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正常发挥,送对方进去,超常发挥,全送进去-《都重生了,谁还混娱乐圈啊》

  而直播间,一个个听着吴庸的话,都傻眼了。

  “我去,这家伙在吹牛吧?”

  “楼上的兄弟,真不是吹牛,我是专注于民事的律师,对民法典很熟悉,吴老师刚才说的,准确无误!”

  众人一听,更加傻眼了。

  一些人为此还刻意的去查了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页,第二款,第七条……发觉跟吴庸刚才讲的案例,一字不差!

  “沃日!”

  “我真服了啊,看着那个宁大律师,我都在怀疑,这到底谁才是律师啊?”

  “牛批,太牛批了!”

  “我说吴老师的律师被整了,自己却是丝毫不慌张,甚至还在那宁律师辩解时,来了句,你继续……感情这是有恃无恐啊!”

  “牛大发了。”

  “我真被惊到了。”

  “这也太博学多才了吧?懂诗词,不这已经不是懂诗词了,他自个就是诗仙,会音乐,对法律,更是张口就来……”

  “本来词汇匮乏的我,现在只能来上一句,我擦!”

  在现场旁听席的观众们,感官更加直接。

  因为他们能实时听到吴庸的辩解。

  给人的感觉就是,

  这厮自始至终,都牢牢将局面掌控在自己手中,让人误以为,这个没有律师的原告,才是真正的律师!

  还是经验无比丰富的大律师。

  吴庸的声音仍在继续,步步紧逼,“根据民法典第五七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是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发措施以及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若是拒不履行责任,在律法上,这是一种欺诈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六六条相关规定,欺诈公私财产,数额较大者,应当立案。”

  宁倩大声道:“审判长,我抗议,这是属于民事纠纷,达不到欺诈的行为!吴庸,你别误导审判长!”

  审判长,“抗议有效。”

  吴庸眼眸微眯,“欺诈从形式上分为两种,其一,虚构事实,其二,隐瞒真相!”

  “在具体状况下,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奖金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

  “根据本法第三百条规定,主办方利用组织,或是规则扣除奖金财物等,以诈骗罪论处。欺诈行为让对方产生错误认知,这是主办方欺诈行为所致……”

  吴庸微微一笑,“如此一来,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

  听着吴庸的话。

  这是什么嘴巴啊?

  从奖金被扣,一路上升到了,诈骗罪!

  所有人倒吸了一口凉气。

  宁倩作为辩护律师,此时头皮发麻。

  然而,还没完。

  吴庸的声音仍旧在法庭上传荡,“有奖形式,又称之为有奖销售,根据我国不正当法规定。一,主办方所设立的奖金,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是奖品,凡是信息不明确者,影响兑奖。”

  “二,采用谎称有奖,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节目邀请……”

  “我作为本次节目比赛的第一名,最终却在七套的博客上看到取消我的奖金,从而颁发给第二名陈松,我有理会怀疑,这是虚假宣传。”

  “按照不正当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节目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且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两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知识。

  其实是双方辩护律师之间的战场。

  但到了这一刻,宁倩作为被告方的辩护律师,却是一条辩解,也说不出来。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吴庸从民事法,说到了刑法,再从刑法,说到了不正当法,将三者结合起来。

  让本来就就是一场普通的民事纠纷。

  演变成了,刑法场!

  即便熟读律法的宁倩,此时也浑身发寒,她甚至怀疑,再继续让吴庸说下去,连她可能都会被送进去!

  法庭上。

  鸦雀无声。

  在直播间观看的一些律师,以及对这方面了解的专业人士,一个个都瞠目结舌,被吓到了。

  现场。

  法院上那个拿着法槌的审判长,以及审判员们,看着吴庸,冷汗狂冒。

  自始至终。

  吴庸在法庭上,淡然自若。

  仿佛他才是真正律师。

  而作为真正律师的宁倩,在吴庸每读完一条相关法律规定或是各种律法的时候,第一时间便是去查看是否有这条案例。

  每一条,都准确无误。

  她作为一个专业律师,在上法庭前,尚且需要准备好稿子,以及相关的条例,从而在辩护时,能取得更大的胜算,让审判长信服。

  但是吴庸呢?

  所有人都认为一个没有辩护律师的门外汉,最终的结果便是,被问的哑口无言,最后悻悻落败。

  可这个画面却是反转了。

  吴庸整个人站在法庭中间,对所有的律法,国家相关规定,条例,如数家珍,张口就来。

  没有丝毫迟钝!

  反而像是在万众瞩目的会场中,来一场自我的演讲。

  寂静了好几次秒后。

  审判长的声音传来,“被告方,还有没有需要申辩的?”

  于彤看着宁倩。

  宁倩这个京大律师所的金牌大律师,只觉得喉咙一片干涩,她知道这一场已经输了。

  在吴庸这法律知识的狂轰乱炸下,她已经彻底乱了。

  在继续下去。

  已经没有任何意义。

  整下了一个程橙,以为这场官司已经稳操胜券。

  万万没有想到,吴庸这不显山不露水的家伙,才是最难缠的!

  比之她跟程橙在法庭上碰撞,还要深感无力,吴庸的辩护能力,比之程橙,有过之而无不及!

  就是个,妖孽!

  就是个,变态!

  旁听席上。

  程橙看着那个站在法庭中心的青年,仿佛看到了诡似的,一双杏眼,发呆,发愣,发傻。

  脑海中回想起高中时她跟吴庸相认识,以及他学习的知识。

  没有一个是关于法律的!

  而上了大学,同样也不是法律专业!

  程橙抓了抓脑袋,好痒,感觉要长脑袋了!满脑子都是疑问,这王八蛋,什么时候学来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