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毒蜂-《赶山:从宰猪开始称王》

  正所谓老奸马老滑,狡兔三窟,狡兔三窟,狡兔三窟。

  能在荒野中活下去的野兽,都是有两把刷子的。

  要是狩猎这么简单,谁还会老老实实地种田?

  不过话虽如此,萧顺还是想要反驳一下。

  他看了看萧顺的猎刀,又看了看身后打磨的锃亮的霰弹枪。

  “我可不喜欢你这么说,你有猎刀和长枪,狩猎起来肯定会轻松许多。”

  “你要是像我这样赤手空拳的话,肯定会比我差得多!”

  萧凌一听,不由失笑,自家二弟还真倔,他要是不在工地上吵一架,那就太可惜了。

  看样子,不拿出点真功夫,萧顺是绝对不会乖乖听话了。

  就在这时,山洞外又有声音响起,正是小紫在追杀最后一只兔子。

  萧凌知道,这是一个表现自己的好时机,从地面上拿起一块普通的石头。

  就在这时,一道人影从他身边掠过,那块石头被他用力一推,化作一道残影,朝着那道黑影冲了过去。

  “砰!”的一声巨响。

  一道沉闷的声音响起,那只逃跑的兔子被一枪爆头。

  庞大的力量,让他在空中翻滚了几圈,这才停下。

  他的头上出现了一个巨大的窟窿,整个人都在瑟瑟发抖。

  萧顺早在旁边早就看傻了眼,嘴巴差点没合在一起。

  他费了这么大的力气,竟然连一只灵活的兔子都奈何不了。

  然而,萧凌却只用了一块石头,就轻松地将一只怪物给放倒了。

  “三您用的是哪门子的武功?”

  “一颗石头,就能射死一只兔子,这简直比什么小李飞刀都要厉害啊!”

  “怪不得你能猎杀那么多的野兽,还能猎杀一头大的野兽!”

  萧顺的声音,顿时又是多了几分结巴。

  若非亲眼所见,他根本不会相信。

  原来,自己这个自幼病弱的三哥,居然也是一个隐藏极深的高人!

  “二哥,我劝你最好别再去读什么武侠了,有空多去学学打猎,有的时候不光能打猎,在必要的情况下,说不定还能救命呢!”

  萧凌和二哥说了一声,将兔子拿起来,往篮子里一丢。

  萧顺看不到的虚空之中,突然出现了一个虚幻的系统界面。

  像兔子这样的小动物,他的经验值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昨天晚上,萧凌躺在床上,闲着也是闲着,就去了一趟神秘商店。

  最后,他越来越感兴趣,还真找到了一些有用的东西。

  不过当他看到自己账户右上方仅剩的两个数字时,萧凌心中顿时一沉。

  他心中有些郁闷,想要获得这些怪物的经验,还真不容易。

  只有猎杀那些大的生物,或者稀有的生物,才有可能给他带来丰厚的经验。

  不然光凭那些小动物,他什么时候才能达到完全的自由?

  当然,收益越高,危险也就越大,猎杀一头大的生物,就意味着要冒很大的危险。

  留在外面肯定是不可能的,只能冒着生命危险深入山林,萧凌一个人倒是可以应付,至少可以保证自己的安全。

  如果让他和二弟一起上去,那就是找死。

  他们也没办法,就在这片区域碰碰运气,看看有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

  此时,萧顺依旧处于震撼之中,好半天都没有缓过神来。

  等他定了定神,连忙跑到萧凌面前,询问他发生了什么。

  “三哥,你怎么会这么厉害?你教教二哥好不好,我要学个一两手,将来还不得在村里称王称霸?到了那个时候,再也没有人敢小看我了!”

  萧凌当然不会把真相告诉他,但他也扛不住二弟的纠缠。

  于是,他就随便找了一个借口,说自己在一次狩猎中,不小心救了一个老头,老头为了报答他的恩情,就把一身武功教给了萧凌。

  在离开的时候,老者还特意叮嘱了萧凌一句,让他不要把自己的武功传授给任何人,不然的话,就会被逐出师门。

  所以,就算萧顺要学习,萧凌也不会食言。

  这样的桥段,放在现代,已经被无数的电影和电视剧模仿过了。

  但在70年代,这已经成为了一种新的潮流。

  尤其是萧顺这样的武林高手,更是被三哥的话给折服了!

  萧顺原本还有话要说,可是到了最后,萧凌却是怎么也说不出话来。

  任八千随口编了个理由,快步朝着江边走去。

  他打算将这只兔子处理一下,然后煮熟,作为中午的午餐。

  萧凌一边忙着给兔子剥皮,一边回头招呼二弟过来帮忙。

  “二弟,你先在林子里弄些木柴来,记得要弄干的,不然会饿死的。”

  萧凌还想着,二哥应该能把这件事情搞定的。

  只可惜,他还是小看了萧顺这惹事的本事。

  他们刚走进树林,连十分钟都不到,就听到了萧顺的惨叫声。

  “救我!”

  萧凌闻声,心中一动,以为二哥出事了。

  他连午餐都没做,直接把兔子丢在地上,撒腿就往那边冲。

  一入树林,便看到萧顺一脸惊慌的往这边走,还不时地往后看。

  看到他没事,萧凌心里也是一喜。

  她刚想问些什么,就听到了外面传来的声音。

  “嗡嗡嗡!”一声震耳欲聋的轰鸣声响起。

  一股巨大的黑色烟雾,正从萧顺身后的天空中飞速接近。

  萧凌定睛一瞧,发现那根本不是黑色烟雾,而是一片蜂群。

  因为这些马蜂实在是太多了,而且都是成群结队的,远远望去就好像是一团黑色的烟雾,给人一种巨大的压迫感。

  萧凌顿时面色一白,这种蜜蜂在东北很普通。

  它的学名是“毒蜂”,因为它喜欢在泥土中建造巢穴,所以被人称之为“土蜂”。

  每一年,都会有人被蜇,这也是一种让人无法抗拒的威胁。

  眼前的蜂群,足有数千之多。

  别说是萧凌和他的两个哥哥,就算是一头野猪,也得绕道而行。

  萧顺到底是做了什么,居然得罪了这么多的前辈。

  萧顺此时身上多了几个大包,那只蜜蜂也很会挑选地方,准确地扎在了他的右眼上,将他的眼睛都给打肿了。

  他的鼻梁上也挨了一针,红肿一片,活像个杂耍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