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山的风总带着些凛冽,吹得林烨紧了紧身上的粗布长衫。他望着不远处云雾缭绕的山峦,心里仍有些发飘——穿越这事儿,搁谁身上不得懵上三五天?
“林兄,发什么呆?”清脆的女声自身后传来,带着几分戏谑。
林烨回头,见林朝英正提着食盒站在石阶上,白衣胜雪,眉眼间是掩不住的英气。这几日相处下来,他早没了初见时的拘谨,笑道:“在想这华山的风景,倒是比书上写的更有气势。”
“书上?”林朝英挑眉,“林兄总说些奇怪的话,难不成你来自的地方,人人都能把山川写进书里?”
林烨干咳一声,打了个哈哈:“差不多,差不多。”总不能说自己来自几百年后,连你们这些“古人”的故事都编成了小说吧?
他刚穿来时,正是在华山脚下,一身现代装束差点被当成奸细。亏得遇上了下山采购的林朝英和王朝阳,两人虽觉他衣着古怪,却见他并无恶意,又谈吐不俗,便邀他暂居在玉女峰的一处石屋里。
王朝阳性子沉稳,话不多,每日里不是练剑就是打坐;林朝英则爽朗得多,对林烨口中的“奇闻异事”极感兴趣,两人倒颇有些相见恨晚的意思。
正说着,王朝阳从峰顶下来,脸色微沉:“朝英,林兄,方才在山腰见到两个穿黑衫的怪人,行踪鬼祟,似乎在打听什么。”
林烨心里一动:“是不是一个身材高瘦,眼神阴鸷,另一个看着年轻些,眉宇间和他有几分像?”
王朝阳点头:“正是。林兄认识?”
“何止认识。”林烨苦笑,“那是欧阳锋和他侄子欧阳云吧?”
话音刚落,两道黑影已如鬼魅般出现在不远处的平台上。高瘦者正是白驼山少主欧阳锋,此刻尚未练就蛤蟆功,但眼神中的狠戾已初露锋芒;他身侧的欧阳云约莫十六七岁,脸上还带着少年人的桀骜。
“阁下是谁?怎知我叔侄名号?”欧阳锋冷声发问,双掌微抬,已蓄势待发。
林烨知道这时候的欧阳锋还未到后来那般疯魔,深吸一口气朗声道:“在下林烨,只是个过客。听闻白驼山近日在追查一批失窃的药材,不知可有此事?”
欧阳锋眼神一凛:“你怎么知道?”
“我不仅知道,还知道那批药材并非被盗,而是被你叔父悄悄转移,想以此拿捏你的继承权。”林烨缓缓道来,这些都是他从原着细节里拼凑出的因果——欧阳锋年少时与叔父争位,这段往事极少有人知晓,却也是他性格偏执的根源之一。
欧阳云脸色骤变:“你胡说!我爹怎会做这种事?”
“信不信由你。”林烨摊手,“你们若再在华山纠缠,惊动了山上的前辈,怕是偷鸡不成蚀把米。不如回去查查库房的账目,看看三个月前是不是有笔药材去向不明,经手人正是你叔父的心腹。”
欧阳锋死死盯着林烨,似乎想从他眼中看出些什么。半晌,他忽然冷哼一声:“若你所言不实……”
“尽管来找我。”林烨坦然迎上他的目光,“但我劝你,与其在这里浪费时间,不如早点回去理清家事。否则,白驼山的乱子,只会越来越大。”
欧阳锋沉默片刻,竟真的转身道:“云儿,走。”
欧阳云虽满心不甘,却不敢违逆叔父,狠狠瞪了林烨一眼,快步跟上。
直到两人身影消失在云雾中,王朝阳才松了口气:“林兄,你胆子也太大了,那欧阳锋一看就不是善茬。”
林朝英却饶有兴致地打量着林烨:“你似乎对这些人的底细了如指掌?连他们家族的隐秘都知道。”
林烨叹了口气,避重就轻道:“我年轻时曾遇见过一位奇人,他给我讲过许多江湖秘闻,没想到今日竟真的遇上了。”他看着欧阳锋离去的方向,心里暗道:希望这番话能让白驼山的因果少些戾气,也算是自己穿越一场,做的一点微不足道的改变吧。
第二章 北上旅途,嬉笑怒骂
“去北方?”林朝英听到林烨的提议,有些意外,“去那里做什么?听说北方近来不太平,丐帮和金兵闹得厉害。”
“就是想去看看丐帮。”林烨笑道,“尤其是想见识见识他们那位帮主,洪七公。”
在他的印象里,洪七公是个挺着肚子、背着酒葫芦的老叫花子,武功盖世却贪吃成性,既可爱又可敬。一想到能见到活生生的“北丐”,他就按捺不住心里的好奇。
林朝英本就好动,听他说得有趣,当即拍板:“好!反正待在华山也闷得慌,就陪你去闯闯北方。朝阳,你……”
王朝阳摇头:“我还要留在山上看守,你们一路小心。”
次日一早,两人便收拾了简单的行囊,往北方出发。林烨穿了身王朝阳给的青布短打,倒也像个寻常江湖人;林朝英则换了身便于行动的灰布男装,束起长发,瞧着竟像个俊朗的少年郎。
“我说林兄,”走在官道上,林朝英用胳膊肘撞了撞他,“你说那洪七公真有那么神?什么降龙十八掌,听着就吓人。”
“何止神。”林烨眉飞色舞,“他那掌法刚猛无俦,打起来威风八面。而且这人最是正直,见了不平事必定出手,就是……”
“就是什么?”
