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言的复魅与主体的弥散》
——论树科粤语诗《我噈喺我哋大家啫》中的存在辩证法
文/元诗
在当代汉语诗歌的版图中,方言写作始终保持着某种隐秘而倔强的生命力。当标准语在文学表达中日益陷入程式化的窠臼时,方言以其特有的音韵节奏和词汇肌理,为诗歌注入了新的可能性。树科的粤语诗《我噈喺我哋大家啫》正是这样一首通过方言实现"语言复魅"的典型文本。全诗仅八行,却构建了一个关于主体认知的复杂迷宫,在"我"与"非我"、"个体"与"群体"、"可见"与"不可见"的多重辩证中,展现了后现代语境下主体性的流动状态。
诗歌开篇即以否定式定义展开主体确认:"我唔系佢,唔系你/我嘟唔喺我哈……"。这种否定性言说方式令人联想到拉康镜像理论中的"误认"机制——主体通过否定他者来确立自我,却始终无法抵达真实的自我认知。粤语特有的否定词"唔系"与"嘟唔喺"形成音义双关,"嘟"既是副词"都"的方言变体,又暗含"嘟囔"的语音质感,使否定本身带上了自我怀疑的喃喃自语特性。第二人称"你"与第三人称"佢"的并置,构建了主体与他者的基本对立关系,而"我嘟唔喺我"的悖论式表达,则彻底动摇了笛卡尔式"我思故我在"的确定性根基。
诗歌第二节将这种否定推向更抽象的维度:"我唔单止唔系我/梗加唔喺祂……"。程度副词"单止"(不仅)与"梗加"(更加)构成递进关系,使主体的消解从经验层面(他者)跃升至超验层面("祂")。这个刻意大写的"祂"具有多重解读可能:既可指代神性存在,也可理解为拉康意义上的"大他者",甚至是阿尔都塞所言的意识形态询唤。粤语"梗"字既有"当然"之意,又与"更"同音,在语音层面强化了否定程度的加深。主体在此遭遇三重异化:不仅区别于具体他者,也不等同于自我认知,更无法抵达超验的完满存在。这种层层剥离的否定策略,与禅宗"非我非非我"的悖论修辞异曲同工。
转折出现在第三节的肯定式宣言:"查实话,我系我"。粤语"查实"(其实)作为转折连词,标志着认知视角的切换。从现象学角度看,这是对"悬置"(epoché)后的本质还原——在经历系列否定后,主体试图抓住某种确定性。但紧接着的补语"睇到嘅,睇唔到嘅……"立即瓦解了这种确定性,将主体拆解为"可见"与"不可见"的复合体。"睇"(看)的重复使用暗示着视觉认知的局限性,梅洛-庞蒂的身体现象学在此得到方言化的诠释:主体既是知觉场中的显现,又永远包含着超越知觉的隐匿维度。
诗歌的辩证性在末节达到高潮:"你哋嘟系同我咁嘅/我噈喺我哋大家嘅载体!"。复数人称"你哋"(你们)与"我哋"(我们)的引入,使主体认知从独白走向对话。副词"咁"(这样)的模糊指代,既回指前文的全部否定性描述,又为认同留下开放空间。最关键的是"载体"(carrier)这一隐喻的选择——在粤语中既可指物质性的承载物,又暗含计算机术语中"驱动程序"的现代意涵。主体在此既被解构为群体关系的节点,又被重构为群体存在的必要条件。这种"既非……又非……同时既是……又是……"的逻辑,完美体现了黑格尔辩证法的"扬弃"(Aufhebung)智慧。
从诗学传统看,树科的创作明显受到两股力量的塑造。其一是岭南文化的口语传统,从屈大均的《广东新语》到黄遵宪的"我手写我口",粤语始终保持着文学表达的活力;其二是西方现代主义的否定神学,从艾略特的"非个人化"理论到策兰的语言沉默,都在解构着浪漫主义的抒情主体。诗歌中"哈……"等语气词的运用,既延续了粤讴(一种广东民间说唱艺术)的表演性传统,又暗合后现代文本的嬉戏特质。这种跨文化、跨阶层的语言杂交,使文本在保持地域特质的同时,获得了普遍性的哲学深度。
