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归途-《村子里的年轻人》

  芳原绿野换妆容,大雁南归秋渐浓。

  偶遇故知多感慨,人生何处不相逢。

  中元节俗称月半节,也是人们用来祭祀、怀念祖先的节日之一,姥姥捎信来叫阿秀回去一趟。

  清早起来,收拾好东西,跟师父告了假,然后去招娣那里,问她是否一起回去。

  初秋的早晨有一丝丝凉意,路边的树叶也开始掉落,阿秀莫名打了一个冷颤,她不由自主地缩了缩脖子。

  “招娣,你回去吗?”阿秀在她的宿舍处大声喊道。

  “我不回去,老板不批假,”招娣揉了揉惺忪的眼睛出来说。

  “哦,那我自己回去了,”阿秀转身想走。

  招娣叫住了她,“我向老板预支了一个月的工资,你带回去给我爸妈。”

  “好的!真是一个懂事、孝顺的孩子,”阿秀夸了她一句。

  “嘻嘻,没办法,家里要用钱的地方多着呢!”招娣拿出一叠钞票。

  “那我走了哈。”

  “好的,路上注意安全!”

  “放心,光天化日之下没人敢抢劫,”阿秀笑着说。

  “嘻嘻!那辛苦你了。”

  “现在马路修好了,有班车直接到村里,方便着呢!不辛苦,”阿秀朝招娣挥了挥手道别。

  阿秀第一次坐班车,还不知道班车停靠点在哪里,听说好像就在东街街口,她径自朝那个方向走去。

  “喂!”

  一辆黑色轿车停在她面前,一个男人的声音传入耳中,她停下脚步,眉尖微蹙,心中暗想:

  “难不成光天化日之下真有打劫的?”

  只见那车子停稳后,车门打开,下来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身材高大,穿着白色衬衫,褐色长裤,皮鞋油光瓦亮的,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眼镜,

  “你…你想干嘛呢?”阿秀壮起胆子,小脸瞥的通红。

  “美女,你不认识我了吗?”男人拿下眼镜笑着问。

  “哦……是你呀!”阿秀想起来了,就是上次在河边救了她的那个侠士,他们已经遇见过两次了。

  “嗯!我们还真是有缘呢!”侠士的薄唇轻轻地勾了勾。

  “嘻嘻!上次多亏你救了我们,还不知道侠士的尊姓大名呢?”阿秀粉唇微张,吐气如兰,姣好的瓜子脸上泛起一抹红晕。

  “我姓郑,单名程字,”郑程做了自我介绍。

  “啊!这么巧吗!”阿秀瞪大眼睛。

  “此话怎讲?”郑程眸光深邃,听她这样说,突然来了兴致。

  我也姓郑,单名秀字,人家都叫我阿秀。”阿秀笑着自我介绍。

  “这样说来还真是巧啊!原来我们是本家呀!”郑程也有点讶异。

  “嘻嘻!谁说不是呢!”

  “你提着大包小包的,这是要去哪?”郑程问。

  “我回家呢!”阿秀笑了笑。

  “你家在哪里?”

  “郑家庄,不陪你聊天了,我还得去赶早班车呢!”阿秀说完就要走。

  “等等,别急,我也是去郑家庄,既然这么有缘,又是本家,那就捎上你一程吧。”

  “这…这样不好吧?”阿秀犹豫了,毕竟才见过两次面,对他并不了解。

  “我像坏人?”男人薄唇轻扬。

  “嗯……”阿秀摇摇头。

  “那不就得了,放心吧!不会吃掉你的,”郑程玩味。

  “嘻嘻!那就谢谢了!”

  男人把阿秀的行李放进尾箱,然后让阿秀坐在副驾驶上,帮她扣好安全带,这是阿秀第一次坐这么高档的车子,心里七上八下的忐忑不安。

  “不用客气,顺带而已,”郑程说的云淡风轻。

  “好吧!”

  “我的祖辈也是郑家庄人。”郑程说。

  “哦!”

  “不信?”郑程问。

  “嗯……信,我想你没有必要骗我,对不对!”阿秀漂亮的长睫毛忽闪忽闪,嘴角上扬。

  “聪明!”

  “谢谢!你这次去郑家庄有什么事吗?”

  “郑家庄路是修好了,还没通电是不是?”

  “是呀!你怎么知道的?”

  “我是做这方面工作的,这次去郑家庄就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的,”郑程朝阿秀看了看。

  “那…那太好了!”阿秀高兴的忘记自己是坐在人家的车上,小手不停的拍着。

  “有那么开心吗?”

  “当然了,煤油灯的时代终于要结束了,能不高兴吗!”

  “额…你多大了?”郑程看似无意其实是有意问。

  “我十八岁了。”

  “哦,正是豆蔻年华呢!”杜牧不是有一首诗这样写的吗!

  娉婷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

  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

  “嘻嘻!你喜欢诗词?”阿秀不由得多看他一眼,笑着问。

  “是的,读大学时自修古典文学。”

  “哦!真好!”

  “好什么?”

  “有文化真好呀!”阿秀俏皮地看着他。

  心中暗想:“人长得这么帅气,文化还这么高,还让不让人活啦!”

  看着阿秀忽然沉默不语,“想什么?”

  “嘻嘻!我想到一个词怎么来形容你。”

  “哦!什么词?“看着面前率真的小女孩,郑程剑眉轻扬,薄唇微勾。

  “额…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就这些吗?”

  “啊!这…还不够吗?你可真是不谦虚呀!” 阿秀撇撇嘴。

  “哈哈!这叫自信知道吗?”

  “哦!”阿秀表示无语,就自己这点文化,想找出太多的词来夸他真的有点难,可又不甘心。

  “咋了?“郑程用眼角的余光偷瞄着像蔫茄子一样的阿秀。

  “貌似潘安,才如子建,”阿秀突然冒出一句话来。

  “哈哈哈!你真是可爱啊!“

  “就只有可爱吗?”阿秀偏着脑袋玩味地学他的样子。

  “哈哈!你这鬼灵精,”郑程宠溺地看着她。

  “嘻嘻!”

  “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这些够了吗?”郑程唇角微翘,眸光流转。

  “嘻嘻!谢谢你的夸奖!跟庄姜比起来,小女子自愧不如呀!”阿秀粉唇微勾,被他夸的心里甜丝丝的。

  “你应该读过很多书吧?”郑程突然转换话题。

  “额…我初中都没毕业呢!”阿秀神色黯然。

  “哦……”

  一阵沉默。

  “你的文学功底并不浅,自学的?”

  “嗯!我喜欢古诗词,”阿秀点了点头。

  “你喜欢谁的诗词?”

  “都喜欢,如果要说最喜欢的话,应该是陶渊明的山水田园诗,”阿秀想了想说。

  “很好!淡泊名利,不慕虚荣,这是陶公的高尚品德,喜欢他诗的人品格应该也不差,”郑程对眼前这个小姑娘刮目相看。

  “是吗?”

  “是的,”郑程点了点头,他阅人无数,眼神这么清澈,心灵这么纯洁的女孩子还没遇到过呢,阿秀算是第一个。

  “哎!”阿秀轻叹。

  “为什么叹息呢?”

  “我想学李白浪漫情怀,也想学杜甫忧国忧民的悲悯之心,可是实力不允许啊!”阿秀笑了笑说。

  “哈哈哈,志向可不小啊!”

  “嘻嘻!”

  “加油!行则将至。”

  “嗯!谢谢!”

  “前面应该就是郑家庄了。”

  “是的,我就在这里下车吧?”

  “我送你过去。”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