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晓晓是带着向越泽来买棉鞋的,听说向越泽他们要去的城市会比较冷,现在已经在下雪了。
担心他刚去人生地不熟,所以林晓晓决定还是给他准备好,让他装在箱子里带出国去。
现在虽然刚入深秋,但是因着北方天气冷,需求大,所以现在柜台上已经出现了棉鞋。
刚上市的东西价格一般都比较贵,可向越泽出远门,林晓晓也想让他穿的体面些。
毕竟他出国留学,代表的不仅仅是他个人,还有祖国和学校的脸面。
两个人挑挑选选了半天,林晓晓终于相中了一双带毛的皮鞋。
这双鞋价格确实不便宜,三十多块,快赶上林晓晓之前一个月的工资了。
可这双鞋实在是太合林晓晓的眼缘了,她还是决定给买下来。
卖鞋的大嫂是认识林晓晓的,主动给她抹了几块钱,还送了袜子和鞋垫。
都这样了,她还生怕林晓晓觉得自己卖贵了,“妹子,姐真没赚你钱,这是上海产的,好牌子,可耐穿了,穿上好几年都不坏!”
她说的这些,林晓晓自然知道,不然的话,她怎么会花这么多钱来买一双皮鞋?
“多谢大嫂了,咱们都是熟人,自然相信你,下次买鞋,我还来找你!”
和卖鞋的大嫂又聊了几句之后,林晓晓拉着向越泽去了一旁的柜台,想要给他买一个结实点的行李箱。
没走几步,他们就看到方路明站在不远处,正背着手看向他们这边。
向越泽来商场的次数不多,一个手就能数过来,在加上上次签合同的时候方路明还不再,是以从未见过这个人。
林晓晓对方路明笑着点了点头,拉着向越泽继续往前走。
向越泽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他觉得这个方经理对自己似乎颇有敌意。
买好箱子和鞋子,其他的衣服什么的,林晓晓都决定自己给向越泽手作。
反正那天开会,于老师说了,年后动身,现在还有几个月的时间,她有的是功夫,可以慢慢做。
她打算给向越泽做上一整套行头,棉大衣,棉袄棉裤,毛皮大衣,单裤棉裤,都准备一套。
剩下的,向越泽要是需要,可以在当地买。
向越泽的意思是,不想林晓晓那么辛苦,可是他也知道,这话林晓晓肯定是不会听。
她虽然没有阻止自己出国,但是刚结婚没多久,丈夫就要离开,哪个女人心里不会难过。
为了让她能安心点,向越泽便也没再阻止,随她去了。
……
日子一天一天过的很快,一转眼,已经是十二月底了。
今年的冬天特别冷,寒风呼呼的吹,跟刀片刮在脸上似的,刮的人生疼生疼的。
今天向越泽没课,林晓晓顶着寒风放学回来的时候,他已经把晚饭给做好了。
一进门,林晓晓就闻到了一股浓郁的肉香。
“炖的酸菜大骨头?”林晓晓一边脱衣服一边问道。
听见她的声音,向越泽拿着炒勺出现在门口,“快点把外套脱了,暖和暖和,准备吃饭。”
“好嘞!”林晓晓脱下外套,将发梢上的雪整理干净。
她偷偷摸摸走进厨房,将冰凉的小手伸进向越泽的衣服,放在他结实的腹肌上,“哎呦,真暖和。”
向越泽无奈的摇了摇头,一手继续做菜,一手隔着衣服将她的手抓住,“手怎么这么凉?”
“你也不看这什么天气?!”林晓晓嗔怪的瞪了他一眼,随即往前凑了凑,“真香,这么好吃的酸菜炖大骨头,可惜吃不了几顿了。”
今年过年早,一月初就过年了,等过完年之后,向越泽就要跟于老师他们一起出发了。
证照什么的,早就办下来了。
之前林晓晓还觉得没什么,可是随着向越泽离开的日子越来越近,她这心里头的不舍也就越来越浓。
“这说的什么话,搞的我好像活不久了似的。”向越泽没好气儿的说道,却被林晓晓不客气的打了一下。
“别胡说八道!”林晓晓说完,直接抽回了手,转身就要往厨房外面走。
俩人在一起的时间也不短了,向越泽这要是还没发现某些人生气了,那他可能就真的活不久了。
没等林晓晓走出几步,他连忙将人给拉了回来,抱在怀里,“我错了,是我说错话了,惹媳妇儿生气了,我有罪,我不应该!”
