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何南南的人生第一枪-《重生1980:完美人生从赶山开始》

  张志远把肉粥老老实实给王安华端过来了。

  袍子肉的醇香夹带着精米的甜香,让营地里几个啃着玉米面的后生止不住地咽口水。

  要不是宋铁昨天把豹子都带走了,这边的营地今天肯定也是人人都抓着肉啃。

  他们在学校的食堂里没啥油水,回到家就是咸菜白菜酸菜苞谷土豆,就算吃到撑,肚子还是咕噜噜地叫唤。

  王安华看见他们都盯着自己,有些尴尬。

  “爹,能给我喝两口么?“

  王春华眼巴巴看着,这自己背着长大的闺女,怎么说也不能亏待,王安华就把碗递了过去。

  不知道多久见荤腥的王春雪,仰着脖子猛灌几口,这海碗里的粥,就剩下半碗。

  “好喝!这炖肉的手艺比城里的厨子都好!“

  听王春雪那么一说,其他人的喉咙不停地滚动,咽着口水。

  王安华更是盯着海碗没挪开过视线。

  “志远,你尝尝!”

  王春雪把碗直接递给了张志远,讨好地朝他笑。

  张志远不是不知道王春雪的心意,但一直装聋作哑而已,只要不捅破这层窗户纸,她六队队长女儿的身份,怎么着也能给他捞些好处。

  要是真捅破了,就说自己有喜欢的人就行。

  这妮子乖张的个性不是他喜欢的类型,他喜欢何南南那样文静贤惠那一挂的。

  不过面对递过来的好处,不拿白不拿,张宏志远心安理得地接过海碗,也猛灌了几口。

  偌大一个海碗,满满的肉粥,只剩下不杂一丝肉沫的粥底。

  王安华看得眼角嘴角不停地抽抽。

  这小子,不能让他跟王春雪在一块。

  要是闺女给张志远拐跑了,自己备着的棺材都能被拆开卖!

  …

  另一边,宋铁背着枪跟何南南巡视树林,不远处不时响起树木倒塌的声音。

  那是老吴和张队长在伐木。

  论开枪打猎,他们是外行,但要是说伐木种地,宋铁可有的学。

  “你经常上山?”

  何南南虽然有些怯生,但是面前青年身上的神秘感,还是让她主动开腔。

  “也就这几天吧。”

  宋铁仔细想了想,重生到现在不过一周左右。

  要按照这个算,他不算个资深的赶山客,要是按上辈子算,那可就长了。

  “那你枪法怎么这么准?”

  也不是何南南奉承,这一枪一头豹子的本事,就算军队里也找不出来几个。

  在山林里的自如模样,也像一个常年泡在山里的老猎户。

  要说这几天才上山,她可不信。

  “这也没什么难的,你要不要试试?”

  宋铁把枪解了下来,递给何南南,想了想昨天王春雪枪口对人的离谱事儿,又嘱咐了一句:“枪口无论如何别对着人。”

  何南南接过被摩挲得油亮的枪杆子,第一次感受到这热兵器的触感。

  坚硬、光滑。

  “那边芦苇荡有不少兔子,可以拿来练手的。”

  宋铁指了指不远处一个水氹旁边,摇曳的芦苇从里,不时蠕动几个雪白的身影。

  “打不着没事儿,我找时间给下几个套子兜底。”

  “那…我试试吧。”

  何南南心脏咚咚咚地跳,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即将就要打出人生第一枪而激动。

  “兔子只要一惊就会钻窝。所以开第一枪之后,要尽快瞄准接着开枪,不然就全跑了。”

  宋铁心情大好,上辈子查案也好进山也好,基本上都是孤家寡人,现在打猎有个水灵灵的姑娘陪着,怎么不幸福?

  宋铁匍匐在地,往前慢慢拱,何南南也有样学样。

  活像两只大蛤蟆。

  等到离芦苇荡还有十几米的时候,何南南看清了那些借着掩护色出来啃咬芦苇的兔子。

  “会瞄准不?”

