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7章 立法奠基,宪法雏形初现-《穿越成了林冲有个美丽娇妻》

  洛阳行宫“颐年殿”。

  春寒料峭,殿内却因数十座铜炉烧得暖意融融。林冲卧在榻上,身上盖着厚重的锦被,但那双眼睛依然明亮如昔。他年过六旬,旧伤复发,已卧床半载,然朝中大事,仍每日有快马急报送来,由他口授批示。

  此刻,榻前肃立着三人:林天赐、退隐多年的老丞相吴用、新任“大理寺卿”林飞。三人面前摊着一卷长达三丈的明黄绢帛,上面以朱笔写满了工整的楷书,密密麻麻不下万字。

  “父皇,”林天赐轻声道,“此乃儿臣与诸臣历时三年所拟《华朝宪章》草稿,共九章一百二十条。请父皇御览。”

  林冲示意内侍扶他半坐,接过绢帛。他没有立即看,反而望向窗外盛开的桃花,缓缓道:“宪章...自周有《周礼》,汉有《九章》,唐有《唐律》,皆以治民。然今日这宪章,听说是要...治君?”

  声音平静,却让殿内空气骤然凝固。吴用、林飞皆屏息,林天赐也微微躬身。

  “是。不仅治君,亦治官,治民。君、官、民,皆在宪章之下。此乃儿臣翻阅三代以来所有治乱得失,又参考波斯《帝王鉴》、大食《治国术》、乃至佛朗机传来的《罗马法》残卷,所得结论:国欲长久,非法不足以立;法欲通行,非限权不足以信。”

  “限权...”林冲咀嚼着这两个字,突然笑了,“好啊,朕打了一辈子仗,平西夏,灭金国,收漠北,定西域...最后,竟要给自己套上枷锁。”

  “父皇,此非枷锁,乃护栏。如同江河,若无堤岸,必将泛滥成灾。君权亦如此,若无限制,纵是明君,后世难免出昏暴之主。宪章所设,便是堤岸——使君权在河道内奔流,既利万民,亦保江山。”

  林冲深深看了儿子一眼,终于展开绢帛,逐字细读。

  第一章,定国体:“大华为君主立宪国,以皇帝为国家元首,以宪章为最高法...”看到“君主立宪”四字,林冲眉梢微动,继续下读。

  第二章,明君权:“皇帝有统军、宣战、媾和、任免三品以上官员、赦免死刑之权。然任免需经咨政院半数通过,宣战需经全体通过,赦免需经大理寺复核...”一条条,将帝王权力细化、程序化。

  第三章,设议会:“设咨政院,分上、下两院。上院由宗室、勋贵、致仕重臣组成,下院由各省推举士绅、工商代表组成。凡国家岁入、兵额、新法,皆需咨政院审议...”这是前所未有的创制,竟让“草民”与宗室同堂议政。

  第四章,立政府:“设内阁,以首相为首,统辖六部。首相由皇帝提名,咨政院通过;各部尚书由首相举荐,皇帝任命。内阁对咨政院负责,咨政院可弹劾罢免...”内阁制,分明是要分皇帝的用人权。

  第五章,司法独立:“大理寺为最高法司,法官终身任职,非经大理寺自身审判不得罢免。皇帝、内阁、咨政院,皆不得干涉审判...”这一条,让跪着的岳飞浑身一震。

  第六章,保民权:“民有生命、财产、言论、集会、信仰、诉讼之自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剥夺...”这是将“民为贵”从圣人之言,变为可诉之权。

  第七章,定继承:“皇位嫡长子继承,若嫡长子不堪,由皇帝会同咨政院、内阁、大理寺共议另立...”连皇位继承,都要他人同意了。

  第八章,修宪程序:“宪章修改,需皇帝提议,或咨政院三分之二动议,经上下两院各四分之三通过,皇帝用玺,方为有效...”修宪之难,可谓登天。

  第九章,附则:“本宪章自颁布之日施行。此前所有律令、圣旨、惯例,与本宪章抵触者,以宪章为准...”这一锤定音。

  林冲看完,闭目良久。殿内静得能听见铜炉中炭火的噼啪声。

  “吴用,”他终于开口,“你看如何?”

