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5章 第三百七十四封信的去向-《破案加修为,从捕快到天下第一!》

  驿所院子里人头攒动,挤满了五大三粗的汉子,个个昂首挺胸,互相大眼瞪小眼,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火药味,就差一点火星子就能炸开锅。

  好在…暂时还算安静。

  李正峰诧异,招手叫来陈笑:“这些都是来应征的?”

  陈笑一脸笑意:“回千户大人,正是。”

  李正峰赞许点头:“不愧是玄镜司出来的好手,带兵…带人很有一套嘛!能把这群江湖莽夫镇住。”

  陈笑笑得更开心了:“大人谬赞。不管在哪,管人靠的是拳头够硬,有我和彭志在,他们自然听话。”

  话音刚落,彭志就扛着他那根碗口粗、金灿灿的金箍棒晃了出来,活像尊铁塔。

  目光如电,挨个扫过众人,被他盯上的无不缩脖子低头,大气不敢出。

  彭志瓮声瓮气,嗓门震得房梁灰簌簌往下掉:

  “无量天尊!本大人再警告你们一次!我脑子不好使!玄镜司指挥使林志豪林大人是我远房表叔!”

  “谁要是再敢不听陈爷的话叽叽歪歪,小心本尊的金箍棒不长眼!它可不认得啥江湖好汉!”

  说罢,金箍棒往地上狠狠一杵!

  轰隆!

  地面都跟着颤了三颤!

  离得近的汉子感觉脚底板都麻了。

  众人吓得腿肚子直转筋。

  连郑雅婷也吓得一哆嗦,胸口随之波涛起伏。

  众人又忍不住纷纷抬头偷瞄。

  李正峰对这伙人的怂样很失望:“就没一个能跟彭志过两招的?”

  陈笑压低声音:“大人,眼下要紧的不是他们本事高低,而是底细干净不干净。这些人来历不明,目的不清,鱼龙混杂,卑职以为…信不过!”

  李正峰拍拍他肩膀:“我晓得。所以,除非是金子掉进煤堆里特别扎眼的,否则不直接招进玄镜司当‘长工’,先让他们当‘短工’!”

  “‘长工’?‘短工’?”

  “就是试用!”李正峰解释,

  “告诉这些人,想进玄镜司光耀门楣可以,但得有三个月的试用期!期内表现优异者,方能正式录用,吃皇粮!”

  “否则,打哪儿来的,麻溜儿回哪儿去!”

  汉子们一听,顿时炸了锅,有人梗着脖子嚷起来:

  “这不是耍人玩吗?哪门子规矩!老子不伺候了!”

  彭志身影一晃,快如鬼魅,飞起一脚将他踹得像个滚地葫芦直飞门口:

  “不干就滚!你跟谁充‘老子’?老子的老子是玉皇大帝!想上天?老子这就送你一程…”

  那汉子又羞又怒,脸涨成猪肝色,却愣是没敢回嘴,爬起来灰溜溜跑了。

  其他人见状,也有几个想跟着走。

  李正峰冷冷开口,声音不高却压住全场嘈杂:

  “玄镜司乃武帝亲传!天子亲军!岂是阿猫阿狗想进就能进的?”

  “鲤鱼化龙尚需跃过龙门!尔等泼皮混子想一步登天子堂,岂能不经历烈火真金的考校?!”

  众人嗡嗡抗议,却不敢大声。

  李正峰提高嗓门,声若洪钟:“榜文写得清清楚楚!玄镜司只招天下英雄!真金不怕火炼,好汉何惧试炼?”

  “尔等若连这点试炼都怕,趁早滚回家抱婆娘暖炕头,别在玄镜司门前哭爹喊娘,丢人现眼!”

  这话一出,再不满也只能憋回肚里。

  那几个本想走的,此刻也没脸走了——现在出去,岂不成了怂包软蛋的笑柄?

  那被踹飞的汉子已到了街上,臊得没脸回去,只得阴沉着脸,一瘸一拐往远处走。

  刚走出不远,一个留着两撇油光水滑小胡子的青年书生,不知从哪儿冒出来,伸手拦住他,笑眯眯道:“好汉请了。”

  汉子狐疑地上下打量他。

  书生笑吟吟问:“好汉可是去玄镜司应征的?”

  汉子没好气:“是又如何?关你屁事!”

  书生也不恼,飞快往他手里塞了一封信:

  “烦请将此信转交李千户大人,就说安海县故人,有家书奉上。”

  说完,不等汉子反应,转身泥鳅般滑入人群,眨眼不见踪影。

  汉子还没反应过来,低头看看手里皱巴巴的信,再抬头找人,哪还有人影?

  他讷讷道:“可…可他娘的我没应征上啊!还被那黑厮揍了一顿!”

  一股邪火蹭地窜上脑门:“对!敢揍老子?老子撕了你的破家书!”

  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他哧啦哧啦几下,将信撕得粉碎,随手往天上一扬。

  纸屑像雪片一样随风飘散。

  冷风一吹,他打了个激灵,冷汗刷地下来了:

  “坏了!惹祸了!这可是给玄镜司千户的家书!我滴个亲娘姥姥!摊上大麻烦了!赶紧溜!广大府是待不得了,回乡下躲躲风头!”

