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0章 前世的白月光-《重生年代:我退婚村花捶爆丈母娘》

  实话实说。

  在这之前,在今天这个风雪夜之前,刘青山对于曼妮的感情,并没有那么纯粹,也没那么深厚,甚至可以说,是带着几分渣男特有的漫不经心、功利主义和征服欲的。

  作为一个拥有两世记忆、看透了世态炎凉、在红尘中打滚过的成年男人,他很清楚自己当初为什么会接受于曼妮,为什么会在明明有朱霖这个正牌女友、甚至还有宫雪这个红颜知己的情况下,还没忍住偷吃了这颗禁果。

  他不会像那些伪君子一样,用什么情不自禁、真爱无罪或者是她太主动了来标榜自己,来为自己开脱。

  他清楚地剖析着自己内心最隐秘、最黑暗的角落。

  首先,是欲。

  这是男人的劣根性,也是刻在基因里最原始、最无法抗拒的动物本能。在这个问题上,刘青山不想把自己包装成一个道德完人,那太虚伪。

  于曼妮太美了。

  真的太美了。

  在这个满大街都是灰蓝布衣、大家都裹得像粽子一样的年代,她就像是一抹突然闯入视线的惊艳亮色。她不仅有着这个年代少有的精致五官,更有着一种浑然天成、甚至可以说是要命的媚骨。

  她身材高挑,发育得极好,那双修长笔直的腿,那盈盈一握、仿佛稍微用力就能折断的腰肢,还有那双总是水汪汪、仿佛会说话的桃花眼。

  她看人的时候,眼波流转,不用刻意做作,看谁都像是在放电,无一不在散发着强烈的、具有侵略性的女性荷尔蒙。

  她就像是一颗挂在枝头、熟透了的水蜜桃,表皮上带着细细的绒毛,散发着诱人的甜香。那种香气直钻鼻孔,让人忍不住想要凑上去咬上一口,尝尝那汁水四溢的滋味,哪怕知道那可能会惹来一身麻烦。

  她不仅美,还大胆,还热情,还带着一种飞蛾扑火般的决绝。

  面对这样一个性感妖娆、对自己死心塌地、崇拜得五体投地、甚至主动送上门、在那个夜晚把自己毫无保留、彻彻底底献出来的尤物……

  试问,天底下有几个男人能做到坐怀不乱?

  如果有,那他要么是早已断绝红尘、心如止水的圣人,要么身体机能有毛病,要么……就是个对女人不感兴趣的Gay。

  刘青山不是圣人,他也不是Gay,他是个正常的、身体健康的、甚至精力过剩的年轻男人。

  他有欲望,有冲动,有占有欲,也有作为雄性生物那种想要征服美好事物的本能。

  所以,他沦陷了。

  在那个温香软玉的怀抱里,在那种极致的感官刺激下,他顺从了身体的本能,也顺从了内心的贪婪。

  这是生理上的必然,也是他作为一个俗人,在这个滚滚红尘中无法免俗的证明。

  但是,除了“欲”之外,还有一种更深层、更隐秘、甚至连他自己平时都不愿意深究、不敢直视的情感在作祟。

  那就是,念想。

  一种源自前世的、带着自卑、仰望、遗憾,甚至带着一点点仇富心理的复杂念想。

  那是刻在他灵魂深处的烙印。

  前世的刘青山,并没有考上大学,他的人生被刘胜利那个小人顶替了,被偷走了。

  他在农村的泥土里摸爬滚打,面朝黄土背朝天,娶了刘美丽,过着一眼就能望到头、充满了汗水和尘土的日子。

  他的一生,是平庸的,是劳碌的,是被生活压弯了腰的,是卑微到尘埃里的。

  在那漫长而灰暗的一生中,他一共也只见过于曼妮寥寥几次。

  第一次见面,是在刘胜利大学毕业、仕途顺遂、风光无限地领着新婚妻子回弯河省亲的时候。

  刘青山闭上眼睛,那个画面至今清晰得如同昨日,每一个细节都像是刻刀一样刻在他的脑海里,哪怕过了几十年,依然鲜活得让人心痛。

  那是初秋时节,知了在树上撕心裂肺地叫着,太阳毒辣地烤着大地,空气中弥漫着猪圈和旱厕的臭味。

  那个时候,刘青山穿着一身沾满泥土和汗渍的中山装,那衣服已经洗得发白,领口都磨破了。他的裤脚卷到膝盖,露出两条黑黝黝、长满腿毛的小腿,脚上是一双沾满黄泥的解放鞋。

  他的手上全是洗不掉的油污和老茧,指甲缝里塞满了黑泥。

  他正蹲在墙角,抽着劣质的旱烟,眯着眼睛看着那辆开进村里的小轿车。

  他是刘胜利的姐夫,是一个地地道道的乡下泥腿子,是一个被生活压得喘不过气来、连腰都直不起来的失败者。

  而于曼妮呢?

