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抉择-《末日:从逃荒开始无敌》

  储藏室内,死寂一片。

  刘轩僵在原地,心有余悸,手脚冰凉。

  他在惊惶不安中捱过了漫长的一下午,直到房门再次被推开。

  “小刘哥,发什么呆呢?”

  大球通红的脸庞从门缝里挤进来,“赶紧的,下班了!”

  刘轩恍惚地抬起头,窗外的天色已经染上暮色。

  “咱们……能走了?”

  他声音干涩。

  “不走等着给徐安那个面瘫脸洗饭盆啊?”

  大球一把拽住他的胳膊,“快点的,那孙子真干得出来!”

  让刘轩意外的是,预想中的抓捕并没有到来。

  他跟着大球穿过总部森严的走廊,警卫甚至连看都没看他们一眼。

  直到走出那扇沉重的青铜大门,傍晚的风吹在脸上,他才敢确信自己真的逃过一劫。

  保洁部大院,徐安正站在院子中央,左脸肿得老高,正在给工人们分发晚饭。

  看见两人进来,他朝两人点了点头,却没说话。

  刘轩和大球抢了两碗还算温热的糊糊,蹲在墙角三两口扒拉完,大球抹抹嘴,一头扎进旁边那间低矮的平房再没出来。

  刘轩想起马峰的吩咐,蹑手蹑脚蹭到正屋窗外。

  “要进就进,鬼鬼祟祟的像什么样子!”

  屋里传来一声低喝,声音不大,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

  刘轩深吸一口气,推开了那扇吱呀作响的木门。

  一股混杂着霉味、汗臭和烟草的气息扑面而来。

  昏暗的灯光下,马峰瘫坐在一张破旧的藤椅里,手中的烟斗明灭不定。

  白色的烟雾袅袅升起,将他皱纹深刻的脸笼罩在朦胧中。

  “呼......”

  老人吐出一口烟圈,目光穿过烟雾落在刘轩身上。

  曾经和马峰并肩创立世峰集团的百里璋,如今已是安西城三大巨头之一。

  而马峰,这个曾经的创始人之一,却被发配到保洁部,整天与垃圾和泔水为伴。

  这份“肥差”与其说是照顾,不如说是最恶毒的羞辱。

  让一个曾经呼风唤雨的人,终日与腐臭为伍。

  食堂那场闹剧,不过是集团某些上位者无聊时的消遣,他早已麻木。

  老伴早逝,留下一双儿女。

  长子马修贤生性懦弱,胆小怕事,毫无主见,末世前便已娶了百里璋的女儿,育有两子。

  自他与百里璋决裂,这儿子连同亲孙,便如人间蒸发一般,再未踏足这垃圾场一步。

  次女马蓉蓉,乖巧良善,性子却烈,放着富贵不享,末世前便与个穷小子私奔远嫁小城,十年杳无音信。

  再得消息,竟是刘轩带来的死讯。

  此刻,看着眼前这眉眼酷似亡女的青年,马峰喉头一哽,百般滋味翻涌。

  “两条路。”

  马峰的声音干涩沙哑,“一,留在保洁部。等我死了,那摊泔水生意归你。虽然腌臜,但饿不死。”

  “二,去城外农场。我有个老兄弟在那儿管事,你去学种地。这年头,会种地比什么都强。”

  刘轩抬起头,目光灼灼:“我选第三条路——我要当武者!”

  “你找死!”

  马峰猛地从摇椅上弹起来,枯瘦的手指几乎戳到刘轩鼻尖,“和你那个反骨的娘一个德行!知道进化药剂多危险吗?十个人扎下去,能活下来四个就是祖宗积德!剩下的不是爆体而亡,就是瘫在床上生不如死!”

  老人剧烈地喘息着,胸膛起伏不定。刘轩垂首不语,待马峰气息稍平,才沉声开口:

  “外公,这世道早就变了。不成强者,就是砧板上的鱼肉。如果我有力量,魏家那小杂种敢这么欺辱我们?我一刀就能剁了他!”

  “你......”

  马峰捂住心口,颓然跌回摇椅。

  刘轩快步上前,拿起旁边小几上那个漆皮斑驳的保温杯,拧开递到老人唇边。

  “外公!”

  他的声音低沉而清晰,“您认不认我,我都是您的外孙。您是我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了。只要我刘轩还有一口气在,就一定会给您养老送终!”

  “外公”两个字像一记重锤,砸碎了马峰脸上刻板的冷漠。

  昏暗的灯光下,老人沟壑纵横的脸上闪过一丝动容。

  刘轩转到老人身后,手指熟练地按上佝偻的脊背。

  屋子里陷入漫长的沉默,只有烟斗里未熄的余烬在明明灭灭。

  许久,马峰长长吐出一口浊气,声音苍凉而疲惫:

  “罢了…是生是死,都是你的命。我老了,黄土埋到脖子,管不了你了。想干什么就去干吧。饿了就回来,这里总还有一口吃的,也算对得起…对得起我那不孝的丫头!”

  看着老人眼中的哀伤,刘轩只觉心头一酸:

  “外公,末日是劫难,却也是机会。等过些日子,进化药剂的技术成熟了,孙儿给您弄两支,保管您龙精虎猛,再活一百年!”

  “哼,那不成老妖怪了?”

  马峰眉头稍展,随即目光锐利地盯着刘轩,“你也别套我的话。我这点棺材本,够买一支药剂。给你打了,你要是死了倒也干净。万一瘫了残了,我可没你娘那份菩萨心肠也没那个力气再伺候你十年!”

  刘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