  “见过你瞄准。”

  何南南压着声音回复宋铁的耳语,眯起一只眼睛,视线顺着枪杆子,瞄准了一只背朝她的兔子。

  “砰!”

  一声枪响,子弹穿破雪白的皮毛,鲜血染红了地上的雪。

  其他兔子闻声纷纷朝窝里跑去,何南南转动枪口,又是连开数枪。

  直到兔子们都逃回了窝里,宋铁才站起身来,顺带拉了何南南一把。

  粗壮有力的大手,让何南南微微脸红。

  “去清点一下,看看你第一次端枪打死了几只。”

  宋铁惊喜地粗略扫视一圈,发现躺在地上的兔子有大概七只,何南南开了八九枪,这准头,说是新手没人会信。

  “你看,是不是很简单?”

  宋铁拿回猎枪,锁上保险挂在背上,蹚进芦苇荡捡起兔子,兔子个子小,基本上中弹就没活路。

  这就是天分啊,宋铁的枪法是实战中被逼出来的。

  刚刚摸枪的何南南,已经赶上刚出警校的宋铁了。

  宋铁只是把枪交给她,甚至没有教瞄准,她就直接开枪命中!

  “运气好。”

  何南南觉得,开枪打猎很简单这件事说不定是真的?

  “这好几只呢,回去又可以吃烧烤了,那豹子和狍子可以留着带回家,吃兔子就够。”

  货比货得扔,人比人得气死人。

  宋铁熟练地扯了及根本芦苇编成绳子,把兔子一串,挂在肩上挑起来:“走,找老杜叔咂摸中午怎么吃这兔子。”

  老吴砍了一个上午的树,把旁枝末节修干净,绑成一捆捆,留作柴火,粗大的树干堆放起来,好带回去弄家具之类。

  大冷天他依旧流了一身的汗,看见宋铁提溜着一长串毛茸茸的东西,兴奋地迎过来。

  “铁子!又弄到什么好东西了?!

  “哎呀,这天天吃肉,我都有罪恶感了。“

  张学富一看宋铁手上的兔子,连忙接过,甩给老杜。

  “铁子你们去其他地方歇会儿吧,东西给那胖厨子就行,他睡老半天了,也该忙活会儿了。“

  张学富看见何南南跟宋铁一起回来,心领神会。

  必须继续制造这两年轻人的独处时间。

  宋铁也知道这位热心的队长什么心思,但是那样太刻意了。

  “何南南,老杜叔还得处理昨天的豹子还有狍子,这兔子咱弄吧。“

  张学富一听,眼睛都竖起来了:这小子约会是跟姑娘掏内脏玩儿?

  “嗯。”何南南也不矫情,接过宋铁手里的刀,开始剖开可爱的兔子。

  “皮子留下来,我看你手都红了,我妹干活也光着手,我看着给你俩弄双兔皮手套。”

  “好。”

  现场的氛围血肉纷飞,但是看这氛围又温馨甜蜜。

  张学富更喜欢何南南了,一个能下手掏野兽下水的媳妇儿,能给家里来事儿,宋铁这是捡到宝了。

  何南南虽然是读过书的学生,不过学费都是自己挣的,上学之余也在菜市场上帮人杀鸡什么的,所以没什么同学愿意跟她做朋友。

  只有高晓青肯跟她往来。

  虽然她不知道的是,高晓青只为了有个显得自己优秀的对照组而已。

  她手脚麻利,给兔子开膛破肚,把内脏完整地取了出来,将苦胆摘了出来,心肝单独放一个碗里。

  “呜呜…”

  那受伤的狼脑袋拱着何南南的腿。

  “馋了?给!”何南南把内脏的碗放它面前,他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它跟你挺亲啊,要不你取个名字?”

  宋铁宠溺地拍了一下狼脑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