  她是从大上海来的,是高干家庭的千金小姐,是天之娇女,是云端上的人物。

  她从那辆黑色的小轿车里走下来,像是仙女下凡。

  她穿着一件当时在农村见都没见过的米色连衣裙,领口系着一条浅蓝色丝巾。脚上踩着蹭亮的小皮鞋,没有一丝灰尘。头发烫得精致而洋气,每一根发丝都像是精心打理过的。

  她站在那破旧的掉着土渣的土坯房前,就像是一只误入鸡群的凤凰,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种让人不敢直视的光芒。

  她与周围那种灰扑扑、脏兮兮的环境是那么的格格不入。

  她嫌弃地看着地上的鸡屎,用洁白的手帕捂着鼻子,眉头微蹙,但那种嫌弃的动作都做得那么优雅,那么好看。

  她说话的声音那么好听,软糯的吴侬软语,像是唱歌一样,跟村里老娘们的大嗓门完全不同。

  她举手投足间那么从容,连喝水的姿势都像是在画里。

  她看人的眼神那么自信,带着一种大城市人特有的优越感和教养,仿佛她和这里的泥土不是一个物种。

  那一刻,

  蹲在墙角的刘青山,连头都不敢抬,连大气都不敢喘。

  他甚至因为自己身上那股子汗味和土腥味而感到深深的自卑和羞耻,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把自己埋起来。

  他觉得自己就是地上的烂泥,而对方是天上的云彩。

  那是一种阶层的巨大落差,是云泥之别,是无法逾越的鸿沟,是两个世界的隔绝。

  哪怕是时隔几十年后,当刘青山老了,坐在摇椅上回忆往事时,那一幕依然清晰得像是刻在脑子里一样,时不时地刺痛他一下。

  那个站在阳光下、笑靥如花、高不可攀的沪上姑娘,就是前世刘青山心底最深处、最不可触碰的一道白月光。

  她是那么美好,那么遥远,那么神圣。

  她是属于另一个世界的仙女,是他这种人几辈子都够不着的梦,是他连做梦都不敢亵渎的存在。

  对于那时的刘青山来说,他对她只有欣赏,只有仰望,甚至连哪怕一丝一毫的龌龊想法都不敢有。因为他知道,那是亵渎,那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那是痴心妄想。

  白月光啊……

  那是纯洁无瑕的,是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的!

  ……

  可是,命运就是这么神奇,甚至可以说是荒诞,充满了黑色的幽默。

  重生一世,乾坤倒转。

  刘青山万万没想到,那个前世只能仰望、连话都不敢多说一句、甚至连正眼都不敢看一眼的白月光于曼妮,在这一世,竟然会以这样一种方式,如此猛烈、如此卑微地闯进他的生活。

  她不仅没有高高在上,反而放下了所有的骄傲,放下了所有的矜持,甚至放下了作为一个千金大小姐所有的自尊。

  在得知他有对象的情况下,她依然像一只扑火的飞蛾,义无反顾地对他发起了进攻。

  她给他写信,她去图书馆堵他,她甚至在华侨公寓的那个夜晚,主动诱惑他,把自己最珍贵的一切,毫无保留地献给了他。

  面对这种几乎是倒贴的深情,面对这种女神跌落凡尘的巨大反差,刘青山内心的那道防线,怎么可能守得住?