这一系列道歉的话几乎是脱口而出,语气要多诚恳有多诚恳,让林晓晓就算是再有气,也根本就发不出来了。
“下次再胡说,我和你没完!”
向越泽在她额头上亲了一口,“行了,保证没有下次!”
人家态度都这么好了,林晓晓也不好揪着不放。
她索性拿了碗筷,摆好,“你这么一大锅,咱们可吃不完。”
“哦对了,多拿一副碗筷,琳琳今天回家吃饭,姐刚来电话了,说今天她婆家来人了,要去吃饭,等下就把琳琳给送回来。”
刚入冬的时候,向越泽就给他们家安了电话,说是以后自己在外面,联系他们娘俩方便。
一听葛月琳要回来,林晓晓心里高兴,嘴上却嘟嘟囔囔,“这小丫头,还真有口福!”
饭菜刚端上来,葛月琳就进了家门。
看到桌子上的大骨头,小姑娘眼珠子都直了,口水也差点流了出来。
“爸爸,这大骨头也太香了吧!”
“马屁精,香就赶紧去洗洗手,马上就要开饭了!”林晓晓用手按在她的头顶,带着小姑娘往后一转,顺手把她身上的棉袄给脱了下来。
葛月琳俏皮的冲她吐了吐舌头,乐颠颠的去洗手了。
经过一个秋天,小姑娘的个子也长了不少,刚做好的衣服,没几天就又短了。
林晓晓秋天给她做的棉裤,到了真要穿的时候,已经露脚脖了。
没办法,林晓晓只能拆了裤脚,又给小姑娘接上了一段。
洗好手,一家三口围在饭桌前,开始吃饭。
葛月琳双手捧着一个大骨头,啃的满嘴流油。
“别光吃肉,也吃菜,吃点面条。”林晓晓嘱咐道。
“先吃肉,肉好吃!”
见她这么喜欢吃,向越泽和林晓晓相视一笑,没再多说什么。
孩子能吃是好事,这孩子身子骨本来就不好,再加上上次被吴莹折腾了那么一遭,可把林晓晓担心的不轻。
好在现在养了这么久,身子骨明显见好了,连病都不怎么生。
想到吴莹,林晓晓忽然想到今天听说的一件事,“我听说,吴莹要结婚了。”
担心他刚去人生地不熟,所以林晓晓决定还是给他准备好,让他装在箱子里带出国去。
现在虽然刚入深秋,但是因着北方天气冷,需求大,所以现在柜台上已经出现了棉鞋。
刚上市的东西价格一般都比较贵,可向越泽出远门,林晓晓也想让他穿的体面些。
毕竟他出国留学,代表的不仅仅是他个人,还有祖国和学校的脸面。
两个人挑挑选选了半天,林晓晓终于相中了一双带毛的皮鞋。
这双鞋价格确实不便宜,三十多块,快赶上林晓晓之前一个月的工资了。
可这双鞋实在是太合林晓晓的眼缘了,她还是决定给买下来。
卖鞋的大嫂是认识林晓晓的,主动给她抹了几块钱,还送了袜子和鞋垫。
都这样了,她还生怕林晓晓觉得自己卖贵了,“妹子,姐真没赚你钱,这是上海产的,好牌子,可耐穿了,穿上好几年都不坏!”
她说的这些,林晓晓自然知道,不然的话,她怎么会花这么多钱来买一双皮鞋?
“多谢大嫂了,咱们都是熟人,自然相信你,下次买鞋,我还来找你!”