  八十高龄的老丞相颤巍巍出列:“老臣初见此稿,惊骇欲死。然细思之...此乃万世太平之基。陛下可记得,当年陈桥兵变,太祖黄袍加身?可记得靖康之耻,二帝北狩?可记得...前朝种种,皆因权在一人,一人昏则天下乱。”

  “此宪章,看似限君权,实保君位。君在法下,则昏君不能为祸;官在法下,则贪官不能横行;民在法下,则刁民不能作乱。法在最高,则江山永固啊!”

  林冲又看向林飞:“你掌刑狱,以为如何?”

  林飞跪地:“臣在军中,见过将士因一言不合拔刀相向;在地方,见过胥吏因无监督贪赃枉法。若有此宪章,军有军法,官有官规,民有民权,各安其分,各守其界,何愁天下不治?只是...”他迟疑,“司法独立一条,恐遭非议。历来刑狱,皆由朝廷掌控...”

  “正因由朝廷掌控,才有冤狱。”林冲突然道,“朕记得,天统三年,开封府有个秀才被诬偷盗,屈打成招,秋后问斩。其母进京告御状,朕重审,方知真凶乃知府小舅子。若当时有独立法司,何至如此?”

  他顿了顿:“朕这一生,批过多少斩立决的奏章?其中,必有冤魂。帝王一怒,伏尸百万...这话,朕年轻时觉得威风,如今想来,只觉恐惧。恐惧的不是朕,是后世坐在这个位置上的子孙——他们若不如朕,这百万冤魂,谁来负责?”

  殿内寂静。林冲望向儿子:“天赐,你想过吗?若宪章立了,今后皇帝,再不能一言决人生死,再不能随意任免大臣,再不能想打仗就打仗...你这皇帝,做得还有滋味吗?”

  林天赐郑重跪地:“父皇,儿臣要做的,不是滋味十足的皇帝,是江山永固的皇帝。宪章在,则昏君不能祸国,幼主不会受制,权臣难以篡位。儿臣宁愿做个受限的守成之君,也不要无拘的开国雄主——因为前者可传百代,后者往往二世而亡。”

  “好!好!”林冲拊掌,“我儿...真长大了。这宪章,朕准了。但有一条——”

  他目光如炬:“颁布之前,需经‘天下公议’。召集各省代表、各族首领、各国使节,乃至寻常百姓,公开辩论。要让天下人都知道,这宪章不是皇家私授,是万民共立!”

  “儿臣遵旨!”

  四月,一场前所未有的“宪章大辩论”在太庙前展开。

  高台耸立,台下黑压压坐了三千人:有各省推举的士绅、工商代表,有蒙古、女真、回鹘、吐蕃等族首领,有日本、朝鲜、安南、占城、扶桑等外邦使节,甚至有一百名通过抽签选出的寻常百姓——农夫、工匠、小贩、军户。

  台上,林天赐亲自主持。他命人将《宪章》全文刻于百块石碑,立于会场四周,供人随时查阅。更首创“公报”,将每日辩论内容,以活字印刷,次日发往全国。

  辩论第一日,便爆发激烈冲突。

  反对最烈的是宗室。某位远支郡王跳上台,指着“限君权”条款怒吼:“此乃大逆不道!祖宗之法,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今设此宪章,置君王于何地?”

  支持者立即反驳。站起来的是个年轻举人,松江布商之子:“郡王所言差矣!宪章非为限君,乃为保君。若无宪章,今日您是郡王,明日新君不喜,一道旨意便能夺爵。若有宪章在,郡王之爵,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剥夺,这不是保您吗?”

  郡王语塞。台下许多人恍然——原来宪章也保护贵族特权。

  第二日,争论焦点是“咨政院”。保守派认为“草民岂能与宗室同堂”,革新派则以扶桑代表鹰飞为例:“鹰飞大人本是扶桑林中子,因通汉学,如今官居五品。若按旧制,他永无出头之日;按宪章,他可被选入咨政院,为扶桑百姓发声。这,才是真正的‘天下为公’!”

  鹰飞本人上台,以略带口音的汉语道:“臣在扶桑,见马卡赫人与汉民争地,若无公正仲裁,必生仇杀。若有咨政院,各族皆有代表,有事堂上论,何须刀兵见?”

