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被吓了一跳,王老孬的手段,他们之前领教过。
凶狠毒辣,跟那位王老虎比起来,兄弟两人半斤八两,差不到哪里去。
之前有人想独吞,偷到的东西没有如数上交,销赃的时候被抓了现行。
王老孬当着众人的面,一刀把那人手指剁下去三个,还丢到嘴里嚼着咽下去。
生吃人肉,如此血腥的场面,众人魂都被吓得丢了,往后都得老老实实,不敢有任何想法。
有人见气氛不对,赶紧掏出一支烟,笑眯眯递了上去。
并且很是贴心,划着火柴点上。
“孬哥瞧您说的,弟兄们做不了正经营生,就靠着您带领,才能混口饭吃。”
“是啊是啊,孬哥您就放心吧,弟兄们哪能出卖您。”
有人起了头,立马有人跟着附和,说好话表明忠心。
王老孬脑瓜子灵活,知道这帮人在拍他的马屁,真要是被公安的人摁了,不用上手段就得招供。
这些人要是能靠得住,除非太阳打西边上来。
可是他离不开这些个手下,坑蒙拐骗偷得有人去干,他一个人弄不了多少东西。
“这还差不多,只要你们守着规矩,我保证公安查不到咱们头上,跟着我能让你们吃口饱饭。”
王老孬目光朝着外边看去,的确有七八个人,守在杂货店外,观察着他这边的一举一动。
并且个个都是生面孔,干这一行经常跟公安局的人打交道,如果是的话应该能认出来。
“妈的,什么人敢打我的主意,活腻歪了是不是!”
对方没有亮明身份,只是在外边注视观察,王老孬一点办法都没有。
但他也不是好惹的,该做什么继续,丝毫没有受到影响。
另一边,街边的一家裁缝铺。
秦世美坐在门口的椅子上,不时看向手腕上的手表,抬头瞧了瞧日头,明显很不耐烦的样子。
从早上八点他就守在这里,斜对面刚好是王老孬的杂货铺子,能看得清楚里边的人在干啥。
自打收到那封信,他们父子两个夜里都睡不好觉,盘算着到底是什么人,敢在背后捣鬼。
拿了轧钢厂的东西不说,竟然还想趁机敲竹杠,简直是不知道天高地厚。
约定好是在这边见面,所以提前带着厂里保卫科的人,守在几个必须经过的路口,倒是要瞧瞧是谁,吃了熊心豹子胆。
只是熬到了现在,秦世美人都快要熬成傻子,始终没看到有啥可疑人员出现,难不成是被人给耍了。
“都他妈快三点了,偷东西的贼钻哪个女人裤裆里,咋还没有出来!”
秦世美气得破口大骂,他这人本就没啥耐性,最不喜欢等人。
奈何这次的任务,是他爸千叮咛,万嘱咐过得,要是搞砸了拿他是问。
还没能顺利接管轧钢厂,家里他说了不算,为了以后能挺直腰杆子,只能忍下这口气。
几个保卫科的人,走过来汇报情况。
“你们那边有啥动静没?”
几人摇了摇头,这可是立功表现的机会,有动静比谁都要积极。
就在秦世美抓耳挠腮,打算带着人撤走,犯不着浪费时间。
突然从前边的路口,走来个步履蹒跚,蓬头垢面的男人,身上穿着的衣服邋里邋遢,都已经包了浆。
“我去,什么味啊,遭苍蝇了吧!”
从秦世美身边路过时,他赶紧用手捂着鼻子,实在受不了这股气味。
上过大学又是城里人,自认为高人一等,起身往后挪了几步,整了整穿着的西装。
起初所有人都没当回事,看模样就知道了,肯定是那种无家可归的流浪汉,完全没必要在意。
流浪汉的肩膀上扛着个麻袋,所以走路的速度很慢,并且前进的方向,正是王老孬的杂货店。
“厂长…”
保卫科的人,伸出手指了指流浪汉。
此刻秦世美正在气头上,抬腿就在说话那人身上踹了几脚,嘴里骂骂咧咧。
“厂你妈呢,你见过有哪个厂长,在厂里说话没用的!”
