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我们永远不会腻-《恋综,弟弟超凶?一亲腿软》

  程远最受用的,最喜欢的,便是洛文川窝在他怀里,鼻尖蹭着他颈窝。

  声音软得像浸了蜜的棉花糖。

  带着点无意识的依赖喊他“哥哥”。

  那尾音微微上挑。

  不是刻意的讨好。

  是卸下所有防备后,本能流露的亲昵,像只被顺了毛的猫。

  他低头看着怀中人泛红的耳尖。

  指尖轻轻摩挲着对方后颈细软的发,心里满是满足。

  这便是他养出来的文川。

  他想起很久之前。

  洛文川对他总是周身带刺。

  一点小事便会皱着眉冷脸,连说话都带着棱角。

  还会生气到不说话。

  可如今,那些尖锐早已被他用日复一日的温柔磨平。

  有一次,墨玉清和他说。

  如果洛文川会撒娇了,越发温柔可爱了。

  那就是说明,洛文川在他这里完全卸下防备。

  成为了属于程远一个人的小朋友。

  这话像颗糖,在程远心里慢慢化开。

  心里甜丝丝的。

  程远收紧手臂,将人更紧地圈在怀里。

  他能清晰地感受到怀中人温热的体温,感受到对方轻轻贴在他胸口的呼吸,连心跳都跟着慢了半拍。

  “我的文川。”他低声呢喃,声音里满是化不开的温柔,“真好,我很喜欢,很喜欢。”

  洛文川没说话,往他怀里又钻了钻。

  像在回应。

  程远失笑,低头在他额头印下一个,指尖轻轻梳理他的蓬松柔软的白发,眼底的宠溺几乎要溢出来。

  他的洛文川,他的爱人,就该这样。

  在他这里,永远无忧无虑。

  永远温柔。

  再也不会生气,永远开开心心的。

  永远可爱得让他心尖发颤。

  两人一起洗漱,之后又并肩坐在餐桌前吃饭。

  每当这时。

  汤圆和小饼干总会准时跑过来,跳上两人的腿,蜷缩成一小团,模样乖巧又温顺。

  两双大眼睛似乎在说,想要主人抱抱,摸摸。

  洛文川笑了笑,捏了捏小饼干毛茸茸的耳朵。

  程远摸着怀里软乎乎的汤圆,抬眼看向洛文川:

  “汤圆像你,软绵绵的,摸起来特别舒服。”

  洛文川下意识回答:

  “那你像凳子,身上摸起来硬邦邦的,硌的人难受。”

  程远差点被呛到。

  抬手捏了一下他脸颊。

  表情揶揄。

  “你不喜欢吗?你难道还喜欢软软乎乎的?”

  洛文川沉默,差点喷饭。

  “……”

  在婚后一个月。

  程远又开始上班了。

  洛文川也回了学校上学。

  两人每个月只要有空就一定会去见对方,然后腻歪很久,才舍得分开。

  洛文川毕业那天,阳光格外明媚。

  程远特意给自己调了休。

  拍照时,洛文川穿着学士服,黑色流苏垂在肩头。

  程远却趁他不注意,一把抢过学士帽扣在自己头上,还故意把帽檐压得低低的,凑到镜头前挤眉弄眼:

  “来来来,给‘老学长’也拍一张。”

  洛文川笑得直不起腰,伸手去扯他的帽子:

  “程远,你都多大了还装嫩!”

  程远却趁机攥住他的手,眼底满是认真:

  “我要在你人生的每一个阶段、每一个重要日子里,都留下我们的合照。

  等我们老了,坐在摇椅上翻相册,就能想起今天你穿着学士服笑的样子,想起我们年少时的模样。”

