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没有人回答,我可以当做没听到这句话!”王凌说道:“这一次就算了,但我不希望还有下一次。”
“有什么事可以当面和我说,我又不是什么暴君,只要说的有理,我不会追究他的责任!”
说著,王凌转头看向孟烦了:“孟烦了中尉,我之前是不是告诉过你,那几根金条是假的。”
“是!”孟烦了依旧嘴硬:“但是你不是说你没钱了吗你袋子里装的是什么”
“我是没钱,但是不代表我身上没有可以换钱的东西,是你坚持要那根金条的!”王凌一句话就偷换了概念,把锅甩到了孟烦了的身上,然后用脚踢了踢身边的袋子:“我用一块手錶换了一些钱和粮食。”
王凌还是在当铺时的那套说辞:“那块手錶是我升校官的时候我舅舅送我的礼物,高山国原厂出品的全钢带的机械腕錶,价值两百米刀!要是放在几年前,说不定能换上千块大洋,可惜现在这个境况,也就只能换这些东西了。”
“没什么好东西,但是只要弟兄们愿意信我,我以后一定让大家都能吃上一顿饱饭!”说著,王凌把袋子打开,露出里面的肉和米,又问道:“肉很难得,可不能做坏了,得找个厨师来,你们当中谁会做饭!”
所有人的目光都从米和肉上面移开,看向了人群当中的某个腰上还插著一把菜刀的人。
那个人也把手高高的举起:“官长,我,我,我会做饭啦”
王凌一眼就认出来他是谁了,但还是问道:“你是谁叫什么名字”
那人脚用力的一跺地,敬了个军礼:“报告长官,我系马大寄,粤东省人,粤军步兵连下系,最早打过彭城会战。”
“好,马大志下士,那今天晚上的晚饭就交给你了,我给你五斤猪肉和十五斤糙米,务必要保证大家都能吃上饱饭!”王凌笑著说道:“听说你们粤东省人都擅长煲汤,有机会的话,我想喝喝你煲的汤。”
“是,长官,保证让你满意的啦”马大志点头哈腰的做了保证,从王凌这里领取了肉和米,回到他的大缸那里,开始准备做饭了。
那里就是他们这些人做饭吃的灶台了,因为没有锅,所以搞来了一个水缸来充当锅用。
说是十五斤米,但是因为没有称量的工具,所以王凌乾脆把要麻头上那唯一的一个飞碟盔给拿了过来,用水冲洗了一下之后就“唰唰唰”的连续盛了十下,交给了马大志。
在这个过程当中,空气里散发出的米香刺激著眾人的味蕾,所有人都不自觉的吞了吞本不存在的唾沫。
饭已经有人做了,但菜还缺点——光有肉也不行,还得有调料、有蔬菜搭配著才行。
最好是能做一顿猪肉白菜燉粉条子,这道菜在电视剧里可是有著非比寻常的意义的,几乎贯穿了主角团的回忆的始终。
王凌扫视著人群,目光锁定了一个人:“那个还背著枪的人,你叫什么名字”
此时的王凌已经完全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的地盘,双手背后,倒也颇有些团长的样子。
邓宝挤出人群,向王凌行了一个持枪礼,大声道:“报告长官,我叫邓宝,第七步兵连上等兵,打过仗,没得上过学。”
看著邓宝背后的枪,哪怕看过电视剧的他明知道这支枪没啥用,可还是满脸欣慰的点了点头:“你没丟了自己的武器啊”
“人在枪在?,长官!”邓宝挺直了胸膛,脸上的神情很是骄傲:“我还要接著打小东洋?!”
“很好,很有精神,党国就需要你这样时刻准备为国奋战的战士!”王凌隨口称讚了一句,然后在邓宝欣喜的表情当中数出六枚半开,递给邓宝:“我给你六枚半开,你带上一个人,去买点调料、白菜和粉条子。”
“今天晚上,我请大家吃猪肉白菜燉粉条子配米饭!”
一语既出,人群便是一片沸腾,纷纷高喊著“长官威武”、“长官升官发財”之类的话,一时之间好不热闹,仿佛王凌真的成了他们的长官一般。
对这些溃兵们来说,有吃的、能吃饱那就是顶顶好的长官了,要是还能吃上肉,那就是再生父母一样的存在了,此时的王凌在他们的眼里就已经成了再生父母一般的顶顶好的长官了,王凌也能初步指挥他们了。
没办法,溃兵们过的苦啊,所谓“溃军不如寇、流兵即为贼”,从他们在部队被打散的那一天起,老百姓们就把他们当成贼寇看待,时时刻刻的提防著他们,上面的长官连保持最基本的生存的粮食都不愿意给他们,更別说想著给他们吃顿好的了。
因此,能吃到肉的所有人都很高兴,只有迷龙暗自在心里吐槽了一句:“还猪肉白菜燉粉条子,吃的明白嘛你!”