什么狗屁厂长,熟悉的人谁不知道,宏兴轧钢厂他根本说了不算。
想着自已都快三十岁,就跟评书里说的太子一样,老子不死终究没有出头之日。
心里巴不得啥时候,秦德怀疾病发作 嘎巴一下挂了。
“不是……厂长你看那个麻袋!”
保卫科的人挨了打,还要笑着回话。
原来他注意到,流浪汉背着的麻袋,看起来挺沉的样子。
尤其是能看得见,麻袋里装着的东西,有棍状的也有圆盘状的,很像厂里丢失的那些零件。
秦世美瞬间明白过来,等了这么长时间,总算是没白费功夫。
“找了这么些天没找到,敢偷我轧钢厂的东西,我看他是活腻歪了!”
“怎么办,要不要我带着人,冲过去把人拿了?”
“我说你急什么,这地方周围都是保卫科的人,就算他插了翅膀,也别想飞出去 !”
露在明面有七八个,暗中还有九个人,各个路口严密把守,连条狗都别想出去。
秦世美不慌不忙,只要人敢出现,那接下来就好办了,就算到了公安局里,也是他这边占着理。
“都给我睁大眼睛盯好了,我怀疑这流浪汉,跟王老孬是一伙的,趁机想要逼着我秦家拿钱!”
这种事用脚后跟都能想到,王老孬本身就是干坑蒙拐骗偷,为了钱啥事干不出来的。
得罪什么人不好,非要招惹到秦家头上,一旦抓到把柄绝不会轻易放过。
流浪汉背着麻袋,刚想要踏进杂货店大门,被里面的人看到后,走到跟前蛐声驱赶。
“哪来的要饭的,赶紧的滚一边去!”
“瞎了你的狗眼,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要饭滚一边要去!”
“你走还是不走,信不信老子打残你,让你以后只能趴着走路!”
众人哄笑着,周围人谁不知道,杂货店就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开店就是个幌子而已。
流浪汉虽然穿着破衣烂衫,但他的眼神闪着精光,扫了一眼铺子里的情况。
总共有六个人,其中坐在柜台椅子上,正把玩着杀猪刀,模样看起来格外凶狠的中年男人。
虽然第一次见面,但也从别人口中得知,跟描述相差无几,酒糟鼻大耳朵,脖子上有条伤疤。
凶狠毒辣,跟那位王老虎比起来,兄弟两人半斤八两,差不到哪里去。
之前有人想独吞,偷到的东西没有如数上交,销赃的时候被抓了现行。
王老孬当着众人的面,一刀把那人手指剁下去三个,还丢到嘴里嚼着咽下去。
生吃人肉,如此血腥的场面,众人魂都被吓得丢了,往后都得老老实实,不敢有任何想法。
有人见气氛不对,赶紧掏出一支烟,笑眯眯递了上去。
并且很是贴心,划着火柴点上。
“孬哥瞧您说的,弟兄们做不了正经营生,就靠着您带领,才能混口饭吃。”
“是啊是啊,孬哥您就放心吧,弟兄们哪能出卖您。”
有人起了头,立马有人跟着附和,说好话表明忠心。
王老孬脑瓜子灵活,知道这帮人在拍他的马屁,真要是被公安的人摁了,不用上手段就得招供。
这些人要是能靠得住,除非太阳打西边上来。
可是他离不开这些个手下,坑蒙拐骗偷得有人去干,他一个人弄不了多少东西。
“这还差不多,只要你们守着规矩,我保证公安查不到咱们头上,跟着我能让你们吃口饱饭。”
王老孬目光朝着外边看去,的确有七八个人,守在杂货店外,观察着他这边的一举一动。
并且个个都是生面孔,干这一行经常跟公安局的人打交道,如果是的话应该能认出来。
“妈的,什么人敢打我的主意,活腻歪了是不是!”
对方没有亮明身份,只是在外边注视观察,王老孬一点办法都没有。
但他也不是好惹的,该做什么继续,丝毫没有受到影响。
另一边,街边的一家裁缝铺。
秦世美坐在门口的椅子上,不时看向手腕上的手表,抬头瞧了瞧日头,明显很不耐烦的样子。
从早上八点他就守在这里,斜对面刚好是王老孬的杂货铺子,能看得清楚里边的人在干啥。
自打收到那封信,他们父子两个夜里都睡不好觉,盘算着到底是什么人,敢在背后捣鬼。
拿了轧钢厂的东西不说,竟然还想趁机敲竹杠,简直是不知道天高地厚。
约定好是在这边见面,所以提前带着厂里保卫科的人,守在几个必须经过的路口,倒是要瞧瞧是谁,吃了熊心豹子胆。
只是熬到了现在,秦世美人都快要熬成傻子,始终没看到有啥可疑人员出现,难不成是被人给耍了。
“都他妈快三点了,偷东西的贼钻哪个女人裤裆里,咋还没有出来!”