  那天,墨玉清带着妻子,还有其他八位参与过恋综的朋友也赶来了。

  他们手里捧着鲜花和礼物。

  闹哄哄地把洛文川围在中间。

  虽然平日里大家忙着工作、生活,不常见面,但只要谁有大事,一个电话,所有人都会准时出现。

  就像这次。

  有人特意从外地赶回来。

  有人提前推了重要的会议。

  这份从恋综开始的友谊,没有被时间冲淡,反而像陈酒,越酿越醇厚。

  日子一天天过去。

  两人的生日成了彼此最上心的仪式。

  每年程远生日。

  洛文川都会提前半个月联系所有人,订好餐厅,布置上程远喜欢的蓝白色的气球。

  等到切蛋糕时。

  他会拿出一个小盒子,里面装着刻着“长命百岁”的礼物。

  而洛文川生日时。

  程远则会早早起床去菜市场。

  挑最新鲜的食材。

  在厨房里忙碌一上午。

  做出满满一桌子洛文川爱吃的菜。

  饭后,他会搬出一大堆的礼物。

  让洛文川挨个挑选。

  每次洛文川生日。

  程远都比他还开心。

  因为按照约定,洛文川要满足他一个小小的愿望。

  而程远的愿望,永远离不开洛文川。

  “想和你做爱做的事……”等等,一系列请求。

  洛文川总会红着脸骂他:

  是个只会用下半身思考的动物!

  每天都要还不够。

  嘴上虽生气他天天想着那些黄黄的事。

  却总会顺着他的意,眼底藏着化不开的温柔。

  洛文川二十五岁这年。

  程远终于不用再像以前那样累死累活。

  这些年,他用心招揽了一群能干又忠心的手下,把公司的事打理得井井有条。

  如今,他终于有大把时间陪在洛文川身边,活脱脱变成了“跟屁虫”。

  洛文川去打高尔夫,他就拿着球杆跟在旁边,时不时递上一瓶冰水,还会故意调侃:

  “文川,你这姿势不对,来,我教你。”

  说着就从身后环住洛文川的腰。

  手把手地“教学”。

  明明不太懂,却硬要装作比洛文川更懂。

  洛文川去打篮球。

  他就坐在场边的长椅上,手里拿着毛巾和水,眼睛死死盯着场上奔跑的身影。

  只要洛文川进球,他就第一个鼓掌叫好。

  洛文川去游泳。

  他就换好泳衣陪在泳池里,哪怕只是在旁边看着洛文川游来游去,也觉得满足。

  无论洛文川做什么。

  程远都像个离不开水的鱼,紧紧跟在附近,目光一刻也舍不得离开,恨不得把洛文川揣进怀里,时时刻刻都不撒手。

  有次朋友们聚会,墨玉清看着两人形影不离的样子,忍不住打趣:

  “你们俩这都‘老夫老夫’了,还一天到晚黏在一起,就不嫌腻?别人都有七年之痒,你们倒好,爱得比刚在一起时还浓烈!”

  程远闻言,紧紧握住洛文川的手,指腹摩挲着他的指节,语气坚定:

  “我和文川不会有七年之痒的。我们有说不完的话,从白天的琐事聊到晚上的星空,有做不完的事,一起做饭、一起看电影、一起去旅行。我对他,永远都不会腻。”

  洛文川侧头看向程远,阳光洒在他脸上,映得他眼底亮晶晶的。

  他笑着补充:

  “我也不会腻,永远都不会。”

  墨玉清被塞了一嘴狗粮,夸张地抖了抖身体,“咦”了一声,然后哭唧唧地去找自己的老婆和孩子,嘴里还念叨着:

  “不行了不行了,我要找我家宝贝们求安慰!”

  程远和洛文川手牵手走在铺满金色落叶的小路上。

  脚下的枯叶被踩得“沙沙”作响。

  程远把洛文川的手揣进自己的口袋里,帮他暖着。

  两人并肩走着,偶尔相视一笑,不需要太多话语,却能感受到彼此心中的暖意。

  洛文川侧头看向程远,眼睛亮晶晶的:

  “哥哥,我们去吃麻辣烫吧?要最辣的那种。”

  “不行。”

  程远伸手揉了揉他的头发,眼底满是宠溺,笑着应道:

  “好,中辣可以,特别不行。”

  “好吧。”

  这些年,洛文川的身体被程远悉心调养得越来越好,连口味都渐渐和程远趋同,尤其嗜辣。

  只是程远总怕他吃多了肠胃不舒服,所以只允许他偶尔解馋,每次吃辣都得“报备”。

  两人捧着热气腾腾的麻辣烫,吃得鼻尖冒汗,辣得直吸气却又停不下筷子。

  吃完后。

  便手牵手沿着街边散步。

  傍晚的微风轻轻拂过。

  吹散了一身的热气,也吹得人心头暖洋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