  这话让各族首领深思。是啊,以往有争端,要么忍,要么反,如今竟有地方说理了。

  第三日,辩论“司法独立”。大理寺代表力陈其利,但某地知府反对:“若法官不能罢免,岂不成了独立王国?若其贪赃枉法,如何制约?”

  这时,站起一人,竟是日本使者藤原忠通。老者颤巍巍上台,先向林天赐深躬,然后道:“外臣本不该言,然见此条款,感慨万千。我国昔年,法官由权臣任免,故刑狱成了党争之器。后学唐制,设‘弹正台’,法官稍有独立,冤狱立减。陛下此条,实为至善。至于制约...宪章中不是有‘弹劾程序’吗?”

  众人翻看,果然,宪章规定咨政院可弹劾法官,经特别法庭审判后可罢免。制约与独立,竟在条文中达成了平衡。

  辩论持续整整一月。每日唇枪舌剑,时而激烈,时而融洽。最感人的一幕发生在第二十日,一个河北老农被抽中发言。他大字不识,由孙儿搀扶上台,哆嗦着说:

  “小老儿...不懂大道理。只记得天统三年大旱,县太爷强征‘抗旱捐’,小老儿交不起,被打二十大板,躺了三个月。若有这宪章...是不是就不能随便打人了?”

  林天赐亲自下台,扶住老人:“老人家,宪章第六章第三款:非经审判,不得施刑。今后任何官员,无故打人,您可去大理寺告他,他必受严惩。”

  老人老泪纵横,跪地高呼:“青天!青天啊!”

  这一幕被《京华公报》刊载,传遍天下。无数百姓这才明白,那厚厚的宪章,竟与自己息息相关。

  五月,辩论结束,进入修改。

  根据辩论意见,宪章修改了十七处。最重要的是增加了“紧急状态”条款:若遇外敌入侵、大灾蔓延等非常情况,皇帝可宣布进入紧急状态,临时获得更大权力,但期限不得超过半年,且需咨政院追认。

  另一处是增加了“权利不得滥用”条款:言论自由不得诽谤,集会自由不得暴乱,信仰自由不得邪教...权利与义务,首次被并列。

  六月初六,大吉,宪章颁布大典在奉天殿举行。

  殿前广场,文武百官、各族代表、外邦使节、百姓代表,逾万人肃立。高台上,九座青铜巨鼎焚香,青烟直上云霄。

  林天赐身着十二章纹衮服,双手捧起以金丝装订的《华朝宪章》正本,面对天下,朗声诵读序言:

  “天命靡常,惟德是辅。承大统,临御万方,常怀履薄临深之惧。念祖宗创业之艰,思子孙守成之难,乃与天下贤达,共定此章...”

  每读一章,便有礼官以朱笔在准备好的石碑上刻字。九章读毕,九块石碑亦刻成,将永立奉天殿前,供万世瞻仰。

  “自今日始,此宪章为大华最高之法。朕,林天赐,率先遵守。凡朕子孙,臣工百姓,皆需遵行。有违此章者,天下共击之!”

  “万岁!万岁!万万岁!”

  欢呼声中,林天赐转身,对着御座上虚设的林冲牌位,郑重三拜:“父皇,宪章已成。自今而后,君在法下,官在法下,民在法下。我大华江山,当如这石碑,永固不移。”

  他起身,望向台下万民,一字一句:

  “此非朕一人之宪章,乃天下人之宪章。望诸君,共守之,共护之,共传之!”

  礼炮轰鸣,白鸽腾空。而在那轰鸣与翱翔中,一个古老的帝国,完成了向现代国家的关键一跃。君权被限制,民权被确认,法治被奠定——这一切,不是通过暴力革命,而是通过开明君主的自我革新,通过万民的理性辩论,通过文明的自我超越。

  夜幕降临,奉天殿前的九座宪章碑,在特意安装的“电灯”照耀下,熠熠生辉。无数百姓扶老携幼,前来观看这“天下第一法”。有老儒生颤巍巍抚摸碑文,泪流满面;有青年学子提笔抄录,神情激动;更有寻常夫妻,指着“民权”条款,低声议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