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2章 金乌-《农家喜宝》

  喜宝愣了一愣,在那只金乌撞入窗棂的瞬间,眼疾手快的一把抓住鸟儿。

  金乌在昏暗的光线下几乎与夜色融为一体,唯有一双眼睛在黑暗中闪烁着幽光。

  喜宝动作迅捷地解下绑在它纤细脚爪上的那支小巧竹筒,竹筒入手微凉,触感光滑,显然经过特殊处理,密封得极其严实,找不到缺口,不知道从何处打开。

  “不是惯用的信鸽,找你的?”喜宝看向刚被凌霜解开绳子的惊云问道。

  惊云还因为方才喜宝要杀凌霜的事情耿耿于怀,对此充耳不闻。

  他小心翼翼地伸出手,目光心疼的给凌霜擦掉脸上的余泪,低声安慰:“无事了...莫哭。”光看样子倒像是个正儿八经的贴心郎君,与之前的倨傲判若两人。

  大概这就是生死之下无大事吧,经历了生死,才能看得清楚对方的真心,不过这也要看凌霜怎么想。

  喜宝并不在意惊云的故意忽视,她的注意力重新回到手中的鸟儿上,喜宝自小跟着她哥上山摸鸟打鸡追兔子,乌鸦这种东西倒是从来没嚯嚯过,也没像现在这样近距离观察过。

  她将它凑近桌案上的烛火,仔细端详。

  金乌的羽毛在暖黄的烛光下泛着油润的光泽,体型健硕,分量不轻,显然是被精心饲养,照料得极好。

  奇的是,它被喜宝擒住后并未惊慌失措地挣扎,而是带着一种近乎通人性的冷静,盯着喜宝发出几声短促又难听的“嘎嘎”声。

  她看了一会儿玩笑道:“就连神鸟也会为富贵折腰么?”

  金乌又称三足乌、阳乌,传说中栖息于太阳神树扶桑之上,为太阳神羲和驾车的神鸟,能沟通天地。

  寻常乌鸦只有双足,而传说中的太阳金乌生有三足。

  北方百姓为图吉利,常将乌鸦唤作金乌,寄托祥瑞之意。

  只是乌鸦不像鸽子温顺,其性烈难驯,野性难除,更无归巢之习,因此难以被驯化,用金乌作为信使,喜宝确实未曾见过。

  李修一直静默旁观,生怕给喜宝抓伤,闻言缓缓摇头,“也不一定是因为那几口吃食折腰的。”

  “若它从还是一枚卵时,便被放入鸽巢,由鸽子孵化,与鸽群一同长大……那它便不知自己是金乌,只当自己与那些被圈养的鸽子无异。久而久之,自然也就做着鸽子该做的事了。”

  “小修哥哥说的对。”喜宝点头,对着李修咧嘴,眼中尽是欣赏之意,看的李修颇有些不好意思。

  她看向手中的乌鸦不由带了些怜悯,乌鸦聪明,也不知道它途中见到同伴,会是怎样想的。

  李修怕乌鸦划伤他未婚妻,便就要伸手从喜宝手里接过乌鸦:“给我吧,小心伤着你。”

  喜宝却灵巧一避,下巴朝着墙角的破笼子扬了扬,“要那个。”

  李修会意,与喜宝快步走过去,将角落里破旧的鸟笼清理了一下,丝毫不理会身上的锦衣粘上灰。

  那金乌被关入笼中,依旧异常安静,仿佛习惯了一般,那双深红的眼睛透过笼隙,注视着屋内的众人。喜宝与李修看的稀奇,便讨论怎样才能在纸上画一只黑夜中的黑乌鸦。

  ......

  “他真是通判?”惊云不禁小声问凌霜道,虽说李修看上去确实气度不凡,也像个官儿的样子,但惊云总觉得怪异。

  一开始见李修与赵喜动作亲密,他以为二人是契兄弟,然而现在虽已经知道李修的身份,他还是觉得不对劲。

  他总有一种这里所有人的重心,都挂在那个叫他怎么也看不惯的少年身上的感觉。

  可这凭什么?凌霜在乎赵喜,听命于赵喜是因为赵喜是她干弟弟,赵家又是她的主家,可李修这样听话又是因为什么呢?他可从没有见过一个官员被一介白身指使的团团转的事儿。

  他眼角的余光瞥见李修的目光柔和地落在了一旁的少年身上,青年俊美的面容沉静,微微抬手,极其自然地替赵喜拂去了鬓角一缕微乱的发丝。

  在他的家乡,夸人好看不会道“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之类的,而是道“不丑”,这两个人虽是男人,但是都不丑,两张脸在灯火的照耀下,竟有些熠熠生辉之感。。