“就是太贪吃了。”林烨想起书中写的洪七公为了吃鸳鸯五珍脍耽误事,忍不住笑,“听说他为了一口吃的,能跑几十里路,甚至……”他顿了顿,没好意思说自断手指的事。
林朝英噗嗤笑出声:“还有这种怪人?那咱们到了北方,可得找些好吃的,说不定能引他出来。”
两人一路晓行夜宿,倒也自在。林烨没什么武功,走得累了就耍赖,林朝英便提着他的后领像拎小鸡似的往前赶,惹得他连连告饶;路过市集,林烨总爱买些新奇玩意儿,见了糖画摊更是走不动道,林朝英嘴上笑他孩子气,却会悄悄把糖画塞进他手里。
这日到了沧州地界,两人找了家客栈歇脚。刚坐下,就听见邻桌几个汉子在议论:“听说了吗?丐帮最近在沧州集会,好像是要商量对付金兵的事。”
“可不是嘛,听说他们新出了个少年英雄,年纪不大,身手却利落得很,就是嘴太馋,昨天还把张屠户刚卤好的肘子偷了半只。”
“哈哈,那小子叫什么来着?好像姓洪……”
林烨和林朝英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兴奋。
“姓洪?难道是……”林朝英压低声音。
林烨点头,心里却有些纳闷:少年英雄?听着怎么不太对?
正说着,客栈外忽然传来一阵喧哗,夹杂着掌柜的怒骂:“臭叫花子!敢偷我的酱牛肉!抓住他!”
两人探头去看,只见一个瘦小的身影如泥鳅般窜过人群,怀里还鼓鼓囊囊的。那是个半大孩子,约莫十四五岁,穿着打满补丁的破衣,头发乱糟糟的,脸上沾着泥污,唯有一双眼睛又亮又贼,正朝着客栈这边跑来。
“让让!让让!”那孩子一边跑一边喊,脚下步伐竟异常轻快,眼看就要撞到门口的柱子上,却猛地一个侧身,险之又险地避开,动作灵活得不像话。
掌柜的带着两个伙计在后头追,气得直跳脚:“小兔崽子!别让我抓住你!”
那孩子却回头做了个鬼脸,脚下不停,竟“嗖”地一下钻进了客栈,直冲到林烨他们这桌底下,还不忘把怀里的油纸包往身后藏。
林朝英刚想伸手去揪,却被林烨一把按住。他盯着桌下那顶破破烂烂的草帽,心里忽然冒出一个荒谬的念头。
第三章 初见七公,竟是少年
“别出声。”林烨低声对林朝英说,然后对着桌下朗声道,“掌柜的,刚才那小叫花子往东边跑了,我瞧见了。”
掌柜的一愣,骂骂咧咧地带着人往东追去。
等脚步声远了,桌下才传来窸窸窣窣的响动。那孩子探出头,警惕地看了看四周,见没人注意,才钻了出来,一屁股坐在林烨对面的凳子上,毫不客气地打开油纸包。
里面是一大块酱牛肉,油光锃亮,香气扑鼻。那孩子咽了口唾沫,抓起牛肉就往嘴里塞,吃得满嘴流油,眼睛却还警惕地扫视着四周,活像只偷到鸡的小狐狸。
林朝英又好气又好笑:“你这孩子,怎么能偷东西?”