但是这话他也就是在心里嘀咕了一下,现场的气氛这么热烈,他可不想扫了大家的兴致。
甚至於,隱隱的,他也有些期待了起来——那猪肉白菜燉粉条子,可是他们东北的名菜啊!
王凌伸手摆了摆,大家立刻安静了下来,邓宝赶紧上前小心翼翼的接过钱,然后招呼了李四福一起出去了。
王凌的动作还没有停下,只见他指了指年纪最小的谷小麦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报告长官!”谷小麦挺直了胸膛,大声道:“俺,俺叫谷小麦,冀北省定保人,新编51师輜重营上等兵,打过仗,木上过校!”
王凌的脸上堆出了亲切温和的笑容,问道:“你看著也就十五六的样子,怎么就是上等兵了”
“报告长官,俺今年已经十九了,俺都当了五年兵了!”谷小麦回答道:“俺在队伍里的时候,还干过副射手呢!”
王凌走到谷小麦的身前,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是个好小伙,我还缺一个勤务兵,你愿不愿意干”
谷小麦原本是个佃户家的儿子,是种地的时候在田边被拉走当了壮丁的,在部队里乾的第一份差事就当了连长的马弁,也就是现在所说的警卫员、勤务员,自然是知道长官的警卫员/勤务员在部队里是什么样的存在。
团长的勤务兵可比连长的勤务兵要高级的多的多了,就是看见连长也不用害怕,谷小麦自然不会不愿意。
只见他把胸膛、腰杆挺的更直了,声音也更大了:“报告长官,长官看得起俺,俺一定把勤务员干好!”
“很好!”王凌点点头:“那你现在就去帮我收拾出一个乾净的可以睡觉的地方出来,我今天晚上就睡在这里了。”
“是!”谷小麦没有任何废话,立刻就行动起来了。
他来到这里已经快半个月了,对这里自然也是比较熟悉的,很快就找到了一块符合王凌要求的地方,卖力的干了起来。
其他人对也没有什么意见,甚至还有几人羡慕起谷小麦的好运来。
毕竟警卫员、勤务员这些职位可都是长官的心腹,油水多、升的快,搞不好他们以后还得叫谷小麦长官嘞。
倒是孟烦了,再一次阴阳怪气了起来:“哎呦喂,这位爷,这位不是咱们长官的长官,还真把这地方当成他的团部了嘿!”
王凌的目光转向孟烦了,沉默不语,只是一味的直视著他的眼睛,直到他心虚的低下头为止。
“我的团是打没了,但是我还在,等我联繫上上峰之后,说不定我就又是团长了!”孟烦了低下头之后,王凌扫视了一眼眾人,道:“既然你们救了我,那么只要你们愿意听我的话,等我再次成为团长之后,你们就是我的亲信。”
“中央军团长的亲信,那过的是什么样的日子,你们就自己想去吧!”
王凌隨口画著大饼,至於团长的承诺,日后再想办法唄——又没人规定一定要是一个標准的野战团,既然兵团可以是团,那么保安团也可以是团嘛。
“就这样,大家都各自忙去吧,能帮忙做饭的就帮忙做饭,不能帮忙做饭的就打扫一下卫生,一个小时之后准时开饭!”
眾人闻言纷纷散去,王凌也算是初步掌握住了话语权。
来到屋子里面,谷小麦已经收拾出一片地方来了,他之前躺的那张破门板搭的床也在这里。
没有更好的选择了,王凌只能將就著躺下,躺下之前还和谷小麦说道:“我休息一会儿,等会儿吃饭的时候记得叫我!”
“是,长官!”
不一会儿,床上就响起了王凌轻微的鼾声。
……
日头已经快要落下去的样子,天色也已经有些昏暗,但这个破落的小院子却热闹非凡,猪肉白菜燉粉条子的味道馋的人直流口水,混合著米饭的香味,充斥著这一小片天地。
饭熟了,菜也好了。
所有人都围在一起,催促著谷小麦赶紧去把王凌叫醒,同时拼了命的闻著空气中的香味,仿佛这样就能更饱一点——这久违的肉香味,让他们觉得就算明天就把命卖给王凌了,那也是值得的。
而在院门之外,另一群溃兵流著口水、眼巴巴的看著院子里的动静,这让院子里的溃兵们的自尊心和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我们有长官给买肉吃,而你们没有!
