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德蒙也是性情中人,随即大笑起来:“哈哈哈,大皇子,果然跟传闻一样,跟我们这些军人一样喜好啊!”
“白酒那种劣等酒,都是征召兵私底下,实在没钱了才喝的,来人,把啤酒都给大皇子拿上来!”
“这葡萄酒,第一个王国开始,就是贵族喝的酒,因为要专门种植葡萄,实在昂贵,麦酒,或者说啤酒,在种植小麦的时候,有余粮,就可以酿造一些,较为便宜,平时,都是穷人或者军中糙汉子喝的,真没想到,大皇子,居然喜欢喝啤酒。”
士兵们抱着橡木桶来到骑士团长埃德蒙和大皇子洛泰尔身边,放在了旁边,拿出一个巨大的橡木酒杯,便倒下了满满一大杯酒。
大皇子拿起杯子,便立刻猛灌起来,由于喝的太猛,不少酒都从嘴边流了出来,顺着美鬓流到地面上。
“啊!”大皇子一口喝完,好似在喝口服液似的,摇了一下头:“真是解渴啊!”
“我喝啤酒,都喝习惯了,量大,就适合随身带着,解渴嘛!”
“在野外,自己带的水会变质,喝了难受。”
“红酒太贵。”
“至于说,野外的河边小溪,你懂的,在上流,扔具尸体下毒,这不就会让全军遭殃吗?”大皇子脖子后缩,瞪大眉眼。
“是啊,这啤酒,就是量大,不过白酒这种难喝,辛辣的东西,大皇子殿下怎么也喜欢喝了?”埃德蒙很显然也是好酒量,一口喝了半杯,他放下酒杯,指向中间的烤全羊:“羊已烤熟,去,去大皇子端上去。”
这军营中,按位分桌,不是单独的一张桌子,而是每一个进食的人,都有一张桌子,这里的食物,除了烤全羊外,其他都是多倍的。
大皇子也不客气伸出他那巨大的手:“别切太小块了,吃起来不舒服。”
“大皇子,还真是豪放啊,听见没有,切大块的,不要羊肉片了,羊腿端上去!”埃德蒙指着羊最鲜美好吃的部位,顺便打趣起大皇子:“大皇子,如此,会不会有一些不优雅呢?”
“贵族进食,主打一个细嚼慢咽,说是,这样有利于体态端正,但这里是军营,进食要快,不是吗?”大皇子接过羊腿,就张开血盆大口,吃了起来。
一口下去,羊油,盐和孜然,和羊自身的肉汁便在大皇子口中炸开来,浓郁的肉香鲜美无比,他直接将一大块皮肉一口全部塞进嘴里。
大皇子鼓着腮帮子,又来了一口啤酒,降低嘴里滚烫的感觉,来了个摇头:“啊!”
“这个吃,才爽啊!”
“一口肉,一口酒!”
大皇子三两下就干掉了羊腿。
“话说回来,你对白酒有了解?”大皇子的嘴,终于空了出来,有空回话了。
埃德蒙喝完了啤酒,撕下自己桌子面前的鸡腿:“哈哈,这白酒,便宜啊,虽然很难喝,还容易让人醉,但胜在便宜,这样,才能多腾出点钱,给自己换点好武器啊。”
大皇子知道帝国的军制是怎么样的,贵族们自己养的兵,武器就乱七八糟,好一点的贵族,就装备统一。
比如说四大公国的公爵们,都有自己的特色。
而帝国的直属皇室军队,则是一群没有封地,专门听命于皇室的军队。
武器由帝国统一采购。
统一采购的武器,往往需要考虑性价比。
军官的装备,基本不如男爵专门为自己装备的板甲好。
帝国军只是整体装备好,个人上,不如贵族装备。
这个时候就军官需要自己采购了。
帝国允许士兵和军官自己采购好武器,喝白酒省钱买装备,也有一种哭穷的意味在。
大皇子没有顺着话题问钱的问题,而是指着酒杯说:“也是,这啤酒,好喝,不过这白酒也不差,我在跟矮人佣兵团一起战斗的时候,才喜欢上的,便宜,我的佣兵团,也能省下更多钱,如果酒量好,拿它当水喝,更好!”
“原来是矮人,那就不奇怪了,也就只有矮人能爱这种烈酒了,就连最底层的平民百姓们,都不怎么喜欢喝白酒,基本都是麦酒。”
“矮人住的地方又高又冷,自然需要白酒,喝多了,就会爱上了。”洛泰尔拿着法棍,粘了一下炖菜,一口就将法棍咬断,虽然是现烤的,根本不硬,但还是能看出来,洛泰尔常年吃硬面包,锻炼出来了多强的咬合力了:“不说别的了,埃德蒙团长,我的佣兵团,还带着一些新东西。”
“专门请矮人打造的。”
“新东西?”埃德蒙疑惑了,洛泰尔游历世界,立下巨大威望,可从来没有听说什么新东西啊?