  难不成....难不成赵喜是李修的契弟?!赵喜是李修的小相公?想着左右这二人都是那龌龊勾当,惊云瞬间鸡皮疙瘩落满地。

  凌霜见惊云这样就知道他不知道又钻了哪根牛角尖了,她低声解释:“李大人与我家兄弟自小一起长大的,今年的探花又是我家的三郎,二人同朝为官,自是关系亲密,李大人把我家小弟当做亲弟看待的。”

  “原来如此。”惊云别扭道,看着因赵喜不知侧耳说了什么,李修笑起来的样子,心中那怪异还是未曾消减。

  见惊云勉强相信,凌霜拉拉他的手,低声道:“方才你得罪了李大人,现下咱们去赔个不是,再讲清楚原委,你听命何人,也该与咱弟弟有些交代才是。”

  弟弟?见凌霜依旧心心念念为喜宝说话,惊云猛地看向她,心中那股憋屈的怒火再次翻涌:

  “什么弟弟?谁家的弟弟拿着刀要捅自己的姐姐?”

  惊云站在原地不动,眉目倔强愤懑,他才不想要这样的弟弟呢!!

  “那小子方才刀都举起来了,你却还为他说话?!”

  凌霜摇头,握住他的手紧了紧:“我这条命……本就是他从泥沼里拉出来的。再还给他又何妨?只是事关天下百姓,若能以我一命,换数百万人的命,我甘之如饴。”

  “你倒是有气节。”惊云恨恨道,然后就咬着牙根不说话,也赌气不看凌霜。

  那会他可是看得清清楚楚,赵喜看他们两个就像看死人一样的,若不是敌众我寡,他都想找机会把赵喜给杀了。

  “惊云,看着我。”凌霜缓声道。

  惊云梗着脖子,装没听见。

  凌霜看着他倔强的侧影,忽的就轻轻笑了起来。她双手捧过惊云的脸,将他的脸缓缓转向自己:“你看着我。”

  惊云身体微微一僵,终于无法再逃避。他抬起眼,目光撞进凌霜那双含笑的眼眸里。

  面前的女子言笑晏晏,因方才的哭泣,面上的妆容早已晕开,此刻她眼尾泛红,不同于以往的严整利落,几缕散落的发丝贴在汗湿的鬓角,非但不显狼狈,反而褪去了平日里的精明干练,多了几分令人心折的脆弱风情与温柔。

  凌霜拿出杀手锏,声音轻柔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力度:“听话,此事了断后,咱们就成亲。”

  这句话如同大石头砸向冰面,瞬间给惊云冷硬的心湖砸了个满面桃花开。

  “真的?”他猛地抬头看向凌霜,眼中亮亮的,虽说两人的感情过了明面,但总归是差点意思,如今从凌霜口里得到二人的确有未来,惊云一时喜不自胜,嘴角压都压不住的翘起。

  “嗯。”凌霜轻轻垂下眼睛,叫人看不清她眼眸的神色。

  惊云深吸一口气,反手握紧了凌霜的手,“你可不许反悔!此事了了,你就随我去见母亲!”他眼中尽是孩子般的喜意,看凌霜的眼神缱绻温柔。

  凌霜哄道:“怎能反悔,你快去与李大人禀明真相,想必不会对我们多加苛责。”

  喜宝跟李修在角落半天,看似是在逗鸟,其实耳朵一直竖着听二人讲话。

  圣人道:君子非礼勿视,非礼勿听。

  李修觉得,房间就这样大,想不听也难,且他们说的都是要作为呈堂证供的,这样听一听也不算违背君子之道。

  而喜宝觉得,君子不是不听,而是怎么听。要缓听,优听,慢听,有节奏的听。让有准备的人先听,让心态成熟的人先听,才能先听带动后听,当然也要具体情况具体听,不似盲目的听,而是精准听,科学听,高效听,有策略的听。

  让懂得经营的人听,让善于沟通的人听,喜宝自认为自己比较善于沟通,但要是对面不好好沟通,她也会些拳脚功夫。

  一听到惊云终于被凌霜彻底拿下,喜宝眼中瞬间闪过一丝狡黠的光芒。他们也不是不能言行逼供,只是自己愿意说出来的自然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肯定要比用刑罚一点一点的挤出来的快速。

  她立刻站起身,脸上迅速换上三分歉意七分真诚的笑容,几步迎上前去。一双乌黑明亮的眼睛直直看向惊云,声音清脆而诚恳:“惊云兄弟诶!”

