一头初生的猛虎。

  可你错了。

  我们所有人,早就在他的笼子里了。

  他必须立刻回去,把这里看到的一切,原原本本地,告诉家主。

  不,不能只说看到的。

  他还要加上自己的判断。

  这个三公子,他的图谋,绝不仅仅是郑家的家主之位那么简单。

  他的心,太大了……大到让人恐惧。

  夜深人静。

  整个营地都陷入了沉睡,只有巡逻队的脚步声和远处几声虫鸣。

  郑闲的帐篷里,灯火还亮着。

  他坐在简陋的木桌前,白天那种运筹帷幄的从容已经褪去。

  他的脸上带着一丝疲惫,但那双眼睛,却比白日里更加明亮,仿佛有火焰在燃烧。

  他不是铁打的。

  管理几千人的吃喝拉撒,应对各种突发状况,还要算计人心,这对精神是巨大的消耗。

  但他乐在其中。

  他享受这种从无到有,将一切掌握在手中的感觉。

  他的目光,落在桌上的一张粗糙的兽皮地图上。

  那不是青州城的地图,也不是附近的地形图。

  那是一张范围更广,更宏大的地图。

  上面用木炭画着山川河流,还用红色的标记,圈出了几个特殊的位置。

  青州城,只是地图一角一个不起眼的小点。

  他的手指,缓缓划过地图,最终停留在一个位于西北方向,被标记为“天狼关”的地方。

  “还是太慢了……”他喃喃自语。

  他的脑海里,浮现出另一个灵魂的记忆。

  那是一个来自另一个世界的,关于末日的记忆。

  他不是这个世界的原住民。或者说,他的灵魂,融合了一段不属于这里的未来记忆。

  在那段记忆里,没有郑家的内斗,没有世俗的权力纷争。

  只有……灾难。

  一场席卷整个大陆,吞噬一切生灵的,名为“血潮”的灾难。

  起初是边境的异动,被帝国当做寻常的蛮族入侵。

  接着,是无法控制的瘟疫和变异。最后,是从地底涌出的,无穷无尽的怪物。

  国家崩坏,文明毁灭,所有人都沦为血食。

  郑家,这个在青州城作威作福的庞然大物,在真正的天灾面前,连一朵浪花都翻不起来,就被碾得粉碎。

  他记得很清楚,前世,他的父亲郑克己,就是因为傲慢和短视,错过了最佳的逃亡时机,最终带着整个家族,被围困在青州城,活活耗死。

  而他自己,那个懦弱无能的郑闲,则是在逃亡路上,被一群乱兵砍死。

  重活一世,他不想再经历那种绝望。

  他要活下去。

  不只是他自己,他还要带着更多的人,活下去。

  所以,他需要力量。

  需要一支完全听命于自己,能够令行禁止的铁血力量。

  需要一个稳固的后方基地,能够生产粮食和武器。

  需要足够的人口,去应对那无穷无尽的血潮。

  和这宏伟的目标相比,区区一个郑家家主之位,又算得了什么?

  他那个便宜父亲,现在一定以为,自己做这一切,都是为了和他争权夺利吧?

  郑闲的嘴角,泛起一丝冷冽的笑意。

  这样最好。

  就让他这么以为吧。

  用家族内斗的烟雾,来掩盖自己真正的意图。

  让他把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父子相争”这出可笑的戏码上,这样,自己才能赢得最宝贵的时间,去准备迎接那即将到来的,真正的末日。

  他的母亲,那个早逝的,来自某个隐秘宗族的女人,临死前留给他唯一的遗物,是一个古朴的吊坠,和一句话。

  “天下将倾,守住己身,方能庇佑众人。”

  他抚摸着胸口那个温热的吊坠,眼神变得无比坚定。

  父亲,你的格局,太小了。

  你盯着的是郑家的一亩三分地。

  而我,要的是这整个天下!

  不,我不是要这天下。

  我只是想在这即将崩坏的天下里,为自己,也为那些愿意追随我的人,挣扎出一条活路!

  地图上,天狼关的标记仿佛在微微发光。

  那是记忆中,血潮第一次爆发的地点。

  “快了。”

  郑闲低语,眼中闪过一丝紧迫,“按照时间推算,最多还有一年。我必须更快一点。”

  “人手,物资,武器……什么都不够。”

  “看来,是时候……去我那几位‘好哥哥’的府上,‘借’点东西了。”

  一个更大胆,更疯狂的计划,在他的脑中,悄然成形。夜色如墨。

  风很冷,刮在脸上像刀子。

  郑闲的院子很偏僻,是母亲留下的嫁妆之一,不起眼,也无人问津。

  院里的老槐树下,站着一个魁梧的身影,铁塔一般。

  “虎叔。”郑闲递过去一壶热酒。

  被称作虎叔的男人叫李虎,是母亲当年从娘家带来的护卫,也是这世上郑闲唯一能完全信任的人。

  李虎接过酒壶,却没有喝,一双饱经风霜的眼睛在夜色里格外明亮,他看着郑闲,声音低沉:“三少爷,您白天在祠堂做的事,已经传遍了。老爷很生气,大少爷和二少爷……都在看您的笑话。”