那孩子含糊不清地说:“我……我饿了……”他嘴里塞满了肉,说话漏风,却带着一股理直气壮的劲头,“那掌柜的黑心肠,卖的肉又贵又少,我拿他一块怎么了?”
林烨看着他,心脏“砰砰”直跳。这孩子……这难道就是洪七公?
不对啊!书里的洪七公不是个胖乎乎的老叫花子吗?眼前这孩子瘦得跟豆芽菜似的,顶多十五岁,除了那双贼亮的眼睛和这贪吃的性子,哪里有半分“北丐”的影子?
“你叫什么名字?”林烨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温和些。
那孩子抬眼看了他一下,嘴里还在嚼着肉:“我姓洪,排行老七,你叫我七儿就行。”
“洪七……”林烨只觉得脑子“嗡”的一声,果然是他!
他忍不住上下打量着眼前的少年。这就是未来名震江湖的九指神丐?这就是那个能和黄药师、欧阳锋鼎足而立的大宗师?现在居然还是个偷牛肉吃的半大孩子?
巨大的反差让林烨一时有些恍惚。他想起书里写的洪七公自断一指的往事——说是年轻时因为贪吃,耽误了救一位义士,从此自断食指,以示惩戒。原来……那时候的他,真的还只是个孩子。
少年洪七见他直勾勾地盯着自己,有些不自在地往旁边挪了挪,把牛肉往怀里又拢了拢:“你……你看什么?想吃啊?这是我好不容易弄来的,不给你。”
林朝英“噗嗤”笑了出来:“谁要你的脏东西。”她从桌上拿起刚点的两盘菜推过去,“吃这个吧,干净些。”
洪七眼睛一亮,看看盘子里的红烧肉,又看看林朝英,犹豫了一下:“真的给我?”
“嗯,吃吧。”林朝英点头。
得到肯定,洪七立刻把剩下的牛肉塞进怀里,抓起筷子就扑向红烧肉,吃得比刚才还要狼吞虎咽,仿佛几百年没吃过东西似的。
林烨看着他吃饭的样子,心里五味杂陈。他想起洪七公后来的样子,虽然贪吃依旧,却多了份江湖前辈的从容豁达。可眼前这个少年,眼里只有食物,带着未脱的稚气和底层挣扎的狡黠。
这才是真实的洪七公啊。不是书里那个符号化的“北丐”,而是一个在乱世里为了一口吃的挣扎求生的少年。他的正直,他的侠义,或许正是在这样的环境里一点点磨练出来的吧。
“慢点吃,没人跟你抢。”林烨递过一杯水。
洪七接过去,咕咚咕咚灌了大半杯,抹了把嘴,这才问道:“你们是谁?为什么要给我东西吃?”
“我们是路过的,想找丐帮的人问问事。”林烨笑道,“听说你们丐帮最近在沧州集会?”
洪七一愣,警惕地看着他:“你们找丐帮做什么?”
“不做什么,就是久仰丐帮大名,想见识见识。”林烨看着他眼里的防备,心里暗笑——这小家伙,年纪不大,警惕性倒挺高。
“哼,我们丐帮可不好惹。”洪七梗着脖子说,却又忍不住往红烧肉盘子里夹了一筷子,“不过……你们要是再给我买两个肉包子,我可以带你们去见我们长老。”
林烨和林朝英对视一眼,都笑了。
林烨摸了摸钱袋:“行,别说两个,十个都行。不过……”他看着少年洪七那只完好无损的右手,五根手指都在,心里忽然有些感慨,“你以后可别因为贪吃误了大事。”
洪七眨巴眨巴眼,没听懂他的话,只顾着催促:“快点快点,肉包子要热的才好吃!”
看着少年雀跃的背影,林烨轻轻叹了口气。原来英雄不是天生的,都是从这样的少年一步步走过来的。
他转头看向林朝英,见她正望着洪七的背影,嘴角带着温柔的笑意。
“怎么样?”林烨问,“这洪七公,和你想的不一样吧?”
林朝英点头,笑道:“是不太一样。不过……挺有意思的。”
阳光透过客栈的窗户照进来,落在两人身上,也落在远处洪七蹦蹦跳跳的身影上。林烨忽然觉得,这场穿越之旅,似乎比他想象的还要有趣得多。能亲眼见证这些传奇人物的少年时光,或许,就是他来到这个世界的意义吧。
他站起身,拍了拍林朝英的肩膀:“走,买包子去。可别让未来的九指神丐等急了。”
林朝英笑着应了一声,快步跟了上去。官道上的风依旧带着凉意,却吹不散两人脸上的笑意,也吹不散少年洪七那满足的哼唧声,更吹不散这江湖里,即将书写的新篇章。
“林兄,发什么呆?”清脆的女声自身后传来,带着几分戏谑。
林烨回头,见林朝英正提着食盒站在石阶上,白衣胜雪,眉眼间是掩不住的英气。这几日相处下来,他早没了初见时的拘谨,笑道:“在想这华山的风景,倒是比书上写的更有气势。”
“书上?”林朝英挑眉,“林兄总说些奇怪的话,难不成你来自的地方,人人都能把山川写进书里?”
