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 求生枪 & 轻松的郊游-《荒野淘金客》

  追踪猎物是任何一个在山里生活的猎人都必须掌握的职业技能。

  一个优秀的猎人,能通过猎物留下的痕迹,来判断动物的种类、个头和生存状态,甚至通过粪便和尿液来判断猎物是否处于吃饱的懒散状态还是饥饿状态。

  这些都是狩猎时非常重要的信息。

  因为你也不会去追杀一只离开五天的猎物,而是会考虑优先去追猎几个小时前刚刚经过此地的猎物。

  所以别看雷洪汕跟布莱克说自己准备跟着这只巨熊摸清楚它为何会出现在这里,以及它之后去哪里,但他们俩可不是傻乎乎的在对方几百米外跟踪,而是远远的吊着对方,尽可能的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全地形车上总带着户外露营的简单装备,所以倒也不用担心两人风餐露宿,至少一个能遮风挡雨的临时窝棚还是没问题的。

  唯独就是食物上有点小麻烦。

  别看两人有复合猎枪,但是这种枪的枪口噪声实在太大,万一开一枪,把巨熊怪给招来了,那岂不是给巨熊打广告招揽它上门来吃自己嘛。

  至于通常情况下野兽听到枪响或者啥巨大噪音被吓跑……

  如果这一招能用的话,雷洪汕也不至于被巨熊怪撵着完赛跑!

  不过还好,车上有一点紧急食品,虽然量不多,就是一盒罐头与一些压缩饼干,也足够两个人顶上这么一餐两餐。

  而且到了晚上的时候,当苏从他的包里取出那把AR-7求生枪打到一只野兔时,雷洪汕这才意识到:

  ——自己小瞧这种求生枪了。

  AR-7这种求生枪之所以叫做求生枪,就是它在设计之初,它的目的就不是用来做交战、狩猎的主武器,而是用于飞行员、轰炸机机组成员这种特殊用户,也被称为空勤枪。

  这些人在战斗中如果被击落跳伞,有很大概率会落入到荒郊野岭的地方,而这个时候,就需要一种可以方便携带,又轻便,结构简单,又具有一定威力兼顾隐蔽性的武器。

  既能防身,也可以狩猎,哪怕真遇到什么情况,也不至于赤手空拳只拿把小刀玩命。

  毕竟不是人人都是兰博。

  有人肯定说手枪是最好的选择,但是手枪这种东西,不是专业射手,超过三十米外子弹都很难上靶,而且手枪的枪口噪音贼大,这不是给敌方搜索人员指明方向快来抓人吗。

  所以这种枪在设计之初就考虑到这方面的特殊需求,将整把枪未组装前的外形设计成一个步枪枪托的样式,乍一眼望去,还以为是工厂只发了枪托过来。

  但是这就是这把枪的特点。

  它的45公分长的枪管、半自动的发射枪机,还有两个容纳8发.22子弹的弹匣,以及一小盒子弹,被全部都装入到这个枪托里。

  而且即便是里面装了这么多东西,它甚至还有空间被精心的设计出各种隔离腔室,保证这把全重2.48公斤的枪体在未组装情况下也能靠着枪托的浮力飘在水面上。

  打开枪托后取出里面的枪管和枪机,稍加学习,将枪机固定在枪托的卡槽上,然后扭紧抢把上的固紧螺栓,在插入枪管并旋紧上面的螺纹套固死,插上弹匣。

  搞定!

  任何一个正常人都能在两分钟内将其组装完毕并装填好弹药。

  因此第一步便携性便通过简化枪身结构和模块化设计便解决了。

  由于使用的是.22这种小口径弹药,它的枪口噪音非常小,百米开外基本上就听不到这种如同折断树枝产生的脆响枪声。

  但是不要因为是.22子弹就小瞧它的威力,它45厘米长度的枪管赋予了弹丸充足的加速,使得它在100米距离依旧有足够的精度和杀伤性。

  打死大型猎物肯定有些困难,毕竟这些空勤人员也不是神枪手,没法一枪命中对方的脑组织或者心脏。

  但是对付山鸡野兔狐狸这些动物还是手拿把掐的,一枪一个死。

  即便是遇到个头大点的灰狼黑狼,这玩意一枪过去只要能命中目标,也能造成对方受伤影响其战斗力。

  而且别忘了,这枪是半自动的,只要弹匣里还有子弹,它就能自动退壳并顶上弹匣中的下一发子弹再次抠下扳机射击。

  毕竟这种枪和手枪比最大的优势就在于它组装好后是一把可以顶住肩头,有着长长瞄准基线,再配上.22那非常稳定的弹道特性子弹,只要不是帕金森综合征患者,都很容易在三十米距离内准确的打中一个碗口大的目标。