在眾人的催促声中,谷小麦来到了王凌的床前,轻轻的摇了摇王凌的肩膀:“长官,长官,醒醒,吃饭了!”
王凌被谷小麦摇醒,本来有起床气的他刚想骂人,但迷糊的双眼看到了谷小麦身上的衣服,瞬间便清醒了过来:自己已经穿越了,不是在全是共軛父子的大学宿舍里了。
坐起身来,双手用力的搓了搓脸,让自己更清醒一点之后,王凌这才说道:“走吧,吃饭去!”
说完,就起身向外走去,谷小麦也立刻跟上,显然已经適应了自己勤务员的身份。
出得门来,就看到所有人都集中在院子里,每个人的手里都端著或破碗、或盘子、或钢盔、或其他等用来装食物的器具,正眼巴巴的看著他。
而在院门之外,另一伙溃兵正围在院子门口,不少人都是一副流著口水、闭著眼睛在疯狂嗅味道的模样。
“长官,您的饭!”马大志用全院最完整、最乾净且洗了好几遍的碗给王凌盛了满满的一碗米饭,上面还铺了一层油汪汪的肥肉,看的其他人直流口水。
就连筷子,都是院里唯一的一副筷子,其他人都是找的木棍充当的筷子。
这是对王凌的特殊照顾,就连肉都是最肥最好的那几块——缺盐少醋的年代,能补充油水的肥肉比瘦肉要受欢迎的多。
眾人看著王凌碗里的肥肉,虽然口水都要流到脚后跟了,但却没有一个人提出反对意见——肉都是长官买的,要是没有长官的话,大家都得饿死。
长官多吃两块肥肉而已,怎么了
但王凌內心的想法却明显和他们不同:他穿过来也不过就一天的时间而已,本来就不是个喜欢吃肥肉的人,哪怕是饿了一天了,肚子里也是不缺油水的。
这样的大肥肉看著就想吐了,更別说是吃了。
“肉我就不吃了,给兄弟们分一分吧!”王凌把肉夹回锅里,只舀了一勺汤浇在米饭上面,又问道:“外面这些人是怎么回事。”
“有什么事可以当面和我说,我又不是什么暴君,只要说的有理,我不会追究他的责任!”
说著,王凌转头看向孟烦了:“孟烦了中尉,我之前是不是告诉过你,那几根金条是假的。”
“是!”孟烦了依旧嘴硬:“但是你不是说你没钱了吗你袋子里装的是什么”
“我是没钱,但是不代表我身上没有可以换钱的东西,是你坚持要那根金条的!”王凌一句话就偷换了概念,把锅甩到了孟烦了的身上,然后用脚踢了踢身边的袋子:“我用一块手錶换了一些钱和粮食。”
王凌还是在当铺时的那套说辞:“那块手錶是我升校官的时候我舅舅送我的礼物,高山国原厂出品的全钢带的机械腕錶,价值两百米刀!要是放在几年前,说不定能换上千块大洋,可惜现在这个境况,也就只能换这些东西了。”
“没什么好东西,但是只要弟兄们愿意信我,我以后一定让大家都能吃上一顿饱饭!”说著,王凌把袋子打开,露出里面的肉和米,又问道:“肉很难得,可不能做坏了,得找个厨师来,你们当中谁会做饭!”