在语音层面,粤语的九声系统为诗歌赋予了独特的音乐性。如"哈"字作为句末语气词,在粤语中读作阴平声(haa1),与普通话的去声形成鲜明对比,为诗歌增添了几分自嘲的喜剧色彩。而"载体"(zoi1 tai2)与"大家"(daai6 gaa1)的押韵,则在语义对立中创造了语音和谐,暗示着个体与群体终究要达成的和解。这种音义张力是标准汉语难以完全复现的美学效果。
从哲学维度审视,全诗展现的主体认知轨迹,恰似胡塞尔现象学的还原路径:首先通过否定性操作悬置自然态度(第一、二节),然后在直观中把握本质(第三节),最终在主体间性中重建意义(第四节)。但树科的独特之处在于,他将这套抽象思辨完全溶解在方言的口语节奏中,使哲学思考获得了血肉丰满的在地性表达。"我噈喺我哋大家啫"这个标题陈述,用粤语特有的判断词"噈喺"(就是)和句末语气词"啫"(而已),既消解了命题的绝对性,又保留了认知的坚定性,完美呈现了后现代主体"确定的流动性"这一悖论。
诗歌中反复出现的省略号,可视为主体认知的"未完成性"象征。这些语义的留白处,恰恰是读者参与意义构建的入口。当标准语写作日益陷入能指与所指的僵化对应时,树科的粤语实验证明:方言的"陌生化"效果可以重新激活语言的诗性潜能。那些在标准语中显得突兀的语法结构(如"嘟唔喺我哈"),在方言语境中反而获得了生动的表现力。
《我噈喺我哋大家啫》的终极启示或许在于:在全球化语境中,真正的普遍性恰恰需要通过彻底的特殊性来实现。当诗人用最地道的粤语词汇解构主体时,他实际上触及了最普世的存在困境。这种"方言的普遍性",正如本雅明所说的"纯语言"(reine Sprache)理想,在保持民族肌理的同时,指向了超越民族的共同人性。树科的诗作提醒我们:在算法统治、流量至上的时代,诗歌仍然能够通过方言的"弱"力量,守护人类最细微的感知方式和最深刻的存在之思。
——论树科粤语诗《我噈喺我哋大家啫》中的存在辩证法
文/元诗
在当代汉语诗歌的版图中,方言写作始终保持着某种隐秘而倔强的生命力。当标准语在文学表达中日益陷入程式化的窠臼时,方言以其特有的音韵节奏和词汇肌理,为诗歌注入了新的可能性。树科的粤语诗《我噈喺我哋大家啫》正是这样一首通过方言实现"语言复魅"的典型文本。全诗仅八行,却构建了一个关于主体认知的复杂迷宫,在"我"与"非我"、"个体"与"群体"、"可见"与"不可见"的多重辩证中,展现了后现代语境下主体性的流动状态。
诗歌开篇即以否定式定义展开主体确认:"我唔系佢,唔系你/我嘟唔喺我哈……"。这种否定性言说方式令人联想到拉康镜像理论中的"误认"机制——主体通过否定他者来确立自我,却始终无法抵达真实的自我认知。粤语特有的否定词"唔系"与"嘟唔喺"形成音义双关,"嘟"既是副词"都"的方言变体,又暗含"嘟囔"的语音质感,使否定本身带上了自我怀疑的喃喃自语特性。第二人称"你"与第三人称"佢"的并置,构建了主体与他者的基本对立关系,而"我嘟唔喺我"的悖论式表达,则彻底动摇了笛卡尔式"我思故我在"的确定性根基。
诗歌第二节将这种否定推向更抽象的维度:"我唔单止唔系我/梗加唔喺祂……"。程度副词"单止"(不仅)与"梗加"(更加)构成递进关系,使主体的消解从经验层面(他者)跃升至超验层面("祂")。这个刻意大写的"祂"具有多重解读可能:既可指代神性存在,也可理解为拉康意义上的"大他者",甚至是阿尔都塞所言的意识形态询唤。粤语"梗"字既有"当然"之意,又与"更"同音,在语音层面强化了否定程度的加深。主体在此遭遇三重异化:不仅区别于具体他者,也不等同于自我认知,更无法抵达超验的完满存在。这种层层剥离的否定策略,与禅宗"非我非非我"的悖论修辞异曲同工。
