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0章 谁是刀?-《直播普法:弹幕问我法海判几年》

  王自健的思绪,不由得飘回了两年前。

  他曾接手过一个“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案子。

  一个刚满二十岁的小伙子,因为母亲常年头疼,自已上网搜了个偏方,其中一味主药,正是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野生天麻。

  那孩子孝顺,也实在,一个人跑进深山,吭哧吭哧挖了整整五十株野生天麻。

  结果被同村人举报,人赃并获。

  一审法庭上,证据确凿,小伙子自已也供认不讳。

  当时的辩护律师,是个刚执业没两年的愣头青,一看这铁案,当场就摆烂了,辩护意见说得稀碎。

  王自健至今还记得自已当时的心情。

  于法,他必须公诉。

  于情,他于心不忍。

  他在法庭询问阶段,多番引导,旁敲侧击,几乎是把辩护思路喂到那个辩护律师嘴边,可对方就是不开窍。

  最后,他没办法,只能亲自引导那个小伙子,想让他把责任推给某个虚构的“乡下老郎中”,说偏方是郎中开的。

  这样一来,非法采摘的罪责主体明确,而提供偏方的土医生,在这种情况下并不构成犯罪,至少能为小伙子争取到一个“受人蒙蔽”的情节,大幅减轻刑罚。

  结果呢?

  那个小伙子,老实得像头牛,脖子一梗,非说偏方就是从网上找的,不能冤枉好人。

  王自健当时差点没气得当庭拍桌子。

  最终,他只能在量刑建议的措辞上反复斟酌,强调其“主观恶性小,人身危险性低,犯罪目的系为母治病,实属情有可原,应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饶是如此,一审还是判了三年有期徒刑。

  万幸的是,在他的强烈建议下,合议庭最终给了一个三年零六个月的缓刑。

  要知道,在刑事案件里,能拿到缓刑,就意味着天大的胜利。

  死刑变死缓,基本就捡回一条命。

  而有期徒刑拿到缓刑,意味着只要在缓刑考验期内遵纪守法,按时报到,这个牢,就彻底不用坐了!

  王自健的思绪被猛然拉回现实,他看着辩护席上张伟那张年轻而狂傲的脸,心中腾起一股无法抑制的怒火。

  可能在外行人看来,这个案子的被告和两年前的那个案子的被告在主观性上何其相似!

  但是在他眼里区别大了!

  那个为了母亲触犯法律的年轻人,他的罪,源于无知,他的动机,是孝心,是人性中最质朴的善良。

  我愿意为那样的“罪人”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寻求一丝宽宥。

  可是这个案子的被告呢?

  他算什么东西?!

  他不是为了什么崇高的理由,他仅仅是出于自已学生时代那点可笑的恩怨!

  他看到自已的仇人落难,非但没有半分恻隐,反而幸灾乐祸,在旁边煽风点火,唯恐天下不乱!

  他的行为,源于人性中最卑劣的恶意!

  一个是无知之善,一个是清醒之恶!

  虽然都是源于无知才触犯了法律,但是两者天差地别!

  那个挖药草的年轻人,值得同情。

  而这个案子的当事人,他配吗?!

  更何况,你张伟,一上来就摆出不死不休的架势,要打无罪!

  这是辩护吗?

  不,这是挑衅!

  是对公诉机关的挑衅,是对一审判决的挑衅,更是对法律尊严的赤裸裸的挑衅!

  王自健笑了。

  那笑容里,再无半分犹豫,只剩下被激起的,属于顶尖掠食者的凶狠。

  行。

  你想装这个逼,是吗?

  那就来。

  打赢我。

  只要你能打赢我,这个逼,你想怎么装,就怎么装!

  “好!好一个伶牙俐齿的辩护人!”

  王自健抓住动机进行反击。

  “就算你把所有的证据都解构得一文不值,但你无法否认一点.....”

  “你的当事人,张强,与被害人王勇,有旧怨!”

  “他有明确的犯罪动机!”

  “王检,你终于说到点子上了。”

  张伟的脸上,绽放出让王自健心底陡然一寒的笑容。

  那笑容,仿佛在说:我等你这句话,很久了。

  “你说,我当事人因为与被害人有旧怨,所以心生歹念,想借那三个打人者的‘刀’,去杀自已的‘人’。”

  “这个故事,听起来滴水不漏。动机,行为,结果,环环相扣。”

  “但是!”

  张伟的声音陡然拔高,眼中神光绽放。

  “你忽略了一个最基本,也最致命的问题!”

  他向前一步,整个人的气场瞬间笼罩了公诉席。

  “在这场你口中所谓的‘借刀杀人’里……”

  “谁,才是那把‘刀’?!”

  “是那三个有独立思想、有自主意志、神智完全清醒的成年人吗?他们是工具吗?他们是物品吗?他们是没有灵魂的刀剑吗?!”

  “如果他们是,那么我们今天的庭审,讨论的就不是教唆罪,而是他们三个,是不是限制行为能力人,需不需要做精神鉴定!”

  “如果他们不是刀!他们是人!是三个要为自已行为负全部责任的、独立的、大写的人!”

  “那么,他们将人打成重伤,凭什么,要让一个在旁边看热闹的路人,来当主犯?!”

  “王检,你口口声声说我的当事人是在‘借刀杀人’,可现在看来,真正想‘借刀’的,另有其人啊!”

  “那三个打人者,在发现自已闯下滔天大祸,可能面临七年以上重刑的时候,他们急需一把‘刀’!”

  “一把可以为他们分担罪责的‘刀’!”

  “一把可以让他们从主犯变成从犯的‘刀’!”

  “一把可以让他们少坐几年牢的‘刀’!”

  “而我的当事人,这个倒霉的、爱看热闹的、恰好和被害人有仇的傻子,就成了他们眼中最完美的‘刀’!”

  “他们借着我当事人这把‘刀’,成功地将自已塑造成了‘被教唆’的受害者,成功地博取了一审法官的同情,成功地减轻了自已的罪行!”

  “王检!”

  张伟的目光,死死地锁定在王自健的脸上,一字一顿,字字诛心!

  “现在,你来告诉我!”

  “这个案子,到底是谁,在借谁的刀?!”

  “到底是谁,才是那个被当成工具的,人?!”

  【卧槽!“谁是刀”这个问题太绝了!直接把王检问懵了!】

  【对啊,那三个人是活生生的人,又不是张强手里的武器,凭什么张强是主犯?】

  【我站张神!法律要是连最基本的人性都不讲,那不就成恶法了吗?】

  【别被带偏了!张伟一直在偷换概念!王检说的才是正经法律!】

  【动机!动机!张强和被害人有仇,这个是铁打的事实,怎么洗?】

  【我怎么觉得王检说得更有道理?教唆就是教唆,不能因为你比喻打得好就不是犯罪了啊。】

  【我晕了,我彻底晕了,到底谁有理啊?感觉两边都好有道理!】

  【就是,要都按张伟这么辩,以后找人寻仇,在旁边喊两句就行了?那社会不乱套了?】

  【这才是神仙打架啊!比电视剧好看一万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