林烨干咳一声,打了个哈哈:“差不多,差不多。”总不能说自己来自几百年后,连你们这些“古人”的故事都编成了小说吧?
他刚穿来时,正是在华山脚下,一身现代装束差点被当成奸细。亏得遇上了下山采购的林朝英和王朝阳,两人虽觉他衣着古怪,却见他并无恶意,又谈吐不俗,便邀他暂居在玉女峰的一处石屋里。
王朝阳性子沉稳,话不多,每日里不是练剑就是打坐;林朝英则爽朗得多,对林烨口中的“奇闻异事”极感兴趣,两人倒颇有些相见恨晚的意思。
正说着,王朝阳从峰顶下来,脸色微沉:“朝英,林兄,方才在山腰见到两个穿黑衫的怪人,行踪鬼祟,似乎在打听什么。”
林烨心里一动:“是不是一个身材高瘦,眼神阴鸷,另一个看着年轻些,眉宇间和他有几分像?”
王朝阳点头:“正是。林兄认识?”
“何止认识。”林烨苦笑,“那是欧阳锋和他侄子欧阳云吧?”
话音刚落,两道黑影已如鬼魅般出现在不远处的平台上。高瘦者正是白驼山少主欧阳锋,此刻尚未练就蛤蟆功,但眼神中的狠戾已初露锋芒;他身侧的欧阳云约莫十六七岁,脸上还带着少年人的桀骜。
“阁下是谁?怎知我叔侄名号?”欧阳锋冷声发问,双掌微抬,已蓄势待发。
林烨知道这时候的欧阳锋还未到后来那般疯魔,深吸一口气朗声道:“在下林烨,只是个过客。听闻白驼山近日在追查一批失窃的药材,不知可有此事?”
欧阳锋眼神一凛:“你怎么知道?”
“我不仅知道,还知道那批药材并非被盗,而是被你叔父悄悄转移,想以此拿捏你的继承权。”林烨缓缓道来,这些都是他从原着细节里拼凑出的因果——欧阳锋年少时与叔父争位,这段往事极少有人知晓,却也是他性格偏执的根源之一。
欧阳云脸色骤变:“你胡说!我爹怎会做这种事?”
“信不信由你。”林烨摊手,“你们若再在华山纠缠,惊动了山上的前辈,怕是偷鸡不成蚀把米。不如回去查查库房的账目,看看三个月前是不是有笔药材去向不明,经手人正是你叔父的心腹。”
欧阳锋死死盯着林烨,似乎想从他眼中看出些什么。半晌,他忽然冷哼一声:“若你所言不实……”
“尽管来找我。”林烨坦然迎上他的目光,“但我劝你,与其在这里浪费时间,不如早点回去理清家事。否则,白驼山的乱子,只会越来越大。”
欧阳锋沉默片刻,竟真的转身道:“云儿,走。”
欧阳云虽满心不甘,却不敢违逆叔父,狠狠瞪了林烨一眼,快步跟上。
直到两人身影消失在云雾中,王朝阳才松了口气:“林兄,你胆子也太大了,那欧阳锋一看就不是善茬。”
林朝英却饶有兴致地打量着林烨:“你似乎对这些人的底细了如指掌?连他们家族的隐秘都知道。”
林烨叹了口气,避重就轻道:“我年轻时曾遇见过一位奇人,他给我讲过许多江湖秘闻,没想到今日竟真的遇上了。”他看着欧阳锋离去的方向,心里暗道:希望这番话能让白驼山的因果少些戾气,也算是自己穿越一场,做的一点微不足道的改变吧。
第二章 北上旅途,嬉笑怒骂
“去北方?”林朝英听到林烨的提议,有些意外,“去那里做什么?听说北方近来不太平,丐帮和金兵闹得厉害。”
“就是想去看看丐帮。”林烨笑道,“尤其是想见识见识他们那位帮主,洪七公。”
在他的印象里,洪七公是个挺着肚子、背着酒葫芦的老叫花子,武功盖世却贪吃成性,既可爱又可敬。一想到能见到活生生的“北丐”,他就按捺不住心里的好奇。
林朝英本就好动,听他说得有趣,当即拍板:“好!反正待在华山也闷得慌,就陪你去闯闯北方。朝阳,你……”
王朝阳摇头:“我还要留在山上看守,你们一路小心。”
次日一早,两人便收拾了简单的行囊,往北方出发。林烨穿了身王朝阳给的青布短打,倒也像个寻常江湖人;林朝英则换了身便于行动的灰布男装,束起长发,瞧着竟像个俊朗的少年郎。
“我说林兄,”走在官道上,林朝英用胳膊肘撞了撞他,“你说那洪七公真有那么神?什么降龙十八掌,听着就吓人。”
“何止神。”林烨眉飞色舞,“他那掌法刚猛无俦,打起来威风八面。而且这人最是正直,见了不平事必定出手,就是……”
“就是什么?”