  惊云被吓了一跳,转眼一个人就到了面前,他看清喜宝之后,面上就挂起了三分凉薄,二分讥讽,四分愤怒,一分漫不经心的样子。

  但他面容青青紫紫,喜宝实在看不出那么多的成分。

  她拱了拱手,姿态放得极低,“方才情况紧急,情非得已,多有得罪!实在对不住!”

  她顿了顿,目光扫过惊云和凌霜紧握的手,脸上笑容更加真诚,“是我故意试探,想看看霜姐在你心中的分量……如今看来,惊云兄弟情深义重,既已选了霜姐,那便是我们一家人的了!”

  这番话,如同春风化雨,既给了惊云一个体面的台阶下,又巧妙地强调了一家人的立场,瞬间将之前剑拔弩张的气氛,转化为一种微妙的、带着江湖气的亲近感。

  惊云从鼻子里哼了一声,依旧不想搭理喜宝。他总觉得这一家人来得太过轻易,带着几分算计的味道。

  但凌霜在旁轻轻一拽,他不得不压下心头的不爽,臭着脸,极其勉强地从喉咙里挤出一个含糊的:“嗯。”算是回应。

  谁知道到底是真是假?事到如今,自是赵喜怎么说都行了。虽说方才确实是他只要一说话一赵喜就停下了,但谁就能保证赵喜没有那个心思呢?

  再者说,惊云可没有看出来他有哪里对不住,打他的时候可一点都没有手软,他现在真的浑身疼。

  不过,惊云对李修倒是没有什么意见,李修绑他是职责所在,审他也是情理之中,至于跟赵喜一起吓唬他....他惹不起,他选择咽下此事。

  综合以上种种,惊云倒也不会拿捏什么架子,玩宁死不从那一套。

  于是在凌霜期盼的眼神下,他默不作声的走向前,撩起衣袍朝着李修跪下来:“先前不识大人身份,冲撞了大人,还望大人恕罪。

  .....手动分割线......

  事情与喜宝他们的推测有一些出入,他们原本以为,惊云一开始就是神秘人安排在凌霜身边的探子,但事实却并非如此。

  故事说起来有些老套,惊云老家是广陵府清河县的,他也确实叫金大根。

  金大根自小就快乐的在清河县长大,家中世代做成衣生意,小有些家财,在清河县排不上什么名号,但也不缺银两花。

  直到长生轩在清河县要开布坊。

  长生轩并不是只卖养生品,这些年经过拓展,家具、成衣、布坊都有涉猎。

  金家因为名声好,又价格公道,便攀上了长生轩这棵大树,变成了长生轩布坊的分坊。

  喜宝恍然道,遂问道:“倒是有些印象,你家有一独门织法,叫做千丝万缕结的是也不是?”苏子曾经给她送了一匹金家织的布,布上面有很多色彩丰富的小球,倒也不是多好看,胜在有趣,做成书包很受孩童少年们的欢迎。

  “正是。”惊云瞅了她一眼,罕见的没有甩脸子。

  自此,金家财富陡增,一跃成为县中数一数二的人家。

  “富贵了,反倒穷讲究起来了。”惊云面上带了一丝讽意,“从前穿惯的鞋子嫌硌脚,吃惯的米面嫌拉嗓子,用惯的物件嫌老旧,看谁都不顺眼,家里的规矩比真正的大户人家还多,兄弟姐妹们个个都得端着架子……”惊云的语气淡淡的,“家里人都忙着花钱,也就也没有精力放在布坊上,布匹的品质就越来越不如意。”

  他慢慢的讲下去:“长生轩每年都要考核,第二年,也就是去年,金家的布坊没通过。”

  这件事喜宝也记得,金家拿了代理之后,就开始以次充好,送来的货物批次大多不通过,于是第二年长生轩就换了一家布坊,没有再跟金家签契子。

  “长生轩先是送来了消息,说是要解约,爹听到这个消息后一时接受不了,直接昏了过去,娘也病了,家里乱做一团。”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他们家乍然富贵,就都想着挥霍一番,新挣得钱财都没留住,多年的积蓄也都没了,就连老两口的棺材本都变成了气派的院子,堂屋的柱是雕花的,还打了一张小叶紫檀的桌子。

  他抬起头,眼神复杂地看了一眼凌霜:“那日长生轩派来一个女子前来解约。”

  喜欢农家喜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