所有人的目光都从米和肉上面移开,看向了人群当中的某个腰上还插著一把菜刀的人。
那个人也把手高高的举起:“官长,我,我,我会做饭啦”
王凌一眼就认出来他是谁了,但还是问道:“你是谁叫什么名字”
那人脚用力的一跺地,敬了个军礼:“报告长官,我系马大寄,粤东省人,粤军步兵连下系,最早打过彭城会战。”
“好,马大志下士,那今天晚上的晚饭就交给你了,我给你五斤猪肉和十五斤糙米,务必要保证大家都能吃上饱饭!”王凌笑著说道:“听说你们粤东省人都擅长煲汤,有机会的话,我想喝喝你煲的汤。”
“是,长官,保证让你满意的啦”马大志点头哈腰的做了保证,从王凌这里领取了肉和米,回到他的大缸那里,开始准备做饭了。
那里就是他们这些人做饭吃的灶台了,因为没有锅,所以搞来了一个水缸来充当锅用。
说是十五斤米,但是因为没有称量的工具,所以王凌乾脆把要麻头上那唯一的一个飞碟盔给拿了过来,用水冲洗了一下之后就“唰唰唰”的连续盛了十下,交给了马大志。
在这个过程当中,空气里散发出的米香刺激著眾人的味蕾,所有人都不自觉的吞了吞本不存在的唾沫。
饭已经有人做了,但菜还缺点——光有肉也不行,还得有调料、有蔬菜搭配著才行。
最好是能做一顿猪肉白菜燉粉条子,这道菜在电视剧里可是有著非比寻常的意义的,几乎贯穿了主角团的回忆的始终。
王凌扫视著人群,目光锁定了一个人:“那个还背著枪的人,你叫什么名字”
此时的王凌已经完全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的地盘,双手背后,倒也颇有些团长的样子。
邓宝挤出人群,向王凌行了一个持枪礼,大声道:“报告长官,我叫邓宝,第七步兵连上等兵,打过仗,没得上过学。”
看著邓宝背后的枪,哪怕看过电视剧的他明知道这支枪没啥用,可还是满脸欣慰的点了点头:“你没丟了自己的武器啊”
“人在枪在?,长官!”邓宝挺直了胸膛,脸上的神情很是骄傲:“我还要接著打小东洋?!”
“很好,很有精神,党国就需要你这样时刻准备为国奋战的战士!”王凌隨口称讚了一句,然后在邓宝欣喜的表情当中数出六枚半开,递给邓宝:“我给你六枚半开,你带上一个人,去买点调料、白菜和粉条子。”
“今天晚上,我请大家吃猪肉白菜燉粉条子配米饭!”
一语既出,人群便是一片沸腾,纷纷高喊著“长官威武”、“长官升官发財”之类的话,一时之间好不热闹,仿佛王凌真的成了他们的长官一般。
对这些溃兵们来说,有吃的、能吃饱那就是顶顶好的长官了,要是还能吃上肉,那就是再生父母一样的存在了,此时的王凌在他们的眼里就已经成了再生父母一般的顶顶好的长官了,王凌也能初步指挥他们了。
没办法,溃兵们过的苦啊,所谓“溃军不如寇、流兵即为贼”,从他们在部队被打散的那一天起,老百姓们就把他们当成贼寇看待,时时刻刻的提防著他们,上面的长官连保持最基本的生存的粮食都不愿意给他们,更別说想著给他们吃顿好的了。
因此,能吃到肉的所有人都很高兴,只有迷龙暗自在心里吐槽了一句:“还猪肉白菜燉粉条子,吃的明白嘛你!”
但是这话他也就是在心里嘀咕了一下,现场的气氛这么热烈,他可不想扫了大家的兴致。
甚至於,隱隱的,他也有些期待了起来——那猪肉白菜燉粉条子,可是他们东北的名菜啊!
王凌伸手摆了摆,大家立刻安静了下来,邓宝赶紧上前小心翼翼的接过钱,然后招呼了李四福一起出去了。
王凌的动作还没有停下,只见他指了指年纪最小的谷小麦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报告长官!”谷小麦挺直了胸膛,大声道:“俺,俺叫谷小麦,冀北省定保人,新编51师輜重营上等兵,打过仗,木上过校!”
王凌的脸上堆出了亲切温和的笑容,问道:“你看著也就十五六的样子,怎么就是上等兵了”
“报告长官,俺今年已经十九了,俺都当了五年兵了!”谷小麦回答道:“俺在队伍里的时候,还干过副射手呢!”
王凌走到谷小麦的身前,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是个好小伙,我还缺一个勤务兵,你愿不愿意干”
谷小麦原本是个佃户家的儿子,是种地的时候在田边被拉走当了壮丁的,在部队里乾的第一份差事就当了连长的马弁,也就是现在所说的警卫员、勤务员,自然是知道长官的警卫员/勤务员在部队里是什么样的存在。
团长的勤务兵可比连长的勤务兵要高级的多的多了,就是看见连长也不用害怕,谷小麦自然不会不愿意。
只见他把胸膛、腰杆挺的更直了,声音也更大了:“报告长官,长官看得起俺,俺一定把勤务员干好!”
