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说好当兵娶婆娘,你混成皇帝?》

  “赵郎。”

  这一声称呼。

  带着颤音,却又像是在宣示着某种既定的事实。

  赵锋的目光,从楚惜水那张混杂着屈辱、顺从与一丝不易察觉希冀的脸上扫过。

  最终落在了地上跪着的那群女人身上。

  楚夫人抖得像风中的落叶,两个表妹则把头埋得更低,连大气都不敢喘。

  对他而言,这几个女人是死是活,是喜是悲,都无足轻重。

  她们的存在,只是攻破这座城池后,一件微不足道的附属品。

  “起来吧。”

  他的声音平淡无波,听不出喜怒。

  楚惜水如蒙大赦,轻轻扶起自己的母亲。

  那几个女眷战战兢兢地站起身,却依然低着头,不敢与赵锋对视。

  唯有那个被楚惜水打过的表妹楚云柔,在站起身后。

  悄悄抬起眼帘,飞快地瞥了赵锋一眼。

  那一眼,怯生生的,带着几分楚楚可怜的意味。

  她甚至不着痕迹地挺了挺胸,试图将自己那尚算有料的曲线,展露得更明显一些。

  然而,赵锋的视线根本没有在她身上停留哪怕一瞬。

  他只是看着楚惜水,语气依旧是那副命令的口吻:“带她们出去,在院子里的偏房住下,没事不要来主屋。”

  说完,他便径直走到屋内的桌案旁坐下,自顾自地倒了杯凉茶,仿佛这屋里再没有旁人。

  这种彻底的无视,比任何呵斥都更让人难堪。

  楚云柔的脸,一阵红一阵白,精心酝酿出的那点风情,全喂了狗。

  她咬了咬嘴唇,眼中闪过一丝怨毒,却不敢发作。

  只能跟着楚夫人等人,灰溜溜地退了出去。

  屋内,很快只剩下赵锋和楚惜水两人。

  气氛,一时间有些沉寂。

  “当啷。”

  赵锋将喝干的茶杯放在桌上,发出清脆的声响。

  他抬起眼,看向依旧站在原地,有些手足无措的楚惜水,忽然开口。

  “你的家人,好像不太行。”

  一句话,直接得像一把刀子,戳破了那层虚伪的体面。

  楚惜水的身体猛地一颤,俏脸瞬间涨得通红,羞愧得无地自容。

  她如何能不明白赵锋的意思。

  在建阳城未破之前,她的这些亲戚,仗着父亲是县丞,在这城里何等作威作福。

  尤其是表妹楚云柔,更是眼高于顶,平日里连她这个县丞嫡女都不怎么放在眼里。

  如今一朝势易,那副媚上欺下的嘴脸,便又立刻显露了出来。

  刚才楚云柔那点上不得台面的小动作,她看得一清二楚。

  “赵郎……”

  楚惜水深吸一口气,对着赵锋深深一福,声音里带着决然,“是奴家管教不严,给您添麻烦了。您放心,奴家……奴家今后一定会看好她们,绝不让她们再来污了您的眼!”

  赵锋不置可否地点了点头。

  他站起身,走到楚惜水面前。

  “等会收拾一下,准备回赵家村。”

  “回……赵家村?”

  楚惜水猛地抬起头,眼中满是错愕。

  赵家村是什么地方?

  赵锋看着她那副茫然的样子,难得地解释了一句:“赵家村,是我的家。这场仗,不知要打多少年,你一个女人,不可能跟着军队到处跑。”

  轰!

  这几句话,如同一道惊雷,在楚惜水的脑海中炸响。

  她整个人都懵了。

  惊喜!

  难以言喻的狂喜,瞬间冲垮了她心中所有的恐惧、屈辱和不安!

  楚惜水怕的是什么?

  怕的就是这个男人只是一时兴起,将她当作战利品。

  玩弄几天便会腻了,然后像丢一件垃圾一样将她抛弃,或者转手赏给别的粗鄙武夫。

  可现在,他竟然要送自己回他的老家!

  这……这是什么意思?

  这意味着,他没有将自己当成一个随时可以丢弃的玩物。

  这意味着,他承认了自己是他的人!

