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我穿裤衩子啦!-《知青被藏地窖五年吃肉喝血后重生》

  杨小花不明所以,想了一下自已的经历,简短的写了一小段。

  “我家是四九城金南路勺子胡同杨家的,我爸是杨家老二。

  我是三年前突然嗓子不舒服,之后就说不了话了!”

  沈香一看是三年前,原来不是天生的哑巴。

  人怎么可能无缘无故成为哑巴,难道,难道是那些狗血剧情么?

  “那,那你之前的嗓子有什么不对么,怎么会突然变成不能说话的了?”

  杨小花:“之前没有哪里不舒服,就是一大清早上就不能说话了!”

  沈香:“那你前一天晚上吃过什么东西吗?”

  杨小花:“就吃了饭,我爸给我冲了一碗蛋花汤,很甜。”

  沈香琢磨了好一会儿,就是捋不清头绪。“那你爸爸平常对你好吗?”

  杨小花听到沈香的问题,瞬间沉默了。她的眼睛也慢慢的变红,眼泪就在眼眶里打转。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吸了吸鼻子,提笔又写下一段。

  “我家里人都重男轻女,从小除了我妈妈,没有人在意我的。”

  沈香“噌”一下坐起身来,抬手打了一个响指。“那就对了,绝对是那碗蛋花汤的问题!”

  杨小花不明所以的看着沈香,不懂她在说什么!

  “小花啊,你这个名字是谁给你取的啊,这么随意的?”

  杨小花:“我的名字不好听,是我爸起的。

  我外婆的名字好听,我外婆叫苏仙儿,多好听啊!”

  沈香:要不要这么巧?

  她激动的一把抓过杨小花的肩膀,“你确定么,你外婆叫苏仙儿,就是太阳穴有个大痦子的,是不是?”

  沈香好像发现了新大陆,一个可能想多了,就越想越真实。

  杨小花被沈香激动的样子吓了一跳,又发现沈香居然知道自已外婆脸上有个大痦子,一个劲儿的点头。

  沈香慢慢颔首,眼珠子滴溜溜的乱转。“这也太奇葩了,如果那是真的,苏禾不就是···”

  “咳咳咳,没事,呵呵,我想到了一些事情。

  那我问你,你妈妈叫什么名字,她在你外婆家受宠嘛?”

  杨小花:“我妈妈在我外婆家不受宠,我妈妈说她是被外婆卖给杨家的。”

  事情越捋越顺,沈香的心脏都快炸开了。

  她记得很清楚,外婆跟自已说过,苏桂兰当年一岁多的时候,因外公要打仗,兵荒马乱的。

  外婆无暇顾及孩子,就把苏桂兰寄养在二姑姥家里。

  直到全国解放了,苏桂兰14岁的时候,外婆才把女儿接回家。

  如果被二姑姥调换了女娃,外婆十多年没见过孩子,也未必认得出来啊!

  要是推理是真的,这个杨小花不就成了外婆真正的外孙女么啊!

  “小花,你的身世我感觉有问题,而且你的哑巴也不是自然现象。

  我猜想,是有人把你毒哑的。明天我去县里一趟,我要查一查这件事情!”

  杨小花震惊的瞪大眼睛,怎么也想不通,沈香是怎么认为自已的身世有问题的。

  可她什么都不懂,只能无辜的点着头。

  翌日一大早,沈香吃完早饭,跟大队长请了假,匆匆忙忙的赶去了县里。

  直到快中午了,才走到地方。

  她直奔邮局,给外公发了一篇长长的电报,花了她五块多钱。

  邮局的工作人员像看暴发户一样看沈香,发这么长的电报,还不如写封信了,干嘛花这个钱。

  沈香才不管他们怎么想,既然来了,就去国营饭店吃一顿。

  这段时间在大队长家吃饭,为了不显示自已的嘴馋,吃了好几天窝窝头了。

  她乐呵呵的打听了国营饭店的位置,直接冲去了那里。

  “红烧肉,我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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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西北阿善尔市:

  陈振兴站在大窑面前,看着那些身强力壮的人在用模具弄土砖。

  他们黝黑的皮肤汗水涔涔,每搬一块土砖,全身的肌肉鼓起,看着就很重。

  就这个活儿,自已能干嘛,别说干一天了,就是让自已弄10个大土砖,那都能累折了腰。

  他吓的一个转身,一把扯住正要走的警卫员:“同志啊,同志你别走,你听我说哈!

  那个,我是高中毕业,我是文化人啊!

  这些活我实在是干不来,您看能不能给我换个活计,我一定好好干的,要不记分员行不行啊!”

  他吓坏了,一把扯住警卫员,一脸苦相的诉求着。

  警卫员一脸看傻子的表情看着他,“你没病吧!这里是我们一师十四兵团。

  这里是军管制,军民一体,包括你们这些来下乡的知青。

  服从命令是军人的天职,你要服从领导的指派,好好干才是正经。

  还文化人,还不能干。怎么,就你是文化人啊,我告诉你,他们里面,有多个都是曾经的文职。

  你少在这里给我挑三拣四,赶紧上工去。如果公分不到位,你就等着饿肚子吧!”

  话落,警卫员用力一甩袖子,大步流星的走远了。

  他说的没毛病,这里面的确有几个是曾经的文职。只不过都是犯了错误,受到惩罚才干这个活儿的。

  可他不能告诉陈振兴啊,这小子一看就是跟团长有过节的,不整治他整治谁啊!

  陈振兴傻眼的在空中凌乱,看看自已的小身板儿,再看看那些干活的壮汉,彻底懵逼了。

  “这是不是要我的命么,不行,我不能就这样坐以待毙。

  这个活我根本干不了,一定是那个团长故意这么安排的。

  我得想办法给家里传信儿,我不能在这边待着,不然非死这里不可!”

  他想到这里,赶忙往公社跑去。

  结果说大队长有事回家了,他又转头朝大队长家跑去。

  刚一进院子,就跟大队长撞了个满怀!

  “嘿,你这小子跑什么啊,这么没规矩,站好!”

  “队长,咳咳,队长啊,我是新来的知青陈振兴,我想去买点儿东西,我能去镇里一趟吗?”

  大队长是个四十岁的大叔,名唤曾樊亮。曾是部队退伍的军人,做事一向一板一眼。

  唯一的短板就是他那个膘肥体壮的女儿了。

  他还没来得及回话,屋里就突然冲出来一个球!

  “爹,爹我今天还没~~~~”

  她的话还没说完,就傻愣愣的盯着陈振兴移不开眼。

  在她看来,那些男人要么是不懂情趣的兵木头,要么就是村里臭烘烘的农家汉子。

  只有这样的知识分子才配的上自已的花容月貌,而陈振兴正好戳中了她的审美点上。

  她像个花痴一样,瞪着绿豆大的眼睛,死命的盯着他看,或者说,往死里看。

  陈振兴···“这球是谁,干啥呀,我穿裤衩子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