和卖鞋的大嫂又聊了几句之后,林晓晓拉着向越泽去了一旁的柜台,想要给他买一个结实点的行李箱。
没走几步,他们就看到方路明站在不远处,正背着手看向他们这边。
向越泽来商场的次数不多,一个手就能数过来,在加上上次签合同的时候方路明还不再,是以从未见过这个人。
林晓晓对方路明笑着点了点头,拉着向越泽继续往前走。
向越泽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他觉得这个方经理对自己似乎颇有敌意。
买好箱子和鞋子,其他的衣服什么的,林晓晓都决定自己给向越泽手作。
反正那天开会,于老师说了,年后动身,现在还有几个月的时间,她有的是功夫,可以慢慢做。
她打算给向越泽做上一整套行头,棉大衣,棉袄棉裤,毛皮大衣,单裤棉裤,都准备一套。
剩下的,向越泽要是需要,可以在当地买。
向越泽的意思是,不想林晓晓那么辛苦,可是他也知道,这话林晓晓肯定是不会听。
她虽然没有阻止自己出国,但是刚结婚没多久,丈夫就要离开,哪个女人心里不会难过。
为了让她能安心点,向越泽便也没再阻止,随她去了。
……
日子一天一天过的很快,一转眼,已经是十二月底了。
今年的冬天特别冷,寒风呼呼的吹,跟刀片刮在脸上似的,刮的人生疼生疼的。
今天向越泽没课,林晓晓顶着寒风放学回来的时候,他已经把晚饭给做好了。
一进门,林晓晓就闻到了一股浓郁的肉香。
“炖的酸菜大骨头?”林晓晓一边脱衣服一边问道。
听见她的声音,向越泽拿着炒勺出现在门口,“快点把外套脱了,暖和暖和,准备吃饭。”
“好嘞!”林晓晓脱下外套,将发梢上的雪整理干净。
她偷偷摸摸走进厨房,将冰凉的小手伸进向越泽的衣服,放在他结实的腹肌上,“哎呦,真暖和。”
向越泽无奈的摇了摇头,一手继续做菜,一手隔着衣服将她的手抓住,“手怎么这么凉?”
“你也不看这什么天气?!”林晓晓嗔怪的瞪了他一眼,随即往前凑了凑,“真香,这么好吃的酸菜炖大骨头,可惜吃不了几顿了。”
今年过年早,一月初就过年了,等过完年之后,向越泽就要跟于老师他们一起出发了。
证照什么的,早就办下来了。
之前林晓晓还觉得没什么,可是随着向越泽离开的日子越来越近,她这心里头的不舍也就越来越浓。
“这说的什么话,搞的我好像活不久了似的。”向越泽没好气儿的说道,却被林晓晓不客气的打了一下。
“别胡说八道!”林晓晓说完,直接抽回了手,转身就要往厨房外面走。
俩人在一起的时间也不短了,向越泽这要是还没发现某些人生气了,那他可能就真的活不久了。
没等林晓晓走出几步,他连忙将人给拉了回来,抱在怀里,“我错了,是我说错话了,惹媳妇儿生气了,我有罪,我不应该!”
这一系列道歉的话几乎是脱口而出,语气要多诚恳有多诚恳,让林晓晓就算是再有气,也根本就发不出来了。
“下次再胡说,我和你没完!”
向越泽在她额头上亲了一口,“行了,保证没有下次!”
人家态度都这么好了,林晓晓也不好揪着不放。
她索性拿了碗筷,摆好,“你这么一大锅,咱们可吃不完。”
“哦对了,多拿一副碗筷,琳琳今天回家吃饭,姐刚来电话了,说今天她婆家来人了,要去吃饭,等下就把琳琳给送回来。”
刚入冬的时候,向越泽就给他们家安了电话,说是以后自己在外面,联系他们娘俩方便。
一听葛月琳要回来,林晓晓心里高兴,嘴上却嘟嘟囔囔,“这小丫头,还真有口福!”
饭菜刚端上来,葛月琳就进了家门。
看到桌子上的大骨头,小姑娘眼珠子都直了,口水也差点流了出来。
“爸爸,这大骨头也太香了吧!”
“马屁精,香就赶紧去洗洗手,马上就要开饭了!”林晓晓用手按在她的头顶,带着小姑娘往后一转,顺手把她身上的棉袄给脱了下来。
葛月琳俏皮的冲她吐了吐舌头,乐颠颠的去洗手了。
经过一个秋天,小姑娘的个子也长了不少,刚做好的衣服,没几天就又短了。
林晓晓秋天给她做的棉裤,到了真要穿的时候,已经露脚脖了。
没办法,林晓晓只能拆了裤脚,又给小姑娘接上了一段。
洗好手,一家三口围在饭桌前,开始吃饭。
葛月琳双手捧着一个大骨头,啃的满嘴流油。
“别光吃肉,也吃菜,吃点面条。”林晓晓嘱咐道。
“先吃肉,肉好吃!”
见她这么喜欢吃,向越泽和林晓晓相视一笑,没再多说什么。
孩子能吃是好事,这孩子身子骨本来就不好,再加上上次被吴莹折腾了那么一遭,可把林晓晓担心的不轻。
好在现在养了这么久,身子骨明显见好了,连病都不怎么生。
想到吴莹,林晓晓忽然想到今天听说的一件事,“我听说,吴莹要结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