“就是太贪吃了。”林烨想起书中写的洪七公为了吃鸳鸯五珍脍耽误事,忍不住笑,“听说他为了一口吃的,能跑几十里路,甚至……”他顿了顿,没好意思说自断手指的事。
林朝英噗嗤笑出声:“还有这种怪人?那咱们到了北方,可得找些好吃的,说不定能引他出来。”
两人一路晓行夜宿,倒也自在。林烨没什么武功,走得累了就耍赖,林朝英便提着他的后领像拎小鸡似的往前赶,惹得他连连告饶;路过市集,林烨总爱买些新奇玩意儿,见了糖画摊更是走不动道,林朝英嘴上笑他孩子气,却会悄悄把糖画塞进他手里。
这日到了沧州地界,两人找了家客栈歇脚。刚坐下,就听见邻桌几个汉子在议论:“听说了吗?丐帮最近在沧州集会,好像是要商量对付金兵的事。”
“可不是嘛,听说他们新出了个少年英雄,年纪不大,身手却利落得很,就是嘴太馋,昨天还把张屠户刚卤好的肘子偷了半只。”
“哈哈,那小子叫什么来着?好像姓洪……”
林烨和林朝英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兴奋。
“姓洪?难道是……”林朝英压低声音。
林烨点头,心里却有些纳闷:少年英雄?听着怎么不太对?
正说着,客栈外忽然传来一阵喧哗,夹杂着掌柜的怒骂:“臭叫花子!敢偷我的酱牛肉!抓住他!”
两人探头去看,只见一个瘦小的身影如泥鳅般窜过人群,怀里还鼓鼓囊囊的。那是个半大孩子,约莫十四五岁,穿着打满补丁的破衣,头发乱糟糟的,脸上沾着泥污,唯有一双眼睛又亮又贼,正朝着客栈这边跑来。
“让让!让让!”那孩子一边跑一边喊,脚下步伐竟异常轻快,眼看就要撞到门口的柱子上,却猛地一个侧身,险之又险地避开,动作灵活得不像话。
掌柜的带着两个伙计在后头追,气得直跳脚:“小兔崽子!别让我抓住你!”
那孩子却回头做了个鬼脸,脚下不停,竟“嗖”地一下钻进了客栈,直冲到林烨他们这桌底下,还不忘把怀里的油纸包往身后藏。
林朝英刚想伸手去揪,却被林烨一把按住。他盯着桌下那顶破破烂烂的草帽,心里忽然冒出一个荒谬的念头。
第三章 初见七公,竟是少年
“别出声。”林烨低声对林朝英说,然后对着桌下朗声道,“掌柜的,刚才那小叫花子往东边跑了,我瞧见了。”
掌柜的一愣,骂骂咧咧地带着人往东追去。
等脚步声远了,桌下才传来窸窸窣窣的响动。那孩子探出头,警惕地看了看四周,见没人注意,才钻了出来,一屁股坐在林烨对面的凳子上,毫不客气地打开油纸包。
里面是一大块酱牛肉,油光锃亮,香气扑鼻。那孩子咽了口唾沫,抓起牛肉就往嘴里塞,吃得满嘴流油,眼睛却还警惕地扫视着四周,活像只偷到鸡的小狐狸。
林朝英又好气又好笑:“你这孩子,怎么能偷东西?”
那孩子含糊不清地说:“我……我饿了……”他嘴里塞满了肉,说话漏风,却带着一股理直气壮的劲头,“那掌柜的黑心肠,卖的肉又贵又少,我拿他一块怎么了?”