“很好!”王凌点点头:“那你现在就去帮我收拾出一个乾净的可以睡觉的地方出来,我今天晚上就睡在这里了。”
“是!”谷小麦没有任何废话,立刻就行动起来了。
他来到这里已经快半个月了,对这里自然也是比较熟悉的,很快就找到了一块符合王凌要求的地方,卖力的干了起来。
其他人对也没有什么意见,甚至还有几人羡慕起谷小麦的好运来。
毕竟警卫员、勤务员这些职位可都是长官的心腹,油水多、升的快,搞不好他们以后还得叫谷小麦长官嘞。
倒是孟烦了,再一次阴阳怪气了起来:“哎呦喂,这位爷,这位不是咱们长官的长官,还真把这地方当成他的团部了嘿!”
王凌的目光转向孟烦了,沉默不语,只是一味的直视著他的眼睛,直到他心虚的低下头为止。
“我的团是打没了,但是我还在,等我联繫上上峰之后,说不定我就又是团长了!”孟烦了低下头之后,王凌扫视了一眼眾人,道:“既然你们救了我,那么只要你们愿意听我的话,等我再次成为团长之后,你们就是我的亲信。”
“中央军团长的亲信,那过的是什么样的日子,你们就自己想去吧!”
王凌隨口画著大饼,至於团长的承诺,日后再想办法唄——又没人规定一定要是一个標准的野战团,既然兵团可以是团,那么保安团也可以是团嘛。
“就这样,大家都各自忙去吧,能帮忙做饭的就帮忙做饭,不能帮忙做饭的就打扫一下卫生,一个小时之后准时开饭!”
眾人闻言纷纷散去,王凌也算是初步掌握住了话语权。
来到屋子里面,谷小麦已经收拾出一片地方来了,他之前躺的那张破门板搭的床也在这里。
没有更好的选择了,王凌只能將就著躺下,躺下之前还和谷小麦说道:“我休息一会儿,等会儿吃饭的时候记得叫我!”
“是,长官!”
不一会儿,床上就响起了王凌轻微的鼾声。
……
日头已经快要落下去的样子,天色也已经有些昏暗,但这个破落的小院子却热闹非凡,猪肉白菜燉粉条子的味道馋的人直流口水,混合著米饭的香味,充斥著这一小片天地。
饭熟了,菜也好了。
所有人都围在一起,催促著谷小麦赶紧去把王凌叫醒,同时拼了命的闻著空气中的香味,仿佛这样就能更饱一点——这久违的肉香味,让他们觉得就算明天就把命卖给王凌了,那也是值得的。
而在院门之外,另一群溃兵流著口水、眼巴巴的看著院子里的动静,这让院子里的溃兵们的自尊心和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我们有长官给买肉吃,而你们没有!
在眾人的催促声中,谷小麦来到了王凌的床前,轻轻的摇了摇王凌的肩膀:“长官,长官,醒醒,吃饭了!”
王凌被谷小麦摇醒,本来有起床气的他刚想骂人,但迷糊的双眼看到了谷小麦身上的衣服,瞬间便清醒了过来:自己已经穿越了,不是在全是共軛父子的大学宿舍里了。
坐起身来,双手用力的搓了搓脸,让自己更清醒一点之后,王凌这才说道:“走吧,吃饭去!”
说完,就起身向外走去,谷小麦也立刻跟上,显然已经適应了自己勤务员的身份。
出得门来,就看到所有人都集中在院子里,每个人的手里都端著或破碗、或盘子、或钢盔、或其他等用来装食物的器具,正眼巴巴的看著他。
而在院门之外,另一伙溃兵正围在院子门口,不少人都是一副流著口水、闭著眼睛在疯狂嗅味道的模样。
“长官,您的饭!”马大志用全院最完整、最乾净且洗了好几遍的碗给王凌盛了满满的一碗米饭,上面还铺了一层油汪汪的肥肉,看的其他人直流口水。
就连筷子,都是院里唯一的一副筷子,其他人都是找的木棍充当的筷子。
这是对王凌的特殊照顾,就连肉都是最肥最好的那几块——缺盐少醋的年代,能补充油水的肥肉比瘦肉要受欢迎的多。
眾人看著王凌碗里的肥肉,虽然口水都要流到脚后跟了,但却没有一个人提出反对意见——肉都是长官买的,要是没有长官的话,大家都得饿死。
长官多吃两块肥肉而已,怎么了
但王凌內心的想法却明显和他们不同:他穿过来也不过就一天的时间而已,本来就不是个喜欢吃肥肉的人,哪怕是饿了一天了,肚子里也是不缺油水的。
这样的大肥肉看著就想吐了,更別说是吃了。
“肉我就不吃了,给兄弟们分一分吧!”王凌把肉夹回锅里,只舀了一勺汤浇在米饭上面,又问道:“外面这些人是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