转折出现在第三节的肯定式宣言:"查实话,我系我"。粤语"查实"(其实)作为转折连词,标志着认知视角的切换。从现象学角度看,这是对"悬置"(epoché)后的本质还原——在经历系列否定后,主体试图抓住某种确定性。但紧接着的补语"睇到嘅,睇唔到嘅……"立即瓦解了这种确定性,将主体拆解为"可见"与"不可见"的复合体。"睇"(看)的重复使用暗示着视觉认知的局限性,梅洛-庞蒂的身体现象学在此得到方言化的诠释:主体既是知觉场中的显现,又永远包含着超越知觉的隐匿维度。
诗歌的辩证性在末节达到高潮:"你哋嘟系同我咁嘅/我噈喺我哋大家嘅载体!"。复数人称"你哋"(你们)与"我哋"(我们)的引入,使主体认知从独白走向对话。副词"咁"(这样)的模糊指代,既回指前文的全部否定性描述,又为认同留下开放空间。最关键的是"载体"(carrier)这一隐喻的选择——在粤语中既可指物质性的承载物,又暗含计算机术语中"驱动程序"的现代意涵。主体在此既被解构为群体关系的节点,又被重构为群体存在的必要条件。这种"既非……又非……同时既是……又是……"的逻辑,完美体现了黑格尔辩证法的"扬弃"(Aufhebung)智慧。
从诗学传统看,树科的创作明显受到两股力量的塑造。其一是岭南文化的口语传统,从屈大均的《广东新语》到黄遵宪的"我手写我口",粤语始终保持着文学表达的活力;其二是西方现代主义的否定神学,从艾略特的"非个人化"理论到策兰的语言沉默,都在解构着浪漫主义的抒情主体。诗歌中"哈……"等语气词的运用,既延续了粤讴(一种广东民间说唱艺术)的表演性传统,又暗合后现代文本的嬉戏特质。这种跨文化、跨阶层的语言杂交,使文本在保持地域特质的同时,获得了普遍性的哲学深度。
在语音层面,粤语的九声系统为诗歌赋予了独特的音乐性。如"哈"字作为句末语气词,在粤语中读作阴平声(haa1),与普通话的去声形成鲜明对比,为诗歌增添了几分自嘲的喜剧色彩。而"载体"(zoi1 tai2)与"大家"(daai6 gaa1)的押韵,则在语义对立中创造了语音和谐,暗示着个体与群体终究要达成的和解。这种音义张力是标准汉语难以完全复现的美学效果。
从哲学维度审视,全诗展现的主体认知轨迹,恰似胡塞尔现象学的还原路径:首先通过否定性操作悬置自然态度(第一、二节),然后在直观中把握本质(第三节),最终在主体间性中重建意义(第四节)。但树科的独特之处在于,他将这套抽象思辨完全溶解在方言的口语节奏中,使哲学思考获得了血肉丰满的在地性表达。"我噈喺我哋大家啫"这个标题陈述,用粤语特有的判断词"噈喺"(就是)和句末语气词"啫"(而已),既消解了命题的绝对性,又保留了认知的坚定性,完美呈现了后现代主体"确定的流动性"这一悖论。
诗歌中反复出现的省略号,可视为主体认知的"未完成性"象征。这些语义的留白处,恰恰是读者参与意义构建的入口。当标准语写作日益陷入能指与所指的僵化对应时,树科的粤语实验证明:方言的"陌生化"效果可以重新激活语言的诗性潜能。那些在标准语中显得突兀的语法结构(如"嘟唔喺我哈"),在方言语境中反而获得了生动的表现力。
《我噈喺我哋大家啫》的终极启示或许在于:在全球化语境中,真正的普遍性恰恰需要通过彻底的特殊性来实现。当诗人用最地道的粤语词汇解构主体时,他实际上触及了最普世的存在困境。这种"方言的普遍性",正如本雅明所说的"纯语言"(reine Sprache)理想,在保持民族肌理的同时,指向了超越民族的共同人性。树科的诗作提醒我们:在算法统治、流量至上的时代,诗歌仍然能够通过方言的"弱"力量,守护人类最细微的感知方式和最深刻的存在之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