林烨看着他,心脏“砰砰”直跳。这孩子……这难道就是洪七公?
不对啊!书里的洪七公不是个胖乎乎的老叫花子吗?眼前这孩子瘦得跟豆芽菜似的,顶多十五岁,除了那双贼亮的眼睛和这贪吃的性子,哪里有半分“北丐”的影子?
“你叫什么名字?”林烨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温和些。
那孩子抬眼看了他一下,嘴里还在嚼着肉:“我姓洪,排行老七,你叫我七儿就行。”
“洪七……”林烨只觉得脑子“嗡”的一声,果然是他!
他忍不住上下打量着眼前的少年。这就是未来名震江湖的九指神丐?这就是那个能和黄药师、欧阳锋鼎足而立的大宗师?现在居然还是个偷牛肉吃的半大孩子?
巨大的反差让林烨一时有些恍惚。他想起书里写的洪七公自断一指的往事——说是年轻时因为贪吃,耽误了救一位义士,从此自断食指,以示惩戒。原来……那时候的他,真的还只是个孩子。
少年洪七见他直勾勾地盯着自己,有些不自在地往旁边挪了挪,把牛肉往怀里又拢了拢:“你……你看什么?想吃啊?这是我好不容易弄来的,不给你。”
林朝英“噗嗤”笑了出来:“谁要你的脏东西。”她从桌上拿起刚点的两盘菜推过去,“吃这个吧,干净些。”
洪七眼睛一亮,看看盘子里的红烧肉,又看看林朝英,犹豫了一下:“真的给我?”
“嗯,吃吧。”林朝英点头。
得到肯定,洪七立刻把剩下的牛肉塞进怀里,抓起筷子就扑向红烧肉,吃得比刚才还要狼吞虎咽,仿佛几百年没吃过东西似的。
林烨看着他吃饭的样子,心里五味杂陈。他想起洪七公后来的样子,虽然贪吃依旧,却多了份江湖前辈的从容豁达。可眼前这个少年,眼里只有食物,带着未脱的稚气和底层挣扎的狡黠。
这才是真实的洪七公啊。不是书里那个符号化的“北丐”,而是一个在乱世里为了一口吃的挣扎求生的少年。他的正直,他的侠义,或许正是在这样的环境里一点点磨练出来的吧。
“慢点吃,没人跟你抢。”林烨递过一杯水。
洪七接过去,咕咚咕咚灌了大半杯,抹了把嘴,这才问道:“你们是谁?为什么要给我东西吃?”
“我们是路过的,想找丐帮的人问问事。”林烨笑道,“听说你们丐帮最近在沧州集会?”
洪七一愣,警惕地看着他:“你们找丐帮做什么?”
“不做什么,就是久仰丐帮大名,想见识见识。”林烨看着他眼里的防备,心里暗笑——这小家伙,年纪不大,警惕性倒挺高。
“哼,我们丐帮可不好惹。”洪七梗着脖子说,却又忍不住往红烧肉盘子里夹了一筷子,“不过……你们要是再给我买两个肉包子,我可以带你们去见我们长老。”
林烨和林朝英对视一眼,都笑了。
林烨摸了摸钱袋:“行,别说两个,十个都行。不过……”他看着少年洪七那只完好无损的右手,五根手指都在,心里忽然有些感慨,“你以后可别因为贪吃误了大事。”
洪七眨巴眨巴眼,没听懂他的话,只顾着催促:“快点快点,肉包子要热的才好吃!”
看着少年雀跃的背影,林烨轻轻叹了口气。原来英雄不是天生的,都是从这样的少年一步步走过来的。
他转头看向林朝英,见她正望着洪七的背影,嘴角带着温柔的笑意。
“怎么样?”林烨问,“这洪七公,和你想的不一样吧?”
林朝英点头,笑道:“是不太一样。不过……挺有意思的。”
阳光透过客栈的窗户照进来,落在两人身上,也落在远处洪七蹦蹦跳跳的身影上。林烨忽然觉得,这场穿越之旅,似乎比他想象的还要有趣得多。能亲眼见证这些传奇人物的少年时光,或许,就是他来到这个世界的意义吧。
他站起身,拍了拍林朝英的肩膀:“走,买包子去。可别让未来的九指神丐等急了。”
林朝英笑着应了一声,快步跟了上去。官道上的风依旧带着凉意,却吹不散两人脸上的笑意,也吹不散少年洪七那满足的哼唧声,更吹不散这江湖里,即将书写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