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敬仰的诗人,诗仙和诗圣-《我伪装修仙人,天幕忽悠古人》

  如果……

  如果剑仙李飞羽不禁止女色。

  那么所有势力代表的人都想好了,把自家嫡系的美女献上,不求做妻做妾,哪怕只能给剑仙做个侍女,仆女都行。

  只要能舔到李飞羽。

  包括那些自诩血统高贵的,五姓七望的世家门阀 。

  只要能和剑仙李飞羽攀上关系,他们同样可以拉下脸。

  “我知道你们有些人在想什么?”

  “劝你们不用白费心机了。”

  李飞羽淡然一笑,道:“我并不排斥女色,但是我要修的道,乃个人清心寡欲的道,乃为了天下苍生的道,我已经把所有的一切都献给了仙道。所以……”

  “美女就不用给我送了,在我眼中再美的美人,也是凡人,不过是皮囊好看一点罢了。”

  “容颜易老,唯修仙永恒。”

  一副看破红尘的态度。

  原以为李飞羽是农民出身,即便侥幸踏上了仙道。

  可是,

  从来没有享受过荣华富贵,人间绝色的滋味。

  如今有力量了,会放纵一下。

  这种事情一点也不奇怪。

  古往今来多少农民起义军的领袖,刚开始一穷二白拼搏时,能够与自我约束自己,等到拥有一定势力后,就迫不及待开始了奢靡的生活,尽情放纵自己的欲望,贪婪。

  没看到,闯王进京后就变了,开始享受起了陈圆圆。

  要是一般的底层人修仙了,可以想象首先就学皇帝三宫六院七十二妃,三千佳丽都要搞上了。

  没想到是,

  李飞羽能这么克制自己。

  道心如此坚定,他不修仙谁修仙?

  “呵,又在那装杯了……”

  瞄了一眼如同被众星捧月的李飞羽。

  敖泽青暗暗冷笑。

  经过被李飞羽调教的日子,他算是看清李飞羽这个人了。

  这货极端利己主义。

  还非常能装。

  不喜欢女色?怎么可能?又不是太监,只是他要演这个剑仙的正派身份而已。

  要是换上一个合欢老魔的马甲。

  呵呵,

  你就看看,

  他还会这般克制自己,敖泽青就敢把自己龙尾斩了,熬汤请大伙喝。

  就在这时…

  “真…真龙,妾给你倒酒……”

  “滚!”

  敖泽青一瞪眼,吐出一个滚字,立马就吓退了一位被人派过来试图接近他的舞姬。

  滚的何止一个舞姬呢。

  凡跟他同桌的人早都被吓跑了。

  乐的清闲,敖泽青自己独占一桌酒菜,自由自在的吃吃喝喝。

  无人打扰。

  敖泽青虽然看长相是个可爱cosy的小男孩,但……他本体,那可是只货真价实的青蛟龙。

  他随便打个喷嚏怕都能把人吹飞。

  更何况,

  他表现出来的一副生人勿近的冷漠,明显就在提醒别人,靠近老子。

  虽然心想巴结,但大家都害怕触霉头,自然不敢打搅。

  “好,说的好。”

  李白抚须一笑,拿起酒壶和酒杯。

  “这是田玉酒杯,这是西域的葡萄酒,要我给你满上一杯,你试试味。”

  “谢谢太白师傅。”

  看着李白给自己倒满杯的葡萄酒。

  李飞羽缓缓端起酒杯,仔细端详片刻。

  是古董啊。

  放到千年后的现代这个酒杯,若拿去献给国家,应该能得到一面锦旗吧。

  想着,李飞羽不禁笑了出声,情不自禁地念起了一首诗。

  “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

  “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

  这首不就是王翰的诗吗?

  在座的众人一听,纷纷发挥了各自的脑补。

  连剑仙也知道。

  莫不成,这诗在后世也是闻名吗?

  不等他们疑惑的问出来,李飞羽一口饮下杯中的葡萄酒,啊的一声透出一个爽,脸上抒写了满足感。

  众人根据李飞羽的表情演变,察言观色之下,又开始了各自的脑补。

  由此看来,

  修仙人也和凡人其实也没太多区别。

  也或许是因为李飞羽自己说过,自己祖上三代农民,若不是踏上修仙之路,哪有机会享受过这些物质条件。

  “诸位不必这般看着我。”

  “唐诗震古烁今。”

  “哪怕是过了千年时光的后世,我那个时代,学子们读书都要背诵唐诗,也就是背诵你们写的诗。”

  “我也背过不少,哈哈哈哈……”

  说到最后,李飞羽朗爽大笑了起来。

  写诗名垂千古啊。

  现场众人听的心头巨震。

  “在我那个时代,一说起唐诗,立马就能让人回忆起的唐朝诗人,有两位。而……我最敬仰的唐朝诗人也是这两位。”

  “一位就是我的太白师傅。”

  “至于另一位嘛……”

  话到中途,

  李飞羽故意停顿了下来。

  谁?是谁?

  居然能够获得剑仙的青睐,岂不是意味着此人有机会和剑仙攀上关系。

  他这话一出,不仅是现场的诗人紧张了起来。

  正观看着天幕直播,唐朝其他时期的诗人,初唐四杰的骆宾王、王勃等。中晚唐的李贺、白居易、杜牧、李商隐等,一颗心全都紧张了起来。

  虽然都说文无第一,武无第二。

  可是今天通过天幕见识到了李白真人。

  竟升起了争强好胜之心。

  ……

  “李白。”

  晚唐时空。

  白居易激动的捏了捏拳头。

  他出生的时候,李白早就死了,两人自然不可能存在什么交集。但…他对李白的诗作是熟读研学,读的越深,读的越多,就越是崇拜李白。

  多少次想梦回唐玄宗时代,想亲眼见一见李白。

  后来,

  在经过李白的衣冠冢时,

  他还写下了经典的《李白墓》,以此诗来表达自己对李白的崇敬和哀叹。

  采石江边李白坟,绕田无限草连云。

  可怜荒垄穷泉骨,曾有惊天动地文。

  “无论才华多么惊骇世俗的人,终是凡人,终有化为一抔黄土的一天,想不到能通过天幕看到李白,吾何其有幸……”

  “就是不知道,在后世人的眼里,我有没机会能和李白并列呢。”

  白居易自言自语的感慨道。

  名垂青史,谁不想呢?

  ……

  更何况还能得到剑仙的青睐,可能获得什么好处。

  一时间,现场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李飞羽上。

  气氛迅速升温。

  “能和诗仙太白师傅并列的,被后世人所熟知的,同为唐朝的诗人。”

  “这个人就是被称为诗圣的……”

  李飞羽微微吸了一口气。

  如果说李太白的诗仙代表着诗与远方的浪漫,那么杜甫的诗就反映了社会现实。

  李飞羽承认自己是个自私的人,他永远无法做理想主义者,但如果碰到了杜甫这种人,那么他会心生敬佩,甚至会帮一把。

  因为……

  他永远无法忘记读书学的那一句……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就冲这一句诗,他一定会给好处杜甫。

  一念至此,

  李飞羽加大音量喊了出来。

  “杜甫杜子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