洛泰尔只是从腰间抽出了一把手枪:“这是未来的新武器啊,我马车上,有更好的。”
不是左轮形状,不是燧发枪形状,像北境的步枪,可弹夹在上面。
“大皇子,您也研究这些火器?”埃德蒙没想到,大皇子居然会研究这个。
要知道,在当时北境使者和兽人使者来帝国吵架,可把他气的不轻啊。
完全无视了帝国。
“这些火器,您上一年不是说,不如利剑长弓吗?”
大皇子摇了摇头:“在西大陆,矮人和魔族爆发了战争,我去了那里一趟,在火枪好用的很啊,但也不是绝对,还是需要利剑的。”
“好用的武器,当然要用的。”
“当年,人类第一帝国,在南征精灵的时候,不也是仇恨弓箭,要把精力的中指割下来吗?”
“后面,为了比上精灵的紫衫木长弓,还有精灵的银弓木长弓,才研究出来,以魔兽筋魔兽角做成的反曲筋角复合弓,不是吗?”
“说来也是。”埃德蒙点了点头,好的武器,就是要用,你不用,别人就来打你。
在这一点上,大家都有聪明的共识。
在火器的研究上,除了魔族不许自己治下的各族研究火器,只许自己军队装备火器。
其余的国家,种族,都是闻到风声,就开始研究了。
即使是傲慢的龙族,也有传出来他们在研究龙在真龙解放飞行时,可以控制的火器。
帝国的皇女殿下还专门开了皇家研究所去研究,只不过最近关停了,想到这里,埃德蒙找到了话题切入点:
“说起来皇女殿下,也研究了火器,可是最近却因为没钱关停了,大皇子殿下,您拿火器,确实不会...”
大皇子摆了摆手:“只是我那二弟,不想让三妹在壮大势力而已,这帝国,谁不知道他钱多。”
ps:武器依旧有代差的,枪这东西,满清时期,民间都有大神手工锻造麦德森轻机枪。
不会把他们拔高战力,机器降神的,只是矮人,本身就是人均七级钳工,能造板甲,就能造黑火药枪管,这是常识。
板甲这玩意出现的时候,就是火枪开始逐渐流行的时候。
枪真正难造的是弹壳,但矮人人均七级钳工,矮人大师人均八级钳工。
“白酒那种劣等酒,都是征召兵私底下,实在没钱了才喝的,来人,把啤酒都给大皇子拿上来!”
“这葡萄酒,第一个王国开始,就是贵族喝的酒,因为要专门种植葡萄,实在昂贵,麦酒,或者说啤酒,在种植小麦的时候,有余粮,就可以酿造一些,较为便宜,平时,都是穷人或者军中糙汉子喝的,真没想到,大皇子,居然喜欢喝啤酒。”
士兵们抱着橡木桶来到骑士团长埃德蒙和大皇子洛泰尔身边,放在了旁边,拿出一个巨大的橡木酒杯,便倒下了满满一大杯酒。
大皇子拿起杯子,便立刻猛灌起来,由于喝的太猛,不少酒都从嘴边流了出来,顺着美鬓流到地面上。
“啊!”大皇子一口喝完,好似在喝口服液似的,摇了一下头:“真是解渴啊!”
“我喝啤酒,都喝习惯了,量大,就适合随身带着,解渴嘛!”
“在野外,自己带的水会变质,喝了难受。”
“红酒太贵。”
“至于说,野外的河边小溪,你懂的,在上流,扔具尸体下毒,这不就会让全军遭殃吗?”大皇子脖子后缩,瞪大眉眼。
“是啊,这啤酒,就是量大,不过白酒这种难喝,辛辣的东西,大皇子殿下怎么也喜欢喝了?”埃德蒙很显然也是好酒量,一口喝了半杯,他放下酒杯,指向中间的烤全羊:“羊已烤熟,去,去大皇子端上去。”
这军营中,按位分桌,不是单独的一张桌子,而是每一个进食的人,都有一张桌子,这里的食物,除了烤全羊外,其他都是多倍的。
大皇子也不客气伸出他那巨大的手:“别切太小块了,吃起来不舒服。”
“大皇子,还真是豪放啊,听见没有,切大块的,不要羊肉片了,羊腿端上去!”埃德蒙指着羊最鲜美好吃的部位,顺便打趣起大皇子:“大皇子,如此,会不会有一些不优雅呢?”