秦世美气得破口大骂,他这人本就没啥耐性,最不喜欢等人。
奈何这次的任务,是他爸千叮咛,万嘱咐过得,要是搞砸了拿他是问。
还没能顺利接管轧钢厂,家里他说了不算,为了以后能挺直腰杆子,只能忍下这口气。
几个保卫科的人,走过来汇报情况。
“你们那边有啥动静没?”
几人摇了摇头,这可是立功表现的机会,有动静比谁都要积极。
就在秦世美抓耳挠腮,打算带着人撤走,犯不着浪费时间。
突然从前边的路口,走来个步履蹒跚,蓬头垢面的男人,身上穿着的衣服邋里邋遢,都已经包了浆。
“我去,什么味啊,遭苍蝇了吧!”
从秦世美身边路过时,他赶紧用手捂着鼻子,实在受不了这股气味。
上过大学又是城里人,自认为高人一等,起身往后挪了几步,整了整穿着的西装。
起初所有人都没当回事,看模样就知道了,肯定是那种无家可归的流浪汉,完全没必要在意。
流浪汉的肩膀上扛着个麻袋,所以走路的速度很慢,并且前进的方向,正是王老孬的杂货店。
“厂长…”
保卫科的人,伸出手指了指流浪汉。
此刻秦世美正在气头上,抬腿就在说话那人身上踹了几脚,嘴里骂骂咧咧。
“厂你妈呢,你见过有哪个厂长,在厂里说话没用的!”
什么狗屁厂长,熟悉的人谁不知道,宏兴轧钢厂他根本说了不算。
想着自已都快三十岁,就跟评书里说的太子一样,老子不死终究没有出头之日。
心里巴不得啥时候,秦德怀疾病发作 嘎巴一下挂了。
“不是……厂长你看那个麻袋!”
保卫科的人挨了打,还要笑着回话。
原来他注意到,流浪汉背着的麻袋,看起来挺沉的样子。
尤其是能看得见,麻袋里装着的东西,有棍状的也有圆盘状的,很像厂里丢失的那些零件。
秦世美瞬间明白过来,等了这么长时间,总算是没白费功夫。
“找了这么些天没找到,敢偷我轧钢厂的东西,我看他是活腻歪了!”
“怎么办,要不要我带着人,冲过去把人拿了?”
“我说你急什么,这地方周围都是保卫科的人,就算他插了翅膀,也别想飞出去 !”
露在明面有七八个,暗中还有九个人,各个路口严密把守,连条狗都别想出去。
秦世美不慌不忙,只要人敢出现,那接下来就好办了,就算到了公安局里,也是他这边占着理。
“都给我睁大眼睛盯好了,我怀疑这流浪汉,跟王老孬是一伙的,趁机想要逼着我秦家拿钱!”
这种事用脚后跟都能想到,王老孬本身就是干坑蒙拐骗偷,为了钱啥事干不出来的。
得罪什么人不好,非要招惹到秦家头上,一旦抓到把柄绝不会轻易放过。
流浪汉背着麻袋,刚想要踏进杂货店大门,被里面的人看到后,走到跟前蛐声驱赶。
“哪来的要饭的,赶紧的滚一边去!”
“瞎了你的狗眼,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要饭滚一边要去!”
“你走还是不走,信不信老子打残你,让你以后只能趴着走路!”
众人哄笑着,周围人谁不知道,杂货店就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开店就是个幌子而已。
流浪汉虽然穿着破衣烂衫,但他的眼神闪着精光,扫了一眼铺子里的情况。
总共有六个人,其中坐在柜台椅子上,正把玩着杀猪刀,模样看起来格外凶狠的中年男人。
虽然第一次见面,但也从别人口中得知,跟描述相差无几,酒糟鼻大耳朵,脖子上有条伤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