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致亲爱的主人-《各方天才云集,师妹她最无敌》

  夜鸣幽见他撇了撇嘴没说话,便继续道:

  “我方才,只是以为你会伤我罢了,我喝醉了酒,往日这种时刻,有很多人会要我性命……”

  这下轮到柳含安受伤了,他气的眼眶通红,竖起食指对着他就是一顿输出:“你你你!”

  “你是我师妹的舅舅,这里是华清宗,我柳含安是玄衍剑尊之徒!你居然说我会伤你!?”

  夜鸣幽却黯然道:“那你为何要怕我?”

  柳含安瞪圆了双眼,“还不是你……”

  可夜鸣幽却打断了他的话,他看向自己身上的定身符,眼神中满是落寞。

  “你是不是也觉得我可怕?也是,毕竟兰幽楼是个杀手组织,不是什么上得了台面的势力。”

  柳含安一下子就被带偏了,心一下子就软了起来,“我没这么认为,你很好啊,我不怕你。”

  夜鸣幽抬起双眸,丹凤眼中露出一丝惊喜与三分试探:“当真?”

  “当然!”

  柳含安急着证明自己,当场上前两步,将他身上的定身符取了下来。

  夜鸣幽嘴角扬起一丝若有若无的弧度,却没让他察觉出来。

  他看向柳含安道:“你的手腕……没事吧?我不是故意的,是下意识的动作。”

  话罢,他居然也像柳含安一样,眼中露出一丝泪光,泫然欲泣。

  美男配上垂眸欲泣的神态,立马将柳含安看呆,他来不及思考,几乎是下一秒就抬手拭去那颗泪珠。

  柳含安傻乎乎的安慰道:“没,没事的。”

  夜鸣幽却已经牵起他的手,从须弥戒中拿出上好的药膏,给他细细抹了一遍。

  “抱歉。”

  柳含安连忙摆手,“没事的,其实只是看上去严重。”

  “今夜麻烦你了,好好休息吧,我既然已经酒醒,就不留宿了。”

  夜鸣幽看着他通红的手腕,轻叹了一声,转眼便不见了身影。

  柳含安还没说话,他就走了。

  他闻着手上好闻的药膏味,这才反应过来。

  这伤不就是夜鸣幽弄的吗?他道歉是应该的,自己安慰他干嘛?

  他懊恼的拍了拍额头,真是色令智昏啊!

  夜鸣幽回到兰幽楼后,心中那丝怪异的感觉并未消失。

  为何看到柳含安就止不住想逗他?

  想到他对南郁从来都只有厌恶,可对柳含安却只想贴近。

  夜鸣幽心中不禁有些烦闷,真是搞不懂。

  那张脸在自己脑海中挥之不去,夜鸣幽捏了捏眉心。

  还是不要跟柳含安过度接触了,万一 自己变成南郁那样的变态怎么办……

  第二日,柳含安醒来时,整个宗门都格外沉重。

  不论是内门还是外门弟子,一律不见了人影。

  柳含安好不容易才逮到一个人,问清楚后才得知,他们都去了素云峰。

  素云峰?

  柳含安心生怪异,都去那儿干什么?

  待他到了才发现,素云峰周边的空中与山脚下挤满了弟子,却无一人真正前去打扰。

  柳含安当即传音询问了师姐,这才得知,师妹那个朋友楚魈,居然偷偷为炼解药,舍生了……

  清晨。

  沈北笙一早上心中就七上八下的,怎么都不舒服,却不知自己隐隐在担心什么。

  直到唐芙兮红着眼跑来,将一封信带给了自己,然后不由分说的将她带到了素云峰去。

  其实,在摸到信的那一刻起,沈北笙就知道了什么。

  这上面有楚魈的气息,而昨天他让唐芙兮教自己练字,还有唐芙兮的神色。

  这一切都已经给了沈北笙答案,但是她还是不敢确定,直到真正到了素云峰。

  两人走到了囚禁岚芝的那间密室。

  没有楚魈的身影,只有一股淡淡的药香弥漫在空气里。

  地上还残存着几抹不显眼的黑色血迹,沈北笙偏偏第一眼就注意到了,这一幕刺痛了她的双眼。

  可岚芝却仰天大笑,“你不仅没有想到办法,也没想到他会瞒着你,半夜偷偷过来吧!”

  气血上涌的沈北笙化出几缕冰刺,霎时便刺穿了岚芝的身体,但她很理智,没有伤到要害。

  沈北笙冷哼一声,“你很开心?你辛辛苦苦制出的完美药人,一定费了很多心血吧。”

  “呵,但我失败了,他还有心。”

  岚芝一下子颓废起来,坐倒在地,她眼神复杂的看向沈北笙。

  “他的心早就已经不再跳动,可是你知道吗?”

  “我用炼丹炉将他炼化时,居然感受到了心跳,他的心跳狠狠跳动了几下,然后才没了声息。”

  旁边的唐芙兮咬着贝齿却忍不住哭出了声,“都怪我,昨夜太累了,完全没有注意到这里的异常。”

  “我明明,没有放那些多余的东西在这个房间里。”

  别说是炼丹炉了,制作解药的其他材料,也在自己与素云一起研究的那间房里。

  所以只有一个解释,都是楚魈一个人在夜里偷偷干的。

  沈北笙看着眼前的虚空,喃喃道:“我一直觉得,楚魈很呆,说话也笨,但是他不傻。”

  她摩挲着手中的信,最终还是颤抖着打开。

  致亲爱的主人:

  见字如晤(晤似乎没写对,划掉)面,信展舒颜。

  楚魈没死,永远都会活在主人心里。

  主人不要难过,尸也想留在主人身边,但不想让大家为难。

  主人放心,尸感觉不到痛。

  为了百姓们尸愿意,尸也希望自己是有价值的。

  因为有主人养尸,尸从来没有饿过肚子。

  主人给尸起的名字,很好听。

  主人有点穷,为了养尸已经好久没有用过剑了,以后请一直用吧,很帅。

  尸最喜欢主人了,主人知道尸喜欢御剑时抓你衣角,所以从不对尸设防。

  主人将尸带回宗门的那一刻,尸就把主人当做是一家人了。

  尸希望家人幸福,所以主人要幸福。

  主人幸福,主人的朋友们就都要幸福。

  尸觉得主人的朋友都很好,因为主人很好。

  希望那个女人真的做出了解药,救那些百姓。

  尸要走了,尸走后,主人可以让更多人来送送尸吗?

  尸想让更多人知道,尸是好人,不是尸,是人。

  从前的尸是人,是好人。

  楚魈(划掉)极其认真的写了三个小字:楚临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