  说罢,脚底抹油,溜得比兔子还快。

  ......

  林胡把卷宗啪地合上:“查到了!胡明秋闱后确实买了大批信封。就在城东‘墨韵斋’,掌柜账本记得清清楚楚,九月十七那天,他整整买了三百七十四个信封!”

  李正峰手指敲着桌面:“九月十七…考生们结队去北门寺那天?”

  “没错!”

  “胡明也去了。在寺里,要么是遇上了什么事,要么是碰见了什么人,知道了什么惊天秘密,一下子想法全变了。”

  “回来就寄信,然后挖坑…把自己给活埋了,是这样吧?”

  “八九不离十!”

  李正峰眼神像刀子:“他寄出三百七十四封信。但《离骚》拢共只有三百七十三句!那么——多出来的那一封,寄到哪儿去了?”

  林胡挠头:“兴许…买多了?数错了?”

  李正峰嗤笑:“买四五百个,或许可能数错。三百七十四个?绝不可能!”

  他语气斩钉截铁,“胡家穷得叮当响,银子恨不得一个掰成两个花!他既然咬牙买了三百七十四个,那就肯定是用足了三百七十四个!一个信封的钱都不会白花!”

  林胡一拍大腿:“是这个理!查民邮局!城里的信,他能随便找个跑腿老头。”

  “可天南海北三百多封,他上哪儿找那么多靠得住的人一一送到?肯定得靠民邮局!”

  这年头传信法子不少,托熟人、搭商队、雇镖师…

  但最稳妥常用的,还是遍布各地的民邮局。虽然慢得像老牛拉车,胜在可靠。

  林胡断定,胡明给外地朋友的信,肯定走民邮。

  李正峰完全同意。两人二话不说,直奔民邮局。

  民邮处有专人登记,寄件人、收件人、地址,白纸黑字,清清楚楚。

  李正峰亮出腰牌,说要查九月十八、十九两天胡明寄出的信。

  负责登记的老文书抬了抬眼皮:“三百七十二封!老汉记得真真儿的!”

  地址名录厚厚一沓,都记在上面。

  李正峰大喜,夸道:“老爷子心真细,干活认真,本官佩服!回头一定向上头给您请功!”

  老文书笑得满脸褶子都开了花。

  虽然知道是空头支票,但能让玄镜司千户夸一句,也够他吹嘘后半辈子了。

  两人飞快扫视地址名录。

  林胡突然手指一点,惊讶道:“李爷!您看这个!怪了!他怎么会往这儿寄?!”

  李正峰瞥了一眼,眼神一凝:

  “你留下,把所有的地址、收信人原原本本抄一份。我回去准备。本来打算明天去北门寺…看来得改道了!”

  当官,永远是老百姓眼里最亮的那根灯芯!

  玄镜司虽说是个刀头舔血的苦差事,在岭南郡广大府又被杨家人压得死死的,可招募榜文一贴出来,想搏个前程的汉子们还是乌泱泱涌来!

  短短一天功夫,驻点的门槛都快被踩烂了,挑挑拣拣,最后留下二十个硬手。

  这二十人里,四个开了阴阳眼,能看见鬼怪;

  五个肚子里有点墨水,能写会算;

  剩下十一个全是练家子,身手当个小番那是绰绰有余。

  李正峰把他们留下,也留下林胡、陈笑和彭志坐镇府城。

  他自己,则准备单枪匹马闯安北县!

  为啥?胡明那第三百七十四封要命的信,赫然是寄给安北县玄镜司驻点的一个总旗——万聪!

  这事儿,他李千户必须亲自去掂量掂量深浅!

  林胡不放心:“李爷,安北县那地方水浑得很,那个万聪看着就邪门,您一个人去,太危险了!”

  李正峰摆手:“你留下。陈笑一个人,怕是压不住那帮新招的刺头。”

  “你俩搭把手,稳当点。”

  陈笑是杀妖鬼练出来的狠角色,可惜他那管理能力一般,面对一帮泼皮屁用没有!

  所以还得把彭志留下。

  这家伙武宗修为,揍人打鬼都跟玩似的,就是脑子…嗯,跟他那根金箍棒一样直不楞登。

  林胡还是皱眉:“李爷…”

  李正峰打断他:“我带上郑雅婷。”

  供桌上的水瓮里,一条草鱼“咕噜”冒了个泡,顶着光秃秃的脑门,眼巴巴瞅着。

  李正峰遗憾地冲它摇摇头:“没你事。”

  草鱼“噗”地吐了口水泡泡,悻悻地沉底了。

  林胡咂咂嘴:“带她?暖个被窝还行,关键时候能顶啥用?”

  郑雅婷气得胸脯起伏:“我是定了亲的!你们别胡说八道!我才不给李爷暖床!”

  林胡一摊手:“你看,没用吧?”

  李正峰笑道:“再带上花飞雨,他身手利索,关键时候能搭把手。”

  花飞雨傲气地抱着胳膊:“李爷放心,有我在,天王老子也动不了您一根汗毛!”

  三人三骑,出了驻点。

  夕阳像熔化的金子,把湖面染得通红,也给远处的山峦披上了火红的外衣。

  骏马飞奔,踏着最后一抹晚霞冲进了安北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