  这不仅是欲望的满足,更是一种前世遗憾的补偿,一种隐秘的甚至带着点阴暗心理的报复性征服感。

  是的,报复。

  但不仅仅是报复那个曾经卑微的自己,更是报复那个偷走了他整个人生的贼。

  因为在于曼妮那个光鲜亮丽的前世身份背后,还藏着一个让刘青山刻骨铭心的标签:她是刘胜利的老婆。

  前世,那个顶替了刘青山上大学、窃取了他所有荣耀和人生的刘胜利,在飞黄腾达之后,娶的正是这位沪上来的千金大小姐,于曼妮。

  那时候,

  刘胜利穿着笔挺的西装,挽着美丽高贵的于曼妮,站在人生巅峰,享受着原本属于刘青山的一切。

  而刘青山,

  只能蹲在角落里,看着他们郎才女貌,看着他们幸福美满,像条狗一样苟延残喘。

  而这一世。

  虽然刘胜利已经被他亲手送进了监狱,无期徒刑。虽然那个窃贼已经受到了惩罚,这辈子都只能在高墙之内心酸艰苦地活着,生不如死。

  但是,那种深入骨髓的恨意,那种被夺走人生的愤怒,并没有随之完全消散。

  直到那个夜晚。

  当于曼妮躺在他的身下,当那个曾经属于仇人的女人,此刻却满眼迷离、娇喘微微地喊着他的名字,将身心彻底交付给他时……

  一种扭曲的、却又极致畅快的复仇感,瞬间填满了刘青山的胸腔。

  你看,

  那个曾经高不可攀的大小姐,那个曾经对我正眼都不瞧一下的女神,现在就在我怀里,婉转承欢,任我予取予求。

  那个曾经让我自卑到尘埃里的人,那个曾经属于刘胜利的女人,现在爱我爱得死去活来,为了我甚至愿意去做小,愿意受委屈。

  这才是彻底的拿回。

  这才是终极的胜利。

  我不光拿回了我的大学名额,拿回了我的文坛地位,我甚至连你在前世最引以为傲的女人,也一并拿了过来!

  虽然刘胜利已经进了监狱,无法亲眼看到这一幕,但这并不妨碍刘青山在心中完成这场跨越时空的清算。

  这种占有,带着血腥味,带着宿命感,更带着一种我才是天命所归的狂傲。

  所以,他怎么可能放手?

  他怎么舍得放手?

  这是他的战利品,是他重活一世、逆天改命的最有力勋章!

  这极大地满足了刘青山作为一个男人的虚荣心,也抚平了他前世的伤疤。

  和于曼妮成就好事,在某种意义上,确实是了了刘青山一个前世夙愿,填补了他内心深处那个关于阶层和自卑的黑洞,极大地满足了他作为一个重生者的虚荣心。

  但是,要说他和于曼妮之间的感情,有多么多么深厚,到了生死相许、非你不可的地步……

  那倒真不至于。

  毕竟,他们相处的时间满打满算也不长,而且大部分时间还是那种见不得光的地下情,是那种带有强烈感官刺激的偷欢。

  感情这东西,是需要时间去发酵,需要日积月累去培养,需要柴米油盐去打磨的。

  刘青山一直以为,自己对她更多的是占有,是怜惜,或许还有那么一点点因为前世滤镜而产生的特殊情愫。

  他觉得自己可以随时抽身,可以游刃有余地处理好这段关系,甚至觉得如果有一天分开了,也就是一场风花雪月的故事。

  可是。

  就在此时此刻。

  当他抱着这个差点失去的姑娘,感受着她的体温一点点回暖,听着她那句“我好舍不得你”的哭诉,看着她那双红肿的眼睛里依然只有自己的倒影时。

  刘青山突然发现,自己错了。

  错得离谱。

  当那个失去她的念头在脑海中闪过时,当他想到以后再也见不到这张生动会嗔会怒会撒娇的脸,再也听不到她喊自己青山,再也联系不上这个满心满眼都是自己的姑娘时……

  他的心,竟然像被人剜了一块肉一样,疼得钻心,疼得让他无法呼吸。

  那种难受,不是遗憾,不是惋惜,不是失去了战利品的不爽。

  而是真正的、实实在在的、属于爱人之间的痛苦。

  呼吸变得沉闷,胸口像是被棉花堵住,连眼眶都开始发酸。

  直到这一刻,刘青山才恍然大悟,才惊恐地意识到一个事实……

  不知不觉间,这个叫于曼妮的姑娘,已经不仅仅是一个情人,不仅仅是一个前世的执念,也不仅仅是一个满足他虚荣心的符号。

  她已经像一棵藤蔓,悄无声息地缠绕在他的心上,扎了根,发了芽,占据了一片很重要、很柔软的位置。

  她是活生生的人。

  是那个为了他可以不要名分、可以在绝望中依然喊着他名字、甚至为了保护他敢于直面恶徒的傻姑娘。

  前世那个高高在上的白月光碎了,碎成了一地。

  但在碎片之上,一个有血有肉、有爱有恨、让他心疼到骨子里的于曼妮,重新站了起来。

  她不再是那个遥远的符号,而是他怀里这个需要他保护、需要他疼爱的女人。

  “曼妮……”

  刘青山低下头,下巴抵在她凌乱的发丝上,声音沙哑得厉害,像是含着沙砾。

  他不仅是在安抚她,更是在安抚自己那颗后怕不已的心,是在向自己确认这份感情的重量。

  “没事了……没事了……”

  他收紧了手臂,像是要将她揉进自己的身体里:“我在这儿。只要有我在,谁也不能把你从我身边抢走!天王老子也不行!”

  “谁也不能!!”

  他闭上眼睛,用力地吻了吻她的发顶,嘴里低声呢喃着,似是对于曼妮说,又似是对自己说。

  ……