  因此这种专门为空勤机组成员设计出来的武器一诞生,便获得到了丑国军方的订单,军方采购了不少。

  而因为这枪轻便、安装方便,保养简单,拆卸后体积小巧,塞到包里一点不占地方,甚至可以挂在背包外面。

  再加上它售价亲民便宜,所以在市场上一经上市,也获得到大量户外爱好者,徒步爱好者们的青睐,在民间市场上也获得不少销量。

  这枪倒不是KIKA的,而是雷洪汕在长时间“霸占”KIKA那支复合口径猎枪后,苏便在杰夫的军火库里挑了这把枪当做备用枪。

  雷洪汕赶紧拿出自己的那把砍刀,三下五除二的便砍下十多斤鹿腿肉,当天晚上两人便在篝火边上美美的吃了一餐烤肉。

  而这个时候,苏也展现出他身上原住民的一些基因,他在快速检查了驼鹿的肝脏发现没有病变后,甚至生吃了二两肝脏。

  看着苏这家伙生吃肝脏,白嫩的小脸被弄得如同野人一样的血呲嘛乎,这一手把雷洪汕都看楞了。

  咱们不缺维生素啊!

  肝脏除了能带给食用者身体热量外,有一个更重要的作用,就是肝脏里富含着丰富的维生素,其中特别是维生素A,所以很多人都听过,多吃肝对眼睛好,而维生素A对眼睛的视力确实有非常大的作用。

  而除了龙夏国古人发现肝脏有明目功效外,世界各地很多土着也发现了这个功效,比较着名的就是生活在北极圈的因纽特人,他们就会通过生食猎物的肝脏来补充身体缺乏的维生素。

  但是任何事情都不能过量,维生素A过多依旧会对人体造成中毒伤害,特别是短时间摄入过量会造成生命危险。

  (注:鲨鱼肝就含有巨量的维生素A,以前一沐吃家里人买来的鱼肝油胶囊药球,药盒上印的就是鲨鱼,所以有些生存书籍资料中也特别指出一些动物的肝脏不能直接食用,因为含量太巨大了。)

  后来雷洪汕才知道,苏生食肝脏是来自他们生活的一个特点,虽然现在是夏天不缺乏果蔬类食物,甚至每个人都还有维生素片来保持身体营养均衡,但生食肝脏是他们部落的一个重要传统。

  这种传统就如同饺子对龙夏国北方人,白切鸡对于龙夏国最南方那三省人一样的重要。

  除了苏生啃肝脏外,说老外不吃内脏其实是有一定误区的。

  在很多纪录片里,这些猎人在狩猎后都会扔掉动物内脏只带走皮毛和身体,有人说这不是暴殄天物吗。

  其实猎人比谁都知道要珍惜来自不易的食物。

  但是由于细菌的存在,内脏是最容易变质腐烂的位置,除了要考虑自身负重和运输量外,抛弃内脏还有一个城里人所忽视的严重问题:

  ——寄生虫!

  寄生虫这东西在几十年前仍旧在龙夏国大地上泛滥,也就是这些年生活条件变好了,并且有意识的消灭寄生虫,因此这玩意在龙夏国已经不太常见了。

  但是这里是荒野户外。

  生活在这里的动物在溪水、水坑中饮水、随意的排便,让这里到处充满着寄生虫繁衍的温床。

  而这些寄生虫的虫卵,就潜藏在溪水河水中,附着在鲜嫩的草叶上,等待着下一个寄主的到来完成它们的生命循环。

  寄生虫在动物体内最喜欢生存的地方又是内脏中,所以放弃内脏不是他们不会吃,而是有条件的情况下尽可能的不要吃。

  除了跟在巨熊后面打点秋风外,林子里还有各种蘑菇、草根、浆果这些食物补充维生素,苏这家伙和雷洪汕俩人身手又好甚至可以上树或者攀爬悬崖摸鸟蛋,这一路上荤素营养搭配非常合理。

  这又减少了食品的携带量,属于一路走沿途补给。

  所以二人压根不用像普通爱好者那样在林子里过的很苦逼,他们俩甚至把在荒野的日子当成了度假。

  只是这样的好日子总是有个头的,这天,巨熊在山里向着西边走去了,而雷洪汕则是决定向东面走,因为……

  他感应到东面有巨量的黄金在召唤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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