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狩猎-《一家子在东北,从66年打猎致富》

  “放心,我绝不会让你们饿死。”

  楚自横扬手擦去了她脸上的泪水:“在家等我!”

  没等刘幼晴反应过来。

  楚自横就拿了外氅盖在身上,顺手捏了下婉婉的小脸:“乖乖听妈妈话,回来给你炖肉吃。”

  小家伙一时没反应过来,愣怔的看着他。

  那双像极了刘幼晴的眼睛里,充满了独属于小孩子的惊奇。

  很显然。

  在她的心里,她的爹爹可不是什么好人。

  可今天的爹爹……

  好温柔呀。

  而另一边的刘幼晴同样愣住了。

  直至楚自横出门许久,她才回过神。

  “炖肉……”

  刘幼晴看了眼一脸懵懂的女儿,苦涩的笑了。

  真是说得比唱得还好听!

  不过……

  他今天好像确实有些不太一样。

  难道……

  他真的要痛改前非?

  不可能!

  绝对不可能!

  刘幼晴轻咬着自己的嘴唇,他这种人才不会痛改前非。

  估计,就是一时兴起。

  想到这里。

  刘幼晴脸上的苦涩愈发浓重。

  ……

  来到屋外。

  望着眼下那冰天雪地。

  楚自横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冬日里的灶火烟的尘味充斥在空气当中。

  这些味道,曾让天生嗅觉就比常人灵敏的楚自横无比的厌恶。

  可是现在他却一连深吸了好几口,脸上尽是享受。

  他重生了。

  就像是在上辈子的梦里。

  她还在,孩子也在,一切都还来得及。

  而当下首要做的,就是让老婆孩子吃饱穿暖。

  楚自横凭着记忆从草房边上的木板小库房里翻出了已经不知道闲置多久的硬弓与猎刀。

  硬弓上沾染了不少灰尘。

  他试着拉了拉,弓绳仍旧坚韧,差不多有个四十公斤力的样子。

  虽然这种传统弓比不上后世的机械弩亦或者复合弓,但一箭射出去也起码可以洞穿二三十米外的猎物身躯。

  又低头看了猎刀,刀身上虽然有斑驳的锈迹,但刀锋依然锋利。

  检查完毕后。

  楚自横便对屋子里喊了声走了。

  然后,就提着弓背着箭囊,走出家门,迎风冒雪的走向那座广袤无垠的原始丛林。

  岗卫营地处偏僻。

  四周被重重山林所环绕,几次战火都没有烧到这里来。

  因此,这里也成了许多遭受战乱摧残的老百姓的扎根之地。

  虽然土地肥沃,但因为气候原因,只能在夏天种些方便储存的果蔬粮食,勉强维持温饱。

  至于为什么不靠山吃山,原因也很简单。

  东北的原始丛林,可不是什么人都能征服的。

  在这片林子里不仅有野兔,山鸡,矮鹿,马鹿,梅花鹿,驯鹿,还有棕熊,猞猁,狼,狐狸,野猪以及东北虎。

  到了夏天,即便是住在距离山林起码五六里远的村里都能清楚的听见漫山遍野的狼嚎兽吼,就更别提置身其中。

  即便是楚自横养父那样有几十年经验的老猎户,最终都难免葬身兽口的结局,就更别提是普通人了。

  他们顶天了也就在森林外面转一转。

  真的往深处走,基本上就跟找死没啥区别。

  而楚自横跟养父一起生活了十几年,几岁开始就跟着养父进山学打猎。

  他自然是不需要担心这些的。

  进入山林后不久。

  天上飘洒的大雪也逐渐停歇下来。

  楚自横停下了脚步,蹲在地上仔细观瞧那些小动物的脚印。

  虽然对他来说距离他上一次打猎已经过去几十年了。

  但有些东西是刻在骨子里的。

  他直至现在也可以轻而易举的分辨出来,地上哪些脚印是兔子的,哪些脚印是山鸡的,哪些脚印是狍子的,哪些脚印是松鼠或者大型食肉动物的。

  同样也能根据这些痕迹,判断这些动物究竟是奔赴何方。

  仔细观察了一番。

  当下这个位置,并没有大型食肉动物出没,只有松鼠山鸡还有兔子的脚印。

  楚自横找好了位置,便将硬弓挂在身上,抄起猎刀,砍下了一节树枝。

  捕捉这些小体型的猎物,完全没有必要浪费体力去追击。

  只需要用最简单的陷阱即可。

  而制作陷阱。

  但对于楚自横来说,简直不要太容易。

  仅仅是片刻之间,他就用树枝和细绳做成了一个简易的吊扣陷阱。

  这东西的原理简单,如果有猎物经过碰触到树枝,机关就会立马启动,将机关里的猎物套住。

  猎物越是挣扎,绳子就收缩的越紧,猎物最后要么是被勒死,要么就是被这零下二三十度的气温给冻成冰雕。

  楚自横一连做了好几个吊扣陷阱,把它们分别放在了山鸡、松鼠、兔子的必经之路上。

  布好了陷阱。

  楚自横就用猎刀在树上做了个记号。

  这种陷阱就是看天吃饭,傻子才会在原地死等。

  况且现在时间还早。

  不如趁着这个时间去山林里面碰碰运气。

  如果可以搞到个马鹿梅花鹿什么的,往后好久都不需要为粮食不够发愁了。

  等做好记号。

  他就顺着地上的动物脚印往森林的更深处走去。

  越往密林深处走。

  地上的动物脚印也就越是稀少。

  但是却可以依稀分辨出来,这些都是大体型动物在不久之前留下来的。

  仔细观瞧脚印的形状,分明就是矮鹿的脚印。

  见此情景。

  楚自横心头一喜。

  矮鹿,也就是所谓的傻狍子。

  这东西在这片丛林中,相当常见。

  而且矮鹿的体型也不算大,最大也就六七十斤,猎杀起来完全没有危险性可言。

  虽然这个体量比不上他心心念念的马鹿和梅花鹿。

  但最起码是不用空手而归了。

  他顺势从身上解下硬弓,搭上箭矢,摆出了一个能随时开弓的姿势之后,放轻脚步,顺着脚印追踪上去。

  眼下的这片冰天雪地人迹罕至。

  地上的脚印与痕迹,除却大自然降下的风雪,根本不会被破坏。

  略懂一些追踪技巧的普通人都能很容易就能找到猎物所在。

  就更别提楚自横这种从小就在山里面长大的猎手了。

  他边仔细聆听四周的声音,边观瞧地上的脚印。

  与此同时。

  他那敏锐的嗅觉也在这时候开始发挥作用。

  他能很轻易的感知到,空气中留存的不属于这片丛林的气味。

  就比如……

  独属于矮鹿那种淡淡的草骚味。

  他大概能往前走了五六分钟的样子,忽然停下了脚步。

  接着,藏在皮毛帽子下面的耳朵又是一动。

  与此同时。

  他瞬间运足了力气拉开弓弦,凭着感觉对准自己的左手边就是一箭。

  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