  “让他们看。”郑闲浑不在意。

  他展开一张青州城的舆图,烛火下,朱红的线条勾勒出几座相邻的奢华府邸。

  “虎叔,你看这里,大哥的勇毅侯府。”他的手指点在一个位置,“还有这里,二哥的文渊阁。”

  “府里守卫森严,大少爷的亲卫‘披甲众’有三百人,二少爷的‘墨衣卫’也不下两百,都是好手。”李虎以为郑闲是要评估对手的实力。

  郑闲却笑了。

  “虎叔,如果勇毅侯府的马厩失火,烧死了大哥最心爱的那匹‘踏雪乌骓’,而火场里,留下了一枚二哥从不离身的玉扳指。你猜,大哥会怎么做?”

  李虎的瞳孔猛地一缩。

  他跟了郑闲的母亲半辈子,又看着郑闲长大,只觉得这位三少爷过去懦弱,今天刚强。

  可他从没想过,郑闲的心思能狠辣到这个地步。

  这不是挑拨,这是要掀起一场血雨腥风!

  “大少爷性如烈火,必然会带人踏平文渊阁。”李虎的声音有些干涩。

  “不错。”郑闲的手指划过地图,在两座府邸之间画出一条线,“大哥的披甲众会倾巢而出,直扑文渊阁。二哥虽然谋定后动,但被人打上门,绝不会坐以待毙。他的墨衣卫会立刻反击。”

  “他们会在长乐街上打起来。那里是青州最繁华的地段之一。”

  “为了不把事情闹到无法收拾,他们会动用自己最核心的力量,速战速决。”

  “到那时候……”

  郑闲抬起头,目光灼灼地看着李虎。

  “他们两个人的府里,还会剩下多少人?”

  李虎倒抽一口凉气,只觉得一股寒意从脚底板直冲天灵盖。

  疯了!

  三少爷简直是疯了!

  他要把整个郑家搅个天翻地覆!

  “少爷,这……这太冒险了!一旦败露,老爷绝不会放过您!”

  “败露?”郑闲反问,“谁会想到是我?一个被他们当成笑话的弟弟?”

  “在他们眼里,我只是一个被父亲斥责后,想要报复,却只能用些上不得台面的小伎俩的可怜虫。”

  “大哥只会认为是二哥阴险狡诈,先下黑手。”

  “二哥只会认为大哥鲁莽冲动,终于撕破脸皮。”

  “至于父亲……”

  郑闲的语气带着一丝嘲弄,“他或许还会乐于见到儿子们为了家主之位,用出些真本事。他会冷眼旁观,看着他们斗,看看谁的手段更高明。”

  信息的不对等,就是他最大的武器。

  所有人都以为这是一场家产争夺战。

  只有他知道,这是末日前的生死时速。

  “我需要人手,虎叔。”郑闲的声音沉了下来,“我们手里能用的人,只有二十个。都是您一手训练出来的,绝对忠诚,但还不够。”

  “今晚,我要大哥府里的百炼精钢刀一百把,锁子甲三十副,还有他的战马。我还要二哥库房里的金银,药材,还有他这些年囤积的粮食契约。”

  “这些东西,能让我们在天狼关那边,迅速建立起一个稳固的据点。”

  李虎沉默了。

  他看着眼前的少年,仿佛看到了当年那个风华绝代的女主人。

  一样的果决,一样的疯狂,一样的……让人无法拒绝。

  “守住己身,方能庇佑众人。”

  这是女主人临终前对他说的话,也是对他下的最后一道命令。

  “好。”李虎攥紧了拳头,骨节嘎嘎作响,“我这条命是夫人给的,现在,就交给三少爷了。您说怎么干,我们就怎么干!”

  郑闲点点头,眼中没有半分得意,只有沉甸甸的紧迫感。

  “计划的第一步,需要一个完美的‘信使’。”

  他从怀里掏出一枚玉扳指,正是二哥郑礼的贴身之物。

  前世,他为了讨好二哥,费尽心思模仿他的笔迹,做过许多蠢事。

  如今,这些当年看来无比屈辱的技能,却成了他计划中最关键的一环。

  这枚扳指,是他凭着记忆,在城西的鬼市上找到的一件仿品,几可乱真。

  “虎叔,找个机灵点的人,把这东西,‘不小心’掉在大哥的马厩里。”

  ……

  子时,勇毅侯府。

  大公子郑勇刚刚结束了一天的操练,赤着雄壮的上身,任由侍女用热毛巾擦拭着身上的汗水。

  他心情很不错。

  白天祠堂里发生的事,让他把郑闲那个不成器的弟弟,当成了一个绝

  佳的笑料。

  “还真以为自己翅膀硬了?敢跟父亲叫板?蠢货。”郑勇拿起酒杯,一饮而尽。

  在他看来,郑闲不过是青春期到了,叛逆心发作,想博取关注罢了。

  真正的威胁,从来都只有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