“贵族进食,主打一个细嚼慢咽,说是,这样有利于体态端正,但这里是军营,进食要快,不是吗?”大皇子接过羊腿,就张开血盆大口,吃了起来。
一口下去,羊油,盐和孜然,和羊自身的肉汁便在大皇子口中炸开来,浓郁的肉香鲜美无比,他直接将一大块皮肉一口全部塞进嘴里。
大皇子鼓着腮帮子,又来了一口啤酒,降低嘴里滚烫的感觉,来了个摇头:“啊!”
“这个吃,才爽啊!”
“一口肉,一口酒!”
大皇子三两下就干掉了羊腿。
“话说回来,你对白酒有了解?”大皇子的嘴,终于空了出来,有空回话了。
埃德蒙喝完了啤酒,撕下自己桌子面前的鸡腿:“哈哈,这白酒,便宜啊,虽然很难喝,还容易让人醉,但胜在便宜,这样,才能多腾出点钱,给自己换点好武器啊。”
大皇子知道帝国的军制是怎么样的,贵族们自己养的兵,武器就乱七八糟,好一点的贵族,就装备统一。
比如说四大公国的公爵们,都有自己的特色。
而帝国的直属皇室军队,则是一群没有封地,专门听命于皇室的军队。
武器由帝国统一采购。
统一采购的武器,往往需要考虑性价比。
军官的装备,基本不如男爵专门为自己装备的板甲好。
帝国军只是整体装备好,个人上,不如贵族装备。
这个时候就军官需要自己采购了。
帝国允许士兵和军官自己采购好武器,喝白酒省钱买装备,也有一种哭穷的意味在。
大皇子没有顺着话题问钱的问题,而是指着酒杯说:“也是,这啤酒,好喝,不过这白酒也不差,我在跟矮人佣兵团一起战斗的时候,才喜欢上的,便宜,我的佣兵团,也能省下更多钱,如果酒量好,拿它当水喝,更好!”
“原来是矮人,那就不奇怪了,也就只有矮人能爱这种烈酒了,就连最底层的平民百姓们,都不怎么喜欢喝白酒,基本都是麦酒。”
“矮人住的地方又高又冷,自然需要白酒,喝多了,就会爱上了。”洛泰尔拿着法棍,粘了一下炖菜,一口就将法棍咬断,虽然是现烤的,根本不硬,但还是能看出来,洛泰尔常年吃硬面包,锻炼出来了多强的咬合力了:“不说别的了,埃德蒙团长,我的佣兵团,还带着一些新东西。”
“专门请矮人打造的。”
“新东西?”埃德蒙疑惑了,洛泰尔游历世界,立下巨大威望,可从来没有听说什么新东西啊?
洛泰尔只是从腰间抽出了一把手枪:“这是未来的新武器啊,我马车上,有更好的。”
不是左轮形状,不是燧发枪形状,像北境的步枪,可弹夹在上面。
“大皇子,您也研究这些火器?”埃德蒙没想到,大皇子居然会研究这个。
要知道,在当时北境使者和兽人使者来帝国吵架,可把他气的不轻啊。
完全无视了帝国。
“这些火器,您上一年不是说,不如利剑长弓吗?”
大皇子摇了摇头:“在西大陆,矮人和魔族爆发了战争,我去了那里一趟,在火枪好用的很啊,但也不是绝对,还是需要利剑的。”
“好用的武器,当然要用的。”
“当年,人类第一帝国,在南征精灵的时候,不也是仇恨弓箭,要把精力的中指割下来吗?”
“后面,为了比上精灵的紫衫木长弓,还有精灵的银弓木长弓,才研究出来,以魔兽筋魔兽角做成的反曲筋角复合弓,不是吗?”
“说来也是。”埃德蒙点了点头,好的武器,就是要用,你不用,别人就来打你。
在这一点上,大家都有聪明的共识。
在火器的研究上,除了魔族不许自己治下的各族研究火器,只许自己军队装备火器。
其余的国家,种族,都是闻到风声,就开始研究了。
即使是傲慢的龙族,也有传出来他们在研究龙在真龙解放飞行时,可以控制的火器。
帝国的皇女殿下还专门开了皇家研究所去研究,只不过最近关停了,想到这里,埃德蒙找到了话题切入点:
“说起来皇女殿下,也研究了火器,可是最近却因为没钱关停了,大皇子殿下,您拿火器,确实不会...”
大皇子摆了摆手:“只是我那二弟,不想让三妹在壮大势力而已,这帝国,谁不知道他钱多。”
ps:武器依旧有代差的,枪这东西,满清时期,民间都有大神手工锻造麦德森轻机枪。
不会把他们拔高战力,机器降神的,只是矮人,本身就是人均七级钳工,能造板甲,就能造黑火药枪管,这是常识。
板甲这玩意出现的时候,就是火枪开始逐渐流行的时候。
枪真正难造的是弹壳,但矮人人均七级钳工,矮人大师人均八级钳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