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破晓-《末日:从逃荒开始无敌》

  天刚蒙蒙亮,刘轩已经站在了保洁部大院的西北角。

  冰冷的晨雾尚未散去,空气中还带着昨夜未褪尽的寒意。

  他赤着上身,古铜色的皮肤上沁出细密的汗珠,肩头稳稳顶着三块板砖,双腿扎着马步,纹丝不动。

  这一个多小时里,他感觉自己就像钉死在地上的铁桩,每一块肌肉都在燃烧,却又奇异地保持着平衡。

  初窥古武门径的他深知,在这吃人的末世,唯有实力才是活下去的资本。

  后院里传来早起工人的脚步声,刘轩缓缓收势,长吐一口浊气。

  他打来一桶井水,冰冷的井水泼在脸上,让他忍不住打了个激灵。

  昨日与王秃子的生死搏杀,让他彻底吃透了《铁山靠》的精髓。但这门武技仅有三式,严格说来只有两式杀招,“铁桩立地”不过是稳固下盘的技巧。

  以他现在的身体素质,距离一品武者还差些火候,但差距已经不大。

  他不知道体内那只“小虫”的吸收上限在哪里,外公给的那支进化液也得好好研究。

  缺乏后续武学,变强之路似乎刚起步就撞上了南墙。

  在安保部干了一周清扫工作,最大的收获除了那本基础武学,就是从赵文秀的闲谈中摸清了武者的体系。归根结底一句话:

  核心是钱,关键在钱,本质还是钱。

  人体进化液分蓝、银、金三级,对应下、中、上三品武者。

  市面上流通的多是成功率50%的蓝色药剂。

  传闻中有70%成功率的珍稀初级药剂,但那都是各大势力留着培养自家子弟的,订单排到三年后。外公能搞到60%成功率的蓝色药剂,不知付出了多少代价。

  银色药剂属于战略物资,政府严加管控,各大集团视若珍宝。

  据说主材料是“尸将”这种变异尸人的源核,再加入各种珍贵药材研制而成,是三品入四品武者的敲门砖。

  至于金色药剂,那是七品以上强者的专属,以“尸王”源核提炼,普通人终其一生难睹真容。

  市面价格更是让人绝望:

  50%成功率的蓝色药剂就要三千到五千新币。70%的成功率的蓝剂如果有流出,价格堪比银色药剂。

  银剂根据成功率,市价两万到五万新币不等。金剂则有价无市,七品强者一旦得手,都会迫不及待地注入体内提升实力。

  身体强度靠药剂,武学技艺则依赖古武书册。

  汉国中枢掌控着绝大多数古武研发,这也是末日城邦时代管控各大人类聚集地的最后手段。

  当然,据说中枢政府还保留着能发射的远程导弹系统,威慑各方,至于真假,没人知道。

  武学分三等:筑基阶、精进阶、通神阶。

  刘轩掌握的《铁山靠》,不过是筑基阶中的大路货,甚至可能是删减版。

  但即便如此,这种被赵文秀随意放置的“基础”武学,流入黑市也至少价值五千新币。

  掌握一门精进级古武,便是各大集团的中坚骨干。

  至于通神级武学,修成者已近“神”境,堪称人类最后的守护壁垒。

  市面上偶尔会出现各种未经中枢古武研究院测评的古武书册,大部分是骗人的把戏,练了不死也残。

  因此,印有【监制:左慈欣】、【权属:汉国中枢古武研究所】防伪标记的古武书册才是正版,其他均为盗版,贩卖者以严重诈骗罪论处,直接枪毙。

  刘轩摸了摸口袋,全身上下所有钱财如下:

  新币325元,其中25元是这几天卖泔水饭分的辛苦钱。还有两截布条包裹的金子,能换两千元,但那还是人家二哥的。

  就算先借二哥的金子用,连一管蓝色药剂都买不起,更别说昂贵的古武书册了。

  当务之急是赚钱!赚钱!赚钱!买源核,买古武书册!

  刘轩前世干过不少活计,盘算了几日,除了学二哥干些违法勾当,他实在想不出什么能快速积累财富的方法。

  毕竟他前世干的都是低门槛工作,完全没有金融大鳄的运筹之能,更无资本翻云覆雨的本钱。

  但他也有了亿个小目标:

  充分开发“小虫”神秘莫测的分解、提纯和转化能力,使其变废为宝,产生经济效益。

  至于从何开始,他还没想好,暂时将目光盯在了那管蓝色药剂上面。

  毕竟这是他手里最值钱的物件。

  和徐安下棋的时候,听他说过,武者需要进化和古武齐头并进。

  进化是身体强化,古武是技能强化,就好比内功和外功的区别。

  打个比方,你打了七八针蓝色药剂,奔跑和反应速度能达到普通人类的七八倍,但这就是上限。

  但如果将某种精进级轻功类古武修炼大成,便能通过技巧将速度提升至十五倍甚至二十倍!

  由此可见古武书册的强大之处。

  若修成精进级防御类别古武,一品武者便能硬扛人类现役小口径步枪的正面射击!

  因此,除了大口径重型武器,寻常热兵器对高阶武者或尸将、尸王这等存在,已形同儿戏,那是属于超凡领域的较量。

  昏暗的小屋内,刘轩默默收拾着寥寥几件行李。

  告别外公后,他就要前往城外世峰集团下属的养殖场报到。

  “小刘哥!”

  一声清亮的呼唤从门口传来,大球从门框边探出脑袋。

  “嗯,大球?还没上工?”

  刘轩回头,嘴角自然牵起一丝笑意。

  短短一周相处,刘轩对这十五岁少年颇有好感。

  大球身上处处透着与年龄、环境不符的古怪,却掩不住一颗剔透的纯净之心。

  不争不抢,不计得失,秉性纯良,重情重义,勤勉刻苦,记忆力超绝,“画”出的字更是如印刷体般娟秀工整。

  照理说,这心性全然不似孤儿院长大的孩子,倒像是前世和平年代沐浴阳光成长的少年。

  如果非要说有什么缺点,就是举止间总萦绕着一股难以言喻的阴柔之气。

  刘轩也曾多次疑心大球女扮男装。言语试探,动作观察,甚至差一点使出那招“猴子偷桃”验明正身。

  但最终,他笃定了自己的判断:少年那平坦的胸膛、微微凸起的喉结,都表明大球就是个气质偏阴柔的少年郎。

  “小刘哥,你要走了?”

  大球的声音带着明显的不舍。

  “嗯,去养殖场。”

  刘轩拍拍他的肩膀,“以后周末回来看你。”

  大球低下头,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布包,塞进刘轩手里:“这个给你。”

  刘轩打开一看,里面是半只烧鸡和几颗彩纸包裹的糖果。

  “这是我攒的……”

  大球的声音越来越小,“你路上吃。”

  刘轩看着那烧鸡和糖果,喉咙突然有些发紧。

  在这末世,食物就是命。

  大球这是把自己的命分给了他一半。

  “谢了,兄弟。”

  他重重拍了拍大球的肩膀,将布包小心收进怀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