  一种从未有过的安全感,如同温暖的潮水,瞬间包裹了她。

  这几日来所有的担惊受怕,在这一刻,都化作了滚烫的泪水,不受控制地夺眶而出。

  “你且等等。”

  赵锋没有理会她的失态,径直走回桌案前,“我写一封家书,你带回去。”

  写……家书?

  楚惜水还沉浸在巨大的惊喜中,听到这话,下意识地抬起泪眼。

  只见赵锋已经坐定,铺开了桌上的纸张,拿起了笔架上的毛笔。

  那动作,行云流水,没有丝毫的生涩。

  楚惜水心头一跳,一个念头闪过。

  她也顾不上擦眼泪,连忙快步上前,拿起一旁的砚台,开始为他研墨。

  这是大家闺秀从小就要学习的功课,早已成了本能。

  只是她心中,却已是翻江倒海。

  这个男人……与钱冲那等粗人无异的兵痞。

  这个浑身浴血、杀人如麻的莽夫……

  他竟然识字?

  还会写字?

  赵锋没有在意她的惊讶,提笔蘸墨,思绪已飞回了那个黄土夯墙的赵家村小院。

  笔尖落下,一行行字迹,便在纸上流淌开来。

  “卿舒、芷怡、清月、姹紫,四位贤妻亲启:”

  “见字如面。我于军中一切安好,勿念。此番随军攻克建阳,幸得天眷,侥幸立下头功,已晋为百夫长,统兵百人……”

  他简单地报了平安,说了自己的晋升。

  却对那先登破城的九死一生,提都未提。

  “……卿舒有孕在身,当好生休养,凡事不可操劳。家中事务,可多与芷怡、清月商议。另,此番破城,陈公赏赐一女,名唤楚惜水,乃建阳县丞之女。其人温良,我已纳之,今遣其归家,望诸位待之如姐妹,好生相处……”

  旁边的楚惜水。

  一边小心地研着墨,一边用眼角的余光悄悄看着信上的内容。

  当看到“已纳之”“遣其归家”“待之如姐妹”这些字眼时。

  她的心跳得更快了,脸颊滚烫,一股难以言喻的羞喜涌上心头。

  可很快。

  她的注意力,就完全被另一件事所吸引。

  是字!

  赵锋笔下的字!

  那哪里是寻常的字迹!

  只见那一个个字。

  铁画银钩,风骨峭峻,笔锋锐利,瘦劲清秀!

  每一个笔画,都透着一股杀伐果断的凌厉之气,偏又组合成一种极为清雅飘逸的美感。

  楚惜水彻底看呆了。

  她出身官宦之家,自幼饱读诗书,见过的名家字画不知凡几。

  父亲的书法在当地也小有名气,可与眼前这字一比,简直就是涂鸦!

  这……这怎么可能?

  这种神仙风骨般的字体,她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她忍不住了,声音带着一丝自己都未察觉的崇敬和颤抖。

  “赵郎……这……这是何种字体?奴家……从未见过……”

  赵锋笔尖一顿,头也不抬,随口道:“自己瞎写的,就叫赵体吧。”

  瞎写的?

  赵体?

  楚惜水差点把手里的墨锭捏碎。

  若是瞎写都能写出这等风骨,那天下间的书法家,都可以投笔自尽了!

  赵锋当然不是瞎写。

  这是瘦金体,是他前世作为历史系博士,闲暇时最爱临摹的字体。

  来到这个世界后,他一个农家少年,自然不敢暴露自己识文断字。

  还是后来陈卿舒和叶芷怡到了家中,他才借口跟着两位大家闺秀学习。

  结果,他这“一学就会”的本事,让陈卿舒和叶芷怡惊为天人。

  连连感叹他若生在太平盛世,必能考取功名,光宗耀祖。

  一封家书写完,赵锋看着信末的空白处。

  略一沉吟,笔锋一转,又添了两句。

  “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

  “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

  写罢,掷笔。

  全篇,一气呵成。

  而一旁的楚惜水,在看到最后那两句诗时。

  整个人如遭雷击,彻底僵在了原地。

  她呆呆地看着那十个字,只觉得一股苍凉、厚重而真挚的情感扑面而来,狠狠地撞在了她的心上。

  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

  好诗!

  不,这已经不能用好来形容了!

  这是足以流传千古的绝句!

  她看着眼前的男人。

  这一刻,在她眼中,他不再是粗鄙的武夫,不再是凶悍的兵痞。

  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