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8章 你确定这个方法能找到他?-《分家后,我盖房囤粮肉满仓》

  也不知道他在得意些什么。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我相信我能中。”张宇昂的声音再次传来。

  真不是他这么有信心,而是他觉得考题并不难。

  他现在是秀才,中榜的话,那就是举人了,那离她就更近一步了。

  三年后,他中了进士,便能娶她了。

  当然,他是这么想的,他也打算与叔叔婶婶那里说一下。

  让他们先别让飞兰议亲才行,要知道,飞兰也到了议亲的年龄了。

  池飞奕:“......”该死的自信。

  想他当年科考的时候,还没他这样的自信。

  不过也不怪人家,人家的学问可比自己好太多。

  池飞玄知道池飞奕心里的想法,莫名其妙地看了他一眼,“三年后,人家可是与你一起参加殿试了,期待你的表现。”

  池飞奕:“......”他现在也很有信心的好不好?

  当然,这话他是不会说出来,到时名次要是还没张宇昂的靠前,丢人可就丢大发了。

  要知道,这张宇昂可不是简单。

  别看他比自己还小上两岁,学问可不比自己差。

  再次回到张府,四人才知道,今日简秀已经命人去找蒙长老了。

  “四婶,你确定用这个方法能找到他?”张飞墨忍不住问道。

  自从与张飞墨讲清楚之后,董素佳又住在了张府。

  没办法,手术前,需要准备的功夫太多了。

  需要按照简秀的方法来做,再加以调养。

  用她的话来说,那是不能出半点差池。

  “怎么?你不相信我?”简秀道,“只要他还活着,他必定出现。”

  这一次,简秀依旧很笃定。

  他给了蒙菱十天的时间,且不论他在哪里,他十天内,绝对会出现。

  这十天时间,他若有心的话,无论在大顺朝哪个角落,都能赶到合山县。

  当然,如果近一点的话,甚至不用十天。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那便是谷鬼了。

  这世上,最了解他的人,想必就是蒙菱了。

  他若不出现,一时之间,简秀也未必能找到他。

  找不到他,始终就存在隐患。

  每每想到这些,她这心里患得患失。

  她是真的被吓怕了。

  飞奕出事了,飞兰飞芳又连着出事。

  再也没了之前那种淡定的心情了。

  只要几个孩子好,她苦点累点,都不算什么了。

  张飞墨摇了摇头,“我相信四婶,只是担心他不配合我们。”

  “放心,他会配合的。”

  .............................................................................................................

  桃源县。

  看着知府门口贴着的告示,人群当中,一个年长老者就这么盯着这些。

  他的衣着很普通,都是粗布,与普通的村民并无分别。

  “你们可知道,这可是安宁县主贴的告示,前段时间合山县发生的事情,想必你们也知道,听说她女儿受伤了,不知道这一次是不是为了她女儿了。”

  “且别管她是为了谁,人家就是有这样的本事,你没有。”

  “可不是吗?不过我很好奇,这蒙长老到底是何方神圣,值得安宁县主这般找他?”

  “你不知道的事情多了去了,人家还能事事都告诉你呀。”

  “就是就是,人家要是不贴这个告示,指不定你还不知道人家安宁县主与世子爷来了这合山县呢。”

  “不过话又说起来,我还真的很好奇这安宁县主长什么样,这位可是女中豪杰呀。”

  “你就算去了合山县,你也未必就见得到人家。”

  另一名女子说道。

  这桃源县就在合山县隔壁,两座县城挨着,想要见简秀不远。

  问题是能不能见得到。

  这也是这桃源城离合山县近,能在第二天看到这告示。

  告示是全国各地一起发的,偏远那些衙门,甚至都还没来得及收到书信。

  “不过她这里写的是什么术?好像都没听过?”

  “筋骨缝合术。”一个长袍书生解释着,“也就是一个手术的意思。”

  但其实手术是什么意思,这书生也没明白,好在这几个字他认识。

  这几个字有些复杂,他们不认识倒也说得过去。

  “这是什么意思?”

  “喏,这里不是写明了吗?就是筋骨断了,要通过手术缝合起来.......”

  随后长袍男子便将告示中的内容一五一十的读了出来。

  告示很长,安宁县主直接就将这一内容总归叫手术。

  “主要就是想找一个叫蒙菱的人,让他去合山县张府找她,配合她一起做这手术。”

  “这么严谨吗?”

  “就是,我之前就听说,安宁县主她医术了得,从来没有她治不好的病。”

  “那可是筋骨,你可知道,什么是筋骨?而且还要缝合起来,那都是长在骨肉里的东西......”

  其中一个妇人说道,她懂得不多,但也知道,这筋骨可不是说缝合就能缝合的。

  他们在这里议论之时,一直都没有注意到旁边的老者。

  看老者的年龄,大概也就五十多岁这样。

  手里还拿着一个葫芦酒壶,浑身酒气。

  他这么一靠近,众人都能闻到一大股酒气。

  “这谁呀,怎么这么大酒气?”妇人捂着口鼻嫌弃道。

  随后又连忙躲得远远地,“就一酒鬼。”

  老者也不骂人,就这么冷冷地看了妇人一眼。

  细看的话就就会发现,他的视线一直都盯着那告示。

  显然,他是识字的。

  虽说一身粗布,看似穷鬼,却也能识得字。

  这在桃源城,可不多见。

  他也不在意别人的视线,看完之后,当下便朝着人群外面走去。

  步伐当中,还有些迫不及待了。

  他的方向很明确,便是合山县。

  当然,他没有醉,只是他走路的步伐看上去像是醉的一样。

  别人不清楚,事实上,他就是这样走路的。

  头脑清晰着呢,在去合山县之前,他还没忘记自己的汗血宝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