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5章 他们是靠脑电波完成了一次‘共同重伤他人’的合谋?-《直播普法:弹幕问我法海判几年》

  当!

  法槌落下,清脆的声响如同为一场大戏拉开序幕。

  审判长周建国面无波澜,但那双深邃的眼眸中,却藏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期待。

  他的声音沉稳,响彻整个审判庭。

  “法庭调查阶段结束。”

  “现在,进入法庭辩论阶段。”

  他的目光转向辩护席,声音清晰。

  “首先,由上诉人的辩护人,发表你的辩护意见。”

  话音刚落,全场的视线,如同被磁石吸引的铁屑,瞬间聚焦于张伟一人之身!

  直播间里,弹幕瞬间被引爆。

  【来了来了!正戏来了!】

  【快快快,我的神,开始你的表演!】

  【我已经准备好瓜子板凳,坐等张神诛心!】

  在万众瞩目之下,张伟缓缓站了起来。

  他平静地扫过全场,最后,目光落在了公诉方席位上那份厚厚的卷宗上。

  “审判长,审判员。”

  “在开始我的辩护之前,我想先请公诉人,以及法庭上的各位,共同欣赏一幅画面。”

  “一幅……极其荒谬的画面。”

  荒谬的画面?

  王自健眉头一皱,这是什么辩护策略?故弄玄虚?

  张伟没有理会他的疑惑,自顾自地描绘起来。

  “时间,三月七号下午六点。地点,人来人往的街头。”

  “画面中,有三个身体健康、神智清醒的成年壮汉。一审卷宗里的证据清晰地告诉我们,他们血液里的酒精含量,是零!”

  “他们没有喝酒,没有嗑药,他们清楚地知道自已是谁,自已在干什么,打人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张伟的声音顿了顿,环视全场。

  “就在这时,一个他们素不相识的陌生人,也就是我的当事人,从旁边路过。”

  “这个陌生人,对着他们挥了挥拳头,喊了几句口号。”

  “然后,不可思议的一幕发生了。”

  张伟直视王自健的双眼。

  “这三个神智完全清醒的成年人,仿佛瞬间被夺走了灵魂,抽走了思想,变成了只会听从指令的提线木偶!”

  “他们放弃了自已的独立意志,忘记了法律的威严,乖乖地听从这个陌生人的‘指挥’,不顾一切后果地将人打成重伤,心甘情愿地,为这个陌生人去坐牢!”

  张伟的声音陡然拔高,狠狠敲在每个人的心上!

  “请问公诉人!请问审判长!”

  “您二位,都是经验丰富的法律人,你们告诉我,这幅画面,它符合逻辑吗?!”

  “它,符合人性吗?!”

  张伟的声音在法庭内回荡,每一个字都敲击着所有人的心脏。

  法庭之上一片寂静。

  死寂之后,是旁听席上瞬间引爆的骚动!

  “好强的渲染力!”一个女生下意识地抓紧了同伴的胳膊,眼中闪烁着崇拜的光芒,“张师兄完全跳出了法条的框架,我……我完全代入了!”

  “是的!我感觉自已就在现场,亲眼目睹了这荒谬的一幕!”

  “之前老师点拨的时候,我还只是理论上明白了,现在亲耳听到张师兄说出来,我才感到头皮发麻!太强了!”

  第一排,余文清缓缓闭上眼,长长地舒了一口气,脸上是毫不掩饰的欣赏与欣慰。

  果然如此。

  和他预料的,完全一样。

  这小子,竟将庄严的法庭辩论,玩成了一场决定谁的故事更可信的‘故事会’。

  谁的故事更可信,谁就能赢。

  他做到了。

  审判席上,审判长周建国的表情微微动容。

  不等众人从震惊中回过神,张伟的话锋一转,变得无比锐利。

  “当然,我知道公诉人会说,这是在进行主观臆测。那么,我们就来看证据!”

  他的目光,落在了两份卷宗上,一份是他的,一份是检方的。

  “一审时,公诉方提交了一份关键证据——警方的酒精检测报告,证明现场所有人血液酒精含量为零!”

  “在检方看来,这是铁证!证明了我当事人神智清醒,他的行为是故意的,我当事人应当预见他的教唆会引起什么样的后果!因此,我当事人清醒状态下的教唆行为,与伤害结果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这个逻辑,看似完美,却隐藏着一个致命的漏洞!”

  张伟拿起自已提交的《社会关系调查报告》,轻轻拍了拍。

  “而我方提交的这份报告,证明了另一个事实:我当事人,与那三名打人者,是完完全全的陌生人!”

  他看向王自健,拿起手中的报告向其示意。

  “现在,请允许我,将这两份证据,‘组合’起来,为大家重新解读!”

  “公诉方的逻辑是:因为我当事人清醒,所以他在应该预知后果的情况下进行了言语甚至动作上的起哄!而我当事人没有!所以他是教唆,是主犯!”

  “而我的逻辑是:警方的这份报告不仅证明了我当事人是清醒的,同时也证明了那三个打人者也是清醒的!正因为他们清醒,他们才不会被一个陌生人教唆!”

  张伟直视王自健的双眼质问道:“一个心智健全、懂得权衡利弊的成年人,会为了一个素不相识的路人几句空洞的呐喊,就赌上自已的自由和前途,去实施重伤害犯罪吗?”

  “不会!”

  “酒精报告证明的不是他们被教唆的‘可控性’,恰恰证明了他们拥有独立的‘自由意志’!这份本该属于公诉方的铁证,结合我方提交的报告,反而成了推翻他们整个逻辑链条的最强武器!”

  张伟伸出两根手指,在空中比划着。

  “现在,我们再回头看《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请注意这两个字——共同!”

  “共同,意味着他们是一伙的,他们有共同的目标,有意识上的联络和沟通。”

  “现在,请公诉人告诉我!”

  张伟的目光,如同一柄出鞘的利剑,直刺王自健!

  “我的当事人,一个电子厂的工人,和那三个在工地上班的工人,他们素不相识,没有任何交集!”

  “在案发那短短的几十秒内,他们是如何完成这次‘共同故意’的?”

  “是通过眼神交流吗?监控里没有!”

  “是通过语言沟通吗?笔录里没有!”

  “还是说……”

  张伟的嘴角,翘起一抹极致的讥讽。

  “他们,是靠脑电波,隔空完成了一